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ppelsatz(或者说对偶格言)——“凡是现实的就是合理的;凡是合理的就是现实的”(PR,T12)——是黑格尔最著名的、最含混的,也是讨论得最多的一句哲学口号。①这两句简短的话揭示出黑格尔哲学观的三个关键层面中极其含混、显著且凝练的构想。它们包含了黑格尔的理性概念、真实性概念及其相互关系,方法论,规范观。因此,这一对偶格言就成了考察黑格尔思想的一个极佳的工具。当然,毫无疑问,这一格言也给我们施加了许多解释上的困难。黑格尔以专门的术语来写作,它非常抽象且浓缩,极为含混,而且它还有许多不同的表达。然而,这些困难也可以转变成优势,因为通过对它们的考察可以使我们进入黑格尔的思想。我的讨论将主要围绕上面所提到的黑格尔哲学观的三个方面自由展开。
(一)理性概念、真实性概念及其相互关系
在转向三个方面中的第一点(黑格尔的理性概念、真实性概念及其相互关系)之前,我想对对偶格言中的两个主要语词做些评论,即“合理的”(vernünftig)和“现实的”(wirklich)。
黑格尔所使用的“合理的”一词既具有认识论的,又具有规范性的指向;大致而言,它意味着,不仅在理性上是可理解的,而且是合理的或好的。①在日常语言中,“现实的”与“现存的”(existierend)通常互换使用,从而给人产生(错误的)印象,即对偶格言认为,现存的一切——特别是包括每一个现存的国家——是合理的或好的。如果按照这种方式解读,对偶格言表达的就是一种非常可怕的保守主义的学说,人们不可能对现存的全部社会制度与实践予以批评。但是,根据黑格尔的专门术语,“现存的”与“现实的”不能互换使用。事实上,黑格尔在二者之间做出了清楚的区分。他把“Wirklichkeit”(“现实的”、“现实”)定义为“本质(Wesen)与现存(Ex-istenz)的统一体”(EL,§142)。大致而言,物(things)(这里的“物”是最广意义上的)的本质是存在于它们更内在的或深层的合理结构。(一般来说,黑格尔认为,物都具有某种更内在的或深层的合理结构,这也正好从某个方面表达了其观点的唯心主义性质)。只有当物表现、呈现、实现了它们的内在本质,或与内在本质相一致的时候,物才是现实的。物之所以成为现实的,并不是因为它们是现存的,而是因为它不仅存在着,同时还表现了它的内在本质。因此,根据黑格尔的术语,并非所有现存的东西都是现实的。如果物不能实现它们的本质,那么它们就只能属于“单纯的表象”(blo?e Erscheinung)与“幻象”(Schein)。
尽管黑格尔认识到,他在“现存”与“现实”之间所做的哲学区分非常技术化,但这也并非空穴来风,那些受过教育的人都知道这一点。黑格尔认为,人们不会将真实的(wirklich)诗人或真实的政治家这种称号,赋予那些根本就不做有价值的或理性的事情的诗人或政治家(EL,§142Z)。黑格尔也认为,“现实”一词所具有的专门意义与它作为日常用词所具有的“加强语气的意义”是相一致的。这也反映了黑格尔的一般观点,即哲学能够抓住日常语言的“思辨内容”。无论如何,只要我们进行恰当理解,对偶格言都不能肯定现存的一切的合理性。这一格言做出的是非常严格的断言,即凡是现实的就是合理的。黑格尔非常明确地说:“任何东西,只要不是合理的,那么它也就根本不可能是现实的。”(EL,§142Z,翻译有所修正)因此,对偶格言并不意味着,现存的政治国家仅仅由于其存在就是合理的。非常值得指出的一点是,黑格尔提供了区分那些现实的现代国家特征与非现实的现代国家特征的标准。①它主要存在于《法哲学原理》所提供的关于现代社会世界的内在理性结构的说明中。只有那些符合在《法哲学原理》中所描述的社会制度安排的才是现实的。如果它们不能符合这一点,就不是现实的。
现在,正如我们所看到的,德文Wirklichkeit可以翻译成“现实”或“真实”,wirklich可翻译为“现实的”或“真实的”。就像黑格尔所使用的那样,“现实”已经成了Wirklichkeit的标准翻译,“现实的”则成了wirklich的标准翻译。其中一个原因是,“现实的”保留了与潜在相比照的意味,而现实与潜在之间的对照对于黑格尔的Wirklichkeit概念是非常关键的。将wirklich翻译成“现实的”,另一个原因就是,黑格尔通常用Realit?t来表达与Wirklichkeit不同的某种东西(例如,与“否定”或“理想性”相对照)。如果人们要选择一个词来表达Wirklichkeit,那么应该选择“现实”。
但是事情并不是这么简单。毕竟,黑格尔通常将“去实现”(realisier-en)和“实现”(Realisation)同“将……现实化”(verwirklichen)和“现实化”(Verwirklichung)交互使用。他清楚地认识到,完全有可能使用Realit?t和real,这两个词事实上与他的使用的Wirklichkeit和wirklich是相同的(EL,§91Z)。而且,Wirklichkeit是一个非常普通的德语词,就像“真实性”(reality)在英语中是一个非常普通的词一样。但英语中的“现实”(actu-ality)一词是非常专门化的,要通过学习才能理解。我们说某人是一个真实的(real)政治家,而非一个现实的(actual)政治家,更加符合语言习惯。我们可能会关心物是否是现实的,也可能不关心,但是我们直观上会关心它们是否是真实的。相比“真实”来说,“现实”缺乏直观上的力量。
然而,对Wirklichkeit的标准翻译的最重要的限制是它模糊了如下这一关键事实,即当黑格尔在谈Wirklichkeit的时候,他的意思是说他在谈论的只是我们称为真实的东西。我在这里的意思并不是说,黑格尔的Wirklichkeit概念抓住了我们常识化的真实概念,相反,他认为Wirklich-keit这一哲学概念提供了对常识化的真实概念的哲学解释。对偶格言提出的一点是,合理的就是真实的,真实的就是合理的——如果没有把wirkli-ch解释为“真实的”,我们就不能简单地做出如上表达。尽管我一般会按照通常的做法,将Wirklichkeit翻译为“现实”,将wirklich翻译为“现实的”,但我有时候也会分别翻译为“真实”和“真实的”。这有可能使我们明白,真实也是对偶格言所表达的一个思想。
有人可能会对此表示怀疑,他会认为,对偶格言其实只涉及语词的运用,并不涉及其他任何东西。真实的就是合理的这句话完全可以解读成黑格尔对“真实的”(wirklich)这一语词的用法的具体说明——因此它是分析性的。①毕竟,黑格尔对Wirklichkeit的定义在何谓真实的与何谓合理的之间建立了定义上的关联。在黑格尔专业术语范围内,根据定义,只有那些实现了其本质的物才是真实的。某物的本质可以定义为它的内在理性结构。那么,在黑格尔对“真实”与“本质”的定义中,我们很快就可以知道,正因为物是真实的,所以它们才是合理的。因此,黑格尔所讲的真实的(或现实的)就是合理的,这句话通常被认为是空洞的同语反复。由此类推,有人可能会说,谈论真实而不是现实,并不能获得任何东西:由于黑格尔明确规定“真实的”这一语词应当像他所说的那样运用,那么我们也就没有做出任何含有具体内容的论断。毕竟对偶格言对于真实并没有任何言说。我们在这里所讨论的只是语词。
但是,这样来解读对偶格言是错误的。尽管黑格尔确实通过在何谓真实的与何谓合理的之间建立定义上的关联,来界定真实性(reality),但是他对真实性的定义在哲学意义上从属于真实的哲学概念。真正的哲学著作是通过概念得以完成的(黑格尔在《逻辑学》与整个体系中都在为这种观念辩护),而非定义。黑格尔界定“真实性”这一语词,他的目的只是想用一个方便的词汇来表达他的哲学概念。对偶格言并不是要在“真实的”和“现实的”这两个语词间建立一种定义上的关联,而是认为真实性与理性之间有一种形而上学上的关联。因此,黑格尔关于真实的就是合理的这一论断并不是空洞的。相反,它为黑格尔有关真实性的哲学概念提供了一种概括性的说明,并且做出一个有实质内容的论断——关于真实性的本质的论断,正如我们将要看到的,这一本质具有重要的规范性含义。
现在,我们转向黑格尔的真实性概念。这里的一个关键事实就是,这一概念为真实性赋予了一个具有内在规范性或目的性的概念。根据黑格尔的观点,某些物之所以是真实的,就是因为它们达到了其内在的规范或目的——它们的本质或概念。这种真实性概念与常识观点是不同的,根据常识,有些物哪怕是有缺陷的或不完美的,依然可以是完全真实的。黑格尔认为,那些与其本质不相符合的物都缺乏真实性,他更具体地指出,如果现存的政治国家不能符合国家的本质,那么按照真实性的含义,它也不是一个真实的国家。而且,在他看来,现存政治国家的缺陷与不完美正缺乏真实性。它们存在着,并导致苦难,但是它们是不真实的。到底是什么造就了真实性——就某些物是真实的来说——关键取决于它们不仅存在,而且与它们的本质相符合。那么,这种真实性概念正是黑格尔的定义所要表达的。
黑格尔的真实性概念既反映了对柏拉图主义的靠近,也反映了对柏拉图主义的疏离,如果我们这样来看待黑格尔的这一概念,也是很有帮助的。黑格尔否认将真实的等同于“明显的与立即可感知的”(EL,§142Z,翻译有所修正),并且认为经验中的大多数东西都只是“短暂的存在、外在的偶然性、意见、没有本质的表象、非真理、欺骗等”(PR,§1R),就此而言,黑格尔向柏拉图主义迈进了(明显的)一步。黑格尔对仅仅是存在的东西有时所表现出来的鄙视确实具有一种柏拉图的感觉。但是,黑格尔坚持认为真实的东西必须得到外在的实现,就此而言,又(不那么明显地)偏离了柏拉图主义。任何事物只有具有了外在的、时空性的存在,它们才会是真实的。
因此,黑格尔的真实性概念具有双重面孔:一面朝向理念;另一面朝向现存的东西。人们通常认为,黑格尔持有如下观点,即现存的就是合理的,并就此对黑格尔提出批评。为反驳此观点,黑格尔强调了他的真实性概念朝向理念的这一面。但是,很重要的一点是,我们绝不能忽视另一面,即朝向现存的东西这一面。黑格尔的真实性概念的全部要点就在于,它要填补理念与现存之间的鸿沟。正如黑格尔所理解的,真实性既不等同于脱离了事物的现存性而考虑的本质,也不等同于脱离事物的本质而考虑的现存性。国家的真实性只存在于在现存国家中得以实现的国家的本质,同时,国家的真实性也只存在于那些实现了国家本质的现存国家之中。对于黑格尔来说,真实性是本质与现存的统一。它同时也是“内在”(内在的合理结构)与“外在”(这种结构的外部体现)的统一(EL,§142)。
因此,对黑格尔来说,真实性内在于现象界中。现象界不等于真实性,因为它包含的许多东西是不真实的。现象界的很大一部分都是单纯的表象:这些表象并没有达到它们的本质,以及它们也没有本质。但是真实性也不像柏拉图的理念一样,是本体论上“完全脱离了世界的存在”。它并不是理念的王国,这些理念并不在这个世界中得以实现。真实性也不像康德所说的那样,在认识论上“完全是不可把握的”:物自身完全超出了人类认知的范围。真实性能在现象界中体现外化的存在物,同时也是人类认识能够理解的。通过理解事物现存的特征如何表现与体现它们的本质,以及它们的本质又是如何在这些现存特征中得以表现与体现等问题,人们就会抓住事物的真实性。
黑格尔认为,理解真实性的最根本的、正确的方式就是把它理解为他所讲的“观念”(die Idee)(EL,§236)。在黑格尔的专业术语中,“观念”是由概念(单数)——作为整体的世界的内在理性结构——及概念在自然、历史与社会世界中的现实化(Verwirklichung)所构成的。根据他的观点,“观念”是真实的,事实上是完全真实的,也是唯一真正真实的。所有这一切都表明一个大家都熟悉的观点,即黑格尔关于真实性的基本概念是唯心主义的。我们并不能说它否定物质的存在,或者认为世界只不过是个体心灵的预设,从而说它是唯心主义的。说它是唯心主义的,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其一,它给真实性赋予了一种内在规范性的或目的性的维度;其二,它认为,只有当事物实现了它们真正的真实性时,它们才是真实的;其三,它认为,“观念”才是唯一真正的真实性。正是这种唯心主义式的真实性概念才有可能使黑格尔说:“真正的理念(das wahrhafte Ideal,例如‘观念’)……,才是真实的(wirklich),也是唯一真实的。”(VGP,2:110/2:95)
从大家都熟悉的哲学常识的立场来看,黑格尔在《法哲学原理》中所提供的对现代社会世界的哲学解释,似乎再现了黑格尔所熟悉的制度与实践的一种理想化特征,实际上它所包含的许多特征在具体情境中是不存在的。例如,普鲁士缺乏立宪君主制、两院代表制以及公开的司法审判。但是从我们已经提供的关于黑格尔真实性概念的解释中可以清楚地看到,黑格尔并不是这样来看《法哲学原理》的。说一种解释是理想化的,也就是说它是一种抽象,在某些重要的层面上,它是从真实性中抽象出来的。尽管黑格尔认识到,《法哲学原理》是从现代社会世界的各种现存的特征中抽象出来的,但他着力否认它是从它的真实性(Wirklichkeit)中抽象出来的。他坚持认为,他对社会世界的哲学解释与具体现存制度之间的不一致性并不能代表他的解释不能抓住真实性,相反,只能说明这些制度没能实现它们的本质。将黑格尔对现代社会世界的解释看成是一种理想化,这代表了以一种削足适履的方式来重构他的方法——它可以使我们严肃地对待他的考察过程,同时又忽略他的真实性的哲学概念。但是,除非我们能够理解如下非常明显的事实,即黑格尔确实认为他对现代社会世界的哲学解释是完全现实主义的,否则我们不能理解他在《法哲学原理》中到底在做什么。
黑格尔的理性概念有两个紧密相关的要素:关于规范有效性(norma-tive validity)的条件的一种解释;理性是一种积极主动的推动力或力量的观点。黑格尔的规范有效性概念反映了他基本上承诺了内在批评原则,这种原则所表达的观念是,任何批评都要诉诸原则或实践,而这些原则与实践是它们所涉及的主体已经承诺了的。他认为,当且仅当它们植根于它们所适用的事物的本质之中,规则(“应当”、理念、原则)才是有效的。当我们说一个规则植根于某物的本质之中,也就是说它在该物“自身的合理性”中有一个立足点,因为说它植根于事物的本质之中,也就是它植根于事物的合理结构之中。大致而言,如果某个规则在对事物的类的描绘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又在解释事物的规范运作(即事物据以实现其本质的那些活动)中发挥了重要的解释功能,那么我们就可以说这个规则“植根”于事物的本质之中。因此,我们讲,提供彼此相爱、理解与支持的理念植根于家庭的本质之中——这也是黑格尔所持有的观点——这同样是说,拥有这个目标是家庭的一部分,通过实现这一目标,家庭也就实现了自身。家庭具有提供彼此相爱的目的,因此,它也就围绕这个目的而进行“组织”。如果这一目标展现了家庭的内在结构,即如果它能得以理想化地实现的话,家庭也就实现了这一目标,只有在这种意义上,我们才说家庭是围绕着这一目的来组织的。根据黑格尔的观点,如果规则只适用于那些纯粹的应当或理念,它们就没有植根于事物的本质。如果规则异化于它们所适用的事物的本质,那么它们也就在合理性上难以把握或者没有任何力量。
我们必须指出的是,规则只有植根于本质才是有效的,黑格尔的这种观点只是意味着,规则为了成为有效的,就必须植根于现实性之中。黑格尔所讲的“本质”一词意思是实现了的(或现实化了的)本质:他更一般化的观点是,本质必须在含有这些本质的事物的现存特征中得以现实化。但是,事物已实现了的本质构成了它们的现实性。因此,对黑格尔来说,现实性(或真实性)是有效规则的来源。那么,合理的就是现实的,其中的一个意思就是说,有效的规则植根于真实性之中。
黑格尔在“想象的理念”(Ideale der Phantasie)与“理性的理念”(Ideale derVernunft)之间所做的区分,也表达了他的规范有效性概念(VG,75/65)。理性的理念植根于事物的真实性之中。它们植根于真实性(现存的理性实践)中,并且是真实的,“在很大程度上受真实性约束”(VG,76/65)。想象的理念只立足于个体的想象与幻想。黑格尔认为,想象的理念是一些单纯的理念——这些理念并不提出必须满足的要求,没有实现它们也不构成某种客观错误。相反,理性的理念是真实的或真正的理念。它们提出了“必须予以满足的真实要求”,如果没有实现它们就会导致“客观错误”(VG,76/66)。这种区分使黑格尔认识到,有一组理念并不植根于真实性之中(这一事实的存在导致了如下印象:何谓理念与何谓真实之间有根本的分裂),而另一组理念存在于真实性之中(这一事实表明,理念与真实之间并没有根本的分裂)。
当黑格尔认为有效的规则植根于事物的本质或真实性之中,他就已经把理性看成是一种推动力或力量。为了使相互关爱、理解与支持的理念植根于家庭的本质之中,现存的家庭至少在某种程度上必须实现这一目的。要想成为家庭,它们就必须围绕这一目的来进行组织;要想围绕这一目的来进行组织,它们就要在这一程度上成功地实现这一目的。如果说某个家庭根本就没有实现这一目的,那么我们根本就不能说它是个家庭。因此,根据黑格尔的观点,有效的规则并不是软弱无力的。那些使其有效的条件能够保证以下这一点,即它们所适用的事物至少能够表现出实现它们的趋势。我们说合理的就是现实的,还有另一层意思,即有效的规则至少能在某种程度上得以实现。我们并不是说,规则的有效性可以确保它能够得到理想化的满足——它所适用的事物能够以一种完满且彻底的方式实现规则。即使如相互友爱等理念植根于家庭之中,也没有一个现存的家庭能够完满地实现这一理念,许多现存的家庭与这种理念相去甚远。卡拉马佐夫一家(Karamazov)代表了一种真实的可能性,但是沃尔顿一家(Waltons)与考斯比一家(Huxtables)都只是电视剧构想出来的。
现在,非常明显的是,有效规则将在某种程度上得以实现,这种观点非常模糊且软弱无力。某个家庭到底要如何较好地将家庭理念现实化,我们才说它“在某种程度”上实现这一理念呢?一种可能的答案是:好到可以合适地称其为家庭。那么某个家庭能够将家庭的理念实现得足够好,我们才可以合适地称之为家庭,这完全是一个判断的问题。但是,在许多时候,有些家庭功能极为失调,我们根本就不清楚这个家庭是否真的是个家庭。但是,我们可以假定,大多数家庭都能较好地将家庭理念现实化,它们可以被合适地称为家庭。那么,虽然在某种程度上实现规则这一观念非常模糊,但通过这一假定,它可能就并不像一开始那样具有威胁性。
对软弱无力性的担忧也是非常严重的。无论我们讲的这种最低层次的成功实现到底是什么,它都可能是非常低的,例如我们可以假定,它甚至只是卡拉马佐夫一家所能满足的层次。因此,有许多功能极度失调的家庭依然是家庭。随之而来的担忧就是,最低层次的成功实现乃是非常低的,导致它所提供的标准是空洞的,或者消解了这一标准的所有价值。如果说,这种最低层次的成功实现是连卡拉马佐夫一家都能满足的标准,人们就能够合理地质疑,这种标准是否还值得认真对待。
我们在这里必须指出的是,黑格尔还认为,事物一般能够在极大的程度上实现植根于它们本质之中的这些规则。这种观念很明显是模糊的,但是我们可以通过理解这一观念所适用的情境的具体范围,从而有可能挖掘出该观念所包含的力量。如果一个家庭要成为家庭,只要求它在最低程度上实现相互友爱、理解与支持的理念,那么这个家庭也就并非在极大程度上实现这一理念。卡拉马佐夫一家就为这种家庭提供了一个具体的例子。但是,我们也可以说某个家庭在很大程度上实现了这一理念,但并不是完满且彻底地实现了它。如果我们说一个家庭只是在很大程度上实现了这一理念,其实这就不必要求它像沃尔顿一家或考斯比一家一样。一个家庭不必完全实现这一理念。但是,一个正常的家庭——可以恰当地称之为正常的家庭——会在很大程度上实现这一理念。尽管它会展现出一些严重的问题与困难,但它以一种真实的方式体现了相互友爱、理解与支持的理念。
无论如何,事物一般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实现那些植根于它们的本质之中的规则,这种观念派生于黑格尔的规范有效性的概念之中。黑格尔认为,有两种意义的“正常”(normal),一种是在“符合规则”的意义上的,一种是在“一般必会发生”的意义上的,这两种意义上的“正常”具有必然的关联性。黑格尔认为,为了使某个规则处于恰当的位置——成为有效的——这个规则所规定的行为模式一般(但并不是普遍)就必然能发生。我们说,某种行为模式构成了某物的“正常运作”,这表达的部分意思就是,这种行为模式是这种事物一般都会展现出来的模式。因此,如果家庭一般不能在很大程度上实现相互友爱、理解与支持的理念,那么这种理念也就不会成为植根于家庭本质之中的规则。因此,合理的就是现实的,这句话的另一层意思就是说,有效的规则能在很大程度上能够得以实现。
从黑格尔的理性概念转回到他的现实性概念上,我们有必要指出的一点的是,黑格尔认为,现存的事物展现出了实现有效规则的趋势。他的现实性概念包含如下意思:只要事物是现实的,它们就能够实现——或者倾向于实现——那些植根于它们本质之中的规则。黑格尔把本质看成合理的趋势:实现合理结构的趋势,正是根据这些结构,事物才在理性上是可理解的、合理的与善的。因此,我们说规则必须植根于它们所适用的事物的本质之中,也就是说,它们必须植根于能够展现具有实现它们的趋势的那些事物之中。黑格尔认为,真实性能够表现出实现有效规则的这一固有趋势,正是在这种意义上,我们才说真实性本质上是合理性。
为了理解这种观点,关键一点就是,我们要认识到,黑格尔提供了两种不同的论证路线。一条路线源于他的规范有效性概念:
为了使合理性成为合理的(例如,为了使规则成为有效的),现实性就必须是合理的;它必须为有效的规则提供基础,并且能在某种程度上,或者说实际上在很大程度上能实现这些规则的。
另一条路线源于他的现实性概念:
由于本质是实现合理结构的趋势,正是根据这些结构,事物才是可理解的、合理的与善的,现实性将必然展现出一种趋势,使自身成为可理解的、合理的与善的。
尽管第一条路线意味着,如果我们不依靠事物的真实性,也就不能确定有效规则的内容;除了确定有效规则的内容这一问题之外,第二条路线认为,只要事物是真实的,我们就可以说,它们之所以如此构造就是为了实现这些有效规则。因此,对偶格言既可以对认识论做出解读,也可以对形而上学做出解读。根据认识论的解读,对偶格言认为,现实的就是合理的,因为合理的就是现实的:要满足规范有效性的条件,这一事实也就为现实的就是合理的这一点提供了认识论上的保证。根据形而上学的解读,对偶格言认为,合理的就是现实的,因为现实的就是合理的:现实性的本质为现实的就是合理的这一点提供了形而上学上的保证。
到目前为止,我们已经考察了黑格尔的理性概念与真实性概念,现在我们要考察对偶格言的不同表达式。在1817—1818年海德堡系列演讲中,黑格尔声称:合理的就是必然会发生的,宪法总体上只是合理性发展的结果。(VPRW,157)
随后,在次年所做的海德堡演讲中,黑格尔又确切地说:合理的会变成现实的,现实的也会变成合理的。(VPRHN,51)①
从表面上来看,这两种表达(我所指的是上面的两种表达,分别称为第一种表达与第二种表达,这两种表达非常不简练)看上去与我们到目前为止一直在考察的(我所称的)“权威”表达是非常不同的。
首先,“现实的”这个词在第一种表达中完全找不到,它可能仅仅只用来指称现存的东西。因此,人们可能会认为,第一种表达**裸地宣称,现存的宪法(Verfassung)——事实上的一些国家安排——是合理性的发展。但是这种解读是不合理的。它会将那种根据任何理性的标准来看都是荒谬的观点施加在黑格尔身上,除此之外,这很明显也与黑格尔思想的基本理路相反。黑格尔在现存与现实性之间所做区分毕竟是1812—1813年《逻辑学》一书的主要特征(WL,2:186-217/541-553)。但不管怎样,第一种表达并没有对现存的东西做出全面的肯定。它并没有说,宪法本身就是合理性发展的结果。它说的是,宪法在总体上(überhaupt)是合理性发展的结果。这一限定是非常关键的,因为它反映了黑格尔在现存与现实之间所做的区分。宪法中那些没有代表合理性发展方向的东西就只是现存的。代表了合理性发展方向的那些东西才是现实的。宪法中那些具有现实性的东西才能被看成是合理性的发展。黑格尔可能并没有在第一种表达中用到“现实的”这一术语,但他的现实性概念在所有地方都是一个意思。只要这一点依旧有效,对偶格言的第一种表达与权威表达之间就并没有根本的差别。
像权威表达一样,对偶格言第二种表达运用了“现实的”这一术语。但是与权威表达不同,它对这一术语的运用可能表明,它将现实与现存这两个哲学范畴等同起来。毕竟,当黑格尔说“合理的变成现实的”这句话时,很明显,他的部分思想是说,合理的会逐步变成现存的;当他说“现实的变成合理的”这句话时,他的部分意思是说,现存的会成为合理的。不过,我们不能据此就得出结论,认为第二种表达是以一种严谨的方式将现存与现实等同起来。黑格尔刻意地以一种不严谨的方式说出他的格言,使他的思想一方面非常含糊,另一方面又非常具有冲击力。他用“现实的”来表达“现存的”意思,尽管这一点违背了他本人一直所恪守的语言运用的严谨性的要求,但他并不是要把现存与现实等同起来。他对语词的这种随意运
用,能够使他的第二种表达被赋予很大的力量:即在变成现存的过程中,合理性(事物内在的合理趋势)变成现实性,也正是在变成现实的过程中,现存的变成了合理的。在第二种表达中,问题有些复杂,因为黑格尔所讲的“现实的”意思也正是(他专业术语意义上的)“现实的”。当他说合理的变成现实的,部分意思是说,正是从能够更充分地在现存事物中得以实现的意义上,合理的变得更为现实。当他说现实的变成合理的,部分意思是说,正是在能以一种更充分的方式实现其本质的意义上,现实的才变得更为合理。
这使我们认识到了这两种不同的表达与权威表达之间所存在的巨大差异。前两种不同的表达说的是必然发生的东西、必然发展成的东西与必然变成的东西,而权威表达说的是事物本应所是的东西。这种比较的修辞效果是非常大的。这种比较也可以看成在哲学上较为基本的。权威表达可以轻易地解读为直截了当地断言了当下的合理性,与之不同,后两种表达似乎暗示了未来——不是当下——才是合理性的真正所在地。权威表达似乎把现实的合理性表达成了一种静止的状态,与之不同,后两种表达清楚地把现实的合理性看成一个过程。而且,从黑格尔当时所处的政治环境来看,后两种表达都可以被解读为黑格尔对普鲁士改革时期的乐观主义。同样,权威解释就可以被解读为拥护普鲁士的王朝复辟。而且,后两种表达可以直接地被解读为对政治改革主义的集中表达——在一般意义上表达了社会变革是必然的且合理的——而权威表达可以直接被解读为对政治保守主义的集中表达——在一般意义上表达现状是非常不错的。
虽然这些差异非常醒目,但是我认为,它们的哲学意义很容易被夸大。①权威表达并不意味着要否认从过程的角度来理解合理性或现实性。权威表达假定了,社会制度的现实性与合理性都能通过过程得以实现,也正是根据这些过程,社会制度才能维持与繁殖自身。例如,家庭通过抚养其成员从而维持并繁殖自身,使社会成员能够按照维持且繁殖家庭的方式(完成作为家庭成员的义务)采取行为。黑格尔相信,正是因为发生着这些社会繁殖过程,合理的才是现实的,现实的才是合理的。尽管权威表达并没有强调这一点,但是它预设了这一点。其他两种表达是向前看的,而权威表达并不如此,但是这两种表达并没有直接否认当下的合理性。当下是不合理的,而未来会变成合理的,这种观点从根本上讲并不属于黑格尔。黑格尔极为反对如下看法,即合理性(或理念,或神)只能在当下之外的地方——在某种超越之境中——才能找到。这两种表达确实表达了对未来的某种乐观,但是这种乐观必须通过植根于当下的基本真理之中才能得以理解。这里给人的印象并不是马克思主义式的,即当下的时代包含了令其毁灭的种子(像资本主义),而是说当下包含了它自我发展的种子。整个视角是改革主义的,而非革命主义的。尽管权威表达的语言是静态的,但与其背后所潜藏的理性概念相比,在其他两种表达中出现的理性概念并不缺少活力。
事实上,在关于对偶格言的这三种表达中,发生作用的基本理性概念是一样的。除了其他东西以外,理性也表现了社会世界要变得更为合理的基本趋势。根据黑格尔的看法,社会世界要变得更加合理,关键的一点就是社会安排要慢慢能反映出那种更为充分的人类精神概念。
黑格尔认为,这种转变是通过历史发展的过程而发生的,即他所讲的“世界历史”(Weltgeschichte)。世界历史的第一个阶段都由某个确定的民族原则(Volksgeist)所代表的,既可以表现在具体形式的家庭、经济与政府中,也可以表现在具体形式的艺术、宗教与哲学中,这种民族原则与当时人类所能达到的最高层次的自我理解是相一致的(VG,74-75/64)。任何民族,只要它的民族原则与当时人类所能达到的最高层次的自我理解相一致,那么它就会在历史上占据统治地位(参见VG,59/51-52)。它的世界历史的任务就在于发展它的民族原则(VG,67/58);在发展这一原则的时候,它要推进人类精神的自我理解。只要历史上占统治地位的民族完全发展了它的民族原则,它就会进入一个衰落期,发展一种更充分的人类精神概念的任务就会转到另一个民族那里(VG,69/60)。世界历史阶段之间的连续性与不断变得更为充分的人类精神概念的连续性是相一致的,这种人类精神概念是通过不断相续的、在历史上占统治地位的民族进行发展的。那么,社会世界变得更为合理的这一基本趋势,就在于它倾向于能够发展出一些与不断变得更为充分的人类精神概念相一致的社会安排。当黑格尔把理性描述为一种“无限的力量”时,他心中所想的正是这种趋势(VG,28/27)。根据黑格尔的观点,合理的就是现实的有许多层意思,其中的一个意思就是,通过世界历史的过程,以缓慢的、更为充分的方式将自身现实化的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