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文化动力思想及其实践研究

第一节 文化的起源及其常见概说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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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创造说”:人类创造成果的总和

文化的创造性表现在很多方面,是在创造主体和创造对象的相互结合中产生的,也是人通过实践活动实现自我完善和自我发展的一种方式。创造性文化活动可以分为物质生产活动、精神生产活动以及理论创新活动,它的每一类活动都有自己的主导性方法并在总体上取决于人的认识、愿望和能力。因此,文化是我们个人、社会之间的关系网,是使我们在社会和国家内生活在一起的图像和抽象,是我们生活的基本要素。

西方社会中,把文化视为人的活动的观点,源于欧洲社会中的“个性”意识。这种观点认为,文化是在人的活动中表现出来的各种精神,后来又演化为哲学意义上的“活动”。与此相反的观点是否认文化活动是人的本质,他们从理性分析转入非理性研究,叔本华、尼采等为代表的存在主义派持有此说。新康德主义者试图重新审视上述问题,卡西勒的文化象征结构说和胡塞尔的“生命世界”,是注重文化的人际因素的代表。韦伯的观点具有折中倾向,他一方面承认“活动”对文化的影响,另一方面又推崇其他因素对价值观的作用。实际上,影响文化的因素包括人们生存和活动的社会环境,物质活动和精神活动的成果,人的力量和能力,社会、民族和文明的发展程度,历史发展的水平。可见,文化活动有自己的特质及其所引起的迷误。当人以自主性活动进行创造时,人与自然的贴近和疏离同时存在,二者在主体客体化及客体主体化过程中变得复杂化了,当人界定行为的界限时,也意味着在某一方面的秩序有可能变得僵化。因此,文化活动所引起的迷误,表现为主客体相互关系上的悖论以及认识的眼界和局限性。早期为生活而创造的文化常常带有认识的局限性和对未来预见性的不足,中国古代社会的道家思想中有不少这样的述说。由于“道”经常飘忽不定,其伴随的文化意念也比较虚幻,在一些人心中,词语如淙淙泉水,行为就像飞鸟在天,学习就如捕风捉影,认知无疑痴人说梦。神学所评价的文化世界是没有边际的,它用所谓的心灵对话构建出来,也用心灵选择自己的生活之道。对这种文化迷误,恩格斯认为:“现代的自然研究不同于古代人的天才的自然哲学的直觉,也不同于阿拉伯人的非常重要的、但是零散的并且大部分都无果而终的发现,它是唯一得到科学的、系统的、全面的发展的自然研究——现代的自然研究同整个近代史一样,发端于这样一个伟大的时代,这个时代,我们德国人根据我们当时所遭遇的民族不幸称之为宗教改革,法国人称之为文艺复兴,而意大利人则称之为16世纪,但这些名称没有一个能把这个时代充分地表达出来。”[2]那个时期的文化思维并不是完全接近事实的,它在很多时候,“从歪曲的、片面的、错误的前提出发,循着错误的、弯曲的、不可靠的道路行进,往往当正确的东西碰到鼻子尖的时候还是没有得到它(普利斯特列233)”[3]。视而不见、觉而不察造成的麻木态度使人难以深入到文化本质之中。

文化活动的局限性也会引起诸多猜想形态。这种局限性来自主体能力的有限性和活动范围的有限性,它在早期可能孕育出最原始的文化形态,古代神话、原始宗教、占卜文化、巫术文化等都可以归入此类。那个时候,“民童蒙不知东西,貌不羡乎情,而言不溢乎行,其衣致暖而无文,其兵戈铢而无刃,其歌乐而无转,其哭哀而无声,凿井而饮,耕田而食,无所施其美,亦不求得”[4]。这种文化意向中,思想是简单的,活动是简单的,目标也是简单的。出于对人类同源的自信,他们认为文化思想也是大同小异的,较为高级的思想活动大体上是由巫术向宗教发展的结果。文字的产生是文化发展的重要标志,然而,最初的文字是一些记事符号或象征表达,一些器物也折射出古人思想深处某些隐秘的观念,其中的象征意义很接近文化含义。“巫”和“史”的形成,“虽然破坏了上古平静的气氛、简单的心情和平等的社会结构,但是,它却真正使‘思想’从实用的、个别的、具体的、一般的意识活动中分离出来,一方面提升成为具有普遍性的、指导性的‘观念’,一方面具体化为制度性的、可操作的‘知识’”[5]。古代祭祀活动中供奉天地、沟通天地和接引鬼神的意象,是一种神秘力量支配的文化想象。卜辞中所表现的祖灵崇拜和王权结合,是这种文化走向秩序化的起点,祖先崇拜、宗庙祭祀等活动是对血缘凝聚意识和家族联络的强化,表达了形神二元、生死异路的文化观念,寄托着血缘情感和亲疏关系,这种逐渐定格的习俗慢慢成为一种原始的风俗文化。

随着文化多样性的发展,对文化实质的研究成为必要。但是,对文化本质的认识,学术界存在着具有共性的弱点:“自然科学和哲学一样,直到今天还全然忽视人的活动对人的思维的影响;它们在一方面只知道自然界,在另一方面又只知道思想。但是,人的思维的最本质的和最切近的基础,正是人所引起的自然界的变化,而不仅仅是自然界本身;人在怎样的程度上学会改变自然界。”[6]恩格斯揭示的这一现象,尽管在近世被普遍认识到并有所改观,但总体上看,各学派在研究文化概念时,有的忽视了文化的能动作用和再造过程,有的抽掉了文化的社会性和实践性,有的忽视了文化产品的研究。“天道”与“人道”的分裂、主体与客体的分离、“见物不见人”和“见人不见物”共存的现象,导致人们无法充分把握文化的本质。一种观点认为,“传统的力量是创造力的稳定器。如果把时间比成筛子,那么筛下的作为传统保留下来的只是人们创造的一小部分,这就是所谓的文化遗产。人类珍视民族的文化瑰宝,以永远铭记历史。人们世世代代在浮生中拼搏,与变幻莫测的尘世苦斗,舍此他们无路可走。然而他们正是世间瑰宝的创造者,同时又是这些瑰宝的保存者——这就是文化的实质所在”[7]。还有一种观点认为,“文化的实质性含义是‘人类化’,是人类价值观念在社会实践过程中的对象化,是人类创造的文化价值,经由符号这一介质在传播中的实现过程,而这种实现过程包括外在的文化产品的创制和人自身心智的塑造”[8]。实践孕育价值,符号体现意义,文化经常表现为价值与符号的合体,文化符号的创生过程与人的文化理解有很大关系。而且,在早期被看作结果的文化形式,在社会发展中越来越被看成引起变化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