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史学观念史

第六章 新史学的发展(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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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实证而实录:方法论的确立

一、历史知识真实的价值

8世纪初期,刘知幾撰《史通》,特立《古今正史篇》,实为中国最早而有系统的史学史著作。他论述司马迁以前的史学发展,由《三坟》《五典》《尚书》《春秋》,以至于陆贾的《楚汉春秋》,其间颇值得注意者有两点:第一,他突出了史学的实证主义精神,援引司马迁和班固之言,直指尧以前之史多无征可信,“后来诸子,广造可说;其语不经,其书非圣”。第二,他对早期的“正史”,并无严格的界定,故诸体兼述、经传齐论,似乎有意将其前面所论的“六家”,笼统地一并划为正史,而为其后来专就“二体”以论《史记》以下诸正史不同,当有矛盾之嫌。[1]

本书第四章曾讨论司马迁自述其所开创的新学术,辨明其新史学的目的、对象、性质和方法,乃至指出经、史之分野所在。实证主义是新史学的重要特征,与今文经的玄想和附会、演绎和模拟不同。此特征不自司马迁始,但因司马迁而显,广受新史学运动期间诸学者所重视。刘知幾开章即突出此特征,可谓对史学之所以成立,已具慧眼深识。然而关于第二点,刘知幾曾有论述云:

当周室微弱,诸侯力争,孔子应聘不遇,自卫而归,乃与鲁君子左丘明观书於太史氏,因鲁史记而作《春秋》;上遵周公遗制,下明将来之法;自隐及哀,十二公行事。经成,以授弟子。弟子退而异言。丘明恐失其真,故论本事而为传,明夫子不以空言说经也。《春秋》所贬当世君臣,其事实皆形於传,故隐其书而不宣,所以免时难也。

及末世,口说流行,故有《公羊》《谷梁》《邹》《夹》之传。……平帝初,立《左氏》。逮於后汉,儒者数廷毁之。会博士李封卒,遂不复补。和帝元兴十一年,郑兴父子奏请重立於学官。至魏、晋,其书渐行,而二传(《公羊》及《谷梁》)亦废。[2]

是则刘知幾对孔子作《春秋》与丘明论《左传》,其说与司马迁略同,并能明指《春秋》是经,《左氏》为传经之传,且牵入汉代古、今文经的纠纷。不过,司马迁力言《春秋》及《左传》是“空文”,与其所开之学术不同,此旨普为新史学诸子所了解,而刘知幾却似未能理会,事出甚奇。如此,恐知幾另有所措意。知幾寻又论云:

汉献帝以固书(班固《汉书》)文烦难省,乃召侍中荀悦,依《左氏传》体,删为《汉纪》三十篇。……其言简要,亦与纪传并行。[3]

由此推知,知幾特将经学之《春秋》和《左传》列入正史而论述,实因牵于体裁而舍其性质也。[4]殊不知司马迁撰《史记》以来,至3世纪末叶汲冢竹书出,纪传体的新史学独擅胜场,笼罩史界,而编年体的“古史”,则几至沦没无识之者,荀悦之依《左传》体而删约《汉书》,其初意不在复兴古史。事实上,献帝和荀悦的基本意思,只是就《汉书》本纪而扩充,将中兴以前史事融入其内,因而使前汉史事之脉络大趋,得以一目了然罢了。史称《汉纪》三十篇“辞约事详,论辨多美”。[5]前句实在只能解释为它是《汉书》本纪的充实篇,事虽详于《汉书》本纪,但不会详于《汉书》全书。荀悦本人也自认为其书乃“抄录《汉书》,略举其要……约集旧书,撮序表志,总为帝纪”之作;声言其书是以省约《汉书》为务,用之“以副本书,以为要纪”,[6]初无意于与纪传体的《汉书》并行竞辉,如后世的古、今正史之争。[7]《汉纪》的删述成书,乃是新史学运动期间最显著而唯一的编年体裁著作,荀悦在此书中自有其理想与目的,但他的出发点不是因为重新认识古史而欲复兴之,这是可以肯定的。[8]知幾说它“亦与纪传并行”,乃是执汲冢发现以后的史学发展而言,应未得当时之实。

作者在此论证刘知幾之言,目的是要澄清新史学运动期间的发展真貌,以作为下面讨论的基本。这时期的真正情况是:经学与史学经司马迁而逐渐分流,《春秋》经传不被时人完全视为古代史学的著作,而编年的古史体裁因新史学的笼罩盛行,几至掩没不明。相反的,司马迁撰述《史记》以来,元、成之间(公元前48—前7年)有褚少孙的补作以继起,稍后刘向、刘歆父子,及冯商、卫衡、扬雄、史岑、梁审、肆仁、晋冯、段肃、金丹、冯衍、韦融、萧奋、刘恂、班彪等诸好事者又继起补续,至班固踏着此前人的成绩而改创成功,转引出政府官修、东观诸臣继踊《汉书》之举,一改前此补续对象为《史记》的趋势,降至3世纪后期巴蜀学派的陈寿撰成《三国志》而止,新史学于此期间前接后继,波澜壮阔,不仅纪传体因而确立,最重要的是新学术即因而大明。

作者在这里借用“实证主义”此名词,并无意完全套用其在西方哲学上所蕴含的各种意义。作者的目的,仅在借用此主义的某些主要特征,用以解释新史学运动的发展罢了。这些特征包括:历史知识的成立、史家对事实的重视与研究及其理解的方式。大体上,就历史事实研究及撰述的效果言之,此即本书所谓的“实录”,强调历史研述必须臻此境界诸理念,作者姑名之为“实录主义”;若就其研述方法论而言,此即“实证”,探究此方法之诸种理念原则,则姑名之为“实证主义”。《序论》所论史公的网、考、稽三段法,乃新史学的基本方法,本章由此出发,以论其他。

历史知识能够成立,先秦时代大体即有此共识,司马迁的新史学对此发挥尤巨,此可由新史学运动期间时人对其评价可知之。

司马迁《报任少卿书》成于公元前91年(武帝征和二年)左右。据此书所言,《史记》此时固已完成,前后费时约十八年之久,[9]故班固称说“斯以勤矣”。[10]据桓谭之言,司马迁书成后出示于东方朔,朔为之平定,署名为《太史公》。[11]然而《太史公自序》云:“……凡百三十篇,五十二万六千五百字,《太史公》书序,略以拾遗补艺,成一家之言。……”此书法与其师孔安国的《尚书序》相似,表示《史记》原名为《太史公》,是司马迁所自取,东方朔为之署字而已。[12]如此说来,《太史公》书在司马迁生前即已完成,并且曾宣示出来给别人看,是则其后该书有阙佚,殆与司马迁本人无关,而桑弘羊在《盐铁论·毁学篇》称引“司马子”之言,亦未表示他是最早阅读此书者。[13]但是,司马迁可能死后不久,其著作中的某些意见,即在震动中国史的盐铁论大辩论会议中,为主角之一、握有实权的桑弘羊所称引,显示了此书成书之约略同时,即已产生了影响力,为他人所重视。[14]

不过,桑弘羊绝不是最早接受《太史公》书的影响力者,最早对《太史公》书产生强烈的反应者,也不是东方朔,而应是汉武帝。裴骃《集解》引卫宏《汉旧仪》注曰:“司马迁作《景帝本纪》,极言其短及武帝过。武帝怒而削去之。后坐举李陵,陵降匈奴,故下迁蚕室,有怨言,下狱死。”司马迁如何死,容后论,要之卫宏乃东、西汉之间的古文经学家,所撰《汉书旧仪》四篇,目的在记载西京杂事,似出于记述国史异闻以备国史采用的意识,其言未可尽信。[15]《太史公》书有阙佚,自公元前1世纪中期褚少孙补续及刘向父子校书以来,即已如此,故《汉书·艺文志》注明其书十篇有录无书。卫宏之目的,是为景、武两本纪的阙佚,备存一说罢了。3世纪前期,大经学家王肃某次与魏明帝谈论汉事,其谈话如下:

帝又问:“司马迁以受刑之故,内怀隐切,著《史记》非贬孝武,令人切齿!”

对曰:“司马迁记事,不虚美、不隐恶,刘向、扬雄服其善叙事,有良史之才,谓之实录。汉武帝闻其述《史记》,取孝景及己本纪览之,於是大怒,削而投之,於今此两纪有录无书。后(司马迁)遭李陵事,遂下迁蚕室。此为隐切在孝武,而不在於史迁也。”[16]

王肃的意见,一者本于刘向、扬雄及班氏父子的说法,一者即取卫宏的杂说。是则《汉书》作者班固,对此流传的武帝怒削两本纪说法,何以在《司马迁传》竟然不一提?窃意其因可能有三:第一,卫宏之说颇杂乱,其言司马迁之死尤不便轻信,故以严谨的态度以疑则传疑。第二,他因时讳不便说明。第三,他有意掩饰君主恶。欲究其因,则应从班固评论司马迁的意见入手,他说:

乌呼!以迁之博物洽闻,而不能以知自全;既陷极刑,幽而发愤,书亦信矣。迹其所以自伤悼,小雅巷伯之伦。夫唯大雅“既明且哲,能保其身”,难矣哉![17]

寻班固之意,实未以卫宏谓司马迁宫刑之后,复又坐怨言下狱死为真实。他只将司马迁的发愤比作巷伯阉官之遇谗而诗,且讥其不能明哲保身而已。班固对司马迁的评论,影响来自二源:第一,其父批评司马迁价值观念不当,而且是“大敝伤道,所以遇极刑之咎也”。[18]第二,来自汉明帝的意见。此事见于班固所作《典引》一文,其序云:

臣固言:永平十七年(公元74年),臣与贾逵、傅毅、杜矩、展隆、郗萌等召诣云龙门。小黄门赵宣持《秦始皇帝本纪》问臣等曰:“太史迁下赞语中,宁有非耶?”

臣对:“此赞贾谊《过秦篇》云:‘向使子婴有庸主之才,仅得中佐,秦之社稷未宜绝也。’此言非是。”

即召臣入问:“本闻此论非邪?将见问意开寤邪?”臣具对素闻知状。诏因曰:“司马迁著书,成一家之言,扬名后世。至以身陷刑之故,反微文刺讥,贬损当世,非谊士也!司马相如洿行无节,但有浮华之辞,不周於用。至於疾病而遗忠,主上求取其书,竟得颂述功德,言封禅事,忠臣之效也!至是贤迁远矣!”[19]

《典引》是一篇带序之赋,全文所述,表示了明帝曾读《史记》,亦颇知司马迁其人。他既认为司马迁因极刑而为刺讥贬损,非义士也,则“常伏刻诵圣论”,捧明帝“虽仲尼之因史见意亦无以加”的班固,又何敢异言?班固在此文力称汉德“唐哉皇哉!皇哉唐哉!”又顺明帝之意再撰《秦纪论》,充分表示了他的刻意阿谀取容。[20]也就难怪傅玄批评他“论国体,则饰主阙而抑忠臣。叙世教,则贵取容而贱直节”了。[21]如此可知,班固不提武帝怒削两本纪之事,上述三种原因均有可能,而以第二和第三种可能性较大,亦即有意取容避忌及饰主之阙也,故他讥嘲司马迁不能明哲保身,是可以想知的。

汉武帝怒削两本纪,此事件本身固有一定的意义。但是,此事件所蕴含的意义,最大者不应在政治压力方面,而应是此事反映了史学的性质及历史知识之所以能成立和被重视。

根据卫宏之言,武帝怒削本纪,是由于《孝景本纪》和《今上(指武帝)本纪》中,司马迁“极言其短”及过失。作者认为,最值得思考注意者,乃是司马迁之“极言短过”,武帝的反应却仅止于怒和削之而已;他一方面没有指责司马迁“诽谤”,另一方面也没有因此而实时惩罚他,更重要者他没有禁毁了《史记》此书。这三种反应,不但表现了武帝的气量和识见终究非一般君主可比,兼且也表现了司马迁的著作实是一部“实录”——是一部客观论述史实的历史知识。兹试就此再稍作论述。

《史记》不仅景、武两纪极言二帝的短过而已,全书实对刘邦以来各人物行事及政策得失皆有所批评或不满。武帝不因此而施加实时惩罚,乃是世所熟知之事。他也没有禁毁此书。相反的,他对司马迁的才学表示了肯定的意思,如任用司马迁为中书令;又曾要恃才傲物的东方朔与司马迁等人做自我比较,声言“方今公孙丞相(弘)、儿大夫(宽)、董仲舒、夏侯始昌、司马相如……司马迁之伦,皆辩知闳达,溢於文辞”云云。[22]司马迁固然习经,也是辞赋高手之一,但他与诸子争一日之长,用以成名不朽的,却在他的史学。用“辩知闳达,溢於文辞”来形容其才学识,应是贴切符合之言。以如此才学识来完成一部称为“实录”的《史记》,若加以禁毁,适能益彰其短过而已。汉武帝不此之为,这种心理和《史记》本身有价值及能自主存在的因素,应皆是重要的原因。

前章述及司马迁处理汉代统治人物的态度,是“贤者记其治,不贤者彰其事”——此即“不虚美、不隐恶”的客观态度。展示事实,让事实自己说话,这是史学的特质,是历史知识所以成立的基本。司马迁所开创的新学术,正是以重视客观事实作为基础的。他评论孔子、左丘明、孙子等著作属于“空文”或“空言”,声言其着只论述这些人物的“行事所施设者”,或竟批评他们“空语无事实”,此皆充分表现了他的传信传疑、无征则阙及就事论事等精神。[23]重视事实、尊重事实,将之研究发明,进而重建历史,这应是太史公“述故事”的大原则及真意旨所在。司马迁纵然运用了丰富的历史想象和璀瑰的文采,但只要所论述能恰如其实,此则皆得视为史学之正法。事实上,司马迁浪漫主义的一面,必须由此实证主义的一面加以了解,方能得其所创之新学术的全般面貌,理解其书之所以卓越。能明白于此者,方能进而了解武帝能怒两本纪之极言,虽削去之,而不指责司马迁“诽谤”。

言论之罪,两汉惩治极严,大儒如董仲舒、夏侯始昌、京房、眭弘,乃至司马迁外孙杨恽等,皆曾以“诽谤”或“妖言”之罪下狱或弃市。忠直敢言,经常批评天子及当权大臣缺点的汲黯,也曾几蒙诽谤之罪而族诛,司马迁即曾对此有所记载。[24]武帝对《史记》既怒之而又削之,却不指责其作者之“诽谤”,唯一可以解释的,就是司马迁述其行事是如此的真实,恰如其实的程度连当事者也无异辞。武帝对司马迁的容忍,略如对汲黯的容忍,所不同者,则是后者对他的直接批评仅为一时之言论,而前者之载述则将会万世流传,因而怒而削之耳。史家若能实述其事,则杀史毁书,适足以益彰其恶,此为“齐太史事件”对后世的启示。新史学运动前期,最了解此意义的似为班彪。班彪续《太史公》书,作后传数十篇,即声称其著作云:“今此后篇,慎核其事,整齐其文,不为《世家》,唯《纪》《传》而已。传曰:‘杀史见极,平易正直,《春秋》之义也。’”[25]

《史记》在西汉并未被视为“诽谤之书”,不必魏明帝在三个世纪后代汉武帝抱不平。王肃之言,实得史学之真义,其谓“隐切在孝武,而不在史迁也”,更是确论。新史学运动后期,官方注意及干预史学始渐严,前先指责司马迁因受刑而“微文刺讥,贬损当世”即为汉明帝,但也未论断《史记》为“诽谤”。稍后的章帝时代(公元75—88年),《史记》是“实录”之书,史学是真实的历史知识,事仍甚明,可从“孔僖、崔骃事件”得知。

孔僖和崔骃同在太学研习《春秋》,因读吴王夫差时事而兴叹,并引伸史传,至批评武帝过失。邻房生梁侑密告二人“诽谤先帝,刺讥当世”,遂事下有司。崔骃被捕受讯,孔僖恐诛,未被捕前即上书章帝说:

臣之愚意以为:凡言诽谤者,谓实无此事而虚加诬之也。至如孝武皇帝,政之美恶,显在汉史,坦如日月,是为直说书传实事,非虚谤也。夫帝者为善,则天下之善咸归焉;其不善,则天下之恶亦萃焉。斯皆有以致之,故不可以诛於人也!

且陛下即位以来,政教未过而德泽有加,天下所具也,臣等独何讥刺哉?假使所非实是,则固应悛改;傥其不当,亦宜含容,又何罪焉?……

臣等受戮,死即死耳!……臣之所以不爱其死,犹敢极言者,诚为陛下深惜此大业!……齐桓公亲扬其先君之恶以为唱管仲,然后群臣得尽其心。今陛下乃欲以十世之武帝,远讳实事,岂不与桓公异哉?臣恐有司卒然见构……使后世论者,擅以陛下有所方比,宁可复使子孙追掩之乎?谨诣阙伏待重诛![26]

这个事件蕴含了若干意义:第一,“实无此事而虚加诬之”才算诽谤,帝王行事之善恶皆有以致之,不能因掩恶而诛于人。第二,武帝行事的善恶显在《史记》(汉史),“书传实事,非虚谤也”,后世天子不应为先帝“违讳实事”。《史记》所书既是“实事”,因而他们“直说书传实事”,也不能视为“虚谤”。第三,章帝若因论史而杀人,无异是兴起言论罪或文字狱,为后世所批判,子孙也不能掩其过。

值得注意者不仅是《史记》的性质为“实事”,此义得以大明;抑且新史学运动诸子的研撰对象多为其当代史,他们必须重视实证主义的方法,始能得以生存及持续发展,这是实证主义备受重视,进而使新史学发展为学术大宗的原因。相对的,尽管两汉政府已重视及干预此新学术,但官方仍能尊重事实及信任此实证学问,不如后世般加以严格控制,无异也是新史学生存发展的良机。待公元192年(献帝初平三年)王允杀董卓及蔡邕,连带正式宣称“昔武帝不杀司马迁,使作谤书,流於后世”,[27]自是即史祸常见,不实之史日多矣。

历史是一门真实的学问,不是虚言空文;正唯其真实,故历史知识是确定的、成立的;又由于其目的和对象在发明故事,重建人类的经验,因而它也是对人类具有大功用的。这些道理汉以来多明之,可从若干事件窥见:

第一,成帝河平间(公元前28—前25年),距司马迁之死约已六十年,东平王刘宇来朝,上疏求诸子及《太史公》书。成帝以问大司马大将军领尚书事王凤。凤建议云:“《太史公》书有战国纵横权谲之谋;汉兴之初,谋臣奇策,天官灾异,地形阨塞,皆不宜在诸侯王。不可予。”成帝遂依凤意。[28]河平三年(公元前26年)八月,成帝正式颁令刘向校中秘书,陈农负责求遗书于天下,秦汉以来,全面整理图书的工作正在展开,故刘宇来朝而求书。王凤否决求书的意见,正足以表示司马迁的著作能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其重建人类的经验是如此的真实,这种真实的历史知识具有如此的功用,而这些功用又是如此的博大而广泛,不仅限于思想及伦理道德范畴而已。明显的,王凤的意思是判断史学为一种实学,真实而有用,程度达到足以产生政治敏感而应列为国家机密者。官方对《史记》的认识,遂使《史记》成为秘隐之书,民间不能流播的原因;此与官方尊扬《春秋》经,将《公》《谷》二传立于官学,民间诸传亦可自由传播的鼓励政策,显然大不相同。由此亦可见经、史之异,空文和实录之别矣。

第二,司马迁死后约一个世纪、新史学运动的中期,光武帝倚用窦融对付隗嚣和公孙述,赐之以“《太史公·五宗·外戚世家》,《魏其侯列传》”,建议他阅读魏其侯窦婴与王室的关系,使增强其对刘氏政权的向心力。[29]这是将真实的历史知识作实际的运用之例。

第三,新史学运动确立了史学及历史知识的地位之后,4世纪前期,五胡领袖之一的石勒也曾努力吸取此知识。《资治通鉴》记其学习《汉书》之事,可得而窥知不论汉人或胡人皆能重视此知识。《通鉴》云:

勒虽不好学,好使诸生读书而听之,时以其意论古今得失,闻者莫不悦服。尝使人读《汉书》,闻郦食其劝立六国后,惊曰:“此法当失,何以遂得天下?”及闻留侯谏,乃曰:“赖有此耳!”[30]

是则难怪“史学”一名,创始于石勒矣。[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