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44:帝國的疼痛

第六章 江陰,一座城市的玉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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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迅先生的短篇小說《風波》,寫一個鄉下人到城裏辦事,偶然間被剪掉了辮子,回到家後遭到老婆一通惶惶不安的臭罵。一個稱作趙七爺的遺老也前來威脅他,說是“沒有辮子,該當何罪?書上都一條一條明明白白寫著的,不管他家裏有些什麽人”。

時光由此上溯兩百餘年,倘若兩百餘年前的先人一旦知道自己的後人竟會為沒有辮子而惶惶不可終日,或許會氣得從地下跳起來罵娘的。兩百多年前,為了抵抗剃去漢族傳統的頭發,改成編一條滿族的辮子,曾經有無以計數的士民為之毀家紓難。

順治二年(1645)六月,清軍占領南京後,多爾袞以小皇帝順治的名義向全國發布了一道空前強硬的詔書,詔書要求:“自今布告之後,京城內外限旬日,直隸各省地方,自部文到日,亦限旬日,盡令剃發。遵依者,為我國之民;遲疑者,同逆命之寇,必置重罪。若規避惜發,巧辭爭辯,決不輕貸。”這道措辭嚴厲的詔書,被清政府的各級官員精練地高度概括為“留頭不留發,留發不留頭”——要麽剃掉多少代人一直視為身體中不可分割之一部分的頭發,在腦後拖一條辮子,以示對新政權的絕對順從;要麽不剃發,就將被視為對新政權的負隅頑抗,處以斬首之刑。

順治詔書甫下,暫居於京城的一個叫艾大選的南明官員很配合地剃掉了頭發。他的舉動引來了他的上司左懋第的盛怒,盛怒下,左懋第砍了艾大選的腦袋。清政府以此為由,逮捕了左懋第。原來,左懋第是南明弘光政府派到京城的使臣,他負有的使命是與清朝言和,雙方共同對付李自成。然而,自多爾袞以下的清朝王公大臣,沒一個人對弱勢的南明政權提出的議和感興趣。現在,左懋第公然處死了積極響應順治詔書的艾大選,多爾袞有些惱羞成怒。但是,在清政府官員審問左時,左的理由非常充足:我頭可斷,發不可斷。艾大選違我節度,我自行我法,殺我人,與若何與?清政府官員說他不過,隻好將他羈押於牢中,此後不久,左被多爾袞下令處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