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之乐
中国社会历来等级分明。但有一种东西依然可以用一种快乐的方式洞穿它。这就是乐。
公元前320年稍早的时间,孟子,这位**洋溢但肯定满肚子不合时宜的理想主义者,曾经与齐宣王有过一段微妙的对话。孟子问:“独乐乐,与乐乐,孰乐?”齐国的这位还不算太弱智的君主马上回答:“不若与人。”
这就提出了一个问题:世界上的许多快乐,大多都是私人性的,比如躲在房间里数钱,或与心爱的人独享良宵等。但是,为什么音乐就需要与他人共享才能真正让自己“HIGH”起来呢?
显然,齐宣王的感受,抓住了音乐的一个重要品性,即它的无利害性。我们每天面对的现实,是一个利害的世界,或者说,是一个充满功利或尔虞我诈的世界。可能在孟子那个时代,只有音乐能将人带入无差别的平等状态。
有充分的史料证明,齐宣王的音乐体验是言之有据的。《礼记·乐记》讲:“乐和同,礼辨异。”这显然是讲,音乐可以将人无差别地团结在一起,而礼则是在看似温文尔雅的包装下,在人与人之间制造永远无法逾越的距离。
是啊,我们现实中的生活或工作经验何尝不是如此。单位里,等级分明。领导或同事,各自固守职业的分寸,但如果就有那么一天,领导要领着大家一起去卡拉OK,在那样的场合,谁还管谁是下级还是领导。
生活中,总是要有一种泯灭尊卑贵贱的方式,否则这个社会肯定是让人窒息的。许多时候,当我们认识到领导也是人,或者说,领导也是人性的,那么,肯定他也需要由音乐带来的这种人与人之间的其乐融融。哪怕只是一瞬,也让世界瞬间呈现出无差别感。
所以,在阅读古典文献的时候,我常常不由自主地感谢音乐这种被现代人固定为一种艺术形式的东西。显然,在中国漫长的封建时代,它绝不仅仅是一门艺术,而是关乎人生而平等,并最终以平等为旨归的种种象征性内容。
可悲的是,在现代社会,这种可以抹平人与人之间差异的东西基本已经失去了它原有的意义。即便在卡拉OK厅里,做着“麦霸”的领导,依然也在这种古典价值剩余的领地,一以贯之地保有他独占音乐的优先权。无以言喻,古典时代所谓的用音乐制衡上流社会权力过度膨胀的理论,对今人而言,仅仅具有寓言的意义。
当代中国,这是一个古的规范已经消失,而新的规范尚未建立的时代。也许,音乐,曾经给人泯灭社会尊卑等级的幻觉,那么今天,这种幻觉也已失去了存在的任何依据。
每次看顾闳中的《韩熙载夜宴图》,总会有一种莫名的感动。这韩熙载是个什么人物暂且不表,但由此彰显的由音乐宴饮而生的人生之乐,却是横贯千古的。
时代变了,起码自民国始,文人已没有能力办起什么堂会,所谓歌舞宴游之乐,往往只有依托于权力带来的便利才可实现其万一。所谓文人,境遇很糟,当然这种定语也仅属于他们所发的不合时宜的牢骚。但有一点是肯定的,即由音乐所达至的众生平等的幻觉,到此可以一劳永逸地终结了。
但是今天,像无数个昨天一样,总是会让人发现无数个有趣的关于快乐的替代方案。比如,今天下午2:00至6:00的光景,我应长者兼领导之约,去电视台录制一个文化类的专题节目。其形式俨然就像录口供。经过四个多小时的折磨,大家都很疲惫。从来不苟言笑也无不良嗜好的长者,却在工作之后的饭局中点起了一支烟。当然此后,酒也喝得十分畅快。
这种感觉很重要,它让人意识到,法相庄严的长者或领导,除了官方赋予他的种种使命和责任之外,他有人的悲欢,也有人的喜怒哀乐。虽然他依旧矜持,但从提起烟卷的姿势以及对酒的愉快接纳看,他依然需要这些世俗的东西将自己接引到幸福的彼岸。
是的,陷入一种生活,便陷入一种自设的樊篱。领导如此,下属也如此。遵守这种人为的设限便是礼,冲破这种界限就是乐。
当然,也正是因此,我总是有一种莫名其妙的坚持,即在有生之年,从烟和酒之中寻到的乐趣是不可轻易废弃的。作为音乐沦丧之后的遗物,我总是感觉这两种东西,才是人生平等的最后证明。
所以,无论领导还是异性,如果在宴饮的当口,能与他(她)共饮美酒或共燃一支烟卷,这人就显得亲切而可爱,因为他(她)为人性的平等与亲密无间提供了最后的证明。
当然,也正是因此,我一直十分珍爱自己的两项让他人深恶痛绝的恶习:饮酒和抽烟。恶习是致命的,但恶习却又往往最易带来快乐。在生命与快乐之间,人会陷入两难。但许多的前例又证明,恶习与生命长短的关系是或然而非必然,这种非必然的关联,使人有足够的理由尽量让恶习在生命中延续更长的时间。
有恶习的人是不完美的。但我也总感觉,人不能太完美。太完美的人,会避免留下任何“破绽”。他总想让自己无懈可击,但也就因为无懈可击而自弃于世界之外,从而陷于自我搭建的囚牢里。
基于这种判断,在已经成为记忆的漫长岁月里,我一直相当珍爱自己的恶习,偶尔宽饮几杯或抽支烟卷,总能给枯燥的人生带来莫大的幸福感。我愿意告诫自己,人不可太完美。总要留下一些破绽让别人进入,也总要对身体最本己的需要保持必要的宽容和敬意。
于是,经常把下面的铭言置于座右是重要的,即“生年有限,已有的恶习要尽量保持,没有的恶习不再发展”。
2010.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