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娜”時性情

將螺絲砸進螺母

字體:16+-

我叫王玉,完美主義者,對生活的要求一如我對自己外表的要求——一絲不苟,完美服帖。

母親迫我與同居男友結婚,我嗤之以鼻。婚姻是何等神聖的事情,哪容得草率。她隻知我有同居男友,卻不知這個名詞是複數,他們或高或矮或胖或瘦外表職業全然不同,隻因都是“王玉的同居男友”而有了共性。

我王玉,二十八歲,有一套小公寓,有過四個同居男友,而第四個正在收拾行李準備從我家搬走。

他從洗手間裏取下他的毛巾他的牙刷,站在門前依依地向我看一眼:“王玉,不可挽回了麽?”

“不可挽回了麽?”這句話真熟悉,四年前我坐在沙發上看著第一個男友拎著拉杆箱準備從房間走出時,便這樣哀哀地問。

戰爭已成定局,敗者想力挽狂瀾卻已力不從心,怎麽辦呢,扮可憐扮不過秦香蓮,扮潑婦發不出河東獅吼,扮冷漠又不能像梅超風給他一個九陰白骨爪先讓他命終再剝下他胸口的皮藏在懷中。什麽女人都不能給我一模仿的榜樣時,便隻餘下自己了。

我站起來,快步走上去,抱住他背:“再要我一次!”

這話說得多委屈,多煽情,多淒婉,是男人總難推脫。

誰知,他麵無表情,掰開我手:“王玉,你一定要逼我說實話嗎?和你在一起兩年,我幾乎無**,有**也無快感。”

“我在努力啊。”我垂下頭,這樣說。

他留給我的最後一句話是:“王玉,性這個東西打個最簡單的比方,便是螺絲配螺母,我們不是一個型號,努力了兩年,拿愛當潤滑劑,卻依然無法擰到一起去。放棄吧,對你我都好。”

還能說什麽呢。罵他自私?如果他真的自私,兩年的時間完全有機會隨心所欲,不理會我的死活。

給他再多的愛也無法彌補在性上的不足。L號的螺絲怎麽也不可能與M號的螺母擰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