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成問題的問題

我這一輩子

字體:16+-

我幼年讀過書,雖然不多,可是足夠讀七俠五義與三國誌演義什麽的。我記得好幾段聊齋,到如今還能說得很齊全動聽,不但聽的人都誇獎我的記性好,連我自己也覺得應該高興。可是,我並念不懂聊齋的原文,那太深了;我所記得的幾段,都是由小報上的“評講聊齋”念來的——把原文變成白話,又添上些逗哏打趣,實在有個意思!

我的字寫得也不壞。拿我的字和老年間衙門裏的公文比一比,論個兒的勻適,墨色的光潤,與行列的齊整,我實在相信我可以做個很好的“筆帖式”。自然我不敢高攀,說我有寫奏折的本領,可是眼前的通常公文是準保能寫到好處的。

憑我認字與寫的本事,我本該去當差。當差雖不見得一定能增光耀祖,但是至少也比做別的事更體麵些。況且呢,差事不管大小,多少總有個升騰。我看見不止一位了,官職很大,可是那筆字還不如我的好呢,連句整話都說不出來。這樣的人既能做高官,我怎麽不能呢?

可是,當我十五歲的時候,家裏叫我去學徒。五行八作,行行出狀元,學手藝原不是什麽低搭的事;不過比較當差稍差點勁兒罷了。學手藝,一輩子逃不出手藝人去,即使能大發財源,也高不過大官兒不是?可是我並沒和家裏鬧別扭,就去學徒了;十五歲的人,自然沒有多少主意。況且家裏老人還說,學滿了藝,能掙上錢,就給我說親事。在當時,我想象著結婚必是件有趣的事。那麽,吃上二三年的苦,而後大人似的去耍手藝掙錢,家裏再有個小媳婦,大概也很下得去了。

我學的是裱糊匠。在那太平年月,裱糊匠是不愁沒飯吃的。那時候,死一個人不像現在這麽省事。這可並不是說,老年間的人要翻來覆去地死好幾回,不幹脆地一下子斷了氣。我是說,那時候死人,喪家要拚命地花錢,一點不惜力氣與金錢地講排場。就拿與冥衣鋪有關係的事來說吧,就得花上老些個錢。人一斷氣,馬上就得去糊“倒頭車”——現在,連這個名詞兒也許有好多人不曉得了。緊跟著便是“接三”,必定有些燒活:車轎騾馬、墩箱靈人、引魂幡、靈花,等等。要是害月子病死的,還必須另糊一頭牛,和一個雞罩。趕到“一七”念經,又得糊樓庫,金山銀山,尺頭元寶,四季衣服,四季花草,古玩陳設,各樣木器。及至出殯,紙亭紙架之外,還有許多燒活,至不濟也得弄一對“童兒”舉著。“五七”燒傘,六十天糊船橋。一個死人到六十天後才和我們裱糊匠脫離關係。一年之中,死那麽十來個有錢的人,我們便有了吃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