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水微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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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弟重新睡了,顧天成把領架棉袍脫去,把老婆的鏡子拿到燈壺前,照著一看,右眼角上一傷,打青了,其餘還好,沒有傷。

他老婆又問:“為啥子把衣服也扯得稀爛?難道當真碰著了棒客!……捐官的銀子,可交給袁表叔了?……幺伯那裏欠的五十兩,可收到了沒有?……”

他一想到前事,真覺得不該得很;不該聽袁表叔的鼓吹,把田地抵了去捐官,以致弄到後來的種種。但慫恿他聽袁表叔話的,正是他的幺伯。因此,他的回答才是:“你還問呢?我就是吃死了這兩個人的虧了!沒有他們,我的幾十畝地方,就憑我脾氣出脫,也不會像這幾天這樣快呀!鬧煞果,還遭一個濫婊子欺負,挨了這一頓!……”他於是抓過水煙袋,一麵狠狠地吸著,一麵把從省城賭博直到挨打為止,所有的經過,毫無隱飾,通通告訴了她。

他的老婆,隻管是個不甚懂道理的老實的鄉下女人,但是除了極其刻苦自己,害了病,連藥都舍不得吃而外,還有一樁好處,就是“無違夫子”四個字。這並不是什麽人教過她,她又不曾念過什麽聖經賢傳,可以說是她從先天和後天中帶了來的。她認為當老婆的,隻有幾件事是本等:一是做家務中凡男子所不做的事,二是給男子生兒育女,三是服服帖帖聽男子的指揮打罵,四是努力刻苦自己,穿吃起居萬萬不能同男子一樣;還有,就是男子的事,不管是好是歹,絕不容許插嘴,他要如何,不但應該依從他,還應該幫助他。

所以她自從嫁給顧天成,她的世界,隻限於農莊圍垣之內;她的思想,隻在如何的盡職,省儉。她丈夫的性情,她不知道,她丈夫的行為,也不知道。她隻知道一件事,就是出嫁了十三年,隻給丈夫生了一個女兒,不但對不住丈夫,連顧家的祖宗,也對不住。她隻知道不生兒子,是自己的罪過,卻根本不知道她丈夫在娶她之後四年,已染了不能生育的淋濁大症,這不但她不知道,就是她的丈夫以及許多人又何嚐知道?因此,她丈夫彰明較著地在外麵嫖,她自以為不能過問,就她丈夫常常提說要討小老婆,她也認為是頂應該的,並且還希望早點生個兒子,她死了,也才有披麻帶孝的,也才有在棺材前頭拉纖的,不然就是孤魂野鬼;自從生病以來,更是如此地想。這次顧天成進省,順帶討小老婆一件事,便是她向丈夫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