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文化研究中的误区是多方面的,而走出这些误区或消除有关悖论,需要有认识上的祛魅,不迷信某些权威或神话;需要在心理上解蔽,不纠结于个别论断或拘泥于个别事实;需要在方法上开新,不抱残守缺或固守成例。司马云杰把文化悖论的表现描述为:“它首先是指文化价值、功能上的自我相关的矛盾性和不合理性;其次是指文化价值、功能上的矛盾运动法则;其三是指文化建构的人的价值思维方式上的悖谬;最后是指文化创造对于它的主体(人)的悖谬,或者说人在文化世界中的自我悖谬。”[31]这四个方面的悖谬是造成文化研究误区的重要根源。要走出误区,需要在文化主体、文化客体、文化逻辑、文化研究方法等方面进行反思和检讨。
(一)走出非此即彼的“决定论”迷局,确立辩证的思维范式
列宁曾经说过:“形而上学的化学家还不善于实际研究化学过程时,就臆造什么是化学亲和力的理论。形而上学的生物学家谈论什么是生命,什么是生命力。形而上学的心理学家议论什么是灵魂。这种方法是很荒谬的。不分别说明各种心理过程,就不能谈论灵魂:在这里要想有所进步,就必须抛弃那些什么是灵魂的一般理论和哲学议论,并且能够把说明这种或那种心理过程的事实的研究放在科学的基础上。”[32]根据历史研究和经验研究的情况,对有关争论做出科学的判断是很有必要的,文化概念认识中的悖论或偏差不是人为臆造出来的问题,也不是单纯文化表述上的争议。从人类社会发展看,它已经超出了经验认识和社会实践所引起的问题和争论的范围,而且也是人们进一步认识和解决文化问题的契机。前已述及,在文化概念认识上的“非此即彼”思维,可能会产生机械化的理解或形而上学式的解读,简单地认为文化是由某个方面完全决定的观点是难以说明文化的复杂现象的,认为文化可以用一些数学参数精确描述的观点也是靠不住的。比较有效的办法大体上可以是这样的:一是区分某些参数的作用或某些认识工具的作用,理解它们在文化研究中的影响,消除工具理性和技术理性的片面理解,回归到价值理性的合理规范中;二是区分理性思维和虚幻想象的差异,克服文化认识上的虚无论,回归到对文化概念的较为全面的语境分析中;三是区分文化成分的量与质的差异,克服关于文化意蕴和文化形成上的认识误区,实现对文化渐变与飞跃的认识上的统一;四是把握文化的整体规范,体现各种文化价值力量运动的一致性和相关性,说明各种价值力量交互作用构成的客观情势和运行趋势。这些方面的辩证思考,有利于消除单一的认识模式,有助于全面把握文化研究之情势,有利于发挥概念的尺度作用和显示其方法论意义。我们可以列出许多片面性的观点,如文化研究上的“直线论”观点,过分追求文化的单进性而忽视了文化发展中的往复性和退化现象;片面的价值主义观点,仅仅以“进步性”来说明文化的发展的具体过程,在认识论上的障碍也是极其明显的。文化研究中的辩证思维不仅是针对科学认识而言的,更是针对劳动者的实践而言的,创造性地深入研究文化范畴的基本前提,是辩证认识文化的结构和体系。毫无疑问,将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和方法论运用于文化研究,是体现文化概念系统性和完整性的基本方法。
(二)走出刻意求全的“一统论”迷局,确立科学的逻辑范式
文化认识中的逻辑悖论经常出现,在状态上有动与静之间的悖论,在对象上有人本与物本之间的悖论,在地位上有中心与边缘之间的悖论。这样的环境中,文化研究范畴的确定,还要走出刻意求全的逻辑误区,不少学者极力寻找能够囊括一切、包容万象的文化概念并能够推广到各个领域或各个学科,但实际上成效有限。因为主客体存在差异,环境不同、认识不同、视角不同,得出的结论也不同,这是很正常的现象。用一个“一统天下”的概念来囊括所有文化的含义,不符合事物的逻辑。通常情况下,思想和事实的矛盾是无法回避的问题,思想力求贴近现实,现实需要实践思想,二者的结合效果在于能否体现科学性和逻辑性。文化范畴上的“物心二象性”,要求全面理解文化的结构和功能,将活动主体、活动目的和活动方式放在历史的和逻辑的层面来考察,客观认识人类个体与其他群众的联系和关系,认识人的能动性与各种不同的附加部分的联系和关系,认识各种非物质的生产手段与人的活动机制之间的联系与关系,认识决定着人的活动的特殊方式及多种多样的文化联系和关系。文化范畴研究中,在逻辑上分析“意识”的地位和作用也很重要,一方面,意识表现为人的活动的特殊方式,是文化的一部分;另一方面,意识本身的所有要素都表现为实现这一过程的手段或机制。就是说,意识既是文化的一部分,又引导着文化的发生和生成,这也使得科学意识范式在文化研究中极其重要。有研究者根据人类活动的结构形成的“手段”和“机制”,将其描述为结构—功能方法,这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科学研究中的结构分析和归纳演绎,是文化范畴研究中的方法论之一,但这种方法在对社会系统进行历史考察时也会遭遇特有的缺陷,因为文化要素在历史发展中是彼此交错的,如果人为地划出界线而没有高度的整合,其综合性和有机性还是不够的。解决悖论的办法是,认清社会系统的主观意图和客观状况的差别,理解真实活动的主体的意志,使主观思想符合客观事物业已形成的秩序。
(三)走出缺少内涵的“截语式”迷局,确立系统的抽象范式
文化观是研究文化的出发点,它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研究的性质和结果,因此,决定文化理论面貌和内容的最终因素是对象本身,而由此出发的理论观点决定着这种对象的“视觉”方式。就目前的情况看,文化研究的系统性要求已经是学术界普遍接受的原则,制定这个研究模式的出发点是“一般社会活动”概念,必须把行业领域、特殊行为、特定主体中的“特殊性”上升为“一般性”,走出用一个部门、一个行业来界定文化范畴的片面做法,克服“截语式”表述和“断崖式”思维,从整体论、系统论认识文化研究范畴。在这里,我们要注意以下基本要素:一是考察抽象的社会活动对象和结果,分析其价值规定性及其对再生产和社会形态的影响;二是认识活动方式的差异及本质,理解不同活动在价值创造中的统一性;三是分析活动的主体,认识它们在社会关系中的地位和在社会活动中的作用。退一步说,借助文化概念来反映的社会现实无论如何片面,都应当制定一些与此相应的概念和范畴,以便在自己的体系中和在指定的反映层次上完整地反映社会现实。从文化界定者的立场看,任何一个片面的文化定义都可以用试图驳倒它的那种方式来证明它正确,对任何一种文化定义的评价,不论其包含多少正确性,也不论它的定义方式是广义的还是狭义的,是特殊主义的还是普遍主义的,只要用片面的角度来看待文化,其结论就有可能是站不住脚的。克服局限性的方法不仅是确定唯物主义观点,把事物和现实看成人的感性活动,把人的活动看成客观的活动,还在于把社会关系的总和视为人的本质。在社会文化研究中,那些最有可能说明活动原则的内容和要素,是不能忽视的,通过对社会关系的一般抽象,来分析文化现象,是能够在社会形态理论上对文化范畴加以阐释的。抽象范式在文化研究中有其自身的特殊要求,为何“抽象”,“抽象”什么,如何“抽象”,都是要解决的问题。显然,抽出无关紧要的内容或抽出部分要点,均难以说明全部问题。文化研究中的抽象范式,是研究者借助已有工具和知识所进行的反映文化本质的思维创造。我们研究马克思主义文化,也要结合经典著作的历史语境,在前后文中找关系,在历史节点中找启示,把线索和脉络串接起来。
(四)走出盲目追风的“赶潮式”迷局,确立稳态的结构范式
稳态研究范式包含着一套研究机制,既然文化的发生、发展有其机理和机制,如果把这些机理机制看成自我运动的规律性内容,那么文化研究应该以寻找内部规律为基础。文化是稳态和动态的结合形式,在一定时期,内容上的稳定性使人们有一些可以捉摸的方面,人们能够在较为具体的层面上给出一个意义界定;形式上的变动性使人们产生一些灵活性解读,人们能够在动态平衡中赋予文化多种模式。文化变动的机遇带给文化研究者的挑战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激起学者的研究欲望,另一方面造成研究者竞鹜新奇。主要表现有:一是方法上标新立异,运用所谓的前卫思维追赶“学术潮流”,甚至借新潮名词故弄玄虚。一些研究者借助网络词汇和学术名词对文化范畴进行所谓的全方位立体式包装,却没有结合现实环境展开分析,得出的结论自然有失公允。二是观念上主观臆断,以弘扬现代文化学科为名,在创新的名义下编造一些逻辑不通的构思内容,把一些不相干的跨学科材料嫁接到文化研究中,名为理论借鉴,实为生搬硬套。三是应景式的文化研究,一些研究者只是看到了当下的文化热才加入文化研究队伍,缺少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研究底气不够,也难以真正洞悉文化意蕴。这些非理性的观念不仅表现在日常生活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上,也表现在不同的价值理念和运思模式上。如果说虚假的理论假设仅仅是从某种主观观念或纯粹的思维形式、逻辑范畴出发的,那么,非理性的理念化则大都带有社会、阶层、集团及个人的特殊心理和动机。消除这些不良现象,需要在提升学术研究队伍的素质上下功夫,建立稳定的文化研究梯队,尤其要有塑造精品力作的良好学术氛围;要建立常态化的研究机构,实现沟通中西、连接内外,以及优秀内容的互补发展。在文化研究方法上,要确立稳态研究范式,构建研究模型,编订研究参数,对已有研究保持经常地跟踪分析,体现研究者的学术担当。要超越自我和局限,追求自觉的理性思维,克服急功近利式的研究方式,不为琐碎末节困扰,不为偶然的愤青话语挂怀,在大视野中全景透视文化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