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元素的结合和排序方式不是自发的,而是由人的实践能力和认识创造决定的。文化的类型、质态和量态都是多样的,文化范畴与文化形貌、文化模式以及文化结构具有密切关系。但随着人们创造能力的提升、技术手段的扩张以及活动空间的延伸,文化的内涵和形式也发生了变化。
(一)社会发展水平决定的文化质态
社会发展的层次性影响着文化的内涵,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所描述的史前各阶段的文化质态是不一样的。蒙昧时代、野蛮时代和文明时代的文化质态与不同生产力发展水平相联系,其中每一个时代的文化存在和发展又是由低级向高级递进的,只有到了文明时代,才“是真正的工业和艺术的时期”,“如果说在文明时代的怀抱中科学曾经日益发展,艺术高度繁荣的时期一再出现,那也不过是因为现代的一切积聚财富的成就不这样就不可能获得罢了”[1]。就文化的形式看,三次大分工造成的文化事实是不一样的,每一个飞跃都使原有文化越出已有的边界,使农业文化、游牧文化、商业文化等原生态文化具有不同的特质。分工影响着文化与文明的形式,文化与文明反过来会强化分工的成果,在交互作用中,“铁剑时代”与“铁犁和铁斧的时代”递进发展,英雄史诗与田园牧歌一同产生。就表现形式看,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以及社会主义社会中的文化内涵有很大差别,尤其是那些体现社会性质和社会存在的文化形式,具有明显的异质特征。社会进程中,文化沿着不同路径延伸,采集渔猎中孕育着文化的生命,万物丰长中躁动着文化的不安,丛骑杂沓中敲打着文化的节奏,时光流淌中剥蚀着文化的痕迹。文化层次主要由生产力发展水平决定,建立在不同的经济基础之上的文化、道德、意识等内容,在不同时期都有不同的表现,以至于人们把文化类型作为社会发展的代名词。
随着社会的变迁,次生形态的文化,如交际文化、婚姻文化、风俗文化、民族文化、制度文化等,也都以一定的形式生长起来,并且在各自的变化中发生质的飞跃。与文化发展有着密切联系的文明时代也因此进入一个新阶段,“在这个阶段上,分工、由分工而产生的个人之间的交换,以及把这两者结合起来的商品生产,得到了充分的发展,完全改变了先前的整个社会”[2]。到了资本主义时代,“生产的不断变革,一切社会状况不停的动**,永远的不安定和变动,这就是资产阶级时代不同于过去一切时代的地方。一切固定的僵化的关系以及与之相适应的素被尊崇的观念和见解都被消除了,一切新形成的关系等不到固定下来就陈旧了”[3]。文化、文明与社会面貌交替推进,是生产尤其是“共同的生产”的结果,它旋转多变而令人眼花缭乱。就文化的属性而言,优秀文化是一种质态,劣质文化也是一种质态,文化优劣与否,既带有主观判识的成分,也与文化自身的存在环境有关。尽管经济发展水平造成了不同的文化层次,但它所造就的文化内容和文化发展路向,并不是一定趋向“好”或一定趋向“不好”,一定程度上说,它与人的主观判断以及社会的政治标准有很大关系。文化之良窳还受到其表达方式的影响,推动社会发展的文化内容是积极的,而不利于社会发展的文化是劣质的。社会为文化定调,而定下了格调就等于确定了优劣标准,但这个标准要有合适的参照系。我们不能笼统地说爱斯基摩人的文化是劣质的,也不能笼统地说现代文化是优质的;我们不能说资本主义文化是优质文化,而封建文化是劣质文化;我们也没有理由说随着社会发展产生的文化一定都是进步的,因为进步与倒退要在具体的标准中进行评判。在统一体系内或统一参照物中,文化的优劣是容易区分的。当下的社会思潮具有多样性,当下的网络文化也品流繁杂,但我们可以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分析它,可以用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来区别它,也可以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来评骘它,这也是我们树立思想标杆和道德楷模的当代意义。
(二)民族心理预设的文化型体
民族的心理因素是文化的“软配件”,其在结构上的差异影响着文化样态。有历史记载的世界各地的文化形式、文明形式、文字形式等,都与民族的实践活动和心理活动有关,即使是相同的环境、相同的活动,在不同的人那里也可能形成不同的认识。同样是对神灵的膜拜,但在东方人那里和西方人那里,基于认识差异而形成的仪式却有很大差别;同样是宗教文化,但世界各地的宗教内容有着很大差别,甚至大相径庭。巫术在世界各地都有,即使到了今天也有许多残留,它所寄托的思想却不一样;图腾在世界各地都有,但其形式差别极大,其中的文化意蕴也不一样。桑戴克在《世界文化史》中提到,“野蛮人常具敏锐之观测能力,而处理所服习之工艺生业,极有巧才。但其信仰、学说及故事等,自文明人视之,颇易觉其幼稚、愚妄、矛盾、荒唐”。由于很多认识与原始信仰(原始宗教)中的活动有关,如祈求风调雨顺的仪式、祛除邪魔的仪式、生殖崇拜的仪式等,有不少表达心理愿望的舞乐、祷词、符谶、动作,都可能是最初的文化形式,有人认为文化起源于巫术,这种观点看到了文化的心理基础与社会基础的关系。《荷马史诗》所记载的社会职业,与古希腊文化中酒神文化和日神文化所寄托的心理情感有关。但是,这种文化心理因素最初是个别“奇人”与“天”或“神”沟通的能力,他们是神祇的代言人或表达者,因此早期这种文化除了“曲高和寡”以外,也已经有了为统治阶级辩护的功能。那些登上帝王之位的人都毫无例外地编造出一些奇闻,使民众确信他拥有的地位是上天的旨意以及具有无可辩驳的合法性。上层社会的心理导引着下层的心理,下层社会的要求会反馈到上层观念中,这种双向作用是文化塑型和变形的重要动力。
现代社会中,民族心理更是文化发展中的必要因素,美国文化与苏联文化各具特色,美国被称为“民族熔炉”,这与美利坚民族的心理有着密切关系,其兼收并蓄功能使它能够延揽各种人才;苏联被称为“民族的马赛克”,各民族有过和谐共处,也有过激烈的冲突,文化分歧明显存在。可以说,民族心理是民族文化凝聚力的内在要素,这种“软配件”的影响在现代国家中被描述为“软实力”。很显然,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的符号选择、叙事方式和表达技巧,从而使文化型体表现出多样化特征。就共性而论,“如果要去探究那些隐藏在——自觉地或不自觉地,而且往往是不自觉地——历史人物的动机背后并且构成历史的真正的最后动力的动力,那么问题涉及的,与其说是个别人物,即使是非常杰出的人物的动机,不如说是使广大群众、使整个整个的民族,并且在每一民族中间又是使整个整个阶级行动起来的动机;而且也不是短暂的爆发和转瞬即逝的火光,而是持久的、引起重大历史变迁的行动”[4]。促使文化生成和定型的不是某个历史人物的心理动机,也不是一时的思想冲动,而是长期积累的心理准备和认识积淀,文化史不仅有历史人物的杰出贡献,更是广大群众的能动创造。就个性而言,不同民族的文化创造是在具体的环境中形成的,特定的民族心理是特殊文化形式的意识基础,正是民族思想的多样性造就了文化型体的多样性。
(三)地理环境影响下的文化气质
环境是其中的“硬配件”,“人类文化的最先开始,他们的居地,均赖有河水灌溉,好使农业易于产生。而此灌溉区域,又须不很广大,四围有天然的屏障,好让这些区域里的居民,一则易于集中到达相当的密度,一则易于安居乐业而不受外围敌人之侵扰”[5]。农耕文化和游牧文化是不同环境中的文化形式,人类社会中的主要文明形式也是不同环境中的文化造物。地理环境提供了文化结构的原始要素,使文化有一个依赖空间,其形式有温和的,有粗犷的,有神秘的,有世俗的,有“淮南之橘”,有“淮北之枳”。桑戴克指出:“气候对于文化,大有影响,亦已无疑。无河缺雨之区,自少飞潜动植,若非人能蓄水开渠,施行灌溉,则地之所产,只足养少数游牧之民,而安定之文化,无从启发。”[6]如果说,地理环境是开天辟地的“第一自然”,那么当地理环境被注入人的因素时,它就成了具有文化内容的“第二自然”。
地理环境提供了可供选择的空间,使人类在不同自然环境中创造出不同的文化事实。而且,“环境愈复杂,对付方法愈增多,人类精神亦愈进步,这样就产生了许多文化”[7],古代社会逐渐形成并延续至今的不同类型的文化,如埃及文化、希腊文化、印度文化等,它们的形成和变迁,和地理环境以及人们的主体作用有很大关系。美索不达米亚文化、玛雅文化和阿兹特克文化的消失,都是生存环境的变化和人类选择的结果。这方面认识中,学者心态大抵是相似的,桑戴克有一段描述:“旧时各地,有最适于文化发展,自发生,而滋长,而衰微,历年最远者……第一为埃及(Egypt),据尼罗(Nile)河下游,此河岁岁泛滥,临水之田,因以肥沃,不知阅几百千年矣。底格里斯(Tigris)河与幼发拉的(Euphrates)河间之地则反是,虽为文化区域,与埃及同古,然一方为阿剌伯(Arabia)荒漠飞沙所犯,一方受中亚细亚游牧民族之侵,遂已沦为废墟。中国有天然屏障,境内风雨以时,气候温和;印度之恒河(Ganges)及印度河(Indus)二流域,土质亦肥沃;两邦文化之发展,俱已历数千年,未尝中衰,埃及文化,似曾传入阿非利加洲内地,而趋于衰落;顾其传入地中海诸邦者,则能愈进而愈美备。后来由此传入欧罗巴洲北部,再从其西部传入亚美利亚加洲焉。亚美利加之人种,显非在本洲发生;实属当旧石器时代以后,由旧世界之极东部,移入此土者也。亚美利加洲土人,或者曾经有一时传得亚细亚洲文化不少,正似古时日本传得中国文化也。”[8]可以说,每一种文化都在既定的范围内存在发展着,不同的文化类型有不同的源头,这是认识文化起源的重要基础。但是,如果把自然环境估价太高,甚至以“地理环境决定论”看待文化,可能会走向机械决定论或形而上学。地理环境的影响及其强弱,除了与自身状况有关以外,更重要的是看它与人的活动的结合状况。当人们能够充分利用自然环境带来的资源时,往往会生成符合当时地域特征的文化形式,而当人们对当地环境因素产生排斥或不满心情时,可能会疏远这一空间,使这一地区的文化创造相对缓慢。
(四)科学技术影响下的文化形态
技术发展中,旧的联系都会变得松弛,文化的边界因此被打破,“传统的中世纪思想方式的千年藩篱,同旧日的狭隘的故乡藩篱一样崩溃了”[9]。这是一个不断演进的过程,而且,每当有重大的技术发明出现并应用于社会实践时,都会使人们的认识越出已有的文化边界而形成新的文化形态。技术的更新是以知识的应用为前提的,其本身就是文化的转化和实践过程。技术杠杆撬动的文化发展,除了赋予整个社会一定的品味和格调外,同时也将负面的文化矛盾暴露出来。这种双重表现最明显的例证,就是当下的网络文化及其价值观变异,高雅与低俗、高尚与平庸、精英与平民、简约与复杂等,都在这个空间里叫卖。在多种因素的影响下,人们关于网络文化价值观的理解也发生变化,公与私、家与国、人与我之间的界限也在变化。技术交流造成的交往方式变化,是引起文化变异的重要原因,便利的交通工具使人越出地理边界进而超越文化边界,使不同文化因濡化而淡化各自的界限,在文化的交界处最容易形成交集。不同文化之间的碰撞,使得原有文化发生裂变和重整,新的因素被注入其中。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恩格斯指出:“资产阶级,由于一切生产工具的迅速改进,由于交通的极其便利,把一切民族甚至最野蛮的民族都卷到文明中来了”,“新的工业的建立已经成为一切文明民族的生命攸关的问题”。[10]在这样的情况下,那些随着生产力和现代技术而来的强势文化,往往对弱势文化具有侵蚀和欺凌作用,弱势文化因经常处于低位而经常保持守势,它所面临的选择要么是融入文化大潮而发生质变,要么固执己见而寂寞冷落。类似的状况,恩格斯在《波斯和中国》中曾有描述:“在波斯,欧洲式的军事组织被移植到亚洲式的野蛮制度上;在中国,这个世界上最古老国家的腐朽的半文明制度,则用自己的手段与欧洲人进行斗争。”[11]可见,在面临外来压力时,文化应激方式有很大差别。在技术时代的挑战和选择中,主动适应而寻找出路,与被动适应而安于现状,其结果是不一样的。
(五)社会制度影响的文化变迁
不同的生存环境对于文化观念的形成并建立各自的社会制度具有重要作用,生产方式也影响着不同地域的思维方式,进而形成不同的文化观念,并最终在这种文化观念中孕育出相应的制度体系。“原始的思想胚胎对人类的心灵和人类的命运产生过最有力的影响,这些思想胚胎中,有的关系到政治,有的关系到家族,有的关系到语言,有的关系到宗教,有的关系到财产。”[12]随着一定的生产方式的形成和不断地再生产,社会的生产方式可能会取得有规则、有秩序的固定形式。也就是说,“人类的一切主要制度都是从早期所具有的少数思想胚胎进化而来的。这些制度在蒙昧阶段开始生长,经过野蛮阶段的发酵,进入文明阶段后又继续向前发展”[13]。制度原则体现的是一种群体上的文化认同和价值认同,并不是“谁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政治制度只能是政治价值的规则保证,“人工制品”的政治制度只能为不同的政治价值而创设。因此,我们讲文化孕育制度,主要是指文化为特定的制度提供了社会环境、思想源泉和社会基础。就制度选择文化的可能性而言,制度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和行为模式框架,从而将人与自然、人与社会连接起来,为人类文化创造提供了条件和基础,也决定了其发展的空间和潜在的可能性。从制度的角度看,文化是一组人格心理特征在规范、习俗和制度上的投射,只要制度客观存在着,只要人们的行为还必须依靠制度规范而动,只要制度还是一种强制性的客观存在,它就必然作用于人的心理,产生给予制度基础的观念、认知和价值判断。制度选择文化的现实性表现在以下方面。其一是制度影响着文化的样式。制度的生成是一种文化选择,又意味着一种文化创造。制度制定之初,一个主要着眼点是基于当时的文化事实。而制度一旦形成,会在已有文化基础上催生出新的文化形式和内容,使制度更接近现实社会的文化发展,显示出与时俱进的特征。其二是制度影响文化内容。制度选择不仅仅关注文化模式,更关注文化的内容。因为文化内容是体现制度的质的方面的东西,文化内容不同,制度内容也会不同。制度作为人类的创造物,必然包含着人们的意志以便增进和维护他们自身的利益,人们基于利益差异而产生不同的心理效应和行为选择,会产生与之对应的文化精神。因此,在文化的具体内容中充分体现了制度的文化选择。其三是制度影响文化的变迁。制度的变化影响着文化的变化,通常情况下,制度变迁孕育着文化变迁,文化变迁影响着制度变迁,二者在交互作用中更新着原有的形式。制度内容影响文化内容,尤其是新思想新观念注入制度体系以后,它又会以其独特的能动性激发社会的文化精神,使文化日新又日新。文化对制度的内在要求与它在制度形式上的反映并不完全一致,这是文化与制度的偏离,它们往往在互动交叉中扞格丛生。当某种文化受到制度抑制时,就会形成一种外显的张力,造成文化与制度的冲突;当制度面临某种文化的冲击时,制度本身会产生一种应力,会对文化力量做出反应,进而引起自身变迁。一方面,多元文化生态给制度生成提供了一个复杂的情景,这个氛围中,制度如何反映各种文化主体的思想倾向和利益要求,反映哪一部分人的利益并兼顾哪一部分人的利益,是一个原则和方向问题。另一方面,正是由于制度的一元取向和文化的多元倾向,使制度在体现不同群体的文化态度时,不一定能够恰当地平衡各个群体的利益要求,从而造成阶层之间的差别、群体之间的差别、族际之间的差别等。可以说,能否做到“一碗水端平”,是制度规范面临的重要问题,如果不能协调各种文化主体的利益倾向,那么制度的约束力也会减弱,制度的刚性特征和制度的柔性灵活,都会因文化形式的多样而发生变化,在一定弹性限度内,制度走向反映并折射出文化的形态和意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