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马克思辩护:对马克思哲学的一种新解读

一 苏联马克思主义哲学模式的初步形成及其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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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革命后,苏联面临的一个重大问题就是系统阐述马克思主义,并在全党和全国人民中普及马克思主义。正如布哈林所说,当时俄国“要求对历史唯物主义理论作系统阐述的呼声是很急切的,在革命现阶段上,过去由于时局紧张而无从提出的许多问题已经提上了日程;这里包括为数不少的所谓‘一般世界观’的问题。对许多人来说,这些问题还是第一次出现。”[1]正是在这一历史背景下,苏维埃政权开始正面、系统地阐述马克思主义哲学,并使其体系化。可以说,以正面阐述的形式,而不是以论战的形式;以系统阐述的形式,而不是以简单罗列的形式;以教科书的形式,而不是以专著的形式来解释、宣传马克思主义哲学,并使之体系化,是苏联[2]首创,其始作俑者是德波林和布哈林。

1916年,德波林出版了《辩证唯物主义纲要》。1921年,德波林开始在斯维尔德洛夫大学讲授马克思主义哲学时,就是以这部著作为内容的。按照德波林的观点,“辩证唯物主义,是一个完整的世界观”,这一完整的世界观由三个主要部分构成:“1.作为关于合乎规律的联系的科学的唯物辩证法……是关于运动的普遍规律的抽象的科学。2.自然辩证法(数学、力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研究的是不同等级的自然界)。3.唯物主义辩证法在社会中的运用——历史唯物主义。”[3]依照这一原则,《辩证唯物主义纲要》建构了以“物质”为理论起点,物质运动的辩证性为理论线索,包括唯物辩证法——自然辩证法——历史唯物主义三个层次在内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从理论内容看,《辩证唯物主义纲要》包括历史唯物主义,但突出的是辩证唯物主义。

与德波林以辩证唯物主义为主要内容阐释马克思主义哲学不同,布哈林以历史唯物主义为主要内容阐释马克思主义哲学。1921年,布哈林出版了《历史唯物主义理论——马克思主义社会学通俗教材》。在这部著作中,布哈林提出了两个事关历史唯物主义全局的重要观点:一是历史唯物主义是“关于社会及其发展规律的一般学说”,是“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学”,而“社会学是社会科学中最一般的(抽象的)科学”;[4]二是历史唯物主义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的基础”,“包括为数不少的所谓‘一般世界观’的问题”[5]。在这两个重要观点的引导下,《历史唯物主义理论》建构了以必然与自由的关系为理论起点,以社会与自然之间以及社会要素之间的平衡为理论线索,包括社会与自然、社会与个人、人与物、人与观念、生产力与经济结构、上层建筑及其结构、阶级和阶级斗争等观点在内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从理论内容上看,《历史唯物主义理论》包括辩证唯物主义[6],但突出的是历史唯物主义。

由于是苏联第一本以教科书的形式“系统阐述”历史唯物主义的著作;同时,由于布哈林被列宁称为“党的最宝贵的和最大的理论家”[7],所以,《历史唯物主义理论》出版后在客观上起到了重大的思想启蒙作用,一度被誉为历史唯物主义的权威著作。卢卡奇当时评论道:“布哈林的新著(指《历史唯物主义理论》——引者注)是符合长期以来对一部关于历史唯物主义的系统的马克思主义解说需要的”,“布哈林在把马克思主义的一切有意义的问题归纳到一种完整的、系统的解说中去,这方面是成功的,这部解说多少是马克思主义的;其次,阐述一般清晰易懂,所以,作为一部教材,这本书可喜地达到了它的目的”。[8]

但是,《历史唯物主义理论》又有其致命缺陷,那就是过多地强调了历史唯物主义的“社会学”特征,淡化了历史唯物主义的哲学性质;过多地强调了平衡论,淡化了辩证法,甚至提出用“现代力学的语言”代替“辩证法的语言”。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列宁指出,布哈林“从来没有完全理解辩证法”[9]。卢卡奇则认为,“布哈林的理论宗旨不同于从马克思和恩格斯经过梅林和普列汉诺夫到列宁和罗莎·卢森堡的历史唯物主义伟大传统”[10]。

德波林的《辩证唯物主义纲要》和布哈林的《历史唯物主义理论》开启了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化的先河,标志着苏联马克思主义哲学模式开始形成。在此之后,苏联出版了一批正面、系统地阐述马克思主义哲学,并使之体系化的教科书和专著,如沃里夫松的《辩证唯物主义》(1922)、丘缅涅夫的《历史唯物主义理论》(1922)、谢姆科夫斯基的《历史唯物主义讲稿》(1922)、拉祖莫夫斯基的《历史唯物主义理论教程》(1924)、萨拉比扬诺夫的《辩证唯物主义导论》(1925)、戈列夫的《历史唯物主义概论》(1925)、芬格尔特和萨尔文特的《历史唯物主义简明教程》(1928)、芬格尔特和萨尔文特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1929)、德-米扬斯基的《辩证唯物主义导论》(1930)、蒂缅斯基的《辩证唯物主义导论》(1930)、贝霍夫斯基的《辩证唯物主义哲学概论》(1930)、西洛可夫和爱森堡的《辩证法唯物主义教程》(1931)、麦德杰夫和希尔文特的《历史唯物主义概要》(1931)、沃尔松和加克的《历史唯物主义概论》(1931),等等。其中,1929年出版的芬格尔特、萨尔文特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和1931年出版的西洛可夫、爱森堡的《辩证法唯物主义教程》值得注意。

芬格尔特、萨尔文特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并没有明确提出马克思主义哲学就是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但它却明确地把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相提并论,把马克思主义哲学分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两个部分,并开始建构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的“二分结构”。问题在于,无论是“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还是“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都不是马克思本人提出来的,马克思一生都未使用过“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以及“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这三个概念。从历史上看,“辩证唯物主义”是狄慈根首先提出的,“历史唯物主义”是恩格斯首先提出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则是卢卡奇首先提出的。

1886年,狄慈根在《一个社会主义者在认识论领域中的漫游》中首次提出“辩证唯物主义”[11]这一概念,用于描述其本人的哲学思想,而狄慈根本人的哲学思想实际上是在恩格斯哲学思想框架内的一种发挥。

1890年,恩格斯在致康·施米特的信中首次提出“历史唯物主义”[12]这一概念,后在《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英文版导言对“历史唯物主义”做出解释:“用‘历史唯物主义’这个名词来表达一种关于历史过程的观点……这种观点认为一切重要历史事件的终极原因和伟大动力是社会的经济发展,是生产方式和交换方式的改变,是由此产生的社会之划分为不同的阶级,是这些阶级彼此之间的斗争。”[13]显然,在恩格斯那里,“历史唯物主义”和“唯物主义历史观”[14]是同一个概念,二者是马克思主义历史观的不同表述。

真正用“辩证唯物主义”来规定马克思主义哲学本质特征的是普列汉诺夫。普列汉诺夫明确指出:“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哲学不仅是唯物主义哲学,而且是辩证的唯物主义。”[15]“‘辩证唯物主义’这一术语,它是唯一能够正确说明马克思的哲学的术语。”[16]同时,由于辩证唯物主义涉及历史领域,所以,在这个意义上,可以把辩证唯物主义称之为“历史唯物主义”。“历史的”“这个形容语不是说明唯物主义的特征,而只表明应用它去解释的那些领域之一。”[17]这就是说,把马克思主义哲学称为“辩证唯物主义”,是为了凸显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质特征;把马克思主义哲学称为“历史唯物主义”,是为了说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研究领域。

同普列汉诺夫一样,列宁也认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就是辩证唯物主义。“马克思一再把自己的世界观叫作辩证唯物主义”[18]。但是,在解释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的关系时,列宁提出了与普列汉诺夫不同且影响深远的观点,即历史唯物主义是一般唯物主义在社会历史中的“推广”运用。这里,从一般唯物主义“推广”运用出历史唯物主义的逻辑是:“既然唯物主义总是用存在解释意识而不是相反,那么应用于人类社会生活时,唯物主义就要求用社会存在解释社会意识。”[19]“一般唯物主义认为客观真实的存在(物质)不依赖于人类的意识、感觉、经验等等。历史唯物主义认为社会存在不依赖于人类的社会意识……在这个由一整块钢铸成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决不可去掉任何一个基本前提、任何一个重要部分。”[20]这就是说,马克思主义哲学有两个基本前提,即存在决定意识和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有两个重要部分,即一般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把这两个基本前提、两个重要部分熔铸在一起,就构成了“一整块钢”的马克思主义哲学。

同时,列宁又认为,马克思加深和发展了哲学唯物主义,“特别强调的是辩证唯物主义,而不是辩证唯物主义,特别坚持的是历史唯物主义,而不是历史唯物主义”,从而使马克思主义哲学成为“完备的哲学唯物主义”。[21]在这个意义上,作为“一整块钢”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包含着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这样两个重要部分。这就是说,在列宁的著作中,已经蕴含着马克思主义哲学是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思想。

在马克思主义哲学史上,首先把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相提并论的是卢卡奇。1923年,卢卡奇在为布哈林的《历史唯物主义理论》写的书评中提出一个新的概念,即“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22],但他并未对这一新的概念做出解释。

可见,无论提出“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还是提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芬格尔特和萨尔文特都不是始作俑者。但是,芬格尔特和萨尔文特又的确开启了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题阐述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先河,其《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是把马克思主义哲学“一分为二”,即把马克思主义哲学划分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这样一种“二分结构”体系的开篇之作。

同时,《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关于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的定义和定位,关于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关系的说明,都不是“空穴来风”,而是以恩格斯、列宁的思想为理论依据的;把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相提并论,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内容,也不是“无中生有”,而是对恩格斯、列宁思想的发挥。在我看来,与“辩证唯物主义”并列,加上“历史唯物主义”来称谓马克思主义哲学,实际上是为了突出唯物主义历史观,强调“马克思的哲学是完备的哲学唯物主义”。

西洛可夫和爱森堡的《辩证法唯物主义教程》,是20世纪20年代末30年代初苏联哲学论战“总清算”之后出版的第一部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它不仅阐述了辩证唯物主义的一些基本观点,而且批判了德波林和布哈林的哲学观点;它不仅重申“哲学是党派的哲学”,而且强调并论证了斯大林提出的开展“两条战线的斗争”,即同时批判米汀的哲学虚无主义和德波林的“孟什维克式的唯心主义”。《辩证法唯物主义教程》直接反映了联共(布)党内的斗争,直接为苏联当时的政治服务和为当时的政策作论证,是把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化的开篇之作。

马克思主义哲学不是“学院派”,不是脱离现实的纯粹的范畴演绎系统,相反,马克思主义哲学始终关注现实,关注“对政治的批判”[23]。马克思极为强调哲学与政治的“联盟”,并认为“这一联盟是现代哲学能够借以成为真理的唯一联盟”[24]。的确如此。政治需要哲学,没有哲学论证其合理性的政治,缺乏理性和逻辑说服力,缺乏理念和精神支柱,很难获得大众的拥护;同时,哲学不能脱离政治,哲学与时代的统一性首先是通过它的政治效应实现的。从根本上说,哲学是以抽象的范畴体系,透过一定的认识内容而表现出来的特定的社会关系,它总是体现着特定的阶级或社会集团的意志、愿望和要求。所以,哲学总是具有自己特定的政治背景,总是或多或少地蕴含着政治,总是具有这种或那种政治效应的。

但是,我们应当注意,哲学不能成为某种政治的传声筒或辩护词,因为哲学有自己的相对独立性,即科学性、反思性、批判性。马克思主义哲学必须以哲学的方式与政治“联盟”,并实现“对政治的批判”,而不是放弃自己的科学性、反思性、批判性,直接为现实政治服务和为现行政策作论证,甚至沦为政治的“婢女”。

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的“二分结构”,直接为现实政治服务和为现行政策作论证,这是苏联马克思主义哲学模式的基本特征。前者在芬格尔特和萨尔文特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中得到初步体现,后者在西洛可夫和爱森堡的《辩证法唯物主义教程》得到初步体现。因此,芬格尔特、萨尔文特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和西洛可夫、爱森堡的《辩证法唯物主义教程》的出版,标志着苏联马克思主义哲学模式的初步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