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前两章旨在介绍一些先决条件,这些条件为17世纪科学的繁荣提供了所需的土壤。他们追溯了各种思想的要素和本能的信念所经历的种种过程,从古代世界的古典文明的初次开花,穿过中世纪经历的转变,直到16世纪的历史性革命,三个主要的因素吸引着大家的注意——数学的兴起,在复杂自然秩序中的本能信念,以及中世纪后期思想中过度的理性主义。这种理性主义指的是这种信念,即认为发现真理的途径主要是通过对事物本质进行形而上的分析。因而这种分析决定了事物如何活动及其如何产生作用。历史性革命断然抛弃了这种方法,转而研究前因后果的经验事实。在宗教中,这意味着追溯到基督教的本源,在科学上,这意味着求助于实验和归纳法的推理。
若将欧洲各族人民在我们这个时代以前的两百二十五年中的知识分子生活做一个简短、确切的描述,就将发现他们一直依靠17世纪的天才们为他们积累的思想财富而生活。那个时代的人们继承了伴随着16世纪历史性革命的观念酵素,又把涉及人类生活方方面面的现成思想体系流传下去。17世纪这个时期一贯地自始至终地为人类活动的各个领域提供天才,这些天才足够与事态的伟大相媲美。从文学的编年史中就可以看出这个百年人才辈出的盛况。世纪之初,培根的《学术的进展》(Advancement of Learning)和塞万提斯(Cervantes)的《堂吉诃德》(Don Quixote)在同一年(1605)出版,好像那个时代会以一种承前启后的姿态出现。第一个四开本的《哈姆雷特》(Hamlet)于此前一年问世,1605年又发行了另一个略加修改的版本。最后,莎士比亚(Shakespeare)和塞万提斯于同一天即1616年4月23日逝世。在那一年的春天,哈维(Harvey)被认为在伦敦医学院的一个讲座课程里第一个解释了血液循环理论。牛顿出生的那一年正好伽利略逝世(1642),也正好是哥白尼的《天体运行论》(De Revolutionibus)发表一百周年。此前一年笛卡尔出版了《第一哲学沉思集》(Meditationes),两年后又出版了《哲学原理》(Principia Philosophiae)。总而言之,这个世纪的时间不够,以至于无法将天才们的重大事件充分一一展开。
我无法钻入到这个时代里思维发展的每一个阶段的详细记载中去。对于一次演讲,这个主题太大了,并且会模糊原先我计划阐明的观点。我们在有限的时间里只需一提当时发表了世界性重要成果的人名就足够了:弗朗西斯·培根、哈维、开普勒、伽利略、笛卡尔、帕斯卡尔(Pascal)、惠更斯、波意耳(Boyle)、牛顿、洛克、斯宾诺莎、莱布尼茨。我仅列出这份名单到神圣的数字12为止,这个数字太小了以至于不能有效代表当时的情形。譬如,这份名单里只有一个意大利人,然而,意大利实际能从自己国人中提出12个人将这份名单填满。同时,哈维是仅有的一名生物学家,而英国在这方面的人才很多,这个遗憾部分地归因于演讲者是英国人,而听众也和他一样,承认这是一个英国人的世纪。如果演讲者是荷兰人,就会觉得荷兰人人才济济;如果演讲者是意大利人,就会觉得意大利人人才济济;如果演讲者是法国人,就会觉得法国人人才济济。而德国,不幸的三十年战争正在摧毁这个国家。不过,其他国家回望这个世纪时,都认为那是一个天才辈出达到顶峰的时代,正如伏尔泰(Voltaire)后来对法国人强调过的那样,毋庸置疑,这是一个英国思想的伟大时期。
除了哈维,省略掉其他生理学家是需要解释一下的。当然,生物学在这个世纪里获得了长足的发展,这个主要和意大利以及帕多瓦(Padua)大学有关。但是我的目的是追溯这些来源于科学,并且被科学预先假定的哲学观点,并且还要评估这些观点对于每个时代的总体风气之影响。现在,这个时代的科学哲学是由物理学占据领导地位的。以至于以一般的观念来说,在这个时代及其往后的两个世纪,科学哲学成为物理学知识状况最明显的表现。事实上,这些概念与生物学并不合拍,却将物质、生命、机体等不能解决的问题交给生物学,成为现今生物学家努力研究的对象。但是有关生命机体的科学指导现在才发展到足以在哲学上留下概念的程度。过去的半个世纪见证了企图将生物学观念印刻在17世纪的唯物论上,然而却没有成功这一历史。然而,无论对这一成就如何评价,有一点是确定的,那便是17世纪的根本观点来自于伽利略、惠更斯和牛顿这一学派的思想,而不是来自于帕多瓦大学的生理学家。这个时期所引发的一个尚未解决的思想问题,可以表达如下:考虑到物理学定理所规定的物质形态及其在空间中的运动,应当如何解释生命机体。
讨论这个时代,最好引用弗朗西斯·培根的《自然史》(Natural History,即《木林集》)第四部分开头的一段话作为引言。我们从他的牧师罗利(Rowley)当年的回忆录中得知,这本著作是在他生命的最后五年里完成的,因此这本著作的时间写于1620至1626年。这一引用如下:
肯定的是,无论任何物体,尽管它们没有感觉,但是它们有知觉。因为当一个物体加于另一个物体时,会存在一种选择,选择接纳合意的那部分,而排斥不合意的那部分。无论这个物体是改变他物还是被他物改变,从此之后,在行动之前总有一种知觉存在。否则,所有物体都将混为一体。有时候,这种知觉在某种物体上比感觉更为精微。因此,知觉与之相比是一个十分迟钝的事物。通过温度计,我们能发现天气中热或冷最为细微的差别,这是单凭我们自己无法发现的。并且,这种知觉有时候会相隔一段距离发生,但是就和直接触碰发生一样。天然磁石吸铁或者巴比伦的石油火焰,都是隔着一段距离发生的。因此这是一种很高贵的探究的主题,这种探究是对更精微的知觉的探究。[1]知觉是开启自然界的另一个关键,与感觉一样重要,有时候重要性甚至超过了感觉。此外,这还是观察自然界的主要方法,因为知觉之物出现较早,而效果中之物则在很久以后才产生。
这段引言有很多有趣之处。其中一些的重要性在接下来的演讲中还会加以说明。首先,应注意培根将知觉或顾及与感觉或认知经验仔细加以了区分。在这一点上,培根是游离于那个世纪最后成为主流的物理思想之外的。后来,人们认为物质是被动的,受着外力的作用。我认为培根的思想路线与唯物论概念相比表达了一个更为基本的真理,当时唯物论概念被塑造成足够满足物理学的需要。现如今我们已习惯于用唯物论的方式去观察事物了,这种方式被17世纪的天才们深深地根植在我们的文献之中,以至于我们要理解另一种看待自然界问题的方式就会变得有些困难。
在刚刚我引用的这个特殊例子中,满篇的段落和句子中充斥着实验的方法,也就是说,充满了对“不能化约而又铁一般的事实”的注意,以及得出普遍规律的归纳法。17世纪遗留给我们的另一个未解决的问题是归纳法的理性根据。清晰地认识到经院学派的演绎理性和现代的归纳观察法之间的对立性的人,首推培根。当然,在伽利略和当时所有科学家的思想中也暗含了这一点。但是,培根是最早认识到这一点的人之一,而且他还对于当时正在发生的知识革命的全部范围有最直接的理解。也许最完整预测到培根和整个现代观点的人是莱昂纳多·达·芬奇(Leonardo Da Vinci),他生活的年代正好比培根早一个世纪。达·芬奇也阐明了我上一章所提出的理论,即自然主义艺术的兴起是我们科学思想形成中的一个重要因素。诚然,达·芬奇是一个比培根更为全面的科学家。自然主义艺术的做法更类似于物理学、化学和生物学的做法,而非法律的做法。我们所有的人都记得培根的同代人,血液循环的发现者哈维曾经说过,培根“像个大法官一样写科学著作”。但是在现代初期,达·芬奇和培根一起阐明了联合起来构成近代世界的各种思潮,即法律思想和自然主义艺术家观察的习惯。
在我上述引用培根的那段话中,并没有清楚地提到归纳推理法。对我来说,没有必要做任何的引证来说明实行这种方法的重要性,以及由此发现的自然界的秘密对于人类福祉的重要性,这些其实都是培根的著作中所强调的主要论点之一。归纳法已经被证实比培根所预期的还要复杂。他的心中有一个信念,认为只要在搜集例子时保持足够的仔细,普遍规律就会自然显现出来。也许哈维当时就知道了,我们现在也知道了,这对于导致科学普遍原理的过程的说明很不充分。但是当你把这一切都抛掉,培根依然是构筑现代实际思想的伟大奠基者之一。
到了18世纪,在休谟的批判下,由于归纳法所带来的特殊困难开始凸显。但是培根是那次历史性革命的先知之一。那次革命抛弃了无变化的理性主义方法,而冲向另一个极端,将所有丰富的知识都建立在根据过去的特殊事态去推断将来的特殊事态这一方法之上。我并不怀疑归纳法的有效性,只要它运用得法。我的观点是:除非我们满足于将归纳法建构在我们模糊的本能之上,认为其理所当然,否则预先进行一番繁杂的工作就是必需的,这些工作就是运用理性去说明直接出现在我们认知中的直接事态的普遍性质。直接事态若不能给过去和未来提供一些知识,涉及记忆和归纳时,我们就难免陷入怀疑主义之中。科学或我们日常生活之中归纳过程的关键,就在于正确理解知识的直接事态的全部具体情况,这一点多么强调都不为过。正是我们抓住了这些事态在全部具体情况下的性质,生理学和心理学的近代发展才至关重要。我将在接下来的演讲中阐明这一点。当我们仅仅以一种抽象来取代这个具体事态,只考虑实物在时空中的形态流变,我们就将发现自己陷入不能解决的困境之中。很明显,这种对象只能告诉我们,它们的状况就是现在具有的状况。
因此,我们必须回顾意大利中世纪研究者所说明的经院神学的方法,这一点我在第一次演讲中已经提过。我们必须观察直接事态,并且使用理性对其本质做普遍的描述。归纳法预先假定了一种形而上学,换而言之,它是建立在事先成立的理性主义基础之上的。引证历史是无法得到一个理性根据的,直到形而上学已经确定有历史可以引证。同理,对未来的猜测也应假定某种知识前提,即有一个遵从某些决定因素的未来存在。困难在于搞清楚这两种观念的意义。但是除非你已经了解了,否则归纳法只是空话。
你将会观察到,我不认为归纳法就其本质而言是普遍规律派生出来的,它是从已知的过去特殊事例的性质预测未来某些特殊事例的性质的方法。一个更为广泛的假定是,普遍规律适用于所有可认知的事态,这对于有限的知识而言是一种很不妥当的扩大。我们所有能要求当前事态的是,它应该去决定一种特殊的事态群。这一群事态包含在同一群之内而在某些方面相互影响。在物理科学中,这个事态群是一套事件,这套事件可以说在共同的时空之中彼此配合,因此我们能追溯从一个事态到另一个事态的转变。而我们所涉及的也是在我们知识的直接事态中所显示出的共同时空。归纳推理是从特殊事态到特殊事态群,再从特殊事态群到同一群特殊事态间的关系。在我们考虑其他科学概念之前,我们关于归纳法的讨论还不可能超越这个初步的结论。
这段培根的引述中第三点值得注意的是,这段引述完全是关于“质”的。在这方面,培根完全失去了17世纪科学成就前的“音调”。当时的科学一直是而且仍然是主要重“量”。先找出现象中可以度量的要素,然后找出这些物理量的度量之间的关系。培根忽视了这条科学规则。比如,上述引文中他提到隔着距离的作用,他所考虑的是就“质”而言的,而不是就“量”而言的。我们不能要求他预知到他的晚辈伽利略的观点,或者他的继承者牛顿的观点。但是他并没有暗示要研究“量”。或许他被从亚里士多德传承下来的流行逻辑学说误导了,实际上,那些学说在应该告诉物理学家度量的时候,却告诉了他们分类。
直到17世纪末,物理学才建立在令人满意的度量的基础之上。最后的恰当的解释是由牛顿给出来的。质量的共同可度量成分可区分各种含量不同的物体的性质。在实体、形状和大小方面显然相同的物体,在质量方面也会非常相近:三项条件相同的程度越大,质量相等的程度也越大。作用于物体上的力,不论是接触还是隔着距离产生作用,被(实际上)视为等于物体的质量乘以物体速度的变化率,这种变化率是由力作用于物体之上产生的。这样一来,力就由它对物体运动产生的效果而区分出来了。现在的问题是,力的大小概念是否能引导发现一种简单的量的规律,这个规律包括可通过实体形态和物理特性的条件来选择性地决定力。在整个现代中,牛顿的这一概念在这项测验中一直都十分成功。它的第一个胜利是万有引力定律,成就的最高峰是天文动力学、工程学和物理学的全面发展。
三大运动定律和万有引力定律构成的主题值得特别关注。整个思想的发展刚好经历了两代人。它始于伽利略,终于牛顿的《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而且牛顿出生的那一年伽利略正好逝世。笛卡尔和惠更斯生活的年代正好在这两个伟大人物之间。这四人合作所获得的成就有权利被认为是人类历史上所达到的最伟大的知识界的成功。为评价它的大小,我们必须考虑它范围的全面性。它给我们构造了一个物质宇宙的景象,并且使得我们能够计算某一特殊显相的最为微小的细节。伽利略迈出了第一步,找到了正确的思维道路。他发现关键值得注意的点不是物体的运动,而是它们运动的改变。伽利略的发现被牛顿用他的第一运动定律公式化了:一切物体在没有受到力的作用时,总保持匀速直线运动状态或静止状态,除非作用在它上面的力迫使它改变这种运动状态。
这个公式否定了一个两千年来阻碍物理学进步的信念。它也涉及一个科学理论上必备的基本概念,我说的是理想的独立系统的概念。这个概念包含了事物的基本特性。假如没有这些特性,科学或者是人类有限智慧中的一切知识都将是不可能成立的。这个“独立”系统不是一个唯我论者的系统,认为万事万物离开我就不存在了,它是在宇宙范围内独立存在的。这意味着,关于这个系统的真理,只要通过统一的系统的关系图示去参照其余的事物便可以成立了。因此,独立系统的概念不是实质上独立于其余事物的概念,而是与宇宙中其他的事物细节没有偶发性的依存关系。进一步说,这是没有偶发性依存关系只对这一独立系统中特定的抽象特性而言,而不是对这一系统的全部具体情况而言。
运动第一定律问:一个动力方面的独立系统就其全部运动来看,如果不管它的方向和内部各部分间的安排,我们能说的是什么?亚里士多德说,你必须认为这样一个系统是静止的。伽利略补充道,静止状态只是一种特殊状态,普遍的说法是物体不是处于静止状态,便处于匀速直线运动之中。因此,一个亚里士多德派的学者会认为,力是由外物的反作用引起的,在量上可以由该物所保持的速度来衡量,方向上可以由该速度的方向来决定。然而伽利略派会直接关注加速度的大小及其方向。这一差别从开普勒和牛顿的对比中显现出来。他们两个都观察使得行星保持在其轨道上的力。开普勒发现的是推动行星的切向力,牛顿发现的是转变行星运动方向的径向力。
如果从我们经验中的明显事实来看,与其详述亚里士多德所犯的错误,还不如强调他所做的证明更为有益。我们日常生活中所见到的一些运动,除非它们显然获得了外力支持,否则就会很快停下来。因此,一个正常的经验主义者一定会关注运动的持续性问题。在这里我们发现了一个缺乏想象力的经验主义所遭遇的危机。17世纪展现了另一个这种危机的例子,牛顿和世界上的其他人一样,也陷入其中了。惠更斯已经提出了光的波动理论。但是这个理论没有办法解释我们日常经验中有关光的最为明显的事实,那就是:一个突出物体所投射的影子是由直线光线决定的。因此,牛顿拒绝承认光的波动理论而接受该微粒子理论,因为后一理论完美解释了阴影问题。从那以后,两个理论都有属于它们的一段全盛期。直接的科学正在寻求将两种理论进行结合。这个例子说明了:由于某种被考察对象的极其明显的事实不能被解释,而拒绝承认某一种观点,那将会是危险的。如果你已经注意到自己一生中所出现的思想中的新鲜事物,你将会观察到几乎所有的新观念在新出现的时候都有一些不尽如人意的方面。
现在回到运动定律上,值得注意的是,17世纪并没有为不同意亚里士多德观点的伽利略派提供任何理由。这是一个重要的事实。在这一系列演讲中,当我们后面谈到现代时,我们将看到相对论对这一问题全面的说明,不过这一说明只是重新整理了我们对时间和空间的整个概念而已。
直到牛顿提出,才使人关注到质量是物体本质上所固有的物理量。质量在运动变化时始终不发生变化。但是质量在化学变化时也始终不发生变化这一事实需要等到一个世纪后拉瓦锡(Lavoisier)来证明了。牛顿的后一项任务是以物体的质量和加速度来估计外力的大小。在这方面他的运气很好,因为,从数学家的观点来看,质量和加速度两者之间的乘积是最为简单的规律,也是最为成功的一个。现代的相对论又修正了这个极其简单的理论。不过对于科学而言,幸好当时并不知道今天物理学家所做的这些精密实验,因此,世人才得以用两个世纪去消化牛顿的运动定律,这是有必要的。
在看到以上这些盛世之事之后,我们就不会惊讶于科学家将他们的终极原理建构在唯物论的基础之上,并且其后抛弃了哲学。如果我们能精确理解这个基础是什么以及它的最终困难,那么我们就能抓住思想的过程。当你在批判一个时代的哲学时,不要主要将你的注意力集中在那些代表人物公开加以辩护的立场上。某些基本假定,在同一个时代,可能被各种不同理论体系的信众同时不自觉地采纳。这些假定看来十分明显,以至于人们不知道这些假定是什么,因为他们也从未想到其他处理事物的方式。根据这些假设,有限数目的几种哲学体系出现了,并且这一群体系就成了当时的哲学。
近代时期,某一个这样的假定就构成了整个自然哲学的基础。这个假定包含在概念之中,这一概念表现出自然的最具体的方面。伊奥尼亚学派的哲学家问:自然是由什么构成的?答案不外乎材料、物质、质料。采取何种名称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指明它在时间和空间中有一个简单的位置,或者用更为现代的观念说,在时空中有一个简单的位置。我所谓的物质或质料就是具有简单定位这一特性的一切东西。而所谓的简单定位就是质料的一个主要特性与其他次要特性。对于主要特性而言,质料与时间空间具有相同关系,对于次要特性而言,质料与时间空间的关系是不相同的。
时间和空间的共同特性是:质料在空间中可以说“在此”,在时间中也可以说“在此”,或者在时空中说“在此”,其意义完全确定,不需要参照时空中其他区域来进行解释。奇怪的是,这种简单定位的特性,无论我们将时空区域用绝对方式或相对方式来决定都能适用。假若区域只是显示质料与其他实有的一套特定关系,那么所谓简单定位的特性,就说明质料与其他实有具有位置关系,而不需要参照同一群实有的类似位置关系所构成的其他区域就能说明。事实上,不管你以何种方式,只要时空中的确切位置被确定好了,就可以通过说明特定质料正好在某个地方来充分说明特定质料与时空之间的关系。如果仅就简单定位而言,已经无须再做过多说明了。
然而,还有一些次要的解释要说明,这些解释可以产生我上述提到的次要特性。首先,就时间而言,如果质料在某段时间中已经存在过,那么它就在这段时间里的任何一部分中存在过。换而言之,将时间进行分割并没有分割质料。其次,就空间而言,将体积进行了分割就将质料也分割了。[2]因此,如果质料以一定体积而存在,那么体积减半,所包含的质料也必然比原体积少。正是由于这一性质,空间中某一点的密度的观念才得以产生。人们谈论密度时不会将时间和空间混同起来,以达到某些现代相对论学派的极端主义者鲁莽渴求的那种程度。因为就质料来说,时间分割发挥的作用与空间分割发挥的作用是有相当大区别的。
此外,质料与时间分割无关这一事实可以引导出结论:时间的流逝是偶然的,而不是质料的本质。质料在任何时间的分段中都是它本身,而不管分段有多短。因此,时间的过渡和质料的特性没有关联。质料在瞬间也是它本身。这里时间的瞬间就是瞬间本身,没有过渡,因为时间的过渡就是瞬间的连接。
因此,伊奥尼亚思想家所提出的“世界是由什么构成的”这一问题,在17世纪的答案是:世界是物质瞬间位置和形状的连续,如果将以太之类的比一般物质更为精微的材料包括进去,也可以说成,世界是质料位置和形状的连续。
关于基本自然要素的看法,科学对这种假设表示满意,而这一点我们不应该表示惊奇。像引力这种巨大的自然力量,完全是由质量的位置和形状来决定的。因此,位置和形状可以决定它们自身的变化,也正是为此,科学思想之环也跟着完全封闭了。这就是著名的自然机械论,这一理论从17世纪以来一直占据统治地位。这是物理科学的正统信条,并且,这些信条通过实际的考验获得了证实,它是行得通的。于是,物理学家对于哲学不再有兴趣了。他们强调历史性革命中的反理性主义,然而,这种唯物机械论的困境不久就显露出来了。18世纪和19世纪的思想史有一种主导的事实,即世界已经掌握了一种普遍的观念,有它和没有它都活不下去。
质料瞬间位置和形状的简单定位是柏格森(Bergson)所反对的,只要考虑了时间问题,以及它作为具体自然界的基本事实。他认为这是由于理智上将事物空间化而把自然扭曲了。我同意柏格森的反对意见,但我不赞同说从理智上来理解自然,这种扭曲就一定是一个缺点。我将在接下来的讲座中努力展示,这种空间化是具体事实在非常抽象的逻辑结构下的表现。这里有一个错误,但是仅仅是将抽象误认为是具体这样一个偶然性错误而已。这就是所谓的“误置具体性谬误”(Fallacy of Misplaced Concreteness)的一个实例。这种谬误在哲学中曾引起很大的混乱。尽管在这个实例中可看出此谬误的普遍趋势,但是理智也不必然陷入到这个错误之中。
非常明显,简单定位的概念将对归纳法造成巨大困难。因为物质的位置和形状在任何一个时段中的定位,若与任何其他时间都没有关系,无论过去的或是未来的,则我们可以立即推论:任何时期内的自然都与其他任何时间的自然没有关系。因此,归纳法所依据的便不是任何可通过观察确定为自然界固有的事物。因此,我们不能从自然中找到任何定律的信念之根据,比如关于万有引力定律的信念之根据。换而言之,自然秩序不能仅从对自然的观察中来找到根据。因为在当前,没有什么固有的东西可以联系到过去或者未来。也因此看上去,记忆和归纳法在自然界本身似乎无法找到根据了。
我一直在预先谈论一些本书中将要谈到的思想,并且一直在重复休谟的论调。这一系列思想立即遵从了简单定位的说法,认为我们不能等到18世纪再考虑它。奇怪的是,事实上世界真的等到休谟提出才注意到其中的困境。而当休谟真正开始崭露头角时,也仅仅是他的哲学中提到宗教的部分受到关注,由此可见当时一般人士的反理性主义思潮。这是因为神职人员原则上是理性主义者,而科学人员则怀有相信自然秩序的简单信念。休谟本人就曾挖苦道:“我们神圣的宗教是以信仰为基础的。”这种态度能使英国皇家学会满意,却不能让教会满意。这种态度也使休谟及后来的经验主义者满意。
思想方面还有另一个假设,也可以和简单定位的理论相提并论,即所谓相互联系的两个范畴:实体和属性(Substance and Quality)。但是两者之间却有些不同。对于空间地位的适当描述已经有相当多不同的理论。但是不论空间的地位如何,被认为就处于空间之中的各种实有与空间的联系是一种简单定位。简而言之,一般人都默认空间是简单定位存在的场所。任何事物存在于空间中就必然存在于空间中的某一确定部分。然而,谈到实体和属性的问题,尽管17世纪顶尖的思想家利用他们的天赋立即建构了一个足以满足他们直接目的的理论,但是他们对这一问题始终感到困惑不解。
当然,实体和属性以及简单定位,对于人类而言都是最为自然的观念。这就是我们思考问题的方式,没有这些思考方式,我们日常生活中的观念就无法安排了。这一点毫无疑问,唯一的问题是,当我们在这些概念的指引下去思考自然的时候,我们的思想究竟具体到什么程度?我给出的答案是:我们只是在为我们自己提出直接事实问题的简化版本。当我们检视这些简化版本的基本要素时,我们将发现它们事实上只能作为精细详尽而又高度抽象的逻辑结构而存在。当然,作为个人心理的一个要点,我们只要粗略地把无关的一些细节抛弃不用,就能得知这些观念。但是当我们试图去为这种抛开无关细节的做法找寻根据时,将会发现尽管留下来的实有与我们讨论的实有相一致,可是这些实有是高度抽象的。
因此,我认为实体和属性是“误置具体性谬误”的另一个例证。我们来考虑一下实体和属性的观念是如何产生的。我们观察一个对象,将其作为有特定特性的实有。并且,每一个别的实有也是通过其特性来理解的。比如,我们观察一个物体,有一些性质我们注意到了,可能是硬度、蓝色、圆形、闹声等。我们观察到有些事物具有这些性质,除开这些性质,其他的我们都没注意到。因此,实有是基质,或者是实体,而属性是在实有的基础上推断出来的。一些属性是必要的,缺少了它们,实有就不再是实有本身,其他的属性则是偶然的可变的。在17世纪末期,约翰·洛克认为物质实体具有可以用数量表示的质量,并在空间中占有某一简单定位,这两点都是基本属性。当然,位置是可移动的,而不可移动的质量仅是一个经验事实,除了一些极端主义者都这么认为。
到目前为止一切都还顺利。但是当我们谈到蓝色和闹声的时候,我们将会面临一种新的情况。首先,物体不会永远是蓝色或者持续不断地发出闹声。在我们的偶然性属性的理论中已经接纳了这一点,在目前情况下,我们也可以认为是合适的。其次,在17世纪展示了一个真正的困境。伟大的物理学家是在他们自然的唯物观念的基础上来详细阐释光和声音的传播理论的。关于光,有两种假说:其一,光是通过物质性以太的振动波来传播的;其二,根据牛顿的说法,光是通过令人难以置信的小微粒的运动传播的,而这种小微粒是由一些精微的物质组成的。我们都知道,在19世纪,惠更斯的波动理论占有优势地位,而现如今,物理学家努力试图结合这两种理论,以解释辐射方面的所遇到的模糊情况。但是无论你选择哪种理论,事实上外在的自然界中都没有光和颜色的存在,有的只是质量的运动。同时,当光射入到你的眼睛并落在视网膜上,有的也只是质料的运动。然后你的神经和你的大脑都受到影响,但这也仅仅是质料的运动。这种说法同样适用于声音,只需要把以太波换成空气波,把眼睛换成耳朵就行了。
我们接下来要问:在什么意义上蓝色和闹声是物体的属性呢?基于相似的理由,我们也可以问在什么意义上香气是玫瑰花的属性呢?
伽利略思考了这个问题后,立即指出,离开了眼睛、耳朵和鼻子,就没有所谓颜色、声音和香气了。笛卡尔和洛克详细阐述了第一属性和第二属性的理论。例如,笛卡尔在他的《第一哲学沉思集》中的第六个沉思(Sixth Meditation)[3]中说:“当然,从我感觉的不同种类的颜色、气味、滋味、声音、冷热、软硬等,我确有把握地断言,在产生这些不同的感官知觉的物体里,多种多样的东西与这些物体相应,虽然它们也许实际上和这些物体不一样。”
他在《哲学原理》(Principles of Philosophy)中说:“我们通过感官对外物所能知道的,不外乎它们的形状(状态)、大小和运动。”
洛克在写作时是具有牛顿力学知识的,他将质量作为物体的第一属性。简而言之,他依照物理科学在17世纪末的状态详细论述第一属性和第二属性的理论。第一属性是实体的根本属性,这些实体的时空关系组成了自然界。而这些关系的时序性就构成了自然秩序。自然界的显相以某种方式被与我们生物体紧密相连的心灵所领悟。根本上,这种心灵的领悟是相互联系的人体中特定部分产生的显相,比如大脑中的显相所引发的。但是心灵在领悟时也经历了很多感觉,恰当地说,它们是心灵本身的属性。这些感觉被心灵投射出去以便覆盖在外界自然中的适当物体上。因此,这些物体便被认为具有某些属性,而事实上,这些属性并不属于它们本身,而只是纯粹的心灵的产物。因此,自然界得到的功效其实是属于我们自身的,如玫瑰花的香气,夜莺的歌声,太阳的光辉等。诗人们彻底错了,他们应该将抒情诗献给他们自己,并且还应当把这些诗歌变成对杰出的人类心灵的自我歌颂。自然界是枯燥无味的,没有声音、没有香气,也没有颜色,有的仅仅是质料的匆匆忙忙、无休无止、毫无意义的流转。
不论如何隐瞒,17世纪典型的科学哲学最后达到的实际成果就是这些说法。
重要的是,我们必须注意到作为一个概念系统在科学研究的组织上所起的惊人作用。在这方面,它完全配得上当时的天才人物。从那时起,它就维持着自己作为科学研究的指导原则,到现在仍然占据统治地位,世界上的每一所大学都是依据它而组织起来的。探求科学真理的其他组织系统未曾出现过。它不仅处于统治地位,而且简直是根本没有对手。
然而,这说法太让人无法相信。这种宇宙概念必然是以高度抽象的方式构成的,只有当我们错把抽象当成了具体实在时,这种自相矛盾的说法才会产生。
关于这一世纪的科学进展,不管多么广泛的描述都不能省略掉数学的进步。这里正和其他很多方面一样,是当时天才们大显身手的地方。三个伟大的法国人,笛卡尔、笛沙格(Desargues)、帕斯卡尔(Pascal)开启了几何学的现代时代。另一个法国人,费马(Fermat)奠定了现代分析数学的基础,只是他还没有使得微分学的方法达到完美的境地。处于他们时代之间的牛顿和莱布尼茨把微分学作为一种实际的数学推理方法真正地创造了出来。到世纪末,作为一种运用到物理问题上的工具,数学已经能达到现代这种纯熟的地步了。除了几何学之外,现代纯数学还处于发展初期,19世纪的惊人发展在当时也看不出半点迹象。不过数学物理学家已经出现,带来了一种思维方式,这种思维方式将统治下一个世纪的科学世界。那将是一个“数学分析获胜”的时代。
17世纪终于产生了一种科学思想体系,这是数学家为了自己使用而拟定出来的。数学头脑的最大特性在于他们具有处理抽象概念,并且从这些抽象概念中演绎出一系列的推理论证的才能。只要这些抽象概念是你想要探讨的,你就能满足于这些论证。科学抽象概念的巨大成就,一方面提出了物质和物质在时空中的简单定位,另一方面提出了感觉、感受和推理,但并不干涉心灵。这样就不知不觉中迫使哲学接受它们是事实的最具体表现。
在这种情形下,近代哲学受到了巨大的冲击。它以一种极其复杂的方式在三个极端之间摇摆:一种是二元论,这种观念认为物质和心灵具有相同的地位。另外两种都是一元论,即将心灵置于物质之中,或者将物质置于心灵之中。但是这样玩弄抽象概念并不能克服17世纪科学体系中的“误置具体性”所引起的内在混乱。
[1] 英文版中此处出现错误,经对照,“a great distance,as well as upon the touch;as when the loadstone quiry,”应为“a great distance off.It is therefore a subject of a very noble inquiry”。——译注
[2] 英文原版中此处为“dividing the volume does not divide the material”,而根据上下文,并参照剑桥版,此处应为“dividing the volume does divide the material”。——译注
[3] 根据约翰·维奇(John Veitch)教授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