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成問題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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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須再發什麽議論,大概誰也能看清楚咱們國的人是怎回事了。由這個再談到警察,稀鬆二五眼正是理之當然,一點也不出奇。就拿抓賭來說吧:早年間的賭局都是由頂有字號的人物做後台老板;不但官麵上不能夠抄拿,就是出了人命也沒有什麽了不得的;賭局裏打死人是常有的事。趕到有了巡警之後,賭局還照舊開著,敢去抄嗎?這誰也能明白,不必我說。可是,不抄吧,又太不像話;怎麽辦呢?有主意,撿著那老實的辦幾案,拿幾個老頭兒老太太,抄去幾打兒紙牌,罰上十頭八塊的。巡警呢,算交上了差事;社會上呢,大小也有個風聲,行了。拿這一件事比方十件事,警察自從一開頭就是抹稀泥。它養著一群混飯吃的人,做些個混飯吃的事。社會上既不需要真正的巡警,巡警也犯不上為六塊錢賣命。這很清楚。

這次兵變過後,我們的困難增多了老些。年輕的小夥子們,搶著了不少的東西,總算發了邪財。有的穿著兩件馬褂,有的十個手指頭戴著十個戒指,都揚揚得意地在街上扭,斜眼看著巡警,鼻子裏哽哽地哼白氣。我隻好低下頭去,本來嗎,那麽大的陣式,我們巡警都一聲沒出,事後還能怨人家小看我們嗎?賭局到處都是,白搶來的錢,輸光了也不折本兒呀!我們不敢去抄,想抄也抄不過來,太多了。我們在牆兒外聽見人家裏麵喊“人九”“對子”,隻作為沒聽見,輕輕地走過去。反正人們在院兒裏頭耍,不到街上來就行。哼!人們連這點麵子也不給咱們留呀!那穿兩件馬褂的小夥子們偏要顯出一點也不怕巡警——他們的祖父、爸爸,就沒怕過巡警,也沒見過巡警,他們為什麽這輩子應當受巡警的氣呢?——單要來到街上賭一場。有骰子就能開寶,蹲在地上就玩起活來。有一對石球就能踢,兩人也行,五個人也行,“一毛錢一腳,踢不踢?好啦!‘倒回來!’”啪,球碰了球,一毛。耍兒真不小呢,一點鍾裏也過手好幾塊。這都在我們鼻子底下,我們管不管呢?管吧!一個人,隻佩著連豆腐也切不齊的刀,而賭家老是一幫年輕的小夥子。明人不吃眼前虧,巡警得繞著道兒走過去,不管的為是。可是,不幸,遇見了稽察,“你難道瞎了眼,看不見他們聚賭?”回去,至輕是記一過。這份兒委屈上哪兒訴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