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美学史 第7卷 二十世纪美学 下

第一节 现代解释学美学的形成和发展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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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学美学本质上是哲学解释学的一个组成部分,它是运用哲学解释学的基本观点和方法研究审美现象以及其他美学问题的一个美学流派。它的诞生和发展有着深刻的社会历史原因。

现代解释学美学是在传统解释学的基础上于20世纪30年代左右开始酝酿,而在60年代正式形成的。20世纪是人类历史上一个极为重要的时代。一方面,科学技术和生产力突飞猛进,创造了以电子工业、核工业为标志的巨大的生产力,是过去任何时代都无法比拟的。另一方面,这又是一个充满着危机和重大变革的时代。由于资本主义社会固有矛盾的激化而产生的经济危机、政治危机和世界性战争,给人们带来了巨大的痛苦和精神危机,从而导致了对传统文化的怀疑、冲击和反叛。

现代解释学美学的诞生地是德国。其奠基人海德格尔和主要代表伽达默尔都是德国人。德国与其他资本主义国家同样都面临着资本主义制度所固有的矛盾,同时它又蒙受了两次世界大战战败的打击,这对德国思想界产生了巨大的冲击,并使其文化传统受到了严重破坏。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海德格尔和伽达默尔的美学思想难免打上鲜明的时代烙印。他们都企图从历史和传统中寻找出路,但又不是单纯回到过去,而是立足现在,以现在的目光审视历史和传统。这是德国社会各阶层普遍要求解决现实中存在的种种矛盾的迫切愿望在他们的哲学和美学中的曲折反映。

近代科学的危机在于过于相信科学可以解决一切,从而忽略了对人自身的了解,在科学中所采用的基本思维模式和方法论是主体和客体的截然分裂。这直接诱发了近代哲学的危机,因为传统哲学的基本任务也只是探讨主体如何认识客体。然而,在认识对象时毫不考虑主体,这是自然科学的基本特点,那么人们还要哲学干什么呢?现代哲学解释学正是在这种文化背景下应运而生。它抓住了近代哲学中主体与客体相分裂这个关键,提出了从主客体相统一的角度来认识世界的新构想;现代解释学美学则是以哲学解释学为基础,在美学方面所作的探索。

现代解释学美学的诞生既是美学上的一个大胆创新,又是与西方传统美学的影响分不开的。就其思想渊源而言,我们可以看到其中包含了许多西方美学史上著名美学家们的影响,例如: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康德、黑格尔、施莱尔马赫、狄尔泰等。

柏拉图的“精神助产术”,即对话的方法对现代解释学美学有着深刻的影响,海德格尔、伽达默尔的现代解释学美学的一个基本观点就是把审美理解看成是艺术文本与理解者之间的对话。亚里士多德对于欣赏者的重视也给了现代解释学美学以重要启示。他关于悲剧的著名定义就把对于悲剧的观赏作为该定义的重要内容。

同时,康德美学和黑格尔美学对于现代解释学美学的形成也有着重要影响。现代解释学美学要解决的是“审美理解何以可能”的问题,完全类似于康德哲学的基本问题:“人的认识何以可能?”而黑格尔美学中的历史观对于现代解释学美学则有着重要启示。

另一方面,现代解释学美学的兴起,直接得益于传统解释学美学。无论是施莱尔马赫还是狄尔泰,都对现代解释学美学产生了重要影响。他们所提出的一系列基本问题受到了现代解释学美学家们的普遍重视,例如解释学循环问题、语言问题等,尽管这些美学家所提供的答案与他们不尽相同,甚至完全对立,然而他们的启发作用则是无法抹杀的。此外,有的美学家,例如赫什直接采用了他们的一些基本观点,尤其是要求重建作品的原意的观点。

值得一提的是,胡塞尔的现象学哲学对于现代解释学美学的形成和发展具有不可低估的影响。胡塞尔对于海德格尔和伽达默尔等人都有着重要影响,尤其是他的现象学方法为海德格尔和伽达默尔所吸收和改造,成为他们美学思想的方法论基础。

现代解释学美学是在以施莱尔马赫和狄尔泰为代表的近代方法论解释学美学(亦称传统解释学美学)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它的奠基人是海德格尔。海德格尔在哲学上建立起自己的“基本本体论”以后,就开始对传统解释学进行有力的攻击。利科尔曾指出:“当代解释学理论越来越远离狄尔泰所喜好的观点……它从简单的心理学问题转向对于理解自身的本体论问题的注重。这个转变体现在海德格尔的《存在与时间》当中。理解不再是一个心理学的概念了。它从移情和异化概念中分离出来,而在作为存在的组成之一的本体论意义上被说明。作为存在的理解也不再是一种意识,而是一种实在。”[2]利科尔的这段话一针见血地揭示了海德格尔对解释学所进行的本体论转变的实质。也就是说,海德格尔不再仅仅关注理解的方法,把理解看作一个心理学问题,而是把理解看成是此在的存在方式,看成是对于作为万事万物本体的存在的探寻。这样,他就为本体论解释学美学的诞生奠定了基础。

不过,在海德格尔那里,关于艺术理解的一系列具体问题尚未充分展开,因此他所开辟的方向被他的学生伽达默尔所推进。伽达默尔的研究成果集中反映在其代表作《真理与方法》一书中,该书的问世标志着现代解释学美学的正式诞生。伽达默尔站在海德格尔的基本哲学立场上,把美学作为哲学解释学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把对艺术作品的理解看成是揭示艺术文本存在的根本前提,高度强调了理解的历史性和语言性特点,确立了现代解释学美学的基本理论框架。

伽达默尔的解释学美学在西方学术界产生了巨大的思想影响,同时也受到了解释学美学中持不同观点的美学家们的批评。其中最主要的有两位:美国的赫什和德国的哈贝马斯。赫什批评伽达默尔陷入了历史相对主义。因为他把艺术文本看成是开放的,从而无法把握其意义。他认为伽达默尔的错误来自于对艺术文本的“意义”与“意思”的混淆。他要求复制艺术文本,把握作者的原意。哈贝马斯则在法兰克福学派的批判理论的基础上研究解释学美学问题,提出了自己的批判的解释学美学理论。他批评伽达默尔忽视了经济基础对于艺术理解所具有的重要意义。

法国哲学家利科尔则另辟蹊径,把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学和结构主义等流派的某些基本观点融进解释学美学。他认为审美理解和解释中存在着许多根本对立的理论,而复杂的符号建构则包含着说明解释的矛盾的钥匙。符号建构是与精神分析学密切联系在一起的。他的解释学美学理论主要内容是关于象征的理论和关于文本的理论。

此外,在现代解释学美学的阵营中,还有许多美学家值得我们注意。例如,美国的尤尔(P.D.Juhl),他是赫什的支持者,强调文学文本只能有一个正确、有效的解释,文本的意义就在于作者的意图。不过,他更强调的是文本意义与作者意图之间的逻辑联系,认为:“在一部文学作品的意义与作者的意图之间存在着一种逻辑联系,或者说,理解一部文学作品就是理解作者意欲表达的东西。”[3]他还认为,任何作品总是代表了作者的意图,所以有效解释的标准就在于作者意欲表达的意义。因此,文学作品只能有一个正确的解释,因为作者的意图只有一个。

意大利美学家贝蒂(Emilio Betti)继承了施莱尔马赫的基本观点,也主张解释就是复制作者的原意。他把解释分为三种形式:认知的解释、规范的解释和再创造的解释。根据不同的对象应采取不同的解释形式。例如,对于音乐、戏剧等的理解则属于再创造的解释,科学中的理解是认知的解释,对法律条文的解释属于规范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