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道路中国道路是百余年中国现代化艰难道路的历史继续,也必然要面对中国现代化历史教训和时代挑战,“前事不忘,后事之师”。
中国现代化历史中的一个重大教训,就是如何跨越“半现代半现代”陷阱。所谓“半现代半现代”,广义地说,从空间结构上看,就是指仅仅实现片层的现代性而不实现全面的现代性;从时间上看,就是仅仅希望停留在现代化的某一个阶段,而不想彻底实现现代化。然而,现代性制度趋向稳定,现代化过程则导致不稳定。“半现代半现代”僵化停顿的结果,就成为全面、彻底实现中国现代化的重大障碍,终将被历史所淘汰。一个十分值得注意的历史事实是:大清朝和“中华民国”的相继崩溃,不是作为前现代或正统封建王朝的代表,而是作为正在努力走向现代化半途中的代表。换言之,他们都是在“半现代半现代”陷阱中垮台的。
众所周知,1840年后的大清朝,尽管面对外强压迫,某些仁人志士也曾经梦想实现现代化,以摆脱外强压迫、拯救中华。张之洞、李鸿章等人推动“洋务运动”,也想通过“师夷长技以制夷”,但是他们对现代性的理解是片面的,认为西方列强先进的现代化仅仅表现在“坚船利炮”等器物技术层面,而中华传统道统则是至上的,所以出现所谓“中学为体、西学为用”,企图用先进的现代化技术片层来加强维护一个腐朽没落的大清皇朝。德国的“铁血宰相”俾斯麦曾经准确预测中日现代化后来的命运,言日本必胜、中国必败。之所以有如此结论,是因为他看到中国的李鸿章来德主要询问的是有关“军舰大炮技术性能如何、售价几何”,而日本代表则深度全面考察德国制度和现代环境,了解德国之所以成为现代强国的原因。一个只关注现代化的物质结果,一个关注现代化的原因,其后的两国命运不幸被俾斯麦所言中。“甲午”一战,大清的北洋水师全军覆没。正如美国社会心理学家英格尔斯曾经在《传统人与现代人》一书中所指出:再先进的物的现代化,如果在一批传统人手中,也将变成废铜烂铁。甲午之败惊醒国人:不改变制度,仅仅靠物的现代化片层是不可能奏效的。于是,有了“戊戌变法”,百日维新,但触动皇权根本,结果惨遭失败。进而,又有了在大清皇权封建制度框架内最后的改良努力:以立宪为中心的“晚清改革”或“清末新政”。虽然做了制度性的改革,如废科举、开办新学堂、鼓吹市场、司法与行政分离、筹建议会和实现三权分立,等等,几乎将“戊戌变法”主张照章全收,但由于依然触动了皇宫贵族的根本利益,立宪和政改半途而废,贪污腐化横行,官僚资本主义膨胀,根本无法满足人民对彻底现代化的强烈要求,最终以失败而告终。在辛亥革命的炮火中,在走“半现代半现代”的征途上,大清朝轰然倒塌。
孙中山领导的辛亥革命虽然推翻了帝制,出台了《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按照西方现代化模式主张“民主宪政”,“保护公民自由”,提出以“三民主义”为思想指导的“建国大纲”,但是却没有能力完成。究其根本原因,是没有解决土地问题,没有根本去除封建地主经济,没有发展市场经济制度,反而沿着官僚资本主义道路和集权道路前进,政治上无力保障公民自由,最终,成果相继被袁世凯和蒋介石窃取。“中华民国”在国家重建过程中没有走民主建国的现代化道路,虽然有《六法全书》,但是骨子里相反,用官僚资本主义压迫民族资本和农民,勾结封建地主经济和外国资本,形成了“三座大山”,在政治上鼓吹独裁统治,军事上企图用反革命的武力消灭共产党,彻底背叛中国现代化的目标,公然与人民为敌。最终,“中华民国”终于退场,成为在大清朝之后,又一个倒在“半现代半现代”陷阱中的国家形态。
新中国成立初期,人民当家做主的共和国制度为全面现代化奠定了最为重要的基础。第一届政治协商会议的召开,产生了《共同纲领》。五星红旗不仅标志着人民(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等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的阶级)构成新中国的市民社会基础,而且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当家做主,构成共和国的国体。第一届政协与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不仅开了中国协商民主与选举民主结合的先河,而且于1954年制定了新中国第一部《宪法》,标志着社会主义宪法和法治国家建设历史的开端。建国初期就确定的“把一个落后的农业国转变为一个强大的工业国”的现代化目标,使新中国步入全面现代化轨道。按照延安时期“三三制”民主政治经验,一大批优秀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担任了国家副主席、中央人民政府及地方政府各部委正职。中国共产党领导、多党参政的新型民主政体初步形成。但是,这并不等于新中国建立以来人们对现代化的认识始终如一、没有曲折。
改革开放以来,邓小平同志带领全党全国人民对于如何搞“中国式现代化”做了新设计、新探索,逐步走出了一条全面实现现代化的中国道路中国道路。他深刻总结中国现代化历史经验,果断结束“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左”的错误,将“中国式现代化”作为百年奋斗目标和党的基本路线工作重心。他提出了著名的实现现代化“三步走”战略方针。他以政治家的胆魄发表《关于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著名讲话,重新思考国家治理结构,掀开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先河。宪法和法律权威重新恢复,法学、政治学、社会学、民族学重新出场,成为全面改革、全面现代化的直接的标志。“村民自治”和基层直接民主的试验,拉开了中国治理直接民主的序幕。按照“一国两制”香港回归的实现,使中国法治国家体系建设有了崭新内涵。他在武昌、深圳、珠海、上海等地的谈话成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奠基石。引进外资、发展民资、壮大国资,发展成为中国基本经济制度,也同样构成了当代中国的市民社会。全面改革、全面开放,目的就是为了全面实现“中国式现代化”。可以说,邓小平理论是在社会主义制度条件下如何全面实现中国式现代化(新现代化)的理论,是对新中国全面现代化事业的直接继续。
在这一全面实现新现代化的中国道路中国道路上,尽管探索是十分艰辛的,代价和问题是无可回避的,但是30多年来的发展成就世界瞩目,理论和道路日渐成熟。全面现代化体现在建设目标上,集中反映和表现在习近平总书记最近所提出的“四个全面”战略构想上。以“经济富裕、政治民主、文化繁荣、社会和谐、生态良好”为内容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战略已经标出一个新现代性的全面目标。这一目标关涉的人群是全面的,包含着所有阶层、地区和职业等十三亿人的小康;领域是全面的,包括了生产、生活、政治、教育、文化、社会、生态等;作为中国式现代化的关键一步,超越了“五四时期”的经典现代性,深度融进了第二次现代性的内容。“全面深化改革”关键既在于“深化”,坚决打破渐进改革所渐进积累起来的一系列“半现代半现代”利益格局、继续推进全面现代化的总战略;又在于“全面”,要深度改革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教育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等,成为推动全面现代化的强大动力。重点是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破除权钱结合的行政性、权力型垄断带来的弊端和障碍。如前所说,后发现代化国家、特别是东亚模式一个基本特点,就是国家权力主导的现代化。国家利用权力支配、主导、推动和管办现代事务,形成所谓权资合一的“A(政府)+B(商资)”模式。中国现代化的原初起点,就是选择了官办(官僚)资本主义模式,因而是东亚模式中的最典型的存在。这一模式起初有积极作用:在官办庇护下更快地发展商资,官办也更快地“懂得”商场之道,效率起初更高,而且抗风险能力更强,等等。因为如此,在东亚政府主导推动型发展现代化一度备受青睐。然而,弊端是明显的:在到达一定阶段后,官办必然限制市场的进一步自由发展,扭曲其存在;官办发展到一定程度必然产生垄断,排斥市场,造成低效率;更为严重的是,官办设租寻租,权钱合一,独吞发展成果,造成大量腐败。
在计划经济时代,中国的经济始终是国家垄断、高度集中的经济体制,从而成为全面现代化的最大障碍。中央提出全面深化改革,就是要解决“半现代半现代”过程中遗留的若干问题,从经济体制到政治体制、文化体制、教育体制,等等,用全面深化改革来推进全面现代化,绝不重蹈“半现代半现代”陷阱。“全面以法治国”,就是要建立法治国家,摒弃人治传统,将权力关在制度的笼子里,政企、政资分开,立法、司法、行政及其所有内部权力相互制衡,从根本上防止腐败,推进全面法理型现代化国家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就是要在法治国家的框架内,推进党建现代化,用党规党纪来管党治党,保证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用现代党内民主和法治带领社会民主和法治的前行。“四个全面”之所以重要,就在于它是中国道路中国道路推进全面现代化、跨越“半现代半现代”陷阱的战略纲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