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文化动力思想及其实践研究

一、起点与基线:对阐释方法的阐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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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马克思恩格斯阐释文明问题的方式方法,是理解其叙事结构和演进逻辑的基础。马克思恩格斯不赞成用抽象的推理来把握历史和现实,不主张对问题做临时性的应景描述,而是致力于寻求合乎规律的言说形式,在社会基本矛盾运动和时空关系变化中揭示文明变迁的动力机制。

(一)唯物史观决定的阐释基础

尽管马克思恩格斯探索文明问题的方式不完全一致,他们揭示“历史之谜”的哲学基础却是同质的。文明作为社会历史的积淀或思想升华,以寄托人们的审美内涵、创造精神以及价值取向为特征。文明的发生和存在与一定的物质基础有关,“最文明的民族也同最不开化的野蛮人一样,必须先保证自己有食物,然后才能考虑去获取别的东西;财富的增长和文明的进步,通常都与生产食品所需要的劳动和费用的减少成相等的比例”[57]。理解社会文明与物质生产之间的联系,需要结合当时的历史环境和交往形式来考察,充分认识与物质生产相适应的精神活动及其成果的特征。马克思很赞赏施托尔希的“文明就是内在财富”的判断,也欣赏他提出的“财富生产是增进文明的有力手段”的观点。“根据唯物主义观点,历史中的决定性因素,归根结底是直接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但是,生产本身又有两种。一方面是生活资料即食物、衣服、住房以及为此所必需的工具的生产;另一方面是人自身的生产,即种的繁衍。”[58]这一论断为我们提供了洞悉社会文明、家庭文明以及个人行为文明的重要思路。

从现实的物质生产方式出发考察文明的发生与变迁,其思路迥异于唯心主义文明观,它不是从观念出发解释文明范畴,而是通过现实的物质实践认识文明的形式及其内涵。“在历史上出现的一切社会关系和国家关系,一切宗教制度和法律制度,一切理论观点,只有理解了每一个与之相应的时代的物质生活条件,并且从这些物质条件中被引申出来的时候,才能理解。”[59]文明的发生既不是因为某些宗教教义的预言,也不是因为某个家庭生活或某种思想情结的悬想,而是这些方面赖以存在的社会关系。但是,社会文明的形成总是一个积小成大的过程,它从氏族、部族到民族,然后上升到国家层面,把人的创造思维、人的活动状况以及人的主观意志注入社会并留下印痕。马克思恩格斯对文明的论述是宏大叙事与微观透视的结合,他们从诸多社会关系抽出占据支配地位的物质关系,从物质关系中说明交往的内在动力和技术条件,结合分工和所有制关系及其历史联系,区分出自然关系和社会关系及其结合方式。从物质生产理解人类世界,把人与自然的物质交换和能量交换作为文明存在和发展的基础,在动态基础上理解社会结构、政治结构和观念结构影响下的文明形态,是马克思恩格斯文明观的基本维度。

不能否认的是,在生产方式支撑的社会系统中,文明的历程经常表现为社会生产力的增长,与手推磨相联系的生产方式代表着封建时代的社会文明,与蒸汽磨相联系的生产方式代表着工业时代的社会文明,每一种文化都是一定时代的生产力及其表现。随着现有生产方式的改变,文明的积淀和积聚方式也在改变,尽管其中的思想、政治、制度等因素极其重要,但具有决定意义的经济条件及社会实践是贯穿于文明进程以及理解文明变迁的一根红线。文明是生产力发展的产物,私有制和阶级的产生一方面给文明提供了强大的推动力,另一方面使文明在生产方式的影响下有了更明确的价值取向。对生产方式演进形式的研究,促使马克思恩格斯沿着递进关系认识文明进路,恩格斯曾把专偶制家庭作为文明时代的开端,把个体婚制看成社会文明进化的重要表现形式,把群婚制看成文明的双重表现。历史演进中逐步生成的市民社会是承载社会基本矛盾的场所,世界历史**往是引起不同文明冲突与融合的重要原因。生产力和交往形式之间的矛盾运动是文明演变的机理和动因,一般而言,人类文明的进程就是在社会形态更替中不断解决矛盾的过程,符合历史发展潮流的文明进程就是社会进步的过程,交往的扩大过程就是消除地域局限和社会局限的过程,生产力—交往形式—思想观念—文明形态之间的衔接在社会的基本结构中互为递进,使文明的自然规定性和社会规定性表现为人们同自然界的关系以及人们之间的关系,物质形态与精神形态的统一构成他们在生产、交往以及社会组织中有意识的思想内涵。马克思恩格斯的社会分析方式包含深刻的历史向度、主体向度和客体向度,他们把社会文明嵌置于生产力发展之中,将经济、政治、文化等放在社会的大框架中来理解,从资本主义文明的发展中寻找社会的矛盾症结,用人类解放的意境彰显无产阶级的价值追求,避免了抽象化、空泛化和超验性的价值悬设。

(二)由辩证思维决定的阐释路径

一些人在审视文明问题并追踪文明的演进轨迹时,经常带有经验主义和唯心主义倾向,而历史领域中的“非历史观点”同样束缚着人们的眼界。对于当时社会认识中存在的偏差,恩格斯这样描述,“到处依然存在着下述前提:唯物主义不抨击基督教对人的轻视和侮辱,只是把自然界当做一种绝对的东西来代替基督教的上帝而与人相对立;政治学没有想去检验国家的各个前提本身;经济学没有想去过问私有制的合理性的问题”[60]。客观地说,文明与野蛮都是人类社会之树上的不同果实,“鄙俗的贪欲是文明时代从它存在的第一日起直至今日的起推动作用的灵魂”[61]。文明与不文明在社会中的交织形式构成社会进程中的常态现象,尽管很多人希望摒弃不良而选择进步,但实际上美好的愿望与邪恶的事实并生共存,以至于“文明每前进一步,不平等也同时前进一步。随着文明而产生的社会为自己所建立的一切机构,都转变为它们原来的目的的反面”[62]。这一观点具有明显的二分法特征。事实上,资本主义社会是一个躁动着文明气息却又经常分化的社会,一个充满文明愿望却又盛行卑劣的社会,一个渴望有序运行却又混乱自身的社会。从这样的思维出发,马克思恩格斯对文明问题的阐释依照三条主要路径展开。

其一是对文明进程中社会主体能动创造的阐释。社会主体关于现实问题的内在矛盾的感知以及解决矛盾的欲望,曾经是家族部落发展的动力,曾经是社会形态演变的动力,也曾经是英国人殖民活动的动力,这种双重影响不可避免地造成资本主义制度的缺陷与旧社会遗存的野蛮行为共存的状况。阐释文明问题必须把握现实的人而不是离群索居的人,即可以观察到的并在一定条件下发展着的人。马克思把历史主体看成理解“真正历史的钥匙”,他通过透析人的自我意识在希腊社会没落时期的存在状况,分析了这种意识在历史发展中的双重影响。观念形态的文明产生于人们的现实生活,是按照人们的想象和设计而形成的精神产品;物质形态的文明本身就是主体创造的结果,经常表现为建筑、艺术以及人们在自然和社会中留下的可视内容。文明的发生过程就是社会主体的实践过程,当人在价值选择中定位自己的活动方式时,就预设了创造文明的方法和所要创造的内容。而且,人的活动不同于动物行为,“动物只是按照它所属的那个种的尺度和需要来构造,而人却懂得按照任何一个种的尺度来进行生产,并且懂得处处都把固有的尺度运用于对象;因此,人也按照美的规律来构造”[63]。社会发展是人类创造能力的多维度展开,在广度和深度结合中改造自然、塑造自我和创造历史的力度,就是人类社会的文明程度。“我们的出发点是从事实际活动的人,而且从他们的现实生活过程中还可以描绘出这一生活过程在意识形态上的反射和反响的发展。”[64]循着这一思路,马克思恩格斯把现实的人作为认识社会文明的前提而不是采用唯心主义者的主观臆想,把文明的创造过程看成能动的过程而不是归诸经验论者描述的僵死的事实汇集。

根据社会实践判识文明的发生状况,是马克思恩格斯文明观的着眼点。文明的进程不是“从思维到思维”的事情,而是实践——认识——再实践的过程,“文明是实践的事情,是社会的素质”[65],“迅速前进的文明完全被归功于头脑,归功于脑的发展和活动”[66],是唯心史观支配下的思想想象。就群体而论,劳动作为社会实践的重要形式,赋予文明以创造性特征,“随着劳动的社会性的发展,以及由此而来的劳动之成为财富和文化的源泉,劳动者方面的贫穷和愚昧、非劳动者方面的财富和文化也发展起来”[67]。劳动对文明的创生不是在孤立的环境中表现出来的,社会成员的协同作用和集体意识是社会文明得以形成的重要条件。就个体的发展看,如果“一个除自己的劳动力以外没有任何其他财产的人,在任何社会的和文化的状态中,都不得不为另一些已经成了劳动的物质条件的所有者的人做奴隶”[68],其创造能力的发挥就会打折扣。劳动实践能增强文明意识,使一些动物性的本能退隐到共同的社会舞台背后,逐渐生长起来的觉悟通过代际传承植入人们的头脑,定格为普遍认同的文明形态。在网格化立体化的社会结构中,“文明”的生长点或发生源不止一个,其外在影响的方式是放射状的,经过“点源辐射”和“面源辐射”扫描过的界面会留下不同的印记。

其二是对文明进程中技术关联的阐释。马克思恩格斯反对把文明进程看成几条科学原理推动的事情,因为文明程度的提高是社会中一切改进的结果,“这种无法估量的生产能力,一旦被自觉地运用并为大众造福,人类肩负的劳动就会很快地减少到最低限度”[69]。就文明形态看,技术更新造成旧文明的沉积和新文明的发生,那些与时代扞格的内容不得不在新技术传播中淡出生活,那些追踪时代潮流的文明会有更多的话语空间。技术加强了东西方的联系,“使社会各阶级的一切旧有关系和生活条件发生了变革;它把农奴变成了自由民,把小农变成了工业工人;它摧毁了旧的封建手工业行会,消灭了许多这种行会的生存手段。新的工商业居民与旧的封建制度到处发生冲突。因业务关系日益频繁地去国外旅行的资产阶级,把关于帝国关税壁垒以外的各文明国家的某些神话般的知识介绍给国内;最后,铁路的建设加速了国内工业和智力的发展”[70]。由科学技术引起的大工业是文明进程中不可估量的力量,工业社会所造成的人的对象性存在,是文明进程中的重要标志,但它的外部表现与人的内在本质的联系还没有完全合理地确立起来,不少人是从它的有用性来判断工业社会的后果的,体现人的创造性的心理学还没有充分表达技术文明的全部意蕴。

科学技术所引起的文明变迁以抛弃纯粹的抽象理念或唯心主义方法论为主要特征,尽管它不可避免地存在异化现象,却日益彰显着真正的人的本质。“因为它使每个文明国家以及这些国家中的每一个人的需要的满足都依赖于整个世界,因为它消灭了各国以往自然形成的闭关自守的状态。”[71]很多时候,追求物质享受变成了科技进步的直接动力,这种非直接的人文关怀使文明形态的局限性明显存在。马克思恩格斯不支持平均主义派和巴贝夫派关于文明问题的粗陋观点,认为纯粹的精神想象不是出于空想就是源于无知。文明发展的社会动力并非源于精神之中的自我意识,而是物质技术、人的活动、社会环境等方面构成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状况,当技术成果能够使人的“存在”与人的“本质”一致的时候,当文明自身的形式与它的内涵协调一致的时候,技术进步的真正意蕴才会充分显示出来。

其三是对文明进程中文化表征和道德向度的阐释。文化和文明都源于社会生活,它们借助自身的内聚力和身份认同而对社会发生作用,由文化意蕴差异造成的文明内涵和文明形式的差异广泛存在于社会中。恩格斯认为,德国人因其信仰基督教唯灵论而走向哲学革命,法国人因信仰唯物主义而选择政治革命,前者的文化基础是宗教和教会,后者的文化基础是政治和国家,日耳曼唯心主义的自由欲望,与罗曼唯物主义的抽象语境形成较大的反差,而英国人因具有上述双重特征而选择社会革命。随着社会生活的变迁,文明的形态也发生多样化和多角化的变异,人际关系的异化、价值观念的异化以及人的本质的异化,构成文明演进中的重要具象。社会习俗是文明和文化中留存的具有明显继承性的内容,它不仅以行为惯常影响着日常生活,还作为传统的道德规范以约定俗成的形式影响着人们的言行。文明和文化的多样性是由长期以来形成的个人、民族和国家的存续方式造成的,“文化自产生以来就一直是确定人类生存的最大意义、尝试和比较各种生活方式及文明制度的种种形式的场所和平台”[72]。文化经常以自身的活力和**表达对文明存在和发展的内在忧虑,文化水平影响着文明的普遍意义和存留状况,文明的生发状况取决于优秀文化的前进方向以及人类一系列价值动机的变换。文明和文化包含着人们的价值选择,但若将人类文明归结为无所不包和四海皆准的普世形式,无疑是对多样化内涵的否定,现实生活中,人类在时空联系上的可能性以及超越文明差异的信心和能力,尤其重要和必要。

文明与道德的递进关系是在主体行为中表现出来的,其发展的直接源泉是社会的深层矛盾和主体的价值选择。马克思认为,由于资产阶级在有关的领域经常用不同的标准来衡量,在道德上用一种尺度,在国民经济学中用另一种尺度,其实用主义的倾向中带有很多功利色彩。文明的代际传承与成果积累需要在文化教育中实现,知识接力是人类社会的常见现象,其中的道德延续体现在生活的多个方面,封建社会的道德、资本主义社会的道德、共产主义社会的道德都是在不断地扬弃中发展的,而且无产阶级道德“肯定拥有最多的能够长久保持的因素”。相似或相近的经济发展阶段会有相似或相近的道德状况,在一个发展时期,具有共性的道德积淀而形成的文明和具有个性的区域发展而产生的文明,都是一定社会的经济、政治和文化影响下的精神造物。当道德判断产生偏差而引起精神偏失时,社会对有关事项的判断也会失衡。资本主义社会中,不论是充满商业冒险的精神,或是带有道德色彩的个人倾向,抑或是包含伦理色彩的官方态度,它所表达的文明取向经常在实际行为中被割裂分化,“不仅道德上的不平等,而且精神上的不平等也足以排除两个意志的‘完全平等’,并树立这样一种道德,按照这种道德,各文明掠夺国对落后民族所干的一切可耻行径,直到俄国人在突厥斯坦的暴行,都可以认为是正当的”[73]。这种体系中,“抽象的人的意志”与“现实的个人的意志”在思维中是统一的,在生活中却是背离的,它一方面显示出对真理和科学的洞察能力,另一方面又充满偏执和迷狂,思想吊诡造成的行为悖论,虽是文明进程中的不文明现象,却也给文明进化提供了推动力。

(三)由社会生活提供的阐释内容

人的社会关系是把他的社会品质陶冶成型的“规范”,生活实践是人的社会关系成长和发展的源泉,但是,类似的实践在不同环境中会引起截然不同的结果,“它所固有的内在规律就越是以自然的必然性在这种偶然性中去实现自身”[74]。对于这一事实,马克思恩格斯主张用历史分析和创新思维来认识,“如果把这些演变中的每一个都分别加以研究,然后再把它们加以比较,我们就会很容易地找到理解这种现象的钥匙”[75]。真实历史中的文明内容必然是具体的,文明的发生方式受到生产力发展规律、商品经济规律、思想认识规律的影响和支配,“商品生产的这些经济规律,随这个生产形式的发展阶段的不同而有所变化,但是总的说来,整个文明期都处在这些规律的支配之下”[76]。文明作为社会发展的一种状态,经常性地影响着现有的社会形态,由多种社会因素凝成的文明形态和内涵,也在必然性和偶然性的交织中表现出来。马克思恩格斯不赞成把文明截然区分为“理性”产物或“非理性”产物的观点,也不赞成文明是“盲目运作起来的”或“线性发展起来的”观点。雅典时期和罗马时期的国家都有自己的文明内涵,这些类型国家是作为解决一定时期社会矛盾和经济冲突的工具而居于社会之上的,是社会个体或社会组织相互依赖产生的独特的社会秩序中所形成的物质实体或精神体系。

一定意义上说,一种社会形态就是一种类型的社会文明,“人的依赖关系”的社会、“物的依赖关系”的社会以及“个人全面发展”的社会是文明进程中的逻辑承续和客观事实。以家庭、私有制和国家为载体的社会环境是马克思恩格斯文明观的现实基础,氏族社会发展中塑造和成长起来的文明,社会分工中形成的文明,以及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主导下的文明,都是同历史阶段相联系并表征各个时期创造成果的形态。《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勾勒的文明图景与那时的社会主题共生和共存,其线索是:(1)血缘关系、氏族关系以及族群关系状况;(2)社会分工引起的生活方式变化以及工具的作用状况;(3)各个时期制度变迁与文明进程的关系状况;(4)文化与文明的关系状况及社会的道德状况。人们跨进文明时代的门槛是以分工方面的新进步为开端的,但是社会分工并没有把文明与邪恶截然分开,追求文明的愿望与追求享受的欲望共同缔造了“文明的阶级社会”,“一个这样的社会,只能或者存在于这些阶级相互间连续不断的公开斗争中,或者存在于第三种力量的统治下,这第三种力量似乎站在相互斗争着的各阶级之上,压制它们的公开的冲突,顶多容许阶级斗争在经济领域内以所谓合法形式决出结果来”[77],冲突的结果使氏族层面上的文明上升为国家层面上的文明。因而,“国家是文明社会的概括,它在一切典型的时期毫无例外地都是统治阶级的国家,并且在一切场合在本质上都是镇压被压迫被剥削阶级的机器”[78]。大工业引起的城乡分离破坏了农村居民和城市居民身心发展的基础,真正的畸形发展达到了完善程度,这种文明中混杂的不文明也是明显存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