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四章中,我们从发生性的角度揭示了经验的视域结构。过去视域和未来视域之发生的经验视域结构表明,我们只能预期已知之物,尽管也许只是在最空乏的一般性意义上的已知之物。在一个原始的把握那里,其表面看来的最终性和原初性中已经有我们的前识在起作用:“那种从当时被动地预先被给予的背景领域触发我们的东西不是一个完全空乏的东西,不是某种还没有任何意义的素材(我们没有恰当的词),一种绝对的未知性的素材。毋宁说,未知性在任何时候都同时是已知性的一种样式。”(EU,34)通常所谓的经验中的新东西,只不过是素材的一种新的配置,显现序列的一种新状态。当然存在新东西,但恰恰是东西。因此,经验只有借助于已知物才是可能的。作为以前经验的获得物,已知物是我理解新东西的前提。当我遇到某个新东西时,我总是根据我的某种获得物来理解它。对此,胡塞尔说:“随着任何一个新类型的、(从发生的立场看)第一次被构造起来的对象,一个永久的新对象类型被预示出来,其他那些与它相似的对象从一开始就是根据这个新对象类型被理解的。”(EU,35)
根据静态的描述,在现时的经验实行中,意向的目光穿过显现指向对象;从发生的立场看,则是穿过显现指向获得物的视域或已知性视域。已知性视域是永久的经验的获得物积淀的结果,它在一切现时的经验的实行中都起作用,它是我的本己的历史的表现。每一个经验都包含一种对我的本己的历史的发生性指明。当我越过显现指向对象意义时,作为获得物,这个对象意义恰恰是我本己的历史的表达;同时,对象的经验也是对历史的视域的经验。因此,每一个现时的经验都完全是一种历史性的经验。在胡塞尔看来,这种已积淀为历史的获得物“是一种先验的获得物,这是在其个别性当中流动变化着的获得物,是由在素朴态度中被遮蔽了的先验的诸功能而来的”。鉴于对历史的获得物的这种先验的理解,他将经验的这种历史性称为“先验的历史性”(VI,213)。
这种先验的历史性表明,意识生活具有发生性的起源的形式,现时的被经验物总是显示出一种发生。要么我以前已原初地经验过它,当下的经验实际上只是以前经验的重复;要么我以前经验过相似之物,当下的经验是一个相似性联想的产物。因此,对于每一个对象或对象类型来说,都存在一个时间上原创立的发生,一个原初的经验,一个历史性的经验开端。现在,作为统觉,经验是以显现之历史性综合的形式对原素的立义。如果一种没有统觉的经验是可能的,如果历史有一个开端的说法具有某种意义,那么它只能是原素性(hyletische)意识,只能是感觉。在《观念II》中,胡塞尔明确地描述了这种开端性的经验境况:“一个还从未‘感知过’一个声音——还从未将其把握为一个单独存在的对象——的意识主体,它心中也不可能自然产生作为对象的声音对象……当然不是每一个对一个声音的朝向在发生上都回溯到对一个已构造起来的声音的朝向,必定存在一个声音感觉,它不是对象性的立义或把握;必定存在一个原初的声音对象的构造,它预先作为前给予性的意识而存在。”(IV,23)也就是说,发生性的回溯通向作为前对象性(vorgegenst?ndliche)意识的感觉。在胡塞尔看来,感觉也是意识,而且恰恰是一种前对象性的意识,如痛苦、愉快、甜蜜、苦涩等。但问题是,如果我们从来没有感觉过痛苦,完全不知道痛苦的意义,又如何能将某种东西感觉为痛苦呢?正是由于这类疑难,胡塞尔在《经验与判断》中讨论了感觉的发生。他指出,甚至在“被动的预先被给予性”这种前对象性的领域中,综合也起着支配作用,如颜色这种视觉性的感性领域。胡塞尔认为,这种感性领域“不是直接作为经验中的对象被给予的,其中颜色总已‘被立义’为具体物的颜色了”,但感性领域也不是“单纯的混沌”,不是“‘素材’的单纯‘麇集’,而是一种具有确定结构的领域,一个具有凸显性和分段的个别性的领域”。每一个领域都是一个“同质性的统一性”,它“与任何一个其他感性领域处于异质性的关系中”。因此,“凡是在一种纯粹静态的描述中表现为相同性或相似性的东西,本身已必然被看作某种相合综合的产物”。这种相合综合被称为联想,在感性领域中居统治地位(EU,75-77)。在胡塞尔看来,作为发生性的指明,联想是被动的、前对象性的、前统觉性的综合领域的基本规则,是原素领域的基本规则。因此,感觉由于其发生性的联想功能而形成一种前对象性的分化(Differenzierung),胡塞尔称之为“前构造”。但是,甚至在这里也存在某种类似于统觉的东西。对此,胡塞尔在《形式逻辑与先验逻辑》中明确说道:“本质上,对于在最宽泛意义上的所有对象范畴来说,甚至对于‘内在的’感觉素材来说”,也存在发生性的原创立(XVII,278)。也就是说,甚至连感觉也有其历史,感觉也指明着以前的感觉。
因此,感觉不是最终的东西,其后存在一个匿名的主体性。由于这个匿名的主体性先于感觉领域内原初的分化而存在,因而被标识为未分化的主体性;由于它不是通过发生才存在的,因而被标识为开端;由于它不再回涉发生,因而被标识为绝对。那么究竟应该如何理解这种作为未分化的开端的绝对主体性呢?
简单地说,当我使自己处身于我的历史的内时间中并且从一个获得物回退到另一个获得物时,愈回退愈益丧失所有稳固的历史规定性,丧失所有丰富的世界特性,对象的差异逐渐模糊,感知变成了感觉,最终是绝对的无差异(Indifferenz)。因此,发生性的—历史的指明必然通达一个绝对的无差异的开端。作为现象学还原的最终层次,这个绝对的无差异的开端被胡塞尔称为“原始的(urtümliche)、流动着的活的当下”[1]。关于这种原始性,胡塞尔在C手稿中强调:“当然,必须对这种原始性做出区分:一种是我的原始性,亦即成熟的、自身思义的自我的原始性,另一种是通过进一步的回问和通过发生性的揭示被重构起来的原始性,亦即构造性的发生之‘开端’的原始性。因此,问题在于我的处于昏暗的视域中的隐蔽的过去。”[2]与我们这里的问题相关的是第二种原始性,而相关的活的当下被胡塞尔称为“原当下”(Ur-gegenwart)。原当下是时间构造的发源地,本身不具有时间样式(Zeitmodalit?t)。因此,这个绝对的无差异的开端绝不能被素朴地理解为存在于某个时间点上的事件,它不是时间性的规定,不是时间性的事件。作为活的当下中原功能性的主体性,它是匿名的、无时间的绝对主体性。
关于这个绝对的主体性,在一份1931年的手稿中,胡塞尔做了这样的描述:“在这个回问的进程中,我是原事实(Urfaktum)……作为这一个‘绝对的实体’,绝对在自身中有其基础,而且在其无根基的存在中有其绝对的必然性。它的必然性不是本质必然性……一切本质必然性都是它的事实的要素,是其关涉自身的功能活动的方式——其理解自身或能理解自身的方式。”(XV,386)也就是说,他将这个不可再回问的“原始的、流动着的活的当下”称为“绝对”“原事实”。对此,胡塞尔强调说:“如果没有先验事实性的自我,那么先验自我的埃多斯是不可想象的。”(XV,385)因为,在他看来:“我,这个事实性地进行现象学思考的本我(ego),构造艾多斯。构造和建构(被构造的统一性,即埃多斯)属于我的事实性的持存,属于我的个体性(Individualit?t)。”(XV,383)
这样由胡塞尔本人做出的论断的确令人惊异。这不是显然超越了先验现象学的界限,而转入一种有关绝对的形而上学了吗?难道这位一生都在致力于清算形而上学独断论的思想家最终竟放弃了自己的哲学原则吗?对此,芬克专门做了澄清。他认为,胡塞尔将现象学还原的最终层次置于“绝对的事实”之上,并不是转入了一种独断论的形而上学,而是一种权宜之计。因为“绝对”“原事实”和“绝对的事实”这一类说法只不过是“哲学的临界境遇的权宜性概念”。从本质上看,这源于胡塞尔现象学运思的不懈努力:借助彻底的现象学反思,谋求当场捕获先验意识生活的活的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