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塞尔发生现象学引论

第三部分 “被动发生”问题与现象学的单子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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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与静态的构造的问题性相比,发生性的构造的问题性意味着研究领域的拓展和视角的转换。发生性的探究不仅凸显出先验现象学自身思义的特征,而且标明了一种系统的哲学建构的努力。作为系统的哲学建构的努力,发生性的分析试图系统揭示静态的构造系统所蕴含的目的论因素,以至于胡塞尔在静态描述立场上所明确反对的形而上学观念重新以先验目的论的形式进入现象学的视野。

前述业已表明,通过先验还原,现象学获得了“世界与世界的主观的被给予方式之间的普遍的相关性先天”这个唯一论题,它本质上是“一个先验意识之动机引发的联结体”。如果说静态现象学旨在对先验意识的动机引发的联结体进行本质的描述分析,那么发生性的分析则力图从先验意识生活之整体的发生——在最初的层次上是个体单子的发生——的角度对这种动机引发关联进行一种先验的本质说明。因此,从静态分析向发生性分析推进的直接后果是现象学在方法论上的自身冲突。如果说在静态分析的立场上,现象学坚持在直观明见性领域描述现象学直观所能“看到”的东西,那么在发生性分析的领域中,这种直观的描述将不再有效,因为先验意识生活的那些隐蔽的动机引发关联无法为现象学直观所通达,发生性的分析旨在为意识体验之间的决定与被决定的关系提供一种“因为—所以”或“如果—那么”的说明。这意味着现象学在这里首先应致力于一种历史的重构,以便从起源上系统展示这种动机引发关联的发生层次。

但问题是,发生性的说明与静态的描述应如何协调。

诚然,发生现象学试图借助重构以超出直观明见性领域而成为一门完全的哲学[1],但是,作为一种现象学形态的操作程序,胡塞尔必须为重构提供一种充分的方法论基础。在这方面,诚如耿宁所言,我们在胡塞尔那里既未看到一种系统的方法论布局,也看不到一种明确的发生的方法论观念,尽管他为此倾注了极大理论热情和心血。因此,我们的工作只是试图就胡塞尔具体的发生性分析追踪其方法论的思想轨迹,以便在这种发生性的—说明性的方法与先验现象学观念的内在关联中探究其本质特征和理论上的合法性根据。

作为先验现象学系统建构的努力,发生的问题性事实上只是一个方法论的标题。也就是说,一切以发生性的—说明性的方法实行的先验现象学探究都归属于发生的问题性,如自我意识、本质直观、判断、感知、原素、联想、本欲(Trieb)、主体性和历史,等等。关于这些问题的探讨最终将导向各种层次和形态的发生现象学。因此,我们很难将所有这些问题统一在同一个问题的标签下。事实上,我们在前面对于发生现象学的问题维度的粗略勾勒已经表明了这一点。在那里,我们不仅有个别的统觉类型和相应的对象类型的发生,而且有单子和相应的世界的发生。在此基础上,还有一门关于交互单子的发生的现象学。就具体的问题层次来说,我们不仅有主动的发生、主动性与被动性之间域的发生,而且有被动的发生。就发生问题的探讨方向而言,我们不仅可以致力于现时的“活的当下”领域的发生,而且可以探究“活的当下”之历史性视域的发生。因此,除了充分的方法论思考外,选择一条适当的切入发生的问题性的途径对于我们系统把握发生现象学的展开方向和澄清发生问题性的本质特征也至关重要。

就发生性的探究所采取的“回问”的方法及其在方法论上的“重构”的特征而言,作为一切发生之基础层次的被动发生问题处于整个发生问题性的核心。这不仅是因为被动发生问题相对于主动发生问题的基础地位,而且由于被动发生问题具体的展开方向和展开的可能性规定着整个发生问题性的展开方向和展开的可能性。因此,被动发生问题构成发生现象学的试金石。就先验现象学的系统建构而言,它也相应地构成先验现象学观念论的试金石。在这个层次上,先验构造概念的本质得以最终澄清。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兰德格雷贝正确指出:“探讨被动构造和被动综合问题对于正确理解作为一门先验哲学的胡塞尔的现象学具有决定性意义。”[2]

但是,就被动发生问题本身而言,它只是一个先验意识生活之被动领域的问题标签。在这个领域内,我们可以探究各种层次和形态的被动发生问题。例如,在《经验与判断》中,胡塞尔将被动性划分为两个层次。一个是“先于主动性的被动性”层次,即“原初地构造着的但只是前构造着的(vorkonstituierende)时间流(Zeitflusses)”;另一个是“主动性中的被动性”层次,即“真正进行着对象化”的被动性(EU,119)。对于这两层被动性,胡塞尔又称之为“第一性的被动性”(或“原被动性”)和“第二性的被动性”。相应地,我们可以探究原感性(Ursinnlichkeit)领域的发生和第二性的感性(sekund?re Sinnlichkeit)领域的发生。而就不同的问题形态而言,我们有内时间意识现象学领域的被动发生问题、联想现象学领域的被动发生问题等。最终,“我们有单子的个体性的现象学,其中包含单子的统一性得以产生的关联性的发生的现象学”(XIV,38)。

我们在第二部分关于“发生性观念的形成与发生现象学的问题性”的具体论述中已经探讨了习性自我的概念,展显了先验自我自身的构造及其历史性的维度。具体地说,我们从发生现象学的角度揭示了胡塞尔的自我概念的发展,即由纯粹自我向具体自我的发展。与作为自我极的纯粹自我相对,具体自我具有其在行为和触发中的自我生活。从发生性的起源看,自我产生于“原被动的时间流”(XV,585),具有其在原被动的时间流中生成的同一性和统一性。自我的这种自身构造过程同时也是自我的世界的构造过程,而正是这种相关性的构造构成具体自我的习性和全部的动机引发关联。根据胡塞尔的观点,作为具体自我,自我与其具体的经验生活的统一性是一种绝对的统一性。为了凸显自我的规定性内涵及其绝对的统一性,胡塞尔借用莱布尼茨的术语,将具体自我标识为单子。与莱布尼茨静态的单子论不同,在胡塞尔那里,单子不仅是“一个活的统一性……一个由醒觉的生活和隐藏的生活构成的统一性,一个权能的统一性”(XIV,34);而且从发生上说,单子是“一个在内时间中的发生的统一性”(XIV,35)。因此,对于单子的发生性考察不仅涉及其内时间的关联和体验关联,而且应当探究这整个关联本身在“原被动的时间流”中的构造。

我们的研究遵循“回问”的发生性方法论路径,直至“原被动的时间流”这一“原事实”,亦即“绝对的无差异的开端”;然后基于习性化的考察“重构”单子的个体化,即单子的个体性生成。一方面,发生性的“回问”能够展显被动发生的各个层级及其内在关联;另一方面,个体化的“重构”则可以揭示出被动发生的各个层级之间发生性的奠基关系和单子生成的历史性。

我们的论述将首先勾勒被动性领域的结构和被动发生问题的方法论困境,在此基础上,我们将围绕“发生性的回问与绝对的原事实的展显”“习性化与单子的个体化生成”这两个主导问题系统探讨被动发生的问题域。

[1] 参见Hart,J.G.:“Genesis,Instinct,and Reconstruction:Nam-In Lee's Edmund Husserl's Ph?nomenologie der Instincte”,Husserl Studies 15(1998),S.101-123。

[2] Landgrebe,L.:Faktizit?t und Individuation.Studien zu den Grundfragen der Ph?nomenologie,Hamburg,Meiner,1982,S.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