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夏则大与渐慕华风:政治体视角下的华夏与华夏化

第三节 南方山地的政治体演进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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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六朝时期长江中游山地非华夏人群显著活跃的问题,上节从此时期华夏网络断裂造成华夷政治主动权局部逆转的角度进行了分析,这主要是从华夏一方寻找的原因。既然华夏网络已经不复当年,处于这一网络边缘的南方山地人群获得了新的外部环境,那么他们自身是否也发生了某种变化?答案是肯定的,从前学者多以“汉化”来笼统概括这种变化,强调他们与汉族的杂居,习俗、语言的改变等。然而对于山地人群的政治军事实力而言,更重要的是其社会结构和政治组织的变化,也就是政治体演进的问题,这点此前研究很少涉及,以下试做一考察。

从未受到华夏帝国影响的南方山地“原始”社会是什么状况?从汉字书写的古代文献中我们不可能直接看到。秦汉时代,南方除了西南云贵高原有少数酋邦以外,其他南方山地尚无较大的政治体,如武陵蛮、巴郡南郡蛮等都可以认为是中等规模政治体中偏小者。史书所记的武陵蛮夷,“有邑君长,皆赐印绶”,已受到华夏帝国的影响,不能代表“原始”的状态。就我们所知的历史时期华南山地社会而言,帝国影响只有深浅大小之别。那些受影响较小,尚未纳入或有意远离帝国政治体系的山地人群常被冠以“生”或“山”字,如生蛮、生獠、山獠等。他们的政治结构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反映华夏帝国影响到来之前的情况。三国吴时岭南的俚人,“往往别村各有长帅,无君主,恃在山险,不用王”。[94]《御览》引东晋裴渊《广州记》对俚獠有这样的描述:

俚獠贵铜鼓,……初成,县于庭,克晨置酒,招致同类,来者盈门。……风俗好杀,多构仇怨。欲相攻击,鸣此鼓集众,到者如云。有是鼓者,极为豪强。[95]

《隋书·地理志》亦引此段文字,且加以“有鼓者号为都老,群情推服”[96]一句,或亦为裴渊之文。拥有铜鼓的都老与村长帅应即同一种人,以鸣铜鼓集众的风俗来看,都老统摄的范围不会太大。至南北朝末期,四川盆地周围同样以铜鼓为权力标志的獠人,在华夏观察者眼中与前述广州的俚獠多有共性:

往往推一长者为王,亦不能远相统摄。父死则子继,若中国之贵族也。獠王各有鼓角一双,使其子弟自吹击之,好相杀害,多死,不敢远行。[97]

这里有明显的自相矛盾,既然推选长者为王,就不应该父死子继。大概獠人社会正在分化,一部分獠人仍然保持推选长者为王的传统,另一部分已经实行父死子继的贵族世袭制了,后者反映的可能只是基于亲属关系群体的社会分化。[98]然而无论推选还是世袭,被称为王的长者不能远相统摄,则与都老豪强并无太大区别。两段材料中都强调獠人“多构仇怨”“好相杀害”,让人想到西汉时“越人之俗,好相攻击”。[99]亲族复仇传统广泛存在于山地族群以及游牧族群中,是缺乏具有强制权威政治体的表现。[100]在帝国影响微弱的地区,山地人群的这种缺乏政治体的社会结构得到长期保持。南宋时范成大记广西右江溪洞之外的山獠,仍云:

依山林而居,无酋长版籍,蛮之荒忽无常者也。……无年甲姓名,一村中推有事力者,曰郎火,余但称火。旧传其类有飞头、凿齿、鼻饮、白衫、花面、赤裈之属二十一种,今右江西南一带甚多,殆百余种也。[101]

无酋长版籍,无年甲姓名,即没有常规的行政系统,种类繁多也说明其政治结构破碎而且规模甚小。这些山獠只有村落一级推举产生的事务协调者,称为郎火。顾炎武记明清时广州的莫徭说:

莫徭……号曰山民,盖盘瓠之遗种。本徭僮之类而无酋长……无赋役。自为生理,不属于官,亦不属于峒首,故名莫徭也。[102]

属于官者为编户,属于峒首者为熟蛮,而莫徭不统于两者,在汉人看来就是无酋长、无赋役的极其松散人群。

俚、獠、莫徭等远离帝国政治体系的山地族群的社会状况,可以帮助我们推想长江中游被称为“蛮”的人群,在与华夏势力初接触时的社会形态。至于这一初接触究竟发生在什么时代,已经难以确考了,至少应不晚于战国时期。春秋时楚国曾被北方诸侯称为荆蛮,楚的强大开始于冒蚡时期向濮人地域的开拓,其立国基础就在于整合江汉流域的土著人群。[103]在楚的军队里有“军而不陈”的蛮军,[104]可以推想大量蛮濮成了楚国编户。[105]到战国时楚国已完成华夏化成为冠带之国,许多“蛮”作为楚人而融入了华夏之中。汉魏以下笼统称为“蛮”的人群,必有相当一部分曾经接受过高级华夏式政治体——楚国的影响。换言之,秦汉以来长江中游的蛮人社会早已不是所谓“原始”的状态。

汉代的蛮人已经出现一定的社会分化和政治组织,在华夏一方的史料中亦不乏痕迹。《风俗通》在追述盘瓠的传说后,说其后裔“名渠帅曰精夫,相呼为姎徒”,[106]范晔的《后汉书》以长沙与武陵两郡的蛮人当之。东汉时期关于蛮乱的记载中,数次出现作为蛮人首领的“精夫”,长沙东牌楼出土的简牍中有一个临湘“精”姓家族,此姓氏即来自精夫的称号。[107]精夫最初极有可能是类似都老、郎火那样的由蛮人社会内部产生的集体事务协调者。正是在华夏帝国势力介入以后,处理蛮人群体与帝国之间的关系成为一种常规事务,精夫的地位才变得尤其重要。另一方面,帝国也需要一个维持基层秩序的代理人,因而积极扶持蛮人中原有的首领,向他们授予印绶和官爵。东汉时长沙、武陵蛮的邑君邑长,都佩着汉朝的印绶,即说明他们的地位得到了帝国的承认和支持。

华夏帝国的介入虽以尊重山地族群原有政治传统的方式开始,但久之却成为这种政治传统的破坏者。一方面,精夫地位的提高一定会扩大蛮人中已有的社会分化。另一方面,从已知的资料来看,尚未发现汉廷颁发的官印刻有诸如“精夫”“都老”的字样。迄今所见的汉印,除了对匈奴颁发过“汉匈奴栗借温禺鞮”“汉匈奴姑涂黑台耆”等刻有本族官号的印以外,对其他周边族群颁发的印一律以王、侯、君、长、仟长、佰长、邑君、邑长等官名结尾,往往还在之前冠以“率众、归义、守善、率善、亲汉、归汉”等词语。[108]汉代与南方蛮夷相关的印文即有“汉归义蛮邑长”“汉夷邑长”“蛮夷邑侯”“蛮夷邑长”等。通过授予官号和印绶,汉帝国逐步将周边族群纳入华夏主导的政治体系中,所谓“四夷国王,率众王,归义侯,邑君,邑长,皆有丞,比郡、县”。[109]熊谷滋三指出,后汉王朝首先以尊重异民族内部身份秩序的形式授予官爵,等到他们接近汉朝以后,便依据功绩来对官爵进行增减,渐渐地把异族纳入到汉朝的身份秩序之中,[110]这一总结是很准确的。由于汉朝授予的官爵一般伴随着物质赏赐,必将增加受官爵者在本族内的影响力,非华夏的首领们对汉的官爵名号是重视的。著名的例证是新莽遣使将汉朝赐给匈奴单于的“匈奴单于玺”换成“新匈奴单于章”,招致单于的怨恨。单于发现印文有变,遣人向使者说明“去‘玺’加‘新’”的不当,请求仍用故玺。[111]王莽不予,匈奴竟至“寇边郡,杀掠吏民”。[112]可见匈奴上层不仅十分熟悉汉的玺印制度,而且对于这套制度中蕴含的等级秩序颇为认同。与匈奴一样,王莽改西南夷的句町王为侯,也引起句町王邯的“怨怒不附”。[113]隗嚣奉汉讨莽,檄文中的拨乱之策,就有“驰使四夷,复其爵号”一项,说明爵号问题是造成当时四夷扰攘的原因之一,亦即四夷君长对汉的爵号颇为看重。

授予四夷的爵号不仅影响宏观的华夷关系,在涉及异族的日常地方行政中也起到规范秩序的作用。永初二年(108),青衣道夷邑长令田与徼外三种夷31万口赍黄金、旄牛毦,举土内属,安帝增令田爵号为奉通邑君。[114]31万口的举土内属不过换来爵号从邑长进为邑君,可见此类名号价值不低。东汉石刻《张禅等题名》在郡、县掾之外,出现了夷侯、邑君、邑长、夷民等身份开头的题名,还出现了“白虎夷王谢节”“白虎夷王资伟”。[115]在后汉巴郡某县,居民身份十分复杂,既有夷王,又有夷侯、邑君、邑长、夷民。这些在题名中与县长、县掾同列的名号,都是帝国承认的正式身份。尽管该县的夷人势力强大,题名中却未见类似“精夫”或“都老”的非华夏式官号。汉帝国通过印绶的授予,逐渐用汉式官爵替代了旧的非汉语官号,华夏帝国的官僚制秩序随之渗透进了非华夏社会。

如果以上判断成立,对于文献中的“精夫”和简牍里的精氏家族还可再做一点说明。他们的确昭示了一种古老的非华夏传统,但这种传统正在趋于消亡。精夫在史书中仅见于《后汉书·南蛮传》,而且一共只出现了四次。第一次是采自《风俗通》的一般性描述,第二次是建武二十三年(公元47)精夫相单程寇郡县,第三次是建初元年(公元76)零阳蛮五里精夫为郡击破陈从,第四次是建初四年募充中五里蛮精夫不叛者四千人击澧中贼。精夫的三次有记载的具体活动,两次与“五里”有关,分别出现于零阳、充两县。“五里”大概是一个行政区划,即乡、亭、里系统中的编制,[116]从他们仍有精夫且应州郡之募讨伐叛蛮来看,这里居住的蛮人处于熟蛮至非华夏编户的过渡状态。五里蛮精夫在汉字文献中最晚出现在汉章帝时,此后则泛称渠帅,精夫的名称未必于此突然消失,但华夏官方记录中不再采用这一称号,预示着它至少在与华夏密切接触的蛮人中即将淡出历史舞台。还有一点值得注意,《后汉书》中出现的精夫相单程,另有姓氏,并不以精为姓,而学者所统计得出的东牌楼汉简和走马楼吴简的长沙大姓中也没有精姓。东牌楼汉简中的精张、精昔是普通的临湘百姓,不具有异族身份,他们卷入到一宗涉及田产的诉讼,需要郡县官吏来做出判决。[117]这一点透露出在东汉末年,编户化的蛮人中精夫-姎徒的社会结构已经无从寻觅了。

华夏帝国的政治影响深入到非华夏的山地社会后,引起两种显著的分化,第一是接受帝国的印绶、赏赐的熟蛮与保聚山林、“不沾王化”的生蛮之间的分化;第二是在熟蛮中出现上下层的等级分化。熟蛮往往居住在交通、农业条件较为优越的地区,如河谷和山前平原,本身就比生蛮具有优势,加以帝国的政治承认和物质赏赐使得这种优势更加强化,结果生蛮越来越被排挤到生产生活条件差的大山中,谷地的居民都变成了熟蛮。华夏帝国对于新附熟蛮一般采取轻赋役重赏赐的政策,短时期内蛮人移居平土成为熟蛮并无太大损失。而进入帝国体系后,赋役负担必然逐步增加,初附时的约定迟早会被打破,有时增加赋役的过程可以渐进地完成,有时地方官贪功,骤增赋役,便会激起蛮人的反抗。东汉时武陵蛮的反抗,大多是因为“郡县徭税失平”或地方官欲“比汉人增其租赋”;原本不输租赋、复为义人的板楯七姓,到汉灵帝时已处于“长吏乡亭,更赋至重,仆役棰楚,过于奴虏”的地位,这中间发生的变化波澜不惊但十分深刻。反抗的蛮人或被征服,或遁入山中再次成为生蛮,未来某个时候可能再被引出平土成为熟蛮,经历又一轮循环,帝国在南方的扩张正是在远近生熟转换的过程中逐步实现。[118]

第二种熟蛮内部的上下层分化,近年来亦有学者注意到。中村威也发现,在他考订为后汉巴郡临江县的《张禅等题名》中,郡县掾属、民的姓氏除一例外均不出同碑中夷侯、夷民的姓氏范围,重合度极高。郡县掾属中杨姓、杜姓居多,亦与《华阳国志·巴志》所记的临江县大姓“严、甘、文、杨、杜”[119]相合。中村氏据此认为后汉巴郡的豪族层中有许多是异民族出身者。[120]我赞成这一结论,建安年间曹操任命的三巴太守中有賨邑侯杜濩,也可映证杜氏是当地极有影响的大姓。王万隽通过分析长沙东牌楼汉简中吏掾的姓氏,认为其中周、黄、陈、范诸大姓极有可能是蛮人的姓氏。[121]交州的郡县也出现了类似的吏掾,薛综曾向孙权上疏言东汉末年交州情形:

南海黄盖为日南太守,下车以供设不丰,挝杀主簿,仍见驱逐。九真太守儋萌……酒酣作乐,功曹番歆起舞属京,京不肯起,歆犹迫强,萌忿杖歆,亡于郡内。歆弟苗帅众攻府,毒矢射萌,萌至物故。[122]

第二例中功曹番歆的家族能率众攻杀太守,足见其势力之大。番之姓氏显非华夏,[123]而使用毒矢也几可认为是岭南山地狩猎民的一大特色,[124]可以判定番歆是当地的土豪。以此推之,更在九真之南的日南郡,那位被挝杀的主簿也是类似的土豪。综合以上数例,可以认为在东汉时期,南方各郡县的掾吏普遍包含有蛮族出身的土豪。他们成为地方豪族,正是从蛮夷君长身份转换而来,其实力基础仍在蛮夷中。不过,这些掾属既已成为官吏,不论其背景或家族是否还与蛮夷有关,至少他们自身已经开启了华夏化的进程,在法律上不能再称为蛮人了。如果局势不生变故,数代之后,他们就能通过改造家族记忆而彻底与蛮解除关系,实现文化认同的转变。非华夏人群的上层,可以通过获得华夏官爵、入仕州郡来实现华夏化。

那么下层的情况如何?从西汉到东汉,南方州郡的人口有显著的增长,其中有很大部分来自当地非华夏人群的编户化,这已是学界的共识。虽然用战争的手段强制掠取非华夏人口作为公私奴婢的做法始终存在,但更主要的华夏化途径是和平的和主动的。普通蛮夷民众变身成为华夏也有一个长期的过程,概括而言有生蛮—熟蛮—非华夏编户—普通编户四个阶段,其中从非华夏编户到普通编户的转变不是法律上的,而是社会和心理意义上的。编户本指政府按户登记人口,引申为户口已经被掌握的人。[125]因为编户是华夏帝国一切制度和实力的基础,所以在朝廷看来,编户大体上等同于华夏。汉晋时人屡屡以编户或齐民与夷狄对称,如司马相如说“割齐民以附夷狄,弊所恃以事无用”。[126]然而编户之中确有非华夏的成员存在,如潘岳《马汧督诔》云“羌反未弭,而编户之氐又肆逆焉”。[127]潘岳提到的是元康六年(296)开始的齐万年之乱,而江统在乱平之后写下的《徙戎论》云“关中之人百余万口,率其少多,戎狄居半”,又言“因其衰弊,迁之畿服,士庶玩习,侮其轻弱”。[128]正因为其部落组织已经解体,成为“编户之氐”、编户之羌,所以才会变得轻弱,被华夏士庶所侮。汉末刘璋以庞羲为巴郡太守,屯阆中抵御张鲁。“羲以宜须兵卫,辄召汉昌賨民为兵。……羲惧,遣吏程郁宣旨于郁父汉昌令畿,索益賨兵。”[129]汉昌的賨人已称民,可以征发为兵,与《后汉书》所言巴郡板楯蛮随官府四处征讨相符。这些板楯蛮已经处于“长吏乡亭,更赋至重”,“愁苦赋役、困罹酷刑”的地位,其管理形式与华夏编户无异,赋役负担更有过之,然其非华夏身份仍被强调,说明他们正是非华夏编户。非华夏编户是一个过渡阶段,即政治体意义上的华夏化已经完成而文化认同上的华夏化尚在进行中的阶段,它的存在揭示了普通蛮人华夏化过程的复杂和艰难。

华夏化过程中几种身份渐次变换,对应的是对华夏政权赋役负担的逐渐增加。可是蛮夷为何愿意接受越来越重的赋役负担,陷入奴役的深渊呢?事实上,一个群体的行动决策,往往是由少数首领做出的。如果区分开蛮的上层与下层在华夏化进程中的得失,这个问题就变得十分清楚。如前所述,华夏帝国的影响到来之后,蛮人的上层从原来的村落协调人被扶植为具有强制权力的蛮夷君长,接受华夏式的官爵印绶之后成为帝国的邑君、邑长,进一步与郡县体制靠拢则转变为州郡的大姓豪强,入仕州郡成为官吏。与此过程相对应,帝国影响下蛮人社会内部的阶序化进程首先使大部分蛮民成为服从蛮夷君长权威的部落属民,进而成为邑君、邑长管理下的熟蛮,开始对帝国承担一定的义务,当邑君、邑长决定率领归义蛮夷加入郡县编户之后,他们进一步沦为非华夏编户,最终可能成为普通的华夏编户。在这个过程中,蛮夷君长层在每一步都得到利益,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不断升高,其代价正是普通蛮民承担越来越多的负担,最终成为帝国的编户。帝国是整个华夏化进程的推动者,推动的主要方式就是利用官爵授予造成蛮人的等级分化,以此培植从内部促成蛮人归附的代理人。

尚未受到或者远离华夏帝国影响的山地人群的社会结构较少阶层分化,他们难以依靠自己的力量建立高级政治体。来自汉帝国的官爵、印绶,以及它们所象征的帝国的承认与支持,使一些蛮人首领获得高于其他人的政治地位,从而加速了他们的社会分化。另外,帝国的官爵赏赐一定同时包含着物质赐予,这是两汉以来华夏帝国一贯的政策。如东汉时的辽东郡,“鲜卑大人皆来归附,并诣辽东受赏赐,青徐二州给钱岁二亿七千万为常”,[130]居于内地的南匈奴,也是“开口仰食,岁时赏赐,动辄亿万”。[131]南方虽然记载较少,情况也是一样的。东汉和帝时旄牛徼外白狼、楼薄蛮夷王唐缯等帅种人归义内属,“诏赐金印紫绶,小豪钱帛各有差”。[132]前面还提到过陆逊和刘备用金帛爵赏诱动五溪蛮夷的例子,北宋时还有赏赐五溪蛮酋食盐而得其归顺之事[133]。总之,来自华夏帝国的物质赏赐是官爵的伴随物,对它们的分配进一步强化了蛮酋的权力。在两汉时期,与山地被平原华夏网络所孤立的形势相应,不管是官爵还是金帛,山地人群都只能从汉帝国这一个来源获得,而这两种资源对于维护蛮酋已有的地位又至关重要,因此山地中已经成为熟蛮的人群对华夏帝国在政治上也有依赖性。这种依赖性是吸引熟蛮一步步走进华夏帝国的关键。

东汉末年以后华夏网络出现了多处断裂,随着断裂带山地与平原关系的逆转,山地与华夏帝国的政治依赖也得到缓解。断裂带的山地首领可以得到来自多方的官爵、赏赐,获得主动选择的权力。而断裂带两侧的华夏政权,竞相笼络山地的首领,授予他们的官爵一步步突破汉代以来的限制,不再限于夷王、夷侯、邑君、邑长等标示异族的官爵,而是开始授予将军号以及县令、太守、刺史等重要的华夏式地方官职。上文提到晋元帝突破“夷貊不可假以军号”的旧制,以建平夷王向弘为折冲将军,此后授予蛮夷豪酋将军号逐渐成为常态。据《通典》,在魏晋九品官品中,折冲将军为第五品,与郡太守同级。[134]这一除授仍参考了汉代“四夷国王,率众王,归义侯,邑君,邑长,……比郡、县”[135]的旧制,有意授予了比郡的折冲将军。到萧齐初年,对于宋代所封梅虫生、田治生等人的侯爵,有司也奏称“蛮封应在解例”,但经过一番讨论,萧道成决定“以治生为辅国将军、虎贲中郎,转建宁郡太守,将军、侯如故”。[136]不仅保留了宋代的封爵,还增以辅国将军、虎贲中郎将、建宁郡太守。其中虎贲中郎将与郡太守在晋宋官品中为第五品,而辅国将军为第三品,较之晋元帝授予向弘的五品折冲将军,级别增高了很多。比之东晋南朝,北朝在授予蛮酋官爵时更加慷慨,北魏第一次授予南境蛮酋的官爵是在太武帝始光年间(424—428),蛮王梅安之子梅豹被封为安远将军、江州刺史、顺阳公,[137]北魏一开始就授予蛮酋刺史和公爵。北魏授予蛮酋的官爵还不止于此,孝文帝延兴二年(472)桓诞率八万余落投魏,得到“征南将军、东荆州刺史、襄阳王”的高官重爵,[138]此为南北朝蛮酋获得的最高待遇。投奔北魏的一般蛮酋也都能得到刺史的官职。而在同时期的南朝,左郡左县制度下蛮酋授官不过左郡太守,赐爵不过封侯。南朝授予蛮酋刺史之职最早的记录,是梁武帝普通二年(521)的义州刺史文僧明,他于普通二年叛入魏。[139]这与左郡左县的记载消失于梁代可以关联考虑。在南北竞相招怀边境中间势力的形势下,南朝的左郡左县制度授予的太守、县令,在名号上无法与北魏授予的正州刺史相抗衡,只有终结左郡左县的称号,授予蛮酋正郡太守甚至刺史,才不至于在这场软交锋中过于被动,这或是左郡左县制度在梁代终结的一个原因。

南北帝国授予山地蛮人首领的官爵名号节节攀升,其影响不仅是符号和心理意义上的。太守、刺史、将军等名号,均伴随着一套可供借用的成熟政治体架构,刺史之下可以任命太守、县令,州郡县及将军府又各有僚佐职务,这些名号资源都可供蛮酋在蛮人内部再次分配。如北魏任命桓诞为东荆州刺史时,特言“听自选郡县”;[140]南司州刺史田益宗也受命“所统守宰,任其铨置”;[141]其他新归附的蛮酋,史料中虽未明言,可以想见其所受到的待遇是相似的。蛮酋在部众中进行这些名号资源的分配,不仅进一步强化了自己的权力,加深社会的序阶化程度,更重要的是所有的这些政治演进都是朝着华夏政治体的方向进行的,原来的非华夏中等规模政治体一步步地成长为华夏式的州、郡、县。归属南朝还是北朝已经无关紧要,因为它们已成为华夏帝国很容易吞并与整合的次级政治体。

本章借助“华夏网络”的概念,以长江中游为中心,具体分析了六朝时期帝国与山地人群的关系模式,以及在华夏化进程中,山地人群政治上的主动性和政治文化上的被动性并存的状况。由于东汉以后原帝国范围内的华夏网络不复存在,在南北之间、东西之间出现了多处网络断裂带,它们往往都是具有地理分界意义的山区,也是从前被圈隔在交通线之中的边缘地带。此时这些山区的战略价值受到重视,生息其中的非华夏人群成为两侧华夏政权竞相笼络的对象,笼络的方式是竞相授予爵号,赏赐金帛,局部地区的华夷力量对比发生逆转。从华夏帝国出现之时起,南方山地社会的政治体发育就依赖华夏帝国从外部输入的政治、经济资源,在两汉时期这种输入被严格控制在有利于华夏的规模。但是华夏网络的断裂打破了这种依赖-限制的格局,在华夷关系局部逆转的地区,来自外部的政治和经济资源大量涌入,非华夏人群的政治体规模迅速壮大,组织能力和军事实力都随之增强。因为从一开始其政治体演进就是在华夏帝国的官爵框架下进行,所以当其规模壮大以后,演进的方向也不出华夏帝国官僚制度的范围。从夷王、邑君到左郡太守左县令长,再到一般州郡的刺史、太守,蛮酋官爵的华夏化反映了其领导下的政治体的华夏化。到隋唐时期,随着华夏网络断裂带的消除,这些在断裂带上成长且已完成华夏化的政治体,顺理成章地被整合进新的华夏帝国网络之中。另一方面,华南那些不处于断裂带上而继续被圈隔的山区,以及西南、岭南那些位于华夏网络末端的山区,其历史进程与本文分析的长江中游山区差异很大,如何更全面地把握华夏网络与山地族群的关系模式,仍有待未来的继续探索。

[1] 对有关研究的细致梳理,请参看王万隽:《秦汉魏晋南北朝时期的蛮族研究综述》,见《中国中古史研究:中国中古史青年学者联谊会会刊》第2卷,221~231页,北京:中华书局,2011。此处不一一赘述。

[2] 鲁西奇:《释“蛮”》,载《文史》2008年第3辑,55~75页。罗新:《王化与山险——中古早期南方诸蛮历史命运之概观》,4~20页。

[3] 如《隋书》卷31《地理志下》说荆州蛮人“相呼以蛮,则为深忌”(897页),就是一条广为引用的此类史料。不过它仍然是来自华夏史家的观察,并非蛮人自己留下的说法。

[4] 族群(ethnic group)在此特指尚未被帝国完全吸纳的“他者”族群,该词从词源上即带有特指少数族或异族的倾向。古希腊语中ethnos的义项包括“非雅典人”“野蛮人”;而在《圣经》希腊语(Biblical Greek)中,该词有“非犹太人”之意。现代英语中的ethnic也带有外族人、异教徒的义项。参看Steve Fenton,Ethnicity (2nd Edition),Cambridge:Polity Press,2010,pp.12-15。研究缅甸山地的斯科特说:“族群和部落始现之处,正是赋税与君权终止之所——在罗马帝国与中国都是如此。”见James C.Scott,The Art of Not Being Governed:An Anarchist History of Upland Southeast Asia,Preface,p.11。

[5] 周振鹤:《中国地方行政制度史》第十章,290页。

[6] 李子信:《三国时孙吴的开发江南》,载《食货》第5卷第4期,1937,178页。

[7] 《汉书》卷28上《地理志上》,1560、1566、1594~1595页。

[8] 周振鹤:《中国地方行政制度史》第十章,286页。

[9] 《后汉书》卷86《南蛮西南夷列传》,2831~2832页。

[10] 《后汉书》卷24《马援传》,843页。

[11] 《后汉书》卷7《桓帝纪》,311页。

[12] 《后汉书》卷86《南蛮西南夷列传》,2843页。

[13] 东汉时,远征北匈奴的主力为南匈奴军,对抗西羌多征发“湟中义从羌”,更有幽州乌桓突骑号称天下精兵,这些都是读史者所习见的。两汉三国时代诸政权使用非华夏武装的情况,参看吕思勉:《秦汉史》第十八章第六节“兵制”,614~615页。翦伯赞:《三国时内战中的民族军队》,见《翦伯赞史学论文选集》,224~226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0。

[14] 《后汉书》卷38《度尚传》,1285页。

[15] 《晋书》卷15《地理志》“荆州”条,453~454页。这里取两汉荆州的地理区域,而非行政区划意义上的荆州。从其他域划入荆州的郡如安成郡、上庸郡等不列入其中,而从此区域划出归属其他政区的如始兴郡则计入。

[16] 六朝政区增置的具体统计,参看胡阿祥:《六朝疆域与政区研究》第十章,377~380页,北京:学苑出版社,2005。

[17] 汶阳郡是一个很好的例子:“汶阳本临沮西界,二百里中,水陆迂狭,鱼贯而行,有数处不通骑,而水白田甚肥腴。桓温时割以为郡。”见《南齐书》卷58《蛮传》,1008页。

[18] 按鲁西奇的统计,刘宋中后期雍、荆、郢、湘、司、南豫诸州蛮人不下数十万户、数百万口;而同时期此六州著籍人口仅有二十三万五千余户。参看鲁西奇:《释“蛮”》,67~68页。

[19] 《资治通鉴》卷158“梁武帝大同五年十一月”条,4904页。

[20] 鲁西奇:《释“蛮”》,68页。关于刘宋时期户口数字的计算方法,可参看何德章:《读〈宋书·州郡志〉札记二则》,原载《魏晋南北朝隋唐史资料》1997年第15辑,后收入氏著:《魏晋南北朝史丛稿》,320~324页,北京:商务印书馆,2010。

[21] 《宋书》卷74《沈攸之传》,1932页。

[22] 谷口房男:《華南民族史研究》第一编第二章、第三章,33~80页,東京:緑蔭書房,1997。

[23] 陈金凤:《魏晋南北朝中间地带研究》第七章、第八章,176~204页,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2005。

[24] 《魏书》卷101《蛮传》,2246页。

[25] 罗新在多篇论文中提出要对民族迁徙论保持警惕,它们常常是外部观察者对于突发政治现象的简单化解释,忽视了同一地区有关族群的古老存在。“起源与迁徙,是传统民族史料最突出的两大陷阱”。参看罗新:《王化与山险——中古早期南方诸蛮历史命运之概观》,11页;罗新:《民族起源的想象与再想象——以嘎仙洞的两次发现为中心》,载《文史》2013年第2辑,8~9页。

[26] 《三国志》卷1《魏书·武帝纪》,46页。

[27] 常璩撰,任乃强校注:《华阳国志校补图注》卷2《汉中志》,73页。

[28] 常璩撰,任乃强校注:《华阳国志校补图注》卷6《刘先主志》,371页。

[29] 《三国志》卷8《张鲁传》,264~265页。

[30] 任乃强推断杜濩所居在垫江界,即今广安与渠县间之“賨王城”;朴胡所居在阆中界,今巴中县之平梁城;袁约所居可能在朐忍县界。又指出三夷王的势力在乡村而不在城邑的特点。见常璩撰,任乃强校注:《华阳国志校注图志》卷2《汉中志》,77页注14;卷5《公孙述刘二牧志》,349页注1。

[31] 《三国志》卷56《吴书·朱然传》裴注引习凿齿《襄阳记》,1307页。

[32] 《史记》卷8《高祖本纪》,360、366页。

[33] 《魏书》卷101《蛮传》,2246页。

[34] 《南齐书》卷58《蛮传》,1007页。

[35] 对此迁徙论的批评,参看雷翔:《魏晋南北朝“蛮民”的来源》,载《湖北民族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1990年第1期,112~117页。

[36] 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75“沮水”条,3504页。

[37] 《三国志》卷47《吴书·吴主传》,1121页。

[38] 《三国志》卷60《吴书·周鲂传》,1388页。

[39] 郦道元注,杨守敬、熊会贞疏:《水经注疏》卷28“夷水”条,2393~2395页。

[40] 《三国志》卷27《魏书·王基传》,752页。

[41] 王象之:《舆地纪胜》卷82《京西南路·襄阳府》,影印本,700页,扬州:江苏广陵古籍刻印社,1991。此条《太平寰宇记》引文“沮”误作“祖”,熊会贞已辩(《水经注疏》,2394页);王文楚等点校本《太平寰宇记》作“柤”(乐史:《太平寰宇记》,王文楚等点校,2820页,北京:中华书局,2007),同误。

[42] 朱然两次征柤中,魏方都有“要遮险隘,图断其后”的举动,充分说明其进军路线要穿越山区(见《三国志》卷56《朱然传》,1307页)。

[43] 《三国志》卷4《魏书·齐王芳纪》裴注引习凿齿《汉晋春秋》,122页。

[44] 《宋书》卷64《何承天传附谢元传》,1707页。

[45] 郦道元注,杨守敬、熊会贞疏:《水经注疏》卷32“漳水”条:“漳水出临沮县东荆山,……又东过章乡南……昔关羽保麦城,诈降而遁,潘璋斩之于此。”(2701~2702页)

[46] 郦道元注,杨守敬、熊会贞疏:《水经注疏》卷28“维水”条,2386页。

[47] 见《后汉书志》卷22《郡国志四》武陵郡条,3484页。

[48] 《后汉书》卷74下《刘表传》,2419~2421页。

[49] 《三国志》卷58《吴书·陆逊传》,1345页。

[50] 《三国志》卷32《蜀书·先主传》,890页。

[51] 《三国志》卷58《吴书·吴主传》,1122页。

[52] 《三国志》卷52《吴书·步骘传》,1237页。

[53] 《三国志》卷60《吴书·钟离牧传》,1394页。

[54] 《晋书》卷42《王濬传》,1208页。

[55] 《晋书》卷3《武帝纪》,68页。

[56] 甚至可以推论,东汉初年所谓“武陵蛮夷特盛”的现象,也与公孙述据蜀颇有关系。公孙述曾尝试跨有荆益,建武六年(公元30)遣部将田戎、任满“出江关,下临沮、夷陵间,招其故众,因欲取荆州诸郡”,建武九年,又遣田戎等“拔巫及夷陵、夷道,因据荆门”(《后汉书》卷13《公孙述传》,537页)。田余庆认为诸葛亮《隆中对》中“跨有荆益”的认识,正是以公孙述的事迹为蓝本的(见前引《〈隆中对〉再认识》,收入《秦汉魏晋史探微(重订本)》,185~186页)。果如此,《隆中对》所言“跨有荆益,保其岩阻,西和诸戎,南抚夷越”的联络蛮夷计划,是否暗示公孙述也曾联络蛮夷势力呢?另有学者推测田戎、任满、秦丰等本身可能就是蛮夷,他们的故众在临沮、夷陵间,多半也掺杂蛮人(见雷翔:《魏晋南北朝“蛮民”的来源》,112~117页)。

[57] 《南齐书》卷58《蛮传》,1008页。

[58] 《晋书》卷26《食货志》,783页。

[59] 引文见刘知幾撰,浦起龙释:《史通通释》卷7《曲笔》,197页。《晋书》中反映北朝加于南方的蔑语,并非仅此一见。如《元帝纪》末尾云“恭王妃夏侯氏竟通小吏牛氏而生元帝”(158页),《明帝纪》言“帝母荀氏,燕代人,帝状类外氏,须黄”(161页)之类,很难认为是江东一方的官方记载。

[60] 参看唐长孺:《王敦之乱与所谓刻碎之政》,见《唐长孺文集》第2册《魏晋南北朝史论拾遗》,152~168页;田余庆:《释“王与马共天下”》,见《东晋门阀政治》,第5版,16~26页,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赵立新:《西晋末年至东晋时期的“分陕”政治——分权化现象下的朝廷与州镇》第三章“东晋初年‘分陕’政治的形成与发展”,83~118页,台北:花木兰文化出版社,2009。

[61] 《三国志》卷58《吴书·陆抗传》,1359页。

[62] 《晋书》卷121《李雄载记》,3039页。

[63] 《宋书》卷97《蛮传》,2398页。

[64] 《晋书》卷58《周抚传》,1582页。

[65] 《晋书》卷81《邓岳传》,2131页。

[66] 《宋书》卷97《蛮传》,2398页。

[67] 鲁西奇:《释“蛮”》,64页。陈寅恪未辨此南新蔡郡与北魏之新蔡郡的区别,遂引此条材料解释《北史·董绍传》“瞎巴三千”之语,是不妥当的(陈寅恪:《魏书司马叡传江东民族条释证及推论》,见《金明馆丛稿初编》,81~82页,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1)。

[68] 《宋书》卷97《蛮传》,2398~2399页。

[69] 《宋书》卷57《蔡兴宗传》,1581页。

[70] 安田二郎研究晋安王子勋之乱,将其视为一场受到门阀制度压抑的“豪族土豪”阶层主导的内战,并在论述中将上文所述的西阳蛮田益之等直接视为土豪。见安田二郎:《六朝政治史の研究》第6章,290页,京都:京都大学学術出版会,2003。

[71] 《宋书》卷87《殷琰传》,2209页。

[72] 《宋书》卷87《殷琰传》,2209页。

[73] 参看胡阿祥:《六朝疆域与政区研究》,89~137页。

[74] 《晋书》卷66《陶侃传》,1778页。

[75] 《晋书》卷73《庾亮传》,1923页;同书卷106《石季龙载记》,2769页;以及卷81《毛宝传》,2124页。

[76] 《南齐书》卷58《蛮传》,1009页。

[77] 《魏书》卷61《田益宗传》,1370页。

[78] 《宋书》卷97《蛮传》,2398页。

[79] 北村一仁:《南北朝期“淵藪”の地域的分布とその空間的特徴》,载《東洋史苑》第71~72辑,2008,166页。

[80] 北村一仁:《「荒人」試論:南北朝前期の国境地域》,载《東洋史苑》第60~61辑,2003,265~284页。

[81] 《魏书》卷61《田益宗传》史臣曰,1377页。

[82] 《通典》卷187《边防三·南蛮序略》,5041页。

[83] 谷口房男:《南北朝時代の蛮酋》,见谷川道雄等编:《魏晋南北朝隋唐時代史の基本問題》,117~141页,東京:汲古書院,1997。中译本见李凭等译:《魏晋南北朝隋唐史学的基本问题》,88~107页,北京:中华书局,2010。

[84] 陈金凤:《魏晋南北朝中间地带研究》第8章,188~204页。

[85] 《魏书》卷101《蛮传》,2246页。

[86] 《魏书》卷61《田益宗传》,1370页。

[87] 《梁书》卷22《安成王秀传》,344页。

[88] 河原正博:《宋書州郡志に見える左郡·左県の「左」の意味》,原载《法政史学》14号,1961,收入《漢民族華南発展史研究》第一編第二節,65~81页,東京:吉川弘文館,1984。另外,可参看胡阿祥为左郡、左县制作的更详细的列表,见《六朝疆域与政区研究》第九章,349~354页。

[89] 《南齐书》卷15《州郡志下》“益州”条,302页。

[90] 杨武泉:《“蛮左”试释》,载《江汉论坛》1986年第3期,70页。

[91] 代表性的看法有:河原正博以为“左”与“楚”音近,而蛮被看作楚(荆蛮)的后裔(见前引《漢民族華南発展史研究》,79~80页);杨武泉认为“左”来自文学中称夷狄为“左衽”的传统,以左代蛮,而南北朝后期习见的“蛮左”一词反而是来自宋齐时代的左郡左县(见前引《“蛮左”试释》,69~70页),胡阿祥(《六朝疆域与政区研究》第九章“南朝的宁蛮府、左郡左县、俚郡僚郡”,259~361页)、方高峰(《试论左郡左县制》,载《中国边疆史地研究》2006年第2期,23页)赞同杨氏的观点;川本芳昭据《大汉和辞典》认为是左与夷的古字形近而致(川本芳昭:《魏晋南北朝时代の民族问题》第四篇,484页,東京:汲古書院,2006)。北村一仁在总结诸说得失之后提出新的猜想,他认为在六朝文学中“左”有荒僻、僻左之意,左郡左县正取义于此(北村一仁:《南北朝期「中華」世界における「蛮」地の空間性について》,载《東洋史苑》第67辑,2006,29~32页)。

[92] 方高峰:《试论左郡左县制》,24页。

[93] 参看《宋书》卷77《沈庆之传》,2000~2003页。

[94] 《太平御览》卷785“俚”条引《南州异物志》,3478页。《南州异物志》作者为吴丹阳太守万震,详见向达:《汉唐间西域及海南诸国古地理书叙录》,见《唐代长安与西域文明》,566~567页。刘纬毅《汉唐方志辑佚》收录其佚文(44~51页)。

[95] 《太平御览》卷785引裴渊《广州记》,3478页。裴渊的生平不详,王谟以为系晋宋间人(王谟辑:《汉唐地理书钞》,影印本,370页,北京:中华书局,1961)。刘纬毅据文廷式《补晋书艺文志》而定其为晋人(刘纬毅:《汉唐方志辑佚》,135页)。

[96] 《隋书》卷31《地理志下》,888页。

[97] 《北史》卷95《獠传》,3154页。

[98] 人类学家对一些从事狩猎、采集的群伙(band)进行的研究表明,原则上在群伙中每个人都有平等的机会成为首领,虽在一些群伙中有世袭首领,但真正的领导权却由掌握特殊知识或能力的人行使。其共同点是首领没有什么强制权力,只是临时的或协调性的。参看特德·C.卢埃林:《政治人类学导论》第二章,朱伦译,30~35页,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9。

[99] 汉高祖赐予尉佗玺绶时,所颁发的诏书中即有此语,见《汉书》卷1下《高祖纪下》,73页。

[100] 如东汉的羌人“更相抄暴,以力为雄”(《后汉书》卷77《西羌传》,2869页);明代苗人世代复仇,有“苗家仇、九世休”的说法(田汝成:《炎徼纪闻》卷4,丛书集成初编,55页,北京:中华书局,1985)。林耀华认识到宗族之间的仇视械斗即打冤家是凉山夷家社会的重要传统,“冤家”是尤重于其他社会关系的枢纽性关系(林耀华:《凉山夷家》第八章“冤家”,74~82页)。埃文斯·普里察德(Evans-Pritchard)对非洲努尔人的研究也指出了类似的现象,由于缺乏高级政治体和法律,努尔人在村落之内的冲突很容易解决,如果卷入部落一级分支的冲突,可能永远无法和解。努尔人通过冲突和战争维持了游牧社会的分裂型结构(segmentary structure)(Evans-Pritchard,“The Nuer of the Southern Sudan”,in M.Fortes & E.E.Evans-Pritchard eds.,African Political Systems,London: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50,p.283)。

[101] 范成大撰,严沛校注:《桂海虞衡志校注》,116~117页,南宁:广西人民出版社,1986。

[102] 顾炎武:《天下郡国利病书》下,《续修四库全书》597册,影印本,436页,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

[103] 蒙默:《先秦楚境濮人简论》,见《南方民族史论集》,93~99页,成都:四川民族出版社,1992。

[104] 《左传》成公十六年,见杨伯峻:《春秋左传注》,883页。

[105] 楚国建立户籍制的情况,参看杜正胜:《编户齐民:传统政治社会结构之形成》,24~25页,台北:联经出版事业股份有限公司,1990。

[106] 《后汉书》卷86《南蛮传》引,2830页。

[107] 魏斌:《吴简释姓——早期长沙编户与族群问题》,载《魏晋南北朝隋唐史资料》第24辑,2008,35页。

[108] 参看陈直:《汉晋少数民族所用印文通考》,原刊《秦汉史论丛》第1辑,1980,338~364页,后收入氏著《文史考古论丛》,355~382页,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1988;熊谷滋三:《後漢の異民族統治における官爵授與について》,载《東方學》第80輯,1990,48~63页。

[109] 《续汉书志》卷28《百官志五》,3632页。

[110] 熊谷滋三:《後漢の異民族統治における官爵授與について》,59页。

[111] 《汉书》卷94下《匈奴传下》,3821页。

[112] 《汉书》卷99中《王莽传中》,4119页。

[113] 《汉书》卷99中《王莽传中》,4130页。

[114] 《后汉书》卷86《南蛮西南夷列传》,2857页。

[115] 此碑旧著录为《繁长张禅等题名》,见洪适:《隶释》卷16,影印本,429~430页,北京:中华书局,1986。第一个题名便是“长蜀郡繁张君讳禅字仲闻”,中村威也据此认为此碑中的张禅是蜀郡繁人而任它郡某县之长,又因为《隶续》言此石“今在蜀道”,故推测其为巴郡临江县长,我认为这一考证是成立的。参看中村威也:《中国古代西南地域の異民族—特に後漢巴郡における「民」と「夷」について》,载《中國史學》第10卷,2000,201~206页。

[116] 鲁西奇认为“‘五里’‘六亭’之称,或暗示五里蛮已纳入乡、亭、里之编组,其蛮户或已成为编户齐民”(《释“蛮”》,第60页)。魏斌对此说进行了补充论证,一方面认定它仍属乡、亭、里之编制,另一方面设想这些蛮人处在种落君长与郡县乡亭双重体制之下。总之应是与官府关系较为密切的蛮民(参看魏斌:《古人堤简牍与东汉武陵蛮》,载《“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85本第1分,2014,84~90页)。

[117] 长沙市文物考古研究所编:《长沙东牌楼东汉简牍》,73页,北京:文物出版社,2006。

[118] 罗新:《王化与山险——中古早期南方诸蛮历史命运之概观》,12~15页。

[119] 常璩撰,任乃强注:《华阳国志校补图注》卷1《巴志》,30页。

[120] 中村威也:《中国古代西南地域の異民族—特に後漢巴郡における「民」と「夷」について》,204~205页。

[121] 王万隽:《汉末三国长沙族群关系与大姓研究之一——汉末部分》,载《早期中国史研究》第2卷第1期,2010年,52~62页。

[122] 《三国志》卷53《吴书·薛综传》,第1252页。

[123] 长沙走马楼吴简中亦可见大量的番姓编户,如果将潘与番视为一姓,则此姓为吴简中出现人数最多的大姓。参看魏斌:《吴简释姓——早期长沙编户与族群问题》,25~26页。

[124] 马援平定交趾征侧之乱,收编骆越万余人,其中“便习战斗者二千兵以上,弦毒矢利,以数发,矢注如雨,所中辄死”,便是使用毒箭作为武器的(见《水经注疏》卷37“叶榆河”条引《交州外域记》,641页)。明代田汝成《炎徼纪闻》仍记载“獞人五岭以南皆有之,……善为毒矢,射人物中者焦沸若灸,肌骨立尽”(62页),可见这种作战技术在岭南地区长期延续。

[125] 《汉书》卷1下《高帝纪下》颜师古注云“所谓编户者,言列次名籍者也”(79页)。关于编户的更全面研究,请参前引杜正胜《编户齐民:传统政治社会结构之形成》一书。不过杜氏没有论及非华夏编户的问题。

[126] 《史记》卷117《司马相如列传》,3049页。

[127] 萧统编:《文选》卷57,李善注,2455页。关于北方的非华夏编户,可参看唐长孺《晋代北境各族“变乱”的性质及五胡政权在中国的统治》一文的相关部分,见《魏晋南北朝史论集丛》(《唐长孺文集》第1册),131~133页。

[128] 《晋书》卷56《江统传》,1533、1532页。

[129] 常璩撰,任乃强注:《华阳国志校补图注》卷5《公孙述刘二牧志》,346页。

[130] 《后汉书》卷90《乌桓鲜卑列传》,2986页。

[131] 《后汉书》卷85《南匈奴列传》,2952页。

[132] 《后汉书》卷86《南蛮西南夷列传》,2857页。

[133] 《宋史》卷493《蛮夷传一》,14174~14178页。

[134] 《通典》卷37《职官十九》,1004页。

[135] 《续汉书志》卷28《百官志五》,3632页。

[136] 《南齐书》卷58《蛮传》,1007页。

[137] 《魏书》卷101《蛮传》,2246页。

[138] 《魏书》卷101《蛮传》,2246页。

[139] 《梁书》卷3《武帝纪下》,65页。

[140] 《魏书》卷101《蛮传》,2246页。

[141] 《魏书》卷61《田益宗传》,137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