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制度:从一国到多国的演进(1917—1991)

第一节 苏联政治制度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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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2年11月,76岁的勃列日涅夫病逝,苏联共产党负责理论宣传工作的68岁的第二把手安德罗波夫继任总书记。但是,安德罗波夫只在位15个月便因病去世。接下来的是比安德罗波夫大3岁的契尔年科,但就任总书记时间比安德罗波夫还少2个月,也因年老体衰而病故。在两年半的时间里接连为三位病逝的最高领导人举办国葬的难堪局面下,1985年3月,54岁的戈尔巴乔夫接任党的总书记,从而结束了在苏联体制下难以避免的“老人政治”。然而,也就在戈尔巴乔夫执政时期,苏联的社会主义实践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

戈尔巴乔夫就任苏联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之前,苏联的社会发展实际上处于停滞状态,经济发展的许多方面已经落后于美国、日本以及西欧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之所以如此,从根本上说是因为苏联模式的正面效应已经没有发挥的余地,而负面效应则到了最大化的程度。持不同政见运动的兴起,漫天飞舞的政治笑话,都说明苏联模式的这种社会主义已经到了晚期。苏联已经到了非进行变革不可的时候了,民众企盼着年富力强的领导人出现,期待社会发展有新的气象。戈尔巴乔夫就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走上了苏联的政治舞台,雄心勃勃,试图通过经济的快速发展、全面的社会变革来使苏联重现往日的辉煌。

为了遏制苏联经济的持续衰退,寻求经济发展的道路,戈尔巴乔夫就任总书记后不久就主持召开苏联共产党中央全会,主要研究讨论苏联当时面临的亟待解决的经济发展问题。这次会议制定了以工业为主导的加速国家和社会经济发展的战略。1986年2月,苏联共产党召开了第二十七次代表大会。它的中心议题,实际上是研究如何实施“加速发展战略”的问题。在向大会做的政治报告中,戈尔巴乔夫强调必须从根本上改革现行的经济机制,建立一个完整、有效和灵活的经济体制,这样才能扭转经济生活中的不利局面,使经济发展获得应有的活力,加快苏联经济发展的速度。为了保证“加速发展战略”的实施,戈尔巴乔夫还提出,必须实行公开性,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加深社会主义人民自治,改变行政机关的工作方式和方法,坚决消除消极情绪、形式主义、冷漠态度、官僚主义作风以及其他各种阻碍改革进展的意识形态和社会势力。[1]戈尔巴乔夫在这个报告中首次提出,要对经济体制“进行根本性的改革”,同时还提出了进行政治体制改革的设想。[2]

由于苏联经济不是遵循客观的市场经济规律,而是主观的计划经济,再加上苏联共产党一党的官僚政治体制,苏联模式在方方面面都已经固化了,对它的任何修正特别是本质上的修正,都会遇到极强的阻力。事实也是如此,苏联共产党二十七大确立的改革方针,在实施过程中步履维艰,阻力相当大,长期困扰苏联的经济发展,苏联经济非但没有加快,甚至还有下降的趋势。在这种情况下,苏联共产党党内在如何加速经济发展和深化改革问题上产生了严重的分歧。为了能使自己的发展设想和改革计划推行下去,戈尔巴乔夫试图从组织人事和意识形态两个方面打开突破口。就前者而言,戈尔巴乔夫对各级领导干部以新代老,实行大规模的撤换,以便为进一步的深化改革做好组织上的准备。就后者而言,戈尔巴乔夫提出了与苏联共产党以往理论不同的“新思维”,以便为进一步深化改革做好理论准备。在1987年1月召开的苏联共产党中央全会上,戈尔巴乔夫分析了苏联经济改革受阻的原因。他认为,苏联社会存在着一个妨碍经济发展和科技创新的“障碍机制”,改革和发展只有通过民主和借助于民主才有可能实现。因此,苏联共产党应当把苏联社会的民主化“提到首位”。1987年11月在庆祝十月革命胜利70周年而发表的几次讲话中,戈尔巴乔夫反复声称,苏联改革的真正目的,不仅“是要在经济、社会、政治和文化方面体现人道主义的价值”,而且要“力求使国际关系民主化和人道主义化”。在应美国书商请求写的《改革与新思维》一书中,戈尔巴乔夫做了详细的阐述。

由于经济改革难以推动或者成效不大,戈尔巴乔夫将工作重点转到政治方面。1988年6—7月,苏联共产党中央第十九次代表会议,根据戈尔巴乔夫的报告通过了《关于切实进行国家政治体制改革的若干迫切措施的决议》。这次代表会议最重要的成果就是,决定进行以“公开性”“民主化”为标志的政治体制改革,内容包括重建苏维埃和成立苏联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党政分开,以法治国,废除领导人的终身制,加强民主与监督机制。第十九次代表会议的这些政治改革措施,直接冲击了传统社会主义的根本体制,其重要的结果是打破了以往的“党国”模式,而还权于政、还政于民,但没有解决如何改善对政权、对人民的领导问题。

与此同时,苏联出现了形形色色并且没有取得合法地位的团体,这是苏联政党制度实际演变开始的标志。1988年苏联共产党第十九次代表会议前后,这类团体主要有三类:第一种类型是人民阵线,分布较广,参加人数较多,要求对国家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进行根本性的改革,发挥公民的积极性和提高公民在国家管理决策中的作用;第二种类型是公民倡议团体和政治俱乐部;第三种类型是各种社会运动。这些团体的出现及其日益强化的政治活动,对苏联共产党构成了严峻的挑战。1989年10月之前,戈尔巴乔夫并不同意实行多党制,认为即使有三四个党存在,同样有可能出现专制和强权。但随着上述团体的出现、发展和苏联共产党党内以叶利钦为首的激进派的不断施压,戈尔巴乔夫的观点很快发生变化。11月15日,戈尔巴乔夫在全苏大学生会议上首次表示了对多党制的赞同态度,说苏联已经走上了深刻的改革之路,需要对宪法做出修改,因为苏联《宪法》第6条明确规定,“苏联共产党是苏联社会政治制度以及国家和社会组织的核心”。1990年1月13日,戈尔巴乔夫在立陶宛共产党积极分子会议上公开声明苏联将实行多党制。

1990年2月召开的苏联共产党中央全会是苏联走向多党制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在讨论苏联实施多党制的问题时,戈尔巴乔夫提出,苏联共产党应当放弃法律上和政治上的某种优越地位,应当在严格限制的民主程序中通过竞争争得执政党地位。尼古拉·伊万诺维奇·雷日科夫在会上也说,苏联共产党不能永远垄断权力,它的先锋队地位不能由宪法赐予,现在讨论是否需要实行多党制问题已经为时已晚,因为多党制实际上在苏联已经存在了。经过激烈的讨论,全会通过了提交给即将召开的苏联共产党二十八大审议的行动纲领草案《走向人道的、民主的社会主义》。这份提纲草案提出,苏联共产党是一个自治的社会政治团体,是一个选择了社会主义的政党,其理想是人道的、民主的社会主义。必须从根本上改变苏联共产党在社会中的地位,摆脱政治垄断。苏联共产党将在民主进程的范围内推行自己的政策,放弃任何法律和政治上的优先权。1990年3月,苏联第三次非常人民代表大会把苏联《宪法》第6条关于苏联共产党领导作用的条文,改为“苏联共产党、其他政治组织以及工会、共青团,其他社会团体和群众运动通过自己选入人民代表苏维埃的代表并以其他形式参加制定苏维埃国家的政策,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将第51条所规定的“为了适应共产主义建设的目标,苏联公民结成有助于发挥其政治积极性、满足他们各种利益的社会团体”一条,改为“苏联公民有权结成政党、社会团体、参加有助于发挥政治积极性和主动性、满足他们各种利益要求的群众运动”。

在此基础之上,1990年7月,苏联共产党召开了第二十八次代表大会。经过激烈的争论,大会通过了新的《苏共党章》和《走向人道的、民主的社会主义》纲领性声明,以及其他一些决议。除了经济上提出改革所有制、向“可调节的市场经济”过渡、建立社会保障体系,政治上提出民主通过的法律至上、各政党组织在宪法范围内自由竞争、实行直接的普选制、三权分立之外,这次大会还对苏联共产党进行了四个方面的“改革”:一是在考虑到各社会集团利益的基础上制定社会主义改革以及社会经济、政治等方面的纲领和政策;二是提倡全人类的利益和普遍的道德观念;三是放弃一切国家职能并取消在军队、国家安全系统和国家机关中的基层组织;四是不再干预国家机关干部的任免。10月,苏联最高苏维埃又通过了《苏联社会联合组织法》和《苏联社会联合组织生效法》,进一步明确了多党制的法律原则。

在苏联共产党政治地位发生变化的过程中,苏联的最高权力机构也发生了变化。在苏联,名义上的最高权力机构是苏维埃代表大会。1924年的宪法规定,苏联最高权力机关是苏联苏维埃代表大会,代表大会闭幕期间的最高权力机关是由民族苏维埃和联盟苏维埃两院组成的苏联中央执行委员会,中央执行委员会在闭会期间的最高立法、执行和指挥机关是中央执行委员会主席团。不过,由于共产党及其最高领导人在国家政治生活中至高无上的地位和权力,最高苏维埃在很大程度上是将党的决议和领导人的指示变成法律的工具,很难起到最高权力机关的作用。所以,戈尔巴乔夫政治改革首先就从改变最高权力机关的地位开始。在1988年10月召开的最高苏维埃第十一届非常代表会议上当选最高苏维埃主席团主席之后,戈尔巴乔夫提出要“重建苏维埃”和“苏维埃成为全权中心”。正是在他的推动下,12月,最高苏维埃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和补充苏联宪法(根本法)的法律》,对苏维埃体制做了重大的修改。根据新宪法的规定,苏联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体制,由苏联人民代表大会、苏联最高苏维埃、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和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主席四级组成,取代原有的苏联最高苏维埃和最高苏维埃主席团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替了最高苏维埃,成为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拥有解决国家重要问题,如宪法问题、政治问题、经济问题和社会问题的全权。相比之下,最高苏维埃则成了人民代表会议的常设的立法、发布命令和监督的机构。

与选举制度、政党制度转变一样,苏联国家元首体制从形式上的集体元首而实际上的总书记转向了总统制。

十月革命之后,1918年宪法以及后来1924年、1936年宪法都规定,中央和地方的全部政权归苏维埃,这是苏联实行的集体元首体制的基础。然而,在苏联的实际政治生活中,从20世纪20年代中期起,最高苏维埃及其主席团在整个权力体系中的地位只是名义上的和象征性的,苏联共产党实际上充当着国家权力的最基本、最主要的承担者,直接决定着国家的各种事务。各级党委会是各级权力机关的核心,而中央总书记又是党的核心。所以,苏联采取的实际体制是以总书记为主的个人元首体制。为了突出总书记个人的地位和作用,苏联政府的主要职务也都由总书记担任。1941年5月,斯大林任人民委员会(1946年改称部长会议)主席,6月任国防委员会主席。这样,苏联党、政、军大权都集于一个人身上。斯大林去世后,总书记改称第一书记。赫鲁晓夫先是当上第一书记,后于1958年兼任部长会议主席。勃列日涅夫1964年接任苏联共产党第一书记之职,1966年又恢复总书记的称呼,1977年兼任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主席。戈尔巴乔夫1985年出任总书记,1988年又出任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主席。

戈尔巴乔夫执政初期,苏联的一些法学家和政治学家就公开提出,要研究西方的三权分立学说,以便从中吸取有用的成分,但这样的主张当时并没有得到响应。在苏联实行了人民代表苏维埃制度和戈尔巴乔夫担任了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之后,总书记的权限开始向最高苏维埃分权和转移。不久,戈尔巴乔夫又进一步提出,要在苏联建立一个新的国家和社会管理体制的思想,而叶利钦以及著名的持不同政见者萨哈罗夫等人更是直接提出要在苏联实行总统制。[3]与此同时,戈尔巴乔夫还陆续派出一些团体公开地或秘密地前往美国、法国等地考察西方的议会制和总统制,一些学者和戈尔巴乔夫的顾问们也纷纷发表文章,论证在苏联实行总统制的必要性。经过一段时间的酝酿,在苏联共产党中央1990年的二月全会上,戈尔巴乔夫首次公开提出在苏联设立总统制的建议,要求给予总统一切必要的权力以便将改革的政策付诸实施。中央二月全会结束后,戈尔巴乔夫主持召开的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会议一致赞同“在苏联建立民主总统制政权”,决定马上召开苏联最高苏维埃会议和苏联第三次非常人民代表大会,以便正式决定实行总统制。3月12—15日,苏联第三次非常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大会以1817票赞成、133票反对、61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设立总统职位和苏联宪法(根本法)修改补充法》。

这次非常代表大会还通过了在这次大会上选举苏联总统的议案,由300多人组成的联盟议员团推举戈尔巴乔夫、雷日科夫和巴卡京作为总统的候选人。但是,雷日科夫和巴卡京先后宣布退出竞选。戈尔巴乔夫实际上就成了唯一的总统候选人,代表大会以1702票赞同、156票反对、36票弃权确认了戈尔巴乔夫为第一任苏联总统候选人的资格。14日深夜,出席大会的人民代表进行了选举苏联总统的秘密投票,戈尔巴乔夫以1329票赞成、495票反对、313票弃权或无效当选为苏联历史上第一位总统。从总书记到总统,不仅仅是最高权力的代名词的变化,还是国家元首体制以及通过这种元首体制所反映出的政治制度的深刻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