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六世纪间完成的《文心雕龙·史传篇》,实为中国史学史及史学批评雏形之作。刘勰论述史学缘起、体裁、结构、方法,兼评论史著优劣,申言实证论与功用论、史德论等,向下开启了七、八世纪间刘知幾之史学研究。知幾将刘勰一篇中之诸论题,分析为若干篇发挥,自易精详而见功。
按:贯时联事之记述方式,骨、金文多有之,未必自周公始。然而将各贯时联事之记述,作一结构较严密之编年为书,使成“编年体”,“共和”以前,殆未肇创或流行也。[85]《周官》谓“史掌官书以赞治”,勿论其书成于何时,而史以赞治的性质与功能,揆诸先秦载籍,其言恐不假。余意“共和”以降,世局多变,聘享盟会交战频繁,文化先进之国,乃创用编年体系统地记事,以助赞国事。《春秋》始自鲁隐公(平王时代),文尚简约,编年而记,或即孔子沿用此新兴流行之体。
相对于孔子《春秋》所代表之编年体而言,《左氏春秋》则无异进一步创新,而使孔子《春秋》成为编年旧体。刘勰虽仍汉儒谓《左氏》传经之旧说,但亦已从演进之角度,特别指出《左氏》“乃原始要终,创为传体”,推崇为“记籍之冠冕”。恐此创新之编年体,即为战国时代先进之国,史官流行之体式。其特色为较旧体更详于人事,随着周道衰废而不再斤斤计较于正名褒贬。盖应当时之需要,让人读之,对天下大事、本国变动、当今形势更易了解掌握,刘勰所谓“居今识古”是也。这是符合史学性质、目的与对象之发展,刘勰论《左氏》用“创”字,正得其实,此之为创,则相对而言,《史》《汉》之为史学创新,不言可喻。刘勰论二体,实有此发展演进之观念。
刘知幾论编年体之基本观点与角度,颇同于刘勰,且更强调《左氏》传经之旨。大体上,他也认为“《春秋》之作,始自姬旦,成於仲尼”,谓《左氏》详尽真实,读之可原始要终,是其优点。[86]然而,知幾论正史六家及杂述十流,似乎为针对其本朝前辈之《五代史志》史部分类法而来。[87]其分类方式与评述史学渊源,自是一家之言,于此不欲作深入评论。要之,知幾论史学渊源及分类,有值得留意者:其一,刘勰《史传篇》论述以国史为主,而二体兼论,盖当时所谓“正史”,及阮孝绪“国史部”,犹是二体并言之时代。然《五代史志》则已将之二分——即“正史”与“古史”,虽说已声言古史乃起源于《春秋》,“《春秋》则古史之正法”,但古史厕于正史(纪传)之后,诚令爱好编年体及欲以此体向纪传体竞争者所不满意。知幾自叙其幼年启蒙书即为《左传》,《史通》故特撰《申左篇》,则其持论反对《五代史志》,而必欲回归于《文心雕龙》,是可想而知者。《古今正史篇》将六家二体一概论述,其故应在此。
其二,刘勰认为孔子《春秋》及周代成法,《左氏》传体反而是旧编年法之创新;记言、记事之代表作分为《尚书》与《春秋》,二史实有一古老而构成之渊源。然而,6世纪后期,何之元倡言:“记事之史,其流不一。编年之作,无若《春秋》,则鲁史之书,非帝皇之籍也。”其言不啻启示了知幾广推史部流别之构思,但也有损于汉以来视《春秋》为素王事业、一王大法之权威性。[88]约略同时,魏澹更倡议“纪传之体出自《尚书》,不学《春秋》,明矣”![89]此言不徒损害《春秋》自汉以来的史学地位,亦且为纪传体找得较《春秋》更权威古老之渊源,有压低《春秋》及编年体之意味。是以知幾虽极尽惑经之能事,但《史通》全书则一再肯定《春秋》之权威性地位,甚至不惜将“《春秋》之作,始自姬旦,成於仲尼”的说法扭曲,于《六家·春秋》力称“春秋家者,其先出於三代……知《春秋》始作,与《尚书》同时”云云(按知幾谓尚书家出于太古,终仍早先于三代也)。寻其意旨,似欲重建《春秋》之权威地位,使之与《尚书》并,以反对何、魏二人之辩。退一步言,即使魏说成立,纪传出于《尚书》,由于渊源更古老权威,故宜立为“正史”;然而刘知幾既倡《春秋》与《尚书》同时,故古老权威亦相当,二体并为“正史”亦无不可也。知幾不惜自相矛盾,出于为编年体争地位资格,用心良苦。
知幾之有异于刘勰既如上述,则其对二体之体裁结构,评论上即可能会有所偏蔽,兹将二人论说略分析之。
所先欲明者,即二刘背景不尽同。刘勰原则上为佛学家兼文学与文学批评家,除了评论文章的各种问题外,尚突出征圣、宗经之主旨,由此旁及史传,故亦倡论春秋褒贬精神与史德也。刘知幾虽文才亦佳,但大体上可说是专业史官,在其专业领域上不得志,故转而发为专门之史学批评,遂秉刘勰之旨而论之更切。此事颇有关系于体裁结构论点者,即为既主批判褒贬,而又对象为当世或近世人事,则必然以隐晦婉约为贵,斯则结构简单之体裁及其笔法内蕴的春秋史学,自易取得史家与批评家之好尚及肯定。干宝以“直而能婉,咸称良史”,二刘推崇《春秋》及《左氏》,其故在此,盖兼《春秋》之旨与简单之编年体裁而言也。
刘勰终归不是史家,故虽据此推崇孔、左,犹能站在二体信徒之外的第三者立场,作较客观之评论。《文心雕龙·史传篇》论编年者少,论纪传者多,犹如《史通》自《六家》以至《编次》凡十三篇之以纪传体为批评主要对象。其主要原因皆因编年体简单,而无可详加评论。在刘知幾而言,则另有涉及二体之争,及其己身自幼为《左传》启蒙之偏爱等因素,反而在态度上不及刘勰般客观。
刘知幾二体对举,认其代表作为《左传》与《汉书》,此大不同于刘勰。刘勰论史学,以左氏与史迁对举。《史传》云:
观夫左氏缀事,附经间出,於文为约,而氏族难明。及史迁各传,人始区论者而易览,述者宗焉。
历史以人事为主,二体优劣于此已见高下。刘勰显然同意干宝部分意见,但是完全赞同范晔之论。简约之体裁与文章,虽有其美者,然而未必谈得上完备,更遑论完美矣。崔浩史祸南朝史家亦知之,史祸授人以攻击口实者,即在浩书“备而不典”。唐史臣评论干宝和孙盛云:“令升、安国,有良史之才,而所著之事,惜非正典!悠悠晋室,斯文将坠。”[90]可见编年史之能“备”,已为不易之事。
一部正式的国史,必需条件在备而能典——即结构完备、内容周悉而雅正也。刘勰执此以论,自然倾向于推重纪传体。然而历史及过去人事之总体全程发展,编年体固不易敷应此旨,即纪传体而乏大史才,仍为不易之事,刘勰由此而论之云:
原夫载籍之作也,必贯乎百氏,被之千载,表征盛衰,殷鉴兴废,使一代之制,共日月而长存;王霸之迹,并天地而久大。……然记传为式,编年缀事,文非泛论,按实而书:岁远则同异难密,事积则起讫易疎,斯固总会之为难也。
此处之“记传”与“编年”,殆分指列传与本纪而言,非指纪传体与编年体。[91]刘勰之用字引论,多本之于班彪。班彪早在1世纪前期,即已提出纪传体改革论——主张本纪直称纪,列传直称传:单纯以纪、传成为一体,取消世家、书、表诸结构是也。讨论纪传体条例之精当、结构之疎密,亦据班彪的意见。刘勰同意范晔批评编年体“总略”,而以纪传体虽有网罗周悉之优点,若无其才,则“总会”亦难达至也。换言之,刘勰认为若以人事为主体而论,就体裁言则纪传胜于编年,其有不能达至“总会”者,在于人——史才——之因素。
不过,班彪所倡单一纪传体,其子班固并不尽采用,采用而最成功者厥为陈寿。[92]盖历史具总体性,在结构上,“本纪”与“年表”之作用在表现此总体于时间上的全程发展,属完整史著之纵经;“书”“志”之作用则在表现此总体各方面之情况,属横纬;人事居其间,贯经纬、会纵横以活动,全部历史遂由此显现,是以纪传体所以优于编年体。今以人事为主,行单一纪传体,所优于编年体不多,而伤于“总会”之旨则大。是以刘勰虽祖述班彪,但亦宪章范晔。范晔则宗述史、班(固),第以身杀早亡,故未克完成十志耳。因而在“总会”之旨下,刘勰论云:“《本纪》以述皇王,《列传》以总侯伯,《八书》以铺政体,《十表》以谱年爵,虽殊古式,而得事序焉尔。”亦即谓《史记》之体裁结构,相对于编年史而言,实有总和会通之绝大优点。此所以刘勰宗史迁而难左氏,《史传篇》末虽赞“体备周孔”,而未必以之为完美也。该篇末段又云:
至於寻繁领杂之术,务信弃奇之要,明白头讫之序,品酌事例之条,晓其大纲,众理可贯。然史之为任,乃弥纶一代,负海内之责,而赢是非之尤;秉笔荷担,草此之劳,迁、固通矣,而历诋后世。若任情失正,文其殆哉!
单一纪传体已较编年体为优,复合纪传体(包含年表书志)自更合弥纶一代之旨,易臻寻繁领杂而得事序焉之体也。史体至周、孔而备,然史体则至迁、固始通,以单纯编年之结构,简约叙事之文笔,只能略记事形、表征王事而已,远不及通会总和、弥纶一代之新史学也,刘勰论之明矣。北朝有李彪改革,南朝有刘勰发扬,纪传国史在隋唐之际,将编年古史摆脱,单独取得“正史”的地位,良有以也。
纪传国史取得“正史”地位以后,编年古史遂居辅成地位,前面已述。自王劭至吴兢,大体修成纪传国史,则编年国史亦有人随之修撰。刘知幾基于此背景,既爱好《左氏》,遂不满“正史”由纪传单独取得,故已在主动、被动之间,涉入了二体之争的漩涡。
《史通》的基本观点理论,乃至命词遣句,大受《文心·史传》影响,可不待论而明。[93]但上述刘勰的意见,刘知幾亦颇有持论不同者:
其一,他不同意纪传体述人事“区详而易览”之说,由此角度再论二体优劣。
其二,他不认为纪传体较编年体更能寻繁领杂、提举大纲,遂由此角度发扬后者体简文约之优点。
其三,他不认为复合纪传体即无懈可击,故一再对以《史记》为准诸纪传结构提出批评,尤着力于表、志部分,而旁及论赞、序例、题目、断限、编次诸问题。
其四,就纪传体代表作之认可上,刘勰偏向《史记》,而知幾推崇《汉书》,并提出理论解释。
关于第一个问题,其实很难有固定标准,尤其阅读之难易为然。知幾认为《左传》较《史记》易读,恰从“区详”着眼,而与第二个问题有关。首先他肯定《左传》是释经而兼及述史的,《申左》篇已详论之,故《六家·左传家》遂云:
观《左传》之释经也……其言简而要,其事详而博,信圣人之羽翮,而述者之冠冕也。
……当汉代史书,以迁、固为主,而纪传互出,表志相重,於文为烦,颇难周览。
孔子《春秋》文字极简,世所熟知,故王安石称为“断烂朝报”,而知幾亦称“向使孔经独用,《左传》不作,则当代行事,安得而详者哉”。[94]由此而言,《左传》之于经,当然显出简而要、详而博之优点,可无疑问也。然而相对于《史》《汉》而言,《左传》之“言(文字)简而要”实未足以引为豪,盖古史因史学观念、文字运用能力,与新史学不同之故也;至于“其事详而博”,以此衡诸《史》《汉》,尤其不可,盖《史》《汉》所以为世所宗,正在其能详而博,亦易详而博也,此即体裁上所形成之“总略”与“总会”的差异问题。《史》《汉》为复合式纪传体,可详可博、宜详宜博,实为其优点所在。正唯如此,故《史》《汉》文之烦在于事之众多与复杂,互出相重是结构上势所必然之事,难于周览自亦可想而知。进而言之,互出相重并非一事再述于他篇,而是简于此而详于彼,各篇联系若此,故全书一体而成也;语见《项传》,事详见《高纪》,实有结构上之统合作用。既欲多知史事,又惮多读文辞;既欲周悉总体,又惧翻阅之劳,此乌乎可也!?读者若不读《史》《汉》及《后汉》,而直读荀悦、袁宏二书,试论效果如何耶?
《二体篇》论编年体长短,即大抵承刘勰说以发挥,于纪传体仍执论虽有总会之长,却有分散断续之短。不过,他在肯定二体“互有得失”之时,却也对干宝“史议”加以怀疑,谓“寻其此说,可谓劲挺之词乎?案《春秋》时事,入於左氏所书者,盖三分得其一耳。丘明自知其略也……安得言其括囊靡遗者哉”?随着亦怀疑汉史若仿《左传》,将《汉书》“志传百卷,并列於十二纪中,将恐碎琐多芜,阐单失力者矣”。[95]其论显然本于范晔、李彪,进而怀疑发挥者。是则作者之疑问,知幾亦曾有之,并且已然解答之矣。由是观之,知幾其实理解历史是一个整体发展者,而且唯其如此,故亦能理解纪传体之创作实为满足于此而来者。包容历史之总体,故其体裁为繁;体裁繁,故结构需区分;区分故能详其事;事详故于文则烦,令人颇难周览也。知幾之难,在于拆散纪传体而分别阅读,是以效果与刘勰不同。刘勰认为区分而详,是以易览者,盖视纪传体为一整体,亦即视历史为一整体;依各种结构区分,循序进读,以至周悉全部历史,则莫此为易也。二刘对体裁批评,高下由此可判。
由此进而言,讲究包举大端、寻繁领杂,自是纪传体所必然带来之问题,前述第二、三两个问题,当可体会而知。亦即纪传体本为满足容纳历史之总体而创,但每个时代历史之诸问题与发展特色并不尽同,当世史家与后世史家之看法更不尽同,因而结构上亦需永远随之改良变革,自司马迁以降诸名著,遂亦非永无无懈可击之可能。刘勰谓“迁、固通矣,而历诋后世”,即此之理。知幾对纪传体的各种批评,就追求完美的角度看,是值得欢迎之事。中国传统史学,正因缺乏这种认识而缺少批评,遂使陈陈相因,皆以马、班为宗,殊少创意。不过,值得强调的是,单就纪传体而言,甚难有一令古、今史家俱同意的标准结论,也就是甚难达至体裁结构完全完美的境地。即如知幾所批评建议,难厌人意者亦不少也。假若执此遽贬此体,必欲抑至与编年体同比,实为不当之举。盖纪传体对周容历史之总体有大价值,刘知幾斯然后有广加批评之必要,否则何以不在体裁结构上,亦广泛批评编年体,使之更完美耶?诚如《二体篇》云:“夫《春秋》者,系日月而为次,殊时岁以相续。中国外夷,同年共世,莫不备载其事,形於目前;理尽一言,语无重出。此其所以为长也。”这种体裁的结构非常简洁,几无重大改良之可能,除非将纪传体之书志结构,移植入此体之中。惜史评家多未由此着眼也。是则持此之优以与纪传体争胜,虽包举大纲、寻繁领杂诸多结构上的麻烦问题,可得而去,然而遗落大量史事之大弊,终无以解。此体易写易读,适合追求对历史大趋做概括了解之史家与读者,故知幾强调“二体角力争先,欲废其一,固亦难矣。……各有其美,并行於世”,[96]当作如是观。
知幾二体优劣论之目的,在为编年古史争地位——欲争得与纪传体国史同列“正史”之地位也——因而他也反对干宝守编年古史之意见。[97]然而对于纪传体中《史》《汉》优劣之问题——亦即第四个问题,他也自有一家之言。
在知幾以前,提出史、汉优劣论者,主要出发点为文字运用与价值观念,论及体裁者亦不过就开创与因袭之角度言之而已,且皆片言只句,罕有系统论说者。系统论列,由知幾始。知幾之前,论纪传体者多马、班并举,南朝刘勰,北朝李彪,皆如是也。刘勰虽并举马、班,但偏向于马,此在梁武帝欲修《通史》,继承马学,以取代众断代史之时代下,是可想而知者。然而,于干宝古风劲吹之下,重振新史潮流之范晔则不然,其《狱中与诸甥侄书》于众名家中,独推班固。又前引其二体优劣论中,虽亦马、班并举,以代表纪传;但声言“网罗一代,事义周悉,适之后学,此焉为优,故继而述之”,是则继承纪传、绍述班学之意,隐然而又甚明也。知幾甲班乙马,正由此出发。
知幾论《史记》的缺点,第一为分散悬隔,此为体裁之失;第二为多载广采、罕异饶重,此为撰录之烦。由此进而论及后之通史及撰者,才学皆难及马迁《史记》,故劳而无功。此就通史体不易为功、大史才不世出而论也。[98]
其实体裁之失,《史记》既有之,同为纪传体之《汉书》自亦不能免,无可比较其优劣者。撰录之烦则班彪已评之,但有“迁之著作,采获古今,贯穿经传,至广博也。一人之情,文思重烦,故其书罕落不尽”之同情与了解。[99]至于通论通史难为,实为知幾主要论点所在,《史通·六家·汉书家》云:
如《汉书》者,究西都之首末,穷刘氏之废兴,包举一代,撰成一书;言皆精练,事甚该密。故学者寻讨,易为其功。自尔迄今,无改斯道。
细按其意,所谓言精事赅,乃是相对于《史记》的撰录之烦而言,其余即上承范晔之意见而发挥者。事实上,史才原就不世出,虽断限缩短,而能言精事该者,固亦不多见。中国历代正史可以助证。是则知幾论据,盖在限短则事少,事少则易为;虽无班固大才,亦不至于有通代之失也。其主要不由体裁以论二书优劣,事甚明矣。
综合言之,知幾论二体优劣及《史》《汉》优劣,殆有一共通原则,此即从“易”字上着眼:编年体体简文约,易写而又易于读,故可与纪传体竞美。断代纪传限短事少,故易学而易成,则又胜于通代纪传,可以宗之而为此体之代表也。难易当然可用以作为批评的理论原则,但不应是决定优劣之主要关键。学术研究及大著作由易学、易成及易读作批评基准,则是假定研究者与阅读者皆为平庸贪懒、急功近利之人;如此舍难从易,学术尚有提升之可言乎?纵然大才不世出,但作学术批评时,虽可从鄙入论,及其至也,即应指向高明,发明其理,以待世之出大才,使之不至为之徒劳少功也。当然,刘知幾时代,印刷术用于印书伊始,在绢本传抄之情况下,易写易读,诚为研学上重要之问题。然而此物质条件之限制,不宜过分强调,以作为论学评史之主要关键,应无可疑者也。或有志撰述国民史,使历史学术推广至通俗化者,则又当别论。
秦火焚劫,使百国史记**然,独存之《秦记》又不载年月,遂使古史体貌,为之隐晦中断。司马迁乘时而兴,力创新史,继起如涌,班固因之别创。自后以讫两晋之际,纪传体新史学擅胜场,皆以马、班为宗。
新潮澎湃之际,虽有荀悦挺出,本《左传》体式撰成《汉纪》,但出发点原非复兴古体。其著作为使天子易读,省《汉书》之烦,而扩大其帝纪部分而已。及至汲冢出书,杜预据《竹书纪年》解释《春秋》,斯则古史体貌,始在学术上真正重现。干宝顺荀、杜之说,遂能独倡古史编年体之美,议守此一家,以取代纪传新史。古、今正史之争,二体优劣之论,由是而起。
干宝古风劲吹百年,寖寖然有压倒马、班新潮之势。幸范晔适时崛兴,力挽狂澜于既倒。自后南朝一系,二体角力争先,新体势力略大于古体。北朝一系,稍迟至李彪之出,亦恢复了新体独胜之局。新体之能反败为胜,分在南、北二地收复失土或取得战场优势,终至在唐初正式单独取得“正史”之学术地位,除了政治力量支持、名家名著辈出、史评理论优势等主观因素外,其二体客观之体裁特点,实为主要之关键因素。
原夫自荀悦、杜预以至干宝,其学皆源自《左氏春秋》,开始即有经、史二学混淆之特色,故古史学派特重春秋精神,鼓吹义法凡例,推崇史文婉约。如此撰述之史著,配合编年体之简单,遂至表面易读而其实难明、遗落大量史事、不能总会历史整体全部诸缺点,由是一一呈现。上古世朴事简,编年体自易为功。后世则不然,刘知幾也尝论之,所谓“古今不同,势使之然也”。[100]
文约故遗落时事,体简故不能会通整体,编年古史之优点,适足以构成其严重缺点,范晔、李彪、刘勰等,即据此大力批评,展开其史学理论。彼之所劣者,正是此之所优。而且马、班史学,以人类总体发展为对象范围,非徒记述“国之大事,在祀与戎”而已,实符合史学之所以作为一种学术,以探究人类过去活动之旨。斯则此之所优,亦适足以在当时满足史学之需求,故其成为“正史”者,宜也。
刘知幾力图重振编年古史,称美文约体简,实已不足以令人折服,是以走上文约事博、体简易明之理论诉求。前者为方法技术之问题,后者为体裁结构带给作者与读者之好处,此在批评上当然可以作为理据,尤于印刷术未及普及之前为然。不过,二体之争,优劣决胜关键决不在此,斯所以后世终不以二体并列为正史也。知幾理论影响后世颇大,欧阳修、司马光分在今、古二体著作中实践其说,为较早继起之名家名著。然而即使以《资治通鉴》而论,与干宝至知幾间之古文风格已大异其趣,于编年体言,法古之味少,而创新之处多,因非本书主题所在,兹不论之。
[1] 唐朝初期重要史实被篡改之问题,李蓁阳师之《唐史考辨》(台北,“中华书局”,1965年4月初版)及《唐史新论》(台北,“中华书局”,1972年4月初版)二书中诸论文,多有辨析。
[2] 参见马总《意林》,卷五,页74下。据上海:商务印书馆四部丛刊初编,缩印聚珍版。
[3] 详见《意林》所录,见卷五,页69上~69下。
[4] 诸事均见于《武帝本纪》,恭帝言及刘裕告天文前面已引,《禅位玺书》则详见该纪中,卷二,页8C。
[5] 道武帝拓跋珪于386年(登国元年,东晋孝武帝太元十一年)正月即“代王”位。按西晋怀帝原封拓跋氏为“代公”,愍帝时进为“代王”,自此一直以“代王”为号,奉晋正朔。是岁拓跋珪即“代王”位,仍有奉晋之意义。但同年四月,珪旋即“改称魏王”,始有否定晋室——包括西晋之意。由此而十二年后的六月,遂诏有司议定国号。有司主张根据“居所生之土,有国有家”的理由,仍应以代为号。这是中国分土赐氏的变相论据。而拓跋珪自行决定“宜仍先号以为魏”,理由为天下分裂乏主,他欲扫平中土、抚服人民也。于是翌月迁都平城魏地,十二月即皇帝位,宣称以土德王。此则表示完全否认晋统也。崔玄伯时为吏部尚书,为建立文物制度之总裁,遂据此意而推定北魏属土德。事详见《魏书·太祖纪》,卷二,页7C、页8C、页8D;《崔玄伯列传》,卷二十四,页64;《礼志》卷一〇八之一,页270A。
[6] 详见《魏书·崔玄伯列传》,卷二十四,页64D~65A。
[7] 详见《魏书·邓渊列传》,卷二十四,页66C。
[8] 详见《魏书·崔浩列传》,卷三十五,页83A。
[9] 崔浩反对当时东晋流行的玄学及主持修史,详见《魏书·崔浩列传》,卷三十五,页83C、页84A、页85A。
[10] 详见《魏书·高佑列传》,卷五十七,页129A~129B。
[11] 李彪后来要求宣武帝准予白衣修史,即特别提出孝文帝当时此动机,因而为宣武所准。详见《魏书·李彪列传》,卷六十二,页143B。
[12] 详见《魏书·高佑列传》,卷五十七,页129B。
[13] 详见《魏书·高祖纪下》,卷七下,太和十三年至十五年条。
[14] 高闾本名驴,为崔浩赏识,乃改为闾。高允对其文章之富逸亦加赏重,故推荐他接替其遗缺。事详见《魏书》,卷五十四《高闾列传》。
[15] 正反双方意见,详见《魏书》,卷一〇八之一《礼志》,太和十四至十五年条。李、崔首先表明他们的专业资格云:“臣职掌国籍,颇览前书,惜此正次,慨彼非绪……”群臣评决理由之一则为:“彪等职主东观,详究图史,所据之理,其致难夺。今欲从彪等所议。”见页271B、页271C。
[16] 据《魏书》,卷一《序纪》,始祖神元帝统一其内部,推动与魏和亲的政策。魏、晋禅代,和好仍密。传至桓帝时,匈奴刘渊反,晋惠帝假桓帝为大单于,此为元魏受晋命之始。穆帝时,晋怀帝进穆帝大单于,封代公,为元魏早期国号的建立。怀帝为刘聪所执,穆帝助刘琨复晋,事不果;其后晋愍帝立,进穆帝为代王,其子即平文皇帝拓跋郁律(后亦追尊为太祖)。平文以晋愍帝为刘曜所害,即宣称:“今中原无主,天其资我!”一面先后拒和于刘曜及石勒(前赵及后赵),一面拒绝晋元帝的爵服,奠定“平南夏之意。”故李彪等指称平文太祖奠定国策,“大造中区”云云,解释为(西)晋亡、元氏兴起受命。又:北魏有两“太祖”,一为此始大的太祖平文帝;一为始称皇帝的太祖道武帝。据正文下述第三点,李彪的解释是平文太祖表受命,道武太祖表肇建,其间则是天下无主状态,如周、汉之际。
[17] 详见《魏书·礼志》卷一〇八之一,页271C。
[18] 崔光与李彪的修史关系,参见《魏书》,卷六十二《李彪列传》及卷六十七《崔光列传》。崔鸿的问题附见光传,页154C。
[19] 按:关于崔鸿自述其修史历程,始自宣武帝景初(500—503年)之初开始搜集诸国史料,504年搜集粗备,开始研究及起草,至506年著成九十五卷,只欠成汉之史。又过了七年,欲求得常璩之书,克成全功。至520年左右,其书才逐渐传读,是则修史前后约十余年。史臣批评其书“多有违谬”,事实上传末所列违谬者三事,皆为年代问题。崔鸿自述已表明十六国史事复杂,史料搜证未全,故不敢进呈。此正是其实证精神的表现。史臣在这方面似有意苛责之,动机未详。详见《魏书·崔光列传》,卷六十七,鸿及其子子元均附于此。
[20] 参见《魏书·崔光列传》所附《崔鸿传》,页154C、页154D。
[21] 详见《魏书·自序》,卷一〇四,页235C。
[22] 延寿为唐太宗、高宗间的北方人,其父子事迹均附于两《唐书》《令狐德棻传》。(《旧唐书》,卷七十三、《新唐书》,卷一〇二),其《北史》卷一,只是将《魏书》卷一《序纪》及卷二《太祖纪》合并删约而成而已。
[23] 唐初不少名人俱出河汾门下,盖王通(584—617年)讲学于汾河,各地来学者千余人也。王通乃河东龙门人,盖汲北朝儒学而集其大成者。《王氏六经》指其所撰《礼论》《乐论》《续书》《诗》《赞易》及《元经》,实仿孔子六经而为之。今《元经》乃伪托,余五者已佚。至于他依《孔子家语》、扬雄《法言》之例所撰之《中说》,今仍存,其学术思想盖见于此。王通子孙皆颇出色,以王勃最为后世所知。通、勃的关系及著作,请参见《旧唐书·王勃列传》,卷一九〇上,页525B~525C。
[24] 王勃于675年死于意外,年龄未及三十岁(《旧唐书》本传谓二十八岁,《新唐书》本传谓二十九岁)。王勃承其河汾家学,九岁时即读颜师古《汉书注》而批评其得失,后来又补撰其祖王通的《续书》而使之完备。此书乃王通仿《尚书》者,收录断限是汉至晋。是则王勃亦非仅以诗文著名之辈也。“唐承汉统论”在武则天时代实行,成为官定意识。中宗复辟始废除。玄宗天宝间,又由崔昌重提,李林甫支持,再度成为官方意识。及至杨国忠当政,自以隋朝宗室而复旧,并贬崔昌。详见《新唐书》勃传,卷二〇一,页474A、页474B。
[25] 拙著博士论文《唐代中央权力结构及其演进》对此曾有探讨,不论效果如何,唐初此政策是颇明确而坚定的。
[26] 饶宗颐著《中国史学上之正统论》对唐代此类异说颇有介述及录载,见其书页25~27、页64~67、页273诸文。皇甫湜意见主张“王者受命於天,作主於人,必大一统、明所授。所以正天下之位,一天下之心”;亦即兼重一统和继统两问题者。然而“唐承汉统论”抹杀隋朝曾一统及有所继的事实,远承汉统,固为违心荒谬;不过皇甫湜奸陈闰(元)魏,直以唐、隋、梁、齐、宋、晋相承,实亦同犯于此,而且竟与其强调之“必大一统”前提自相矛盾。司马光自谓分裂之世强争正统,“此皆私己之偏辞,非大公之通论”,故视此为战国,为了迁就编年之便,而以魏、晋、南朝、隋、唐相接,非欲“尊此而卑彼,有正闰之辨也”。他的说法及实际行事仍相矛盾,大有可议之处,但作者无意在此赘论。其说详见《通鉴·魏纪·文帝黄初二年四月丙午·臣光曰》,卷六十九,页2185~2188。
[27] 邹衍大、小九州岛说,参见《史记·孟荀列传》衍传部分,卷七十四,页741下。
[28] 徐先生是就赵翼论《史记》编次“不伦”及“无意义”一事提出解释,至于徐先生又谓司马迁借此提出对武帝内政的批判,及宣扬其反战观念,鄙意恐有推论过甚之嫌。赵文见《二十二史札记·史记编次》(卷一,页5),徐文参见《论史记》(页137~139)。
[29] 参见《论史记》,页149。
[30] 详见《汉书》,卷八,页270。
[31] 群臣意见是由丞相黄霸、御史大夫于定国等共同提出的,望之力排众议,为宣帝所采。正、反意见及最后决定,事详见《汉书·萧望之传》,卷七十八,页3282~3283。汉匈邦交请详见拙著《从汉匈关系的演变略论刘渊屠各集团复国的问题》,《东吴文史学报》第八号。
[32] 班固在《汉书·匈奴传》特录扬雄讨论汉、匈关系的意见,扬雄基本上与司马迁的看法差异不大(参见卷九十四下,页3812~3816)。班固于传末《赞曰》的申论,亦大体循迁、雄的观点,并特引“是以《春秋》内诸夏而外夷狄”之语(参见页3830~3834)。
[33] 参见《梁书》,卷五十四,页77A。
[34] 参见《晋书·孙楚列传》,卷五十六,页159B、页159C。
[35] 《史记》八书之中,《礼》《乐》《律》《历》《封禅》皆为文物制度所在。《汉书》大体承之,另立《刑法》《艺文》二志及《百官公卿表》。《汉记》另创《车服》《朝服》。于是谢承、司马彪、袁山松等魏晋时代史家,亦多有《百官》《舆服》等志,显示汉晋文化之沿继,深受时人所重视。今见南北诸正史,多有礼乐律历诸志,但元魏、北周、北齐三书,则无舆服百官诸志;《魏书》虽有《官氏志》,但甚简略,大体上不及南朝诸史般重视衣冠文物也。
[36] 详见《北齐书·杜弼列传》,卷二十四,页34A。北朝承受南朝的修史压力,参见本书第十三章第一节。
[37] 何之元在梁末撰《梁典》,入隋至开皇十三年(593年)卒,其观念实为影响隋唐两认正统的关键。引文详见《陈书·何之元列传》,卷三十四,页45C。
[38] 详见《宋书》,卷九十五《索虏列传》全传,传末《史臣曰》分析南、北对峙的事实,可代表当时南朝史臣一般的意见。
[39] 《周书》特立《萧詧列传》,是基于梁末大乱,宗室纷纷称帝,而其中萧詧则臣属北周,得周支持以抗陈朝之事实。故特立此传,主要不是为了表达正统与僭伪的关系,而是表达宗主国与附庸国的关系和事实。不过,7世纪以后,唐人或主张隋唐继统于梁之说,殆即受此启发。
[40] 《北史·僭伪附庸列传》并非针对南朝正统政权而来,只是收述北朝正统政权涵盖范围之内的僭伪政权。其中所列之“梁”,是指北周扶立的萧詧附庸政权“后梁”,其构思显受《北周书》所影响。《北史》此传只有一卷,见卷九十三。
[41] 宋文帝于453年为其太子刘劭及始兴王刘浚兵变所弑,刘宋有类似汉武帝蛊祸的事件发生。沈约述二凶,极尽天时人事之附会,大有表示二凶天生坏胚之意,鄙意刘劭少年时代即“好读史传”,其詹事即大史家范晔,二人皆与文帝所信任的江湛和徐湛之意气政见不合,殆事涉朋党政争问题而导至兵变也。此传详见《宋书》卷九十九。
[42] 宋以后史臣修史,对僭国、外国、叛逆此一秩序,或略有改变,但大体均脱胎于此期的国史结构。不过,其秩序之更动亦宜留意,因与当时政教观念的变化可能有关也。
[43] 阮孝绪卒于536年,与沈约、萧子显、李彪、崔鸿等约略同时。他在523年完成《七录》,将史部离经析出独立,而分为十二类,其中即有“国史”“伪史”二部,可详见其《七录序》(收入《广弘明集》,卷三,页7上~20下)。
[44] 如“正史”类收入谯周之《古史考》、徐众之《三国志评》;“古史”类收入《竹书纪年》《献帝春秋》《三十国春秋》《淮海乱离志》;显然皆不尽符合正统王朝国史此一界定。不过,《古史考》与《三国志评》,主要针对《史记》及《三国志》而来,颇符合完美主义补注正史的原则,故勉强可得而列之,与所收诸正史训注并也。《献帝春秋》《三十国春秋》与《淮海乱离志》,则是分别补汉、晋与晚梁之阙者,亦为勉强而列之者也。至于《竹书纪年》一书,则为先秦晋、魏之国史,而非属正统王朝者,第牵就其编年体裁而收录耳,最为不纯。
[45] 参见刘节《中国史学史稿》,郑州,中州书画社,1982年12月一版,页15~24。
[46] 见《秦本纪》该年,卷五,页56上。
[47] 《史记·六国年表》,卷十五,页199上~下。
[48] 参见《后汉书·班彪列传》,卷四十上,页1324~1327。
[49] 参见《通志·总序》,页志一上。
[50] 参见《五代史志·经籍二·史·正史序》,收入《隋书》,卷三十三,页957。
[51] 关于此问题,请详见本书第四章。
[52] 一般说法,根据桓谭之言,谓《表》旁行斜上,取法周谱。司马迁确曾引用谱牒、牒记诸史料,故作者无意否认此说。这里论及《表》,是取其编次年月以扼述史事此一基本结构也。至于《左传》原来是否编年形式,作者及撰述时间究竟如何,疑古派类多置疑,此事于此论之不便,暂采刘、班成说也。至于章氏说法,详见《文史通义》内篇一《书教》。
[53] 参见杜预《春秋经传集解·序》,上海,商务印书馆,四部丛刊初编,页269下~270下。
[54] 刘歆利用《史记》印证《左传》,主要焦点在记载的可信性、史料的权威性,及天意史观对汉朝的正确性——倡汉属火德说——三者,详见本书第五章第四节。至于杜预,焦点主要在体裁、文意与所记事也。
[55] 史文之外另有其意义,此观念正式由孟子提倡为理论,杜预在此提出“文意”与记事之说,足以启发晋史家们之兴起。晋世史家大讲“其事则齐桓、晋文,其文则史,其义”则如何如何,以批判当时,详见本书第九章第三及第四节。
[56] 有关荀悦的家世学术,以及撰《汉纪》的构思,请参见《后汉书·荀淑列传(悦附)》(卷六十二,页2062)及《汉纪》之序(上海,商务印书馆四部丛刊初编)。
[57] “晋元论”争议及陆机党附张华、贾谧,作者曾论述之,请参页252~253。
[58] 班固入内撰《光武本纪》,束皙撰《晋书》帝纪及十志,分别见《后汉书·班彪列传》(卷四十上,页1324~1327)与《晋书·皙本传》(卷五十一,页148A)。按:束皙亦为张华所欣赏者,也被荐为史官;束皙与陆机皆撰就帝纪,情况约同,实可寻味,惜史料阙乏也。至于机书称《晋帝纪》,见《旧唐书》卷四十六《经籍上》及《新唐书》卷五十八《艺文志》。
[59] 详见《晋书·干宝列传》,卷八十二,页222D。
[60] 详见本书第九章第三节。
[61] 《史通》,卷九,页263。
[62] 据《晋书·干宝传》(卷八十二,页222D),干宝曾撰《春秋左氏义》《外传》等。
[63] 详见《史通》,卷四,页88。
[64] 晋著作郎乐资似承编年复兴潮流,而采《战国策》及《史记》二书,撰为《春秋后传》,续自鲁哀公,以迄于秦二世止,于是自《左传》以至徐广《晋纪》,历代编年国史系列已完备。乐资《晋书》无传,详见《史通·六家·左传家》,卷一,页11。
[65] 详见《史通·序例》,卷四,页88。
[66] 该书即今《后汉书·代序》。参《后汉书》,页1~2。
[67] 此言为魏澹论史所引,参见《隋书·澹传》,卷五十八,页1419。
[68] 刘昭为当时大文豪江淹之外弟,《集注后汉书》一百八十卷,世称博悉。他又将司马彪书诸志抽出,补入范书,使之更完美周悉,即今见之版本也。伯父精于注晋,而尤好干宝;侄子博于后汉,而雅推范晔,二体之两宗师,皆为其伯侄二人集注矣。刘昭推崇之言,详见《后汉书》所附《后汉书注补志序》;昭传见《梁书·文学列传》,卷四十九,页68C。
[69] 详见《史通·序例》,卷四,页87~88。又:序例关系史著体裁结构之完美性与严密性,可参见檀超、江淹为《南齐书》所立之条例;《南齐书·檀超列传》,卷五十二,页84A。
[70] 分别见《史通》,卷四《题目》与《论赞》。
[71] 本书第十章第一节论及三君主撰史现象,如宋孝武帝为刘义恭、梁简文帝为昭明太子、梁孝元帝亲撰《孝德传》与《忠臣传》等是也,皆王室偏好国史纪传体者也。
[72] 裴子野兼擅古、今二体,其史学成绩详见《梁书》本传,卷三十,页44A、页44B。
[73] “萧方等”,两《唐书·艺文志》误作“萧方”,不知梁元帝诸子以“方”排名也,参见《梁书》,卷四十四《忠壮世子方等列传》。熊襄著作,附见于《南齐书·檀超列传》,卷五十二,页84A。
[74] 范晔约于424—445年撰《后汉书》,此前已曾评论古、今二体之优劣,如前文所述。王韶之原为编年名家,为晋史臣,奉敕修国史(宋),即弃编年而用纪传,卒于435年。继承者何承天、裴松之等,皆为纪传体(韶之名著为《晋安帝阳秋》,以此任佐郎,续东晋末期史,有《晋纪》十卷。其事迹参见《宋书》本传,卷六十,页165A、页165B)。谢灵运奉敕修《晋书》在426年,其人乃大文豪,于史学殆无深究,且于433年被杀。他之采用纪传体,殆承范晔之旨,遵王韶之例也。
[75] 元帝倡议见其所著《金楼子·戒子篇》(卷二,页12),阮孝绪分类及《正史删繁》,可参见其《七录序》,收入《广弘明集》,卷三,页7上~20下。
[76] 详见《魏书·崔光列传》所载崔鸿《上十六国春秋表》,见卷六十七,页154C、页154D。
[77] 参见《魏书·邓渊列传》,卷二十四,页66C。
[78] 关于崔浩注经修史以致祸,及高允续修情况,可参见《魏书·高允传》,卷四十八,页109C~112C,本书第十章第三节亦颇论之。
[79] 有关李彪等议论及北魏当时史坛活动,请参见《魏书》,卷五十七《高佑列传》、卷六十二《李彪列传》,卷六十七《崔光列传》。本书第十章第三节亦颇论及之。
[80] 参见《隋书》本传,卷六十九,页1601~1610。按《史通》多处称赞王劭,尤推崇其能以当时之语撰史;然而修《隋书》之史臣,则正好对此贬抑,所见显然不见。
[81] 参见《唐会要·史馆上·修国史》显庆元年七月三日条,卷六十三,页1093。
[82] 详见《史通》,卷十《辨职》《自叙》及卷二十《忤时》。《自叙》谓退而见志,私撰《史通》云云,然《辨职》末段,直喻欲私修国史。殆知幾本欲退而私修国史,后恐干犯禁例,故改变主意修撰《史通》,以见其志也。
[83] 吴兢有“今董狐”之称,恐史德更直于知幾者也,其白衣私修分见于两《唐书》本传及《唐会要·史馆》类。按吴兢二书原即私修,历二十余年未就,后以丁忧居家,请政府资助其完成。玄宗勅就集贤院内修撰。后外放任官,兢将史稿随行。故其书相当于官准私修及在外修史,如班固故事也。
[84] 参见《二十二史札记》八朝史至宋始行条,卷九,页123。
[85] 国史编年纪事之始,殆当自周厉王“共和”元年——公元前841年起。秦自文公始有史,时在周平王时也;且《秦记》迄无编年,则东周之世,某些诸侯国史仍因旧传统而未编年者也。《竹书纪年》记三代皆不编年,编年自晋、魏始。是以疑编年体创行,恐不早至周公,此议可待再有新出土之文籍,始能定论。
[86] 详见《史通》卷十四《申左篇》。刘知幾在该篇申《左氏》而贬二传,持论多由史学性质及史料学出发。
[87] 《五代史志·经籍志》史部分为十三类,刘知幾论史分为正、杂共十六类(详见卷一《六家》及卷十《杂述》),显然反对其前辈之分类法。刘知幾曾任秘书少监,典掌坟籍,也颇精于校雠目录之学。
[88] 按:之元指出记事之史不仅只有《春秋》一种,此即启示刘知幾究溯史学渊源分为六家之关键。自孟子以来即言春秋乃天子之事,孔子为之,故有知我罪我之惧,而之元于此又特指出《春秋》仅是诸侯之史,使其神秘性与权威性降回原貌也。参见《陈书·本传》所载《梁典序》,卷三十四,页45B。
[89] 何之元卒于593年(开皇十三年),魏澹则约在此时奉诏重撰《魏书》,引文见《隋书·澹传》,卷五十八,页1419。
[90] 崔浩史祸受此批评而生,牟润孙对此曾有评论,参见其《注史斋丛稿·崔浩与其政敌》(香港,新亚研究所,1959年8月,页81~93)。孙、干评论见《晋书》,卷八十二《史臣曰》。
[91] 《文心雕龙》(王久烈等译注;台北,天龙出版社,1984年1月再版)《史传篇》,自后半篇论吕太后立纪之事起,除讨论立凡例而引编年史外,主要皆以纪传体为主。
[92] 班固《汉书》及陈寿《三国志》以后,纪以序帝王,传以叙卿士,盖本于班彪。但班彪之议,有强烈的正统主义与正名主义色彩,陈寿列魏为本纪,列吴、蜀为列传,正是彻底奉行彪议而引起争执之处。假若陈寿祖述史迁,列吴、蜀为世家;或效法班固,列二国为载记,争执恐不会如此久而烈也。又班固《汉书》仍法《史记》有表、志,《三国志》则是实行班彪单一体裁之意见。陈寿师自谯周,谯周乃巴蜀学派大师,受班彪之影响者也,请详见本书第七章一、二节。
[93] 许冠三《刘知幾的实录史学》对此一再提出,尤详见于其第二章。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1983年初版。
[94] 《史通·申左》,卷十四,页421。
[95] 知幾就体裁论易读难读,大体如此,但就其他角度而论者,于此不便多赘。例如,《载言篇》论《左传》“使读者寻绎不倦,览讽忘疲”,而《史》《汉》则“令披阅之者,有所慒然”,虽颇涉“传”体之文字结构问题,但大体由方法论上出发,参见卷二,页34。
[96] 参见《史通·二体》,卷二,页29。
[97] 他论二体各美并行,废一不可,最后声言“异夫令升之言,唯守一家(指《左传》)而已”(见《史通·二体》)。干宝显然曾作此主张,而知幾反对之也。
[98] 《史通·六家·史记家》,卷一,页19。
[99] 参见《后汉书·班彪列传》,卷四十上,页1324~1325。
[100] 详见《史通》卷九《烦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