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隻告訴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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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不能說出來讓我聽聽?不過,這得你自願,別說我強迫你。

這倒不怕,誰沒個不好的想法、不幹一點兒壞事。

小學四年級時,不到 10 歲,在荊江大堤上撿到了一支鋼筆。花花綠綠,很粗很沉,是擰帽的,那個筆尖黃色,書寫很流利。現在我認為應該是一支好筆,牌子不是漢字不認識,從這一點就可以肯定。不知道是誰丟的,也沒聽說誰丟,也沒有交給老師,就留下自己用了。去碾子灣搞勞動時,五年級的賈同學說用半斤全國流通糧票跟我換。那時沒見過全國的,聽說那個票在中國任何一個地方都可以吃飯買餅幹什麽的。雖然很喜歡這支筆,但也很喜歡這個全國的。就想放起來,將來說不定用得上,我們就交換了。

你從小就誌向遠大啊呀!半斤全國流通糧票就想走中國!

還沒完呢!

怎麽沒完沒了了?

我將那半斤的全國票子放在貼身的小口袋裏,生怕弄丟了。當時我們是住在社員的家裏,三兩天的可以回一次家,換個衣服什麽的。晚飯後回家,大清早的趕回來吃早飯,半軍事化,當晚回家時就把它留在了家裏。

第二天賈同學說他不換了,要換回去,我就不幹,大同學怎麽可以說話不算數?都放在家裏了,還怎麽換回去?

那張票子最後到底怎麽的了,沒了一點兒印象。這當兒不知怎麽就突然鑽了出來,還很強烈的。就覺得撿了高級鋼筆不交給學校、老師,就好像成了小偷;人家不願換了,自己不幹,就是不地道。小偷、不地道,這兩個字眼,怎麽也揮之不去……

這麽芝麻大小的事兒都能把你折磨成這樣,就不要太嚴格要求自己了吧,別自己和自己過不去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