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史学的理论遗产:从过去到现在和未来的传承(第一卷)

一、深刻的历史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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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族是具有深刻的历史意识的民族。从《尚书·召诰》说的“我不可不监于有夏,亦不可不监于有殷”,到龚自珍倡言“出乎史,入乎道,欲知大道,必先为史”[1],这种历史意识从古代一直贯穿到近代,成为意识形态领域的一个重要方面。中国古代史学历数千年而绵延不绝,史家、史著代有新出,史观、史法不断进步,正是这种具有深刻的历史意识之民族特点的反映。

西方思想史、科学史上,有两位名声显赫的学者惊叹于中华民族所具有的这种深刻的历史意识。一位是黑格尔,他说:“中国‘历史作家’的层出不穷、继续不断,实在是任何民族所比不上的。”[2]另一位是李约瑟,他在论到司马迁关于商代历史的撰述时写道:

一般认为,司马迁不可能拥有足够的一千多年以前的史料来写历史。可是,当人们从无可争辩的真迹——安阳甲骨文——中清楚地找到商代三十个帝王中的二十三个帝王的名字时……大家可以想象,许多人该是何等地惊异。由此可见,司马迁一定拥有相当可靠的史料。这一事实再一次说明中国人有深刻的历史意识,也说明对商代是完全应予承认的。[3]

他们是从世界各民族的特点和“中国人”这个整体来看待这个问题的,因而具有重要的认识价值。

这种深刻的历史意识通过史学的发展,反映在历史观点上的成就,首先,是认识到历史、现实、未来的联系,如司马迁说的“述往事,思来者”[4]。其次,是承认历史是变化的,如《左传·昭公三十二年》引史墨说的“社稷无常奉,君臣无常位,自古以然”。因此,“通古今之变”成为史家追求的目标之一。再次,是肯定历史在变化中的进步,如杜佑论分封、郡县利弊,认为“建国利一宗,列郡利万姓”[5];论民族风尚,认为“古之中华,多类今之夷狄”[6];论人材,认为“非今人多不肖,古人多材能,在施政立本,使之然也”[7],等等,反映出鲜明的历史进化思想。最后,是最突出的一点,即认为历史可以为现实提供借鉴,如司马光所说“监前世之兴衰,考当今之得失,嘉善矜恶,取是舍非”[8]。这些历史观点,以及其他一些进步的历史观点,在中国古代史学中,每一个方面都有丰富的积累。

这种深刻的历史意识产生于人们的社会历史实践活动,同时又反转过来影响着人们的社会历史实践活动。秦孝公时关于变法的辩论,汉初关于秦亡、汉兴的总结,以及后来关于盐铁的辩论,唐初关于秦、隋兴亡比较的探讨,以及关于严刑罚、行教化的辩论和关于分封的辩论,都直接影响到当时政治上的重大决策。恰如唐太宗所说:“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9]

这种深刻的历史意识在中华民族的发展史上,对于促进各民族之间的历史认同、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发挥了重要作用。周边少数民族入史始于司马迁著《史记》,此后成为“正史”撰述的传统。北朝雄踞北方百余年而自称“中国”,唐初以北朝所撰国史为“正史”之一,以十六国史为“载记”写入《晋书》,于新撰南北朝史书中删除旧史所谓“索虏”“岛夷”的称谓,大力称颂“胡、越一家”,“天下一家”,唐太宗获得“天可汗”的崇高称号。辽、金皇朝大力翻译汉族史籍为本民族文字,其君臣在政治活动中以文、武、周公、文、景、唐太宗、玄宗为楷模,科举考试中以“十七史”为重要内容。元修宋、辽、金三史,皆列为“正史”,等等。在这里,深刻的历史意识表现为大原则上的共同的历史心理和历史价值观。这是中华民族之凝聚力不断发展的一个重要的思想渊源。

从史学的观点来看,中华民族的深刻的历史意识,正是中国古代史学优良传统的核心。讨论中国古代史学的优良传统,自应首先认识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