鄉土中國 生育製度 鄉土重建

第十一章 社會繼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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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第一章裏已交代明白生育製度的功能是完成社會新陳代謝作用的繼替過程。在人壽有限、生死無常的變動中,一個人的生活卻依賴於一個完整的社會分工結構,所以社會不能不斷地預備下新人物等著去接替舊人物死亡和退伍所發生的缺位。我在以上幾章中分析了擔負撫育新人物責任的社會團體、家庭,以及在這團體中各分子之間的關係。接著從下一章起我將分析繼替過程的本身。在轉變我們分析的對象之前,我想插入這一章,從整個社會背景中去說明繼替作用的性質和采取親屬原則的根由。

基本理論的重述

在這裏讓我先重述一下在前幾章裏所提出的基本理論。我認為我們理論的出發點是在一個基本的假定上:人的活動是求生,求生就是滿足他生物基礎上所發生的需要,食、色等等。需要的滿足有賴於物質的利用,人的基本活動是利用外界物資來滿足需要的活動。在利用的過程中發生了經濟的原則,以最少勞力獲取最大報酬的原則。為了效率,人類創製出複雜的分工合作的機構。貪圖生活的優裕,每個人的生存和生活都依賴了別人的生存和生活。這就是社會。要維持社會的完整,有一套必須滿足的條件。這條件中可能有和從個人生物基礎得來的本性不相合的。換一句話說,我們從那些獨立生活的動物祖先所遺傳得來的若幹特性和我們分工群處時所需的生活不相適合的。因之,社會上必須有一套共同接受的辦法,用社會力量來強製大家奉行。這些辦法是文化。文化是社會創造出來使人類可以共同生活來滿足個別需要的手段,文化是以社會力量來維持的生活方法。

維持社會的完整最基本的一個條件,就是要有足夠數目的人口來擔負分工結構所規定的各種工作。我在這本書裏就想從這個條件來看人類怎樣用社會的力量創造出種種文化設備來達到維持社會完整的目的。維持社會完整還有其他條件,好像秩序的維持、環境變動的適應等。這些我將留待以後在別本書裏再從長討論。我充分知道在事實上社會的分工結構永遠是在變動之中,可是在我們分析新陳代謝時,可以,也不能不,假定分工結構本身並不在變動中的狀態。隻有把這繼替過程分析明白之後,我們才能再著手分析分工結構怎樣變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