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隻告訴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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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的日子是漫長的,日複一日,月複一月,年複一年。小組的人來了一個又一個,我雖是盡心竭力、盡職盡責。但也有讓人不滿意的時候。

有一天,單位來了兩個人,他們是坐轎車來的,或許是他們出發晚了一點兒還是就想這麽個時候來。

我如往常一樣,11 點時離開了工地,坐公汽回到家正是 11點半的時候。

剛進屋就聽到電話鈴響,對方開口就問,你怎麽這麽早就回家了?

愣了一下便說剛進家門。

車馬上來接你。

我半小時的路程,不到幾分鍾車就過來了。不知道究竟是他們來晚了還是我回家早了,他們是專車,才一個小時的路程。我也不想分辯,這事說不清楚,他們可以踩點來,你可不能按點回,你說剛到家誰信?也就來了個自我安慰,不求無功,但願無愧我心。

後來的日子有了改善,來了一幫子人,在招待所裏租了兩間房子,不再是馬路天使。中午不用回家做飯,招待所裏吃工作餐,也省了公汽費,可以吃了晚飯回家,也享受了專車送回家。輪到晚上值班住下,可補助 20 大元,節假日不休補 30 元,一下天上人間!

那過去了的呢?

過去了的就過去了,還想怎的?就知足吧!

這是不是有點兒不公平!

此一時,彼一時。原來是單位在另一處又有了一個項目,人家有了,這邊當然也就有了,兩個兒子,不能護一個損一個,要是這樣,那才叫作不公平。

這是什麽邏輯?

我隻是舉個例子。

那你不是虧大了嗎?

這叫虧嗎?這才哪到哪兒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