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马克思辩护:对马克思哲学的一种新解读

二 苏联马克思主义哲学模式的基本形成和确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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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30年代,米汀和拉祖莫夫斯基主编的《辩证唯物论与历史唯物论》出版。《辩证唯物论与历史唯物论》分上、下两册共十五章。上册“辩证唯物论”:第一章当作宇宙观看的马克思主义;第二章唯物论与唯心论;第三章辩证唯物论;第四章唯物辩证法之诸法则;第五章哲学中两条阵线上的斗争;第六章辩证唯物论发展中的新阶段。下册“历史唯物论”:第一章辩证法唯物论与唯物史观;第二章论社会经济形态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第三章资本主义的和社会主义的经济体系;第四章关于社会群和国家的学说;第五章过渡时期之政权与社会斗争;第六章意识形态论;第七章战斗的无神论;第八章社会变革论;第九章马克思主义和修正主义等。

其中,“辩证唯物论”部分的第五、第六章;“历史唯物论”部分的第五、第七、第九章的内容是当时苏联政治形势的产物。去掉这些章节,《辩证唯物论与历史唯物论》的内容和结构同当今占主导地位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的内容和结构是一致的。在这种内容和结构的背后是这样一种思想: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彻底的唯物论,“这种彻底的唯物论……就是辩证法的唯物论”,而“辩证法唯物论——这是一种完整的、彻底革命的、包括自然界、有机体、思维和人类社会的宇宙观”,[25]历史唯物论则是辩证唯物论在社会生活领域的运用;马克思、恩格斯借政治的批判,把自己的哲学思想,施之于对人类社会的研究,揭露了政治理想之物质的内容,开创了历史唯物论。历史唯物论的创立“加深和发展哲学的唯物论”,“达到唯物论之澈底的发展”;[26]辩证唯物论与历史唯物论具有一致性,二者之间存在“直接的和不可分裂的联系”,这就是,一般唯物论根据存在说明意识,历史唯物论根据社会存在说明社会意识。

《辩证唯物论与历史唯物论》的影响是空前而深远的,它的出版标志着苏联马克思主义哲学模式基本形成。

首先,《辩证唯物论与历史唯物论》体现了联共(布)中央的意志和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定位。1931年,在批判德波林的**中,联共(布)中央向苏联哲学界提出一个重大的政治任务,即编写新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从而为统一全党的思想奠定世界观的基础。在当时苏哲学界主要领导米汀的主持下,组织了全苏联哲学界的力量,以苏联科学院哲学研究所的名义集体编写了《辩证唯物论与历史唯物论》,并作为苏联党校和高校的哲学教科书。《辩证唯物论与历史唯物论》不仅阐述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一些基本观点,而且直接为当时苏联的政治服务,为当时苏联的政策作论证,体现了联共(布)中央的意志和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最终定位,即直接为现实政治服务和为现行政策论证。这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在苏联的特殊的社会位置和历史使命。

其次,《辩证唯物论与历史唯物论》形成了以列宁、恩格斯的著作为主,以马克思的著作为辅这一文献格局。阐述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的文献依据当然应以马克思、恩格斯的著作,尤其是马克思的著作为主。可是,在当时特殊的历史条件下,《辩证唯物论与历史唯物论》的文献依据却是引列宁的著作多于恩格斯的著作,恩格斯的著作多于马克思的著作,而集中体现马克思哲学思想的著作,如《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德意志意识形态》《资本论》却很少被引证,甚至几乎没有被引证。这就造成一个奇怪的现象,即名曰阐述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的著作,却很少引证,甚至几乎没有引证马克思的重要哲学著作。正是这种奇怪的现象造成了苏联马克思主义哲学模式特有的文献格局,即列宁的著作多于恩格斯的著作,恩格斯的著作多于马克思的著作。后来的苏联马克思主义哲学主流教材、权威版本都维持了这一文献格局。

最后,《辩证唯物论与历史唯物论》制定并巩固了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的“二分结构”。在马克思主义哲学史上,米汀和拉祖莫夫斯基的《辩证唯物论与历史唯物论》第一次明确地把马克思主义哲学称为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明确地把它分为辩证唯物论与历史唯物论两个部分,明确地把“物质”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起点范畴,分别论述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唯物论、认识论、辩证法、历史观,从而建构了一个特色鲜明的苏联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

实际上,米汀制定的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二分结构”不仅“流传下来了”,而且支配了苏联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半个世纪之久。无论是斯大林去世后的批判斯大林运动,还是赫鲁晓夫下台后的批判赫鲁晓夫运动;无论是1954—1955年对亚历山大诺夫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康斯坦丁诺夫的《历史唯物主义》的讨论,还是后来出版的一批又一批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包括最具权威性的康斯坦丁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无论是20世纪50—80年代认识论派与本体论派的论争,还是1965年、1977年两次唯物辩证法讨论,都没有从根本上动摇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二分结构”这一马克思主义哲学模式。

特殊的总体框架,即以“物质”为起点范畴的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的“二分结构”;特殊的文献格局,即引证的列宁、恩格斯的著作多于马克思的著作;特殊的社会地位,即直接为现实政治服务和为现行政策作论证,构成了特色鲜明的苏联马克思主义哲学模式。这三个基本特征在《辩证唯物论与历史唯物论》中得到集中体现。因此,米丁和拉祖莫夫斯基主编的《辩证唯物论与历史唯物论》的出版,标志着苏联马克思主义哲学模式的基本形成。

1938年,斯大林出版了《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该书开宗明义指出:“辩证唯物主义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党的世界观。它所以叫作辩证唯物主义,是因为它对自然界现象的看法、它研究自然界现象的方法、它认识这些现象的方法是辩证的,而它对自然界现象的解释、它对自然界现象的了解,它的理论是唯物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就是把辩证唯物主义的原理推广去研究社会生活,把辩证唯物主义的原理应用于社会生活现象,应用于研究社会,应用于研究社会历史。”[27]以此为依据,《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先后阐述了“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方法的基本特征”、“马克思主义哲学唯物主义的基本特征”和“历史唯物主义”。

《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首先描述了“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方法的基本特征”,即把自然界看作“有联系的统一的整体”;“不断运动和变化、不断更新和发展的状态”;从量变到质变的发展;出发点是自然界含有内在的矛盾,这种矛盾的斗争“就是发展过程的内容”。

其次,描述了“马克思主义哲学唯物主义的基本特征”,即认为“世界按其本质说来是物质的”,世界上各种现象都是“运动着的物质的不同形态”;[28]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意识是物质的反映,“思维是发展到高度完善的物质的产物,即人脑的产物”[29];“世界及其规律完全可以认识”,“关于自然界规律的知识,经过经验和实践检验过的知识,是具有客观真理意义的、可靠的知识”。[30]

最后,描述了“历史唯物主义”生产理论的三个特点,即第一个特点是生产“始终处在变化和发展的状态中”[31];第二个特点是生产的变化和发展始终是从生产力的变化和发展,首先是从生产工具的变化和发展开始的,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又反过来影响生产力,加速或延缓生产力的发展;第三个特点就是新的生产方式的产生过程“不是人们有意的、自觉的活动的结果,而是自发地、不自觉地、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地发生的”[32]。

显然,《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把列宁的观点发挥到了极致,同时,其总体框架又是以米丁和拉祖莫夫斯基的《辩证唯物论与历史唯物论》为基础的,以有所变化的形式肯定了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的“二分结构”,其思维运行的逻辑是从唯物主义自然观“推广”应用出唯物主义历史观。

问题在于,自然界与人类社会既有联系又有本质区别:在自然界中,一切都处在盲目的相互作用中,任何事情的发生都没有利益纷争和预期目的;在人类社会中,进行活动的人都具有自觉的意图,任何事情的发生都有利益纷争和预期目的。一次地震可以毁坏一座城市,可以毁灭众多的人口;一场战争也可以毁坏一座城市,可以毁灭众多的人口,可地震就是地震,在它的背后没有利益纷争,也不存在预期的目的,而战争的背后却是阶级、民族、国家的利益,存在着预期的目的。“历史不过是追求着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动而已”[33]。因此,从唯物主义自然观并不能“推广”应用出唯物主义历史观。爱尔维修早就“把唯物主义运用到社会生活方面”[34],得到的却是唯心史观。费尔巴哈也是这样。“当费尔巴哈是一个唯物主义者的时候,历史在他的视野之外;当他去探讨历史的时候,他不是一个唯物主义者。在他那里,唯物主义和历史是彼此完全脱离的。”[35]

更重要的是,《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混淆了新唯物主义与旧唯物主义的本质区别。在论述“马克思主义哲学唯物主义的基本特征”时,《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把“物质是一切变化的主体”这句话当作马克思本人的话加以引用,并把它作为马克思唯物主义的基本特征之一。实际上,这是一段明显的误引,即把马克思对于霍布斯思想的复述看成是马克思本人的思想,把马克思所批评的观点看成是马克思本人所赞赏的观点。

按照马克思的观点,唯物主义发展到霍布斯那里“变得敌视人了”[36]。这是因为,霍布斯认为“物质是一切变化的主体”,“人的一切情欲都是正在结束或正在开始的机械运动”,“人和自然都服从于同样的规律。强力和自由是同一的”。因此,在霍布斯那里,“感性”与人无关,“失去了它的鲜明的色彩而变成了几何学家的抽象的感性”。[37]换言之,在机械唯物主义体系中,“抽象的感性”或“抽象的物质”成了一切变化的主体或基础,而人不过是物质的一种表现形态。

然而,斯大林并没有理解这些,所以,他把霍布斯的观点当作马克思本人的观点。在我看来,这一误引不是偶然的疏忽,它表明,斯大林并没有真正把握新唯物主义的本质特征,没有真正理解新唯物主义与旧唯物主义的本质区别,实际上是在用近代唯物主义的逻辑解读马克思的唯物主义。在我看来,《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所阐述的辩证唯物主义,实际上是一种唯物主义与辩证法的简单相加,并带有浓厚的机械唯物主义色彩的自然观,然后,又以这样一种所谓的辩证唯物主义作为理论基础“推广”应用出“历史唯物主义”。

无论从历史上看,还是从逻辑上说,历史唯物主义都不是辩证唯物主义在社会历史领域中的“推广”应用。马克思在成为历史唯物主义者之前,还不是一个唯物主义者;而当他成为历史唯物主义者的时候,他同时就成为辩证唯物主义者。换言之,历史唯物主义创立之日也就是辩证唯物主义形成之时。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中,不存在一个独立的、作为理论基础的辩证唯物主义,也不存在一个独立的、具有应用性质的历史唯物主义。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不是两个主义,而是同一个主义,即马克思新唯物主义的不同称谓。

可是,由于斯大林在当时苏联和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特殊地位,由于当时苏联的体制,《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使得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的“二分结构”成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经典”形态,甚至成为唯一形态,产生了极其广泛、深入而持久的影响。斯大林的《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出版,不仅巩固并确立了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这一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总体框架,而且标志着苏联马克思主义哲学模式的最终确立,标志着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体系在苏联以至整个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确立下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