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力量的表达离不开对文化发展规律和文化建设实际的全面把握,它在社会实践中的作用不仅在于提高发展的数量,更在于提高发展的质量;不仅在于更新社会发展形式,更在于注重提高人的品位。在中国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实践中,马克思恩格斯文化动力思想以及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一起发生作用。无论在马克思恩格斯那里,还是在中国儒家思想中,对象的价值属性都和主体的活动形式直接关联。古代儒家价值观通过文化来表达民族精神对“人的本质”以及“人的标准”的全面规定,希望追索伦理道德的自我完善和审美精神的深永愉悦,达到“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这种文化观成了中国古代走向精神文明的思想追求,尽管它有很多不完善的地方并带有明显的乌托邦韵味,却是自我约束的规范和自我提升的标准,它所执着的是人之为人的真正的属人的东西,是显示人的尊严和价值的文化状态。儒家文化力量的表达离不开社会主体的参与,不求“外王”但求“内圣”,欲求“外王”先求“内圣”,“外王”不成返诸“内圣”,这是儒家关于人的发展的不同境界。所谓“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和“正心诚意”等,不是拥抱客观世界的真理而是只关注人伦道德情感,这种残缺的图景,追求的是完美的人格精神,而忽视了个体的认知结构,“道德的力量”超过了“知识的力量”,其叙事结构中对人的发展的设想是不全面的,文化力量的展示也是畸形的。萧一山在《清代通史》中曾有一段话描述文化力量的畸变:“文化原为指导人生之南针,吾国自宋明以来受佛道影响,专究性命之学,走入静寂琐碎、无为、无用之境域,文化丧失活力,社会何殊死水,学而不能利济苍生,使匹夫匹妇受其泽,徒以为士大夫吟风弄月之娱乐品,升官发财之敲门砖,百姓细民,日处苦难之中,谋生救死不暇,‘奚暇治礼义哉’?文盲遍于全国,愚昧乃属必然。智识既低,而生活益苦,生活既苦,而文化愈低。……于是国人顿失自尊之信心,一变排牴而为谄媚,竞事摹仿,盲目崇拜,固有文化之价值,泯然殆尽。”从道德到政治,从观念到制度,从习俗到哲学,都表现出对个体能力的偏见,人们对整个社会的“文化生产力”没有太多的感觉。
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人最根本的特征和最基本的活动是劳动,“文化是人的本质的对象化活动”,这种“对象化活动”就是以不同形式的劳动实现“人的解放”的本质要求,它把人的意志和创造注入物质要素之中,使知识成为“对象化活动”的表现形式并在以后的劳动中显示出内在的力量。现代科学技术指导下的实践活动,使人在“对象化活动”中观照自己的本质力量而达到创造美、拥有美和享受美的境界。如果撇开人的劳动实践来奢谈文化力量,撇开世界的物质性来单纯追求精神境界和心灵空间,就难以体会在取得一切自然力和对象性世界的充分支配权之后才有的自由和愉悦,对人类的终极关怀予以回避或淡化或是“实验室操作”式的将文化力量限制于一隅,都是文化精神的自我束缚,主体世界中“人的图景”的不完整性会导致“对象化活动”中“占有对象”的不完整、不充分。马克思恩格斯文化动力思想从人的本质、人的属性、人的价值揭示了文化力量的社会属性,是马克思恩格斯尝试使人摆脱自然的奴役、物的奴役和一切异己力量的奴役所做的理论概括。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是马克思恩格斯文化动力思想在当代中国的实践贯彻,是力图在不完美的社会图景中创造人的完美图景。可以说,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远景规划是文化生活的全方位改善,是物质空间和思想空间不断扩展的景象,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就是建立在自由、民主、公正、和谐基础上的整体的、有机的和有活力的发展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