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所述是王阳明先生47岁那年的四月至48岁那年的五月,一年间王阳明先生的讲学和事迹。这一时期仅仅一年多的时间,但其论说却是阳明学说里面颇为重要的内容。因为《古本大学》和《传习录》是阳明学的代表性典籍,《朱子晚年定论》是论难的焦点。虽然以上三本书籍并非都是发端于这一年,但是它们都在此时相继发表,因此应当看作此时时机已经成熟。
正德十三年(1518)四月,王阳明返回京师,并着意建立学校。
王阳明认为所谓的民风不善,主要是由于教化未明而引起的。这个时候四方盗贼之患刚刚被平息不久,民困也渐次平息,与之相应的移风易俗之事,虽未能一一尽举,姑且就选择其中浅近易行的,开导训诲。王阳明先后颁发数道告谕,分发到南、赣所属各县父老子弟手中,互相告诫勉励,命令兴立社学,延师教子,歌诗习礼。在出入街道的时候,如果有长官或者学者出现,其他的人都要拱立为敬。王阳明先生或赞赏训诱之。时而久之,市民都知道了冠服礼法,辖内朝夕歌声,达于委巷,雍雍然出现以礼让为美德的大好局面。
五月,王阳明上奏设和平县。
六月,王阳明升都察院右副都御史,荫子锦衣卫,世袭百户。
期间王阳明再次辞免,皇帝不允。
《古本大学》
曾记得王阳明在龙场驿时,怀疑朱子的《大学章句》并非最本旨的含义,于是手录古本,伏读精思,方始信圣人之学原本是那般地简易明白。其书只有一篇,原无经传之分。格致本于诚意,原无缺传可补。以诚意为主,而为致知格物之功,故不必增一敬字。以良知指示至善之本体,故不必假于见闻。至是录刻成书,在旁边添加注释进行解释,还给刻本亲自写了绪论。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传于日本的《古本大学》如今藏于京都府厅,其他亦有数种版本流传当世。
《朱子晚年定论》
王阳明先生又刻《朱子晚年定论》,他亲自为刻本作序,原文略道:
昔谪官于龙场,居夷处困,动心忍性之余,恍若有悟。证诸《六经》《四子》,洞然无复可疑。独于朱子之说,有相抵牾,恒久于心。切疑朱子之贤,而岂其于此尚有未察乎?及官留京都,复取朱子之书而检求之。然后知其晚岁固已大悟旧说之非,痛悔极艾,至以为自诳诳人之罪,不可胜赎。世之所传《集注》《或问》之类,乃其中年未定之说,自咎以为旧本之误,思改正而未及。而其诸《语类》之属,又其门人挟好胜之心以附和己见,固于朱子平日之说犹有大相缪戾者。而当世之学者,囿限于见闻,不过持循讲习于此,其于悟后之论,概乎其未有闻。则亦何怪乎予言之不信,而朱子之心无以自暴于后世也乎?予既幸自说之不缪于朱子,又喜朱子之先得我心之同然,且慨夫世之学者,徒守朱子中年未定之说,而不复知求其晚岁既悟之论,竞相议论,以乱正学,不自知其已入于异端。吾辄采录而裒集之,私以示于同志。庶几无疑于吾说,而圣学之明可冀矣。
在这里我们可以窥探王阳明先生编撰此书的初衷。
在《与安之书》中,他这样写道:
留都时,偶因饶舌,遂至多口,攻之者环绕四面。取朱子晚年悔悟之说,集为定论,聊藉以解纷耳。门人辈近刻之雩都,初闻甚不喜,然士夫见之,乃往往遂有开发者,无意中得此一助,亦颇省颊舌之劳。近年篁墩诸公尝有《道一》等编,见者先怀党同伐异之念,故卒不能有入,反激而怒。今但取朱子之所自言者表章之,不加一辞,虽有褊心,将无所施其怒矣。有志向者一出指示之。
这就是王阳明先生付梓《朱子晚年定论》时的初衷所在。
按语:明代儒者罗整庵质疑《朱子晚年定论》,清朝的陆陇其、陆世仪等人极尽反驳朱熹的学说。然而王阳明先生编撰《朱子晚年定论》则是想要简化朱子的学说,并取其“主心”的部分,并不是限定何时开始是其中年,何时开始是其晚年。所以按照年、月时段的考证来责难王阳明先生的人只是不了解他的用意罢了。在此没有必要一一辩明。
《朱子晚年定论》收录在《传习录》的下卷末。
《传习录》上卷成书
正德十三年(1518)八月,门人薛侃于江西赣州出资付梓出版《传习录》。现在人们都认为《传习录》的上卷是由王阳明的弟子徐爱记录和编辑完成的。
但是此时徐爱已经于之前一年的五月病殁(《阳明先生年谱》)。徐爱为王阳明的爱徒,曾与阳明说起他的梦境:在山间遇一和尚,和尚预言他“与颜回同德,亦与颜回同寿”。后果三十而亡。
王阳明的妹夫徐爱与先生关系极为密切,受王阳明先生熏陶最久,因而徐爱闻道亦最早。徐爱任南京兵部郎中时因病归乡,与陆澄谋耕田之业以待王阳明先生。徐爱之于王阳明先生,恰如颜回之于孔子,不幸的是他也跟颜回一样早逝。王阳明先生知悉其讣告,大声恸哭道:“天亡我也!天亡我也!”其后妹妹仔细言及徐爱的生平之事,王阳明先生依旧悲痛万分。
王阳明先生的教义渐渐远播到华夏神州,请教者与此同时也日益增多,辐辏更是广远深邃。此时,王阳明先生开始居住在建设于射圃的馆舍,但还是显得狭窄,不能容纳广大文友。于是他决定修缮濂溪书院来改善这一情况。
此时江西省的名士邹守益也执贽,成为王阳明先生的门人,后来邹守益成为王阳明门下弟子中最杰出的一位,是传承王阳明学说的重要人物。
这一期间,师徒二人在赣州附近的通天岩同游问道,邹守益还对王阳明的诗文进行应和,这一事迹传为美谈。
王阳明先生写诗赞叹通天岩的秀美风景,题为《通天岩》:
青山随地佳,
岂必故园好。
但得此身闲,
尘寰亦蓬岛。
西林日初暮,
明月来何早?
醉卧石床凉,
洞云秋未扫。
同样因文采而闻名的邹守益也赋诗应和:
高筑琳宫引石梯,
酒余客散自攀跻。
坐来渐恐星河冷,
话久不知烟雾迷。
白涧滩横帆隐见,
翠微岩涌案高低。
浩歌初饱清秋兴,
何处东洲野店鸡。
(参见明嘉靖《赣州府志》)
王阳明先生见状,再作一首,题为《游通天岩次邹谦之韵》:
天风吹我上丹梯,
始信青霄亦可跻。
俯视氛寰成独慨,
却怜人世尚多迷。
东南真境埋名久,
闽楚诸峰入望低。
莫道仙家全脱俗,
三更日出亦闻鸡。
当然,此时王阳明先生和其他弟子也有诗和。游学不仅有对景物的观赏,更有发自内心的体悟。这也成为王阳明先生教学布道的一种方式。
慰劳宴
王阳明先生听闻征讨巨贼获得大捷,身心稍得安静。一日他张罗一场丰盛的酒筵来慰劳诸门生的支持,且说道:“以此相报。”
门生们都不解,连忙问王阳明先生此举的缘故。
王阳明答道:“我开始在教察院务堂为官的时候,不敢粗心,经常担心自己会愧对在座各位。近日与你们相处时间久了,还是会觉得此前的赏罚仍然有不妥当的地方,真是悔之不已。于是不断反思,力求寻找到自己的过失并进修改正。直至登堂行事,与你们各位相对时,无须些许增损,我才能获得一些心安。我这一阶段的进步都是得益于你们各位的切磋辅助,我在这里再次感谢了!”
门生们听后,都愈加反省自己,同时也更加敬畏王阳明先生的高洁品格了。
王阳明先生所说皆为自己亲身经历,以此激励诸生。
三教异同论
王阳明先生曾论三教异同,说道:“仙家说到‘虚’,圣人又岂能在‘虚’上加一毫之‘实’;佛家说到‘无’,圣人又岂能在‘无’上加一毫之‘有’。但仙家说的‘虚’,则是由恬淡养生的主旨而来的。佛家说‘无’是由脱离生死苦海的主旨而渐渐演化,由‘空寂’的本体而来的。仙佛二氏未免有故意加上之嫌。我所说的‘良知’之‘虚’便是天的‘太虚’,‘良知’之‘无’便是‘太虚’的无形。日月风霜、山川民物等凡是具有相貌行色者皆在太虚无形之中发挥作用,未尝不是‘无’的障碍。圣人的行动只是顺应其良知的作用,天地万物之理皆在我的心中。仙、佛二氏不知此理,故有不合适的地方。”
我们从上述引论应当知晓王阳明先生对于三教之异同的见解。
乡约保甲法
正德十三年(1518)十月,施行乡约法。
自大征后,王阳明先生认为这么长时间以来,民虽格面,但未知格心,于是施行乡约告谕众父老子弟,让大家互相警戒,辞中有说道:“之前的骚乱对大家生活的负面影响非常大,父老乡亲没有不受到其伤害的。盗贼们冥顽无知,逆天叛伦,自求诛戮,虽然是自作孽不可活,但是仍然不得不叫人感叹。这帮盗贼们虽然生性冥顽,犯下滔天之罪,其实究其根源还是有司抚养之有缺,训迪之无方,社会也是有责任的。虽然我已经据此做出了一些应对之策,但是难免有不周到的地方。如今倡乱渠魁,盗贼们相继被擒灭,他们的追随者大多无辜,如今也悉已宽贷,赣州地方虽然暂时获得了宁复,但是为了以后的安宁,还要请辖内父老严加教约自己的子弟,对于这件事情决不可疏忽大意。故今特施行保甲之法,以相警戒。辖内的各位父老,应该带领自己的子弟严加履行。和睦邻里,齐尔姻族,德义礼让,把赣州建立成为有着淳厚风俗的好地方。”从中我们可以略知王阳明先生的政治主张。
据说,王阳明的保甲法传于后世有一本小册子,但是迄今为止我还没有见到过,不能一睹,甚为遗憾。
十一月,王阳明再次上疏请通盐法。这是因为南赣地方需要其他地方补给食用盐。因此在给皇帝的上疏中,王阳明先生如此写道:“臣私下以为应该复开广盐,按照定例分发,满足广大民众的实际生活需要。”
这回朝廷很快采纳了王阳明的建议,时至今日,当地的人民依然从中获得便利。
正德十四年(1519),王阳明先生48岁,在江西。
正月,王阳明上疏谢升荫之恩遇。
因为在三浰平乱中王阳明军功卓著,皇帝便十分高兴地擢升了王阳明先生官职,并下旨荫升其子王正宪为锦衣卫,世袭副千户。但是王阳明先生却上疏,奏请辞免归田,上疏中如此说道:“荫子实在是不合乎我朝的典律规范,微臣私心为此始终难以平静。另外疾病缠身,已经是没有能力继续报效朝廷了。”
奏疏递交到朝廷,皇帝不允。
没过多久,因祖母岑氏突然病危,王阳明于是向朝廷上书祈请此时致仕退休,然而又没有获得准许。
小结
《古本大学》和《传习录》是容易得到的书,必须熟读。《朱子晚年定论》并非是研究讲授阳明学的必备书籍,但若方便的话,不妨一读。通过三教异同论,可观察王阳明先生对于三教的观点,通过相约法可观察其道德政治主张的端绪。王阳明先生的施政方针常常重德行避武力。
这也是王阳明先生思想中极为容易辨认的特征。
薛侃(1486—1545),字尚谦,号中离,世人称之为中离先生,明代揭阳县龙溪都(今广东潮安县)人。薛侃富有文才,明武宗正德丁丑二年(1517)考中进士。
何廷仁(1483—1551),初名泰,字性之,别号善山,雩都县(今于都县)人。少年时期崇敬陈献章,后师从王守仁。有“知过即良知,改过即本体”等论说,在当时社会产生了很大反响。
黄弘纲(1492—1561),明经师,字正之,号洛村,江西雩都(今于都)人。曾师事王守仁,为王门高第。学术思想师承王守仁,但并不赞成其师的“四句教法”,认为“天然良知,无体用、先后、内外、深浅、精粗、上下”之分。反对以“未发”、“已发”分性情为二,认为“牲之于情,犹理之于气,非情亦何从见性?”强调求道必“反求诸己”,“深造自得”;修身则主张“不致纤毫之力,一顺自然为主”(《明儒学案·江右王门学案四》)。著有《村集》。
即今江西赣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