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44:帝國的疼痛

四 親者痛仇者快的淩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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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顯然,在崇禎時代擔任政府高級官員——尤其是那種負有獨當一麵重任的高級官員——並不是一件愉快的事情。前麵我們業已列舉過崇禎朝非正常死亡的高級官員的名單,那一數字或許遠遠高於中國曆史上的其他時代。朱元璋時期,吏治甚嚴,高級官員常因一點小事掉腦袋。當時的官員每天下朝回家,總要痛飲一番,以慶祝又苟活一日。這事見諸史料,有點誇張。但崇禎朝的高級官員,雖然不至於如此誇張,卻也常有朝不保夕之虞。

洪承疇在打定主意決定投降清朝之前,腦子裏是否走馬燈似的想起過他的同僚們的結局呢?比如熊廷弼,比如王化貞,比如楊鎬,比如楊鶴,比如楊嗣昌——這是一個可以繼續開列下去的非正常死亡的高級官員的名單,他們要麽死於當權者製造的冤獄,要麽死於崇禎的一紙詔書,要麽死於事敗後的畏罪自殺。

但是,與一代名將袁崇煥之死相比,上述官員的死已經算得上非常體麵,非常人性化了。

說及袁崇煥冤死之前,我們有必要回顧一個血腥的詞語:淩遲。古代中國的刑法,可謂集人類殘酷之大成;而淩遲,是其中最令人毛骨悚然者。所謂淩遲,民間通俗地稱為“千刀萬剮”。要言之,就是把受刑人綁在柱頭上,再由劊子手用鋒利的小刀,把受刑人身上的肉一小片一小片地割下來。至於這個倒黴的受刑人到底該挨多少刀,這要由有權決定他的命運的人發話。淩遲作為一種刑法,始於五代,那時一般是八刀到一百二十刀。到了朱明,這一數字升級到了一千刀到三千刀。血肉之軀要想承受一千刀甚至三千刀之後才死去,這需要劊子手的精準技術。顯然,把死亡的過程拖延得如此漫長,目的隻有一個,那就是通過受刑者的極度痛苦來警告世人:若敢作奸犯科,這就是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