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贫困的概念及界定
1.贫困的涵义
贫困是一种历史范畴,是由资源开发利用不合理,生态环境恶化,基础设施薄弱等自然、经济、社会原因引起的某些人群处于长期贫穷的状态的现象。这种现象是由社会、经济以及自然、生态等多种因素相互作用、相互交织、相互制约而形成的。
2.贫困的基本类型及其划分标准
根据贫困的起因、研究范围和角度的不同,贫困类型的划分也不同。作为经济范畴的贫困,通常被称为狭义的贫困,即物质贫困,指人们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的匮乏。这种贫困又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绝对贫困(或称为温饱型贫困),指一定的社会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下,个人或家庭依靠劳动所得和其他收入极端低下,不能满足基本的生存需求,生产上缺乏扩大再生产的物质条件,甚至难以维持简单再生产,生活上不能温饱,房屋不避风雨。这类贫困主要发生在发展中国家。另一类贫困是相对贫困(相对低收入型贫困),指虽然解决了温饱问题,但不同社会成员和不同地区之间可能存在着明显的收入差异,低收入的个人、家庭和地区相对于全社会而言,处于贫困状态。根据世界银行制定的标准,收入只有或少于平均收入的1/3的社会成员可以被视为相对贫困。
迄今为止,我国在理论和实践中所使用的贫困概念,都是经济意义上的贫困,而且强调的是绝对贫困。正是由于这种理解,我国始终把解决温饱作为扶贫的主要目标,在制定贫困标准时也主要是基于对维持个人或家庭的生存所必需的食物消费量和收入水平而确定的。也正因为如此,我国当前的贫困才主要表现为乡村社会的区域性贫困。
由于贫困不单是经济意义上的贫穷,还包括社会、环境等生活质量因素的欠发达,如人口寿命状况、教育文化与医疗卫生状况、生活与生存环境状况、失业与就业不足等。因此,相对贫困的确定有时便显得较为困难。世界银行将人均收入和低能量食品的摄入量作为划分贫困的标准。在这里,低能量食品被定义为低于为防止发育不良或严重健康风险所必需的热量(卡路里)标准,或是低于维持人类正常生活所必需的热量(卡路里)标准。
在我国,由于贫困地区经济上的贫穷往往与生活质量的欠发达相伴随,因而通常以最低生存标准或者以温饱线作为贫困的划分标准,而且,在具体界定时又通常使用贫困线作为最常用的指标。贫困线是指用价值表示的为社会所接受的最低生活水准,一般以家庭人均纯收入能达到维持正常生存需求的最低生活费用支出来衡量。最初确定时是以户为单位,用人均纯收入和人均粮食占有量两项指标兼备且以人均纯收入为主来衡量的。后来,不同时期曾经有过各种各样的指标,归纳起来,主要有最低收入指标、最低拥有口粮指标、生产资料的拥有量、生活资料的占有量和居住与生存条件、文化程度、心理素质等。
1985年,中国将人均年纯收入200元确定为贫困线,1995年调整为农民人均纯收入600元/年,年人均拥有粮食325kg作为划分贫困人口的标准,且以1995年农民人均年纯收入1100元作为贫困县脱贫的标准。按此标准,1995年贵州全省有48个贫困县,贫困人口800多万人,这些贫困人口绝大多数分布在生态环境极端脆弱的喀斯特地区,区域贫困已成为这些地区限制农业和农村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2008年,这一标准提至1196元,农村贫困人口为4007×104人。2009年继续实施上述标准,统计局测算,年末农村贫困人口为3597×104人。2011年将农民人均年纯收入2300元作为新的国家扶贫标准。这也意味着,年收入在2300元以下的人群,都将被视为贫困人口。
二、贵州区域贫困现状
1.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深,扶贫开发任务十分艰巨
按2300元扶贫线测算,截至2011年年底,贵州省仍有农村绝对贫困人口1149×104人,农村贫困发生率为33.4%。贫困发生率位列全国第一。贵州有55个是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发展“慢”是贵州的基本省情。2011年,贵州GDP为4594亿元,仅为中国GDP总量的1.15%;农民人均纯收入3472元,仅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58.7%;全省小康实现程度为59.4%,比全国平均水平低17.7个百分点。贵州目前仍然是中国贫困面积最大,贫困程度最深,扶贫开发任务最重的省份,扶贫工作任重道远。
《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中明确提出的“11+3”个扶贫攻坚主战场中,贵州的武陵山区、乌蒙山区、滇黔桂石漠化区便在其中。贵州省存在着贫困问题与生态问题、民族地区发展问题交织,人口素质不高,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基本公共服务历史欠账极多的情况。
根据贵州省扶贫办提供的数据,2000年,根据贵州省确定的越过温饱线标准(以户为单位,年人均纯收入650元,以县为单位,年人均纯收入1150元,人均占有粮食325kg),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在650元以下的有313.46×104人,占全省农村总人口的9.74%。其中,黔南州和黔西南州贫困人口分别为33.03×104人、26.86×104人,合计占全省贫困人口的19.33%;贫困发生率分别为10.12%和9.96%,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贫困人口中极贫人口占80%以上(见表11.1)。剩下的贫困人口主要分布在深山区、石山区、高寒山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区,这些地区土地资源和水资源奇缺,水土流失严重,生态环境恶劣。全省贫困人口中有43.49×104人仍缺乏基本的生存条件。
表11.1 2000年贵州农民人均纯收入分组人口与贫困状况
2.解决温饱的标准低,已解决温饱的人口不平衡、不稳定
1997年以前,贵州省贫困人口解决温饱的标准为600元。在农民人均纯收入中,实物折款部分(主要是粮食)比重大,货币收入部分比重小。所谓解决温饱,其实只是解决吃饭问题,“饱而不温、饱而不稳”的问题仍然存在。解决温饱的基础非常有限且极不稳定,加之生产生活条件差,抗灾能力弱,一遇灾害这部分人口就有可能“饱而复饥、温而复寒”。据统计,贵州省正常年景返贫率在15%左右,灾年则会超过20%。
3.基础设施薄弱,经济发展后劲不足
1999年,全省农民人均有效灌溉的基本农田仅0.02hm2,只有全国平均水平的35%。2005年,83个有扶贫开发任务的县份中,有贫困村13973个,贫困村总人口1551.30×104人,年末人均纯收入1877元,人均占有粮食387kg,文盲人口77409人,尚未通公路的村4358个,未通电话的村6351个,未解决饮水问题的有586.46×104人,未解决饮水问题的牲畜有414.27×104头。由于交通闭塞,信息不灵,有的地方还保持着传统农业社会的基本结构,采用粗放经营的生产方式,这种情况在少数民族地区尤其突出,特别是资金的匮乏和劳动力素质的低下严重制约着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贫困人口主要以树木和杂草作为生活能源,薪炭林缺乏,能源供应十分紧缺。
4.贫困人口增收难度大
市场经济体制转化的新形势和新环境,给贵州扶贫开发带来了更为严峻的挑战。贫困地区相对较差的耕地质量导致了土地级差收入的减少,与中心城市在距离上的遥远导致了城市经济辐射的减弱,不利的地理条件和居住分散导致投资回报率降低,也使贫困地区有限的资金、技术、人才大量流失,加大了贫困地区与发达地区的差距。农产品价格持续低迷,造成了贫困人口增产不增收,加之近几年省内外劳务市场发生变化,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难度加大,农民人均纯收入中劳动报酬收入比重难以提高,因而加大了贵州省解决温饱的难度。
5.喀斯特环境性贫困突出
随着扶贫力度和深度的加大,现阶段贵州脱贫难度大的极贫人口在地域分布上具有明显的向峰丛洼地和峡谷区集中的趋势,如位于安顺与黔西南州交界处的花江喀斯特峡谷少数民族聚居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