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社会主义基础研究

一、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类社会发展阶段的多维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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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社会从低级到高级、从野蛮到文明、从封闭到开放,总是呈现出一定的阶段性。因此,自古以来,关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就是学界研究的热点。马克思社会形态理论是唯物史观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学术界极为关注的理论问题。长期以来,学术界多从“五形态”和“三形态”方面进行解读,也不免产生了一些误读。其实,仔细翻阅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社会形态的论述后不难发现,马克思恩格斯对社会发展阶段的研究是多维度的,他们不仅从经济社会发展形态角度来界定社会发展阶段,而且还从技术社会形态、交往社会形态、主体社会形态来界定社会发展阶段。[1]

1.经济社会发展“五形态论”

经济社会形态是目前学界最为认可、并被广泛引用的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形态的划分。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就经济社会形态来看,人类社会共分五个阶段,即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从严格意义上讲,社会主义并不是一个独立的形态,只是共产主义的初级阶段。这就是著名的“五形态论”。“五形态论”被公认为是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形态划分的代表性观点。这一观点一是来源于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分析的部落所有制、古代公社所有制和国家所有制、封建的或等级的所有制形式;二是来源于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的重要论述:“大体说来,亚细亚的、古希腊罗马的、封建的和现代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可以看作经济的社会形态演进的几个时代。”[2]

1919年,列宁在《论国家》中将人类社会的发展概括为原始社会、奴隶制社会、农奴制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再加上当时苏联已经处于社会主义社会,共五种社会形态。列宁指出:“世界各国所有人类社会数千年来的发展,都向我们表明了它如下的一般规律、常规和次序:起初是无阶级的社会——父权制原始社会,即没有贵族的原始社会;然后是以奴隶制为基础的社会,即奴隶占有制社会。”[3]1938年,斯大林在《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中将这一观点进一步明确化了。他说:“随着社会生产力在历史上的变化和发展,人们的生产关系、人们的经济关系也相应地变化和发展。历史上生产关系有五大类型:原始公社制的、奴隶占有制的、封建制的、资本主义的、社会主义的。”[4]“原始公社制度恰恰被奴隶占有制度所代替,奴隶占有制度被封建制度所代替,封建制度被资本主义制度所代替,而不是被其他某种制度所代替。”[5]在这里,斯大林将五种生产关系看作是依次递进的,“前一个”是“后一个”的条件,而“后一个”是“前一个”的结果。再后来,《联共(布)党史简明教程》将“五形态”理论视为世界历史发展的一般图式,并成为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主义的重要内容。

20世纪80年代以来,马克思主义的“五形态”理论遭到不少学者的质疑,其理由是:第一,将“五形态”理论视作马克思的观点,缺乏理论依据,也并非马克思本人的愿意。1877年,马克思在《给〈祖国纪事〉杂志编辑部的信》中,对俄国的米海诺夫斯基把一种类似于“五形态说”的历史分期模式强加到自己名下表示了明确的反对:“他(指米海诺夫斯基——引者注)一定要把我关于西欧资本主义起源的历史概述彻底变成一般发展道路的历史哲学理论,一切民族,不管它们所处的历史环境如何,都注定要走这条道路,——以便最后都达到在保证社会劳动生产力极高度发展的同时又保证每个生产者个人最全面的发展的这样一种经济形态。但是我要请他原谅。他这样做,会给我过多的荣誉,同时也会给我过多的侮辱。”[6]第二,将“五形态”作为人类社会普遍经历的历史图式,缺乏必备的事实依据。通观世界历史进程,包括欧洲在内,大多数国家并没有经过所谓五种社会形态依次演进的历史。单就学界争论最为激烈的“奴隶制社会”问题而言,多年来,很多学者通过对大量历史事实的详细考证,得出了古代中国并没有经过奴隶制社会阶段的结论。因此,“五形态说”有可能抹杀不同国家、民族的具体特点,否认在不同的历史环境中可能采取的多种选择,用历史单线发展模式规范纷繁复杂的人类社会,是与马克思的基本思想相背离的。第三,“五形态说”的历史观有可能造成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的矛盾与冲突,使当代人产生理论上的困惑,产生社会主义一切都优于资本主义的错觉,从而影响社会主义的建设。第四,坚持“五形态论”也使人们无法解释经济文化落后国家经过社会革命直接进入社会主义社会的问题,容易得出不发达国家搞社会主义违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结论,也给一些宣扬落后国家要“补资本主义课”主张的人提供了口实。

但不管人们对马克思、恩格斯的“五形态论”提出多少质疑,它仍然是人们认识社会发展阶段的重要理论基础。从经济社会形态看,当今世界绝大多数国家正处于资本主义和前资本主义阶段,苏联东欧国家曾处于社会主义发展阶段,但剧变之后退向了资本主义。只有中国、越南、老挝、朝鲜、古巴等几个国家处于社会主义发展阶段,而且发展水平还存在着较大的差异。中国虽然进入社会主义发展阶段,但中国的社会主义还处于初级阶段。如果说中国的社会主义还处于初级阶段,那么,其他几个现实存在的社会主义国家也大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也就是不发达的阶段。

2.主体社会形态说

所谓主体社会形态就是以人的发展状态为标准的社会形态。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马克思对社会形态的历史发展作了如下说明:“人的依赖关系(起初完全是自然发生的),是最初的社会形式,在这种形式下,人的生产能力只是在狭小的范围内和孤立的地点上发展着。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是第二大形式,在这种形式下,才形成普遍的社会物质变换、全面的关系、多方面的需要以及全面的能力的体系。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的生产能力成为从属于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是第三个阶段。第二个阶段为第三个阶段创造条件。”[7]这三个阶段分别被后人命名为“人的依赖关系”“物的依赖关系”和“人的自由全面发展”。

“人的依赖关系”是指人对人的直接依赖性,是人类社会发展的第一个阶段的基本特征。在《资本论》中,马克思指出,在人类社会发展的第一个阶段,“人都是互相依赖的:农奴和领主,陪臣和诸侯,俗人和牧师。物质生产的社会关系以及建立在这种生产的基础上的生活领域,都是以人身依附为特征的。”[8]这就是说,在第一阶段存在着农奴依附于领主、陪臣依附于诸侯、俗人依附于牧师的特征,农奴、陪臣、俗人都是缺乏人身自由的。马克思还说:“无论我们怎样判断中世纪人们在相互关系中所扮演的角色,人们在劳动中的社会关系始终表现为他们本身之间的个人的关系,而没有披上物之间即劳动产品之间的社会关系的外衣。”[9]之所以形成这种状况,根本原因有两个方面,一是生产力的落后和人在自然面前的无能为力,使得人与人之间只能互相依赖结成共同体,才能在狭窄的范围内和孤立的地点上生存下去。氏族、部落以及各种形式的古代公社都是体现这种人的依赖关系的共同体形式;二是自然经济占统治地位,“无论是劳动者的全部活动还是他的全部产品,都不依赖于交换,也就是说,维持生活的农业(或斯图亚特的类似说法)还在很大程度上占优势。”[10]而正是生产力的发展和自然经济的瓦解,促使第一阶段让位于第二阶段,也促使人类进入更高的发展阶段。

“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是人类社会发展的第二个阶段的基本特征。马克思认为,在人类社会发展的第二个阶段,“活动和产品的普遍交换已成为每一单个人的生存条件,这种普遍交换,他们的相互联系,表现为对他们本身来说是异己的、独立的东西,表现为一种物。在交换价值上,人的社会关系转化为物的社会关系;人的能力转化为物的能力。”[11]这一个阶段同上一个阶段相对比,呈现出明显不同的特征:“在前一场合表现为人的限制即个人受他人限制的那种规定性,在后一场合则在发达的形态上表现为物的限制即个人受不以他为转移并独立存在的关系的限制。(因为单个人不能摆脱自己的人的规定性,但可以克服和控制外部关系,所以在第二个场合他的自由看起来比较大。)”[12]这就是说,在这一阶段,人的独立性和自由性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提高,并且人的社会关系也表现出了前所未有的丰富性。只是这一阶段的个人并非完全独立自由的,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个人必须在以物的依赖为前提的情况下才能行事,个人并没有完全拥有自己。因此,“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社会”并不是人类社会的最后阶段。在生产力充分发展的条件下,一个以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为基本原则的社会将会到来,这就是人类社会发展的第三个阶段。

人类社会发展的第三个阶段的基本特征是“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的生产能力成为从属于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这也就是马克思、恩格斯所说的经济社会形态中的共产主义社会。

马克思认为,在共产主义社会里,“表现为生产和财富的宏大基石的,既不是人本身完成的直接劳动,也不是人从事劳动的时间,而是对人本身的一般生产力的占有,是人对自然界的了解和通过人作为社会体的存在来对自然界的统治,总之,是社会个人的发展。现今财富的基础是盗窃他人的劳动时间,这同新发展起来的由大工业本身创造的基础相比,显得太可怜了。一旦直接形式的劳动不再是财富的巨大源泉,劳动时间就不再是,而且必然不再是财富的尺度,因而交换价值也不再是使用价值的尺度。群众的剩余劳动不再是一般财富发展的条件,同样,少数人的非劳动不再是人类头脑的一般能力发展的条件。于是,以交换价值为基础的生产便会崩溃,直接的物质生产过程本身也就摆脱了贫困和对立的形式。个性得到自由发展,因此,并不是为了获得剩余劳动而缩减必要劳动时间,而是直接把社会必要劳动缩减到最低限度,那时,与此相适应,由于给所有的人腾出了时间和创造了手段,个人会在艺术、科学等方面得到发展。”[13]这就是“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的生产能力成为从属于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的含义。

那么,人类社会的第三个阶段如何才能到来呢?马克思认为,“第二个阶段为第三个阶段创造条件。”[14]这就是说,第三个阶段到来的前提是第二个阶段已经存在,虽然第二个阶段必将被第三个阶段所替代,但第三个阶段绝不可能跨越第二个阶段而到来。马克思接着指出:“全面发展的个人——他们的社会关系作为他们自己的共同的关系,也是服从于他们自己的共同的控制的——不是自然的产物,而是历史的产物。要使这种个性成为可能,能力的发展就要达到一定的程度和全面性,这正是以建立在交换价值基础上的生产为前提的,这种生产才在产生出个人同自己和同别人相异化的普遍性的同时,也产生出个人关系和个人能力的普遍性和全面性。”[15]简言之,第三个阶段之所以必须以第二个阶段为前提,是因为第三个阶段的到来必须以生产力和交换价值的充分发展为基本条件。生产力的充分发展,使得物质产品极大丰富,劳动便不再是外在的强制而“成为吸引人的劳动,成为个人的自我实现”,即“真正自由的劳动”。

在人类社会发展的这一阶段,产品经济占统治地位。产品经济是指这样一种社会经济形态:在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人们取得自己所需的产品不用通过货币来进行交换,而是通过社会中心组织进行按需分配。产品经济是以生产力的极大发展为基础的,并以全社会根本利益的一致性为前提。只有这时,人才不再像第二个阶段那样被物所役使,能够得到真正自由而全面的发展。用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的话来说,未来社会“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这便是马克思对共产主义社会的基本设想。

3.技术社会形态

技术社会形态是以生产力和技术发展的水平以及与此相适应的产业结构为标准来划分的社会形态。从生产工具方面来看,人类社会从古到今经历了石器时代、铜器时代、铁器时代、蒸汽时代、电气时代、电子时代。如果我们从另一个角度来考察这几个时代,则呈现出一个技术社会形态的序列:在石器时代,人们主要靠捕鱼、狩猎为生,主要的产业是渔业和狩猎业,因而可以把这个时代称为渔猎社会;在铜器和铁器时代,农业在产业结构中占有主导地位,因而可称之为农业社会;在蒸汽时代和电气时代,机器大工业有了相当程度的发展,农业的地位逐步下降,工业在产业结构中占主导地位,因而可称为工业社会;在电子时代,通信技术和信息产业在产业结构中占据主导地位,因而可称为信息社会。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并没有直接使用过技术社会形态这一概念,但他们曾从生产力变革的时代特征这个侧面,描述、划分过社会发展阶段。1857年8月,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曾使用“游牧民族”“渔猎民族”“农业民族”“商业民族”等概念[16],其中包含有渔猎社会、农业社会、工业社会划分的思想。马克思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引用詹·斯图亚特《政治经济学原理研究》中的一段话,其中谈到了“非工业国”的概念。而“非工业国”即处于“非工业社会”或“前工业社会”的国家。马克思在詹·斯图亚特这句话的后面,紧接着谈到了“工业社会”这个概念,这里也包含了渔猎社会、农业社会、工业社会划分的思想[17]。恩格斯在1884年撰写的《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中,介绍了摩尔根把人类历史划分为蒙昧时代、野蛮时代和文明时代三个时代,并分别介绍了他所说的三个时代各自的基本特征,然后总结说:“我在这里根据摩尔根的著作描绘的这幅人类经过蒙昧时代和野蛮时代达到文明时代的开端的发展图景,已经包含足够多的新特征了,而尤其重要的是,这些特征都是不可争辩的,因为它们是直接从生产中得来的。……现在我们可以把摩尔根的分期概括如下:蒙昧时代是以获取现成的天然产物为主的时期;人工产品主要是用作获取天然产物的辅助工具。野蛮时代是学会畜牧和农耕的时期,是学会靠人的活动来增加天然产物生产的方法的时期。文明时代是学会对天然产物进一步加工的时期,是真正的工业和艺术的时期。”[18]恩格斯对摩尔根对历史时期的划分是表示赞同的。这里体现的正是技术社会形态划分的思想。

历史唯物主义认为,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因而以生产力和技术发展水平以及与此相适应的产业结构为基本标志的技术社会形态,是以生产关系性质为基本标志的经济的社会形态的物质技术基础。这是经济社会形态与技术社会形态相吻合的一面。以中国古代史为例,石器时代是原始社会,青铜器时代是奴隶社会,铁器时代是封建社会。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也曾经从经济的社会形态与技术社会形态相吻合的角度划分社会发展阶段。马克思在《哲学的贫困》一书中说:“手推磨产生的是封建主的社会,蒸汽磨产生的是工业资本家的社会。”[19]列宁十分赞同克尔日扎诺夫斯基的小册子《俄国电气化的基本任务》中所用的题词:“蒸汽时代是资产阶级的时代,电的时代是社会主义的时代。”[20]

从社会技术形态看,我国正处于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的过渡阶段,工业化的任务仍然十分繁重。面对20世纪90年代以来以信息技术为核心的高新技术的迅猛发展,我们必须走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的新型工业化道路,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把建立创新型国家作为我们的重要战略任务。

除了以上三种社会形态的划分之外,马克思还论述过交往社会形态,即人类社会从封闭、半封闭到开放的发展阶段。与此相适应,人类社会依次出现过封闭社会、半封闭社会和开放社会几种社会形态。必须承认,上述每一个社会形态的转变都是漫长的,经济文化落后国家实现这些转变更是漫长的。而在漫长的历史转变过程中,我们还将经历若干小的发展阶段,每一个发展阶段又会呈现出不同的阶段性特点。

当我们用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形态理论来观察世界各国的发展阶段时,我们会看到另一幅完全不同的世界地图。无论是从经济社会形态、主体社会形态、技术社会形态,还是交往社会形态看,处于各种社会发展形态的国家都存在。这表明,虽然人类共处于一个地球,生活在同一个地球村,但发展差距极大,有的国家进入社会主义阶段,有的国家还处于前资本主义阶段;有的国家处于后工业社会,有的国家还完全处于渔猎社会;有的国家已经开始注重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有的国家还完全处于人的依赖关系阶段;有的国家已经是开放社会,有的国家还十分封闭。这种情况表明,当今世界的发展是极不平衡的,南北、东西之间的差距是十分显著的,这种发展不平衡和差距是当今世界一切冲突的重要根源,也是实现全球善治的重要障碍。这种情况也表明,和平与发展依然是当今时代的主题,寻求建立合作、共赢的和谐世界任重道远,这一切都在考验人类的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