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翎对破碗上沾附着的残存物,进行了化验,果然在里面发现了罂粟的成分。
第二天一早,队长便派庞龙和尹大麓把徐承柱请到我们正义大街1号院来。
洪元瀚是主管干部,我去把他接了来。
我来了个单刀直入,质问徐承柱:“昨天下午开门以后,为什么突然撤掉了火锅?”
面对警容威严的警察,他已显出慌张,经我这一问,立时冒出汗珠来,大张着嘴,直瞪着眼,活像一条死鱼。
洪元瀚劝着他:“对警察有什么不好说的?做了亏心的事,老实承认不就成啦?谁还能揪住你不放?”
徐承柱这才开口:“不瞒你们说,昨天刚开门我就接到个电话,是谁来的,我听不出,声音很耳生。我问‘您是谁?’他说是我这儿的主顾,还说在我的火锅里吃出了罂粟的味儿。他想敲诈我……”
案中有案?举报人就是那个敲诈者?案情越发迷离。
“怎么个敲诈法儿?”
“要我今天午夜之后至凌晨2点之间,把1万元塞到木樨园立交桥下面水泥柱顶上的缝里.还告诉我说那缝隙的旁边有个‘专擦抽油烟机’的小广告。”
“如果不从呢?”
“就去向警察举报。”
洪元瀚问:“你打算怎么办?”
“我当然不能上他的套儿,给他1万元,凭什么?”徐承柱颇为自信,“所以我才临时撤掉了火锅,不管谁来查,也查不出什么来。”
我明知故问:“那作料呢?”
“哪还敢留着,都偷偷扔了。”
洪元瀚问:“这么说,作料里的确是有罂粟?”
“不,我不知道,”徐承柱否认着,“我把那作料扔了,不是因为知道里面有罂粟,我只是怕那里面有。”
他在装傻,于鹃说,那作料是徐承柱自己配制的,他心里能不明“戏”吗?
我问:“作料是你自己配的,所以味道才与众不同,这你不否认吧?”
“是的,”徐承柱勉强承认着,“可原料是别人送来的,我尝了尝,觉得味道挺鲜美,就这样配了。其实,罂粟粉是什么味道,我也不知道。”
“供货方是谁?”
“不,不认识,你们也知道,五福楼刚开业没多久,我刚刚配了一批作料,怎么也够用一年半年的,还没开始建立固定的供货关系呢”
证据虽有,但数量微少,再说他的口供又无法查证,是不是属于“不明真相者”,很是难说,怎样追究刑事责任?不过,教育一番还是必要的,五福楼的经理自然也就不能当了。
徐承柱送走了,可我的思考并没有停止,总觉得里面还有许多蹊跷。
举报者和敲诈者是同一个人吗?恐怕不是,先举报,而后又敲诈,并且还要以“举报”进行恐吓,这不合情理。
然而,这还不能完全排除同一个人所为的可能,先报了警,而后才想到利用这个把柄进行敲诈。这样的可能就没有吗?
于鹃的表现也有些蹊跷,她的主动似乎有些过分,我本都要离开了,可她还要把我拦住。我没问两句,她就把话题扯到了“作料”上,莫非她预先就知道了我此行的意图?更令我怀疑的是,摔碎的破碗干吗要藏在柜子下面而不扔到垃圾箱去?似乎她早已就有了准备。
她预先就知道了有人举报的事?她的行动是在配合着那个举报人?如果这个猜测成立,那个举报人极大可能就是丁佐,搭档嘛。这次的合作和上次有本质的不同,那次是图谋不轨,这次是做好事、行义举。
我的思考始终也没能理出个头绪来,只能结束于这个富于遐想性的幻觉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