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法学

三、汇兑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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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历史上看,票据是为了消除现金运送的困难和危险而发展起来的。在没有票据以前,异地之间的债务清偿是通过寄送货币来实现的。这样不但费时费力,而且也很不安全。国际间的贸易往来还受到政府禁止现金输出的限制。汇票出现以后,则成为异地交易中代替现金支付的最佳工具。即使在国际交易中,汇票也被用来汇款和提款。用汇票汇款,通常是由汇款人在甲地银行缴纳汇款金额,该银行则作成汇票交与汇款人,由汇款人将此汇票寄给受款人,受款人持票到乙地银行或交易所(往往是甲地银行的分支机构)领款。[4]

在现代,随着货币电子化的发展,诸如电汇、划拨、电子货币等方式的广泛使用,票据的汇兑功能正在被压缩,票据汇兑已失去其主导地位。20世纪中期以来,汇票的使用大大减少,如在英国和日本,汇票就不能用作国内汇款手段。在国际上,商业汇票也有被支票和信用证等取代的趋势。特别是在国际货物买卖中,信用证得到了广泛使用,这使得汇票的使用范围日益缩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