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撰写皇朝史的**
自《史记》奠定了纪传体史书的基础,《汉书》开皇朝史撰述的先声,继而又有《东观汉记》和《汉纪》的行世,于是后世史家极重皇朝史的撰写。魏晋南北朝时期,由于封建政权的割据和频繁更迭,出现了大批的皇朝,虽兴替匆匆,然皆各修其史。这是这一时期史家撰写皇朝史出现**之史学上的和历史上的原因。这个**的具体表现就是上文所说到的“世有著述,皆拟班、马,以为正史,作者尤广。一代之史,至数十家”。所谓“正史”,《隋书·经籍志》一般仅限于《史记》和历代纪传体皇朝史范围;刘知幾《史通·古今正史》篇则自《史记》、《汉书》以下,不论纪传、编年,凡记一代皇朝之史,皆称“正史”。此处为叙述方便,取《史通》之意,但以“皇朝史”作为概括。
关于东汉史撰述。经东汉数代史家努力撰写的《东观汉记》,是东汉史的最早撰述,但它是一部没有最终完成的著作。三国以下,撰东汉史者,史家蜂起。在吴,有谢承《后汉书》130卷;在晋,有薛莹《后汉记》100卷,司马彪《续汉书》83卷,华峤《汉后书》97卷,谢沉《后汉书》120卷,张莹《后汉南记》55卷,袁山松《后汉书》100卷;在南朝,有宋刘义庆《后汉书》58卷、范晔《后汉书》90卷(今本有10篇子卷,合100卷),有梁萧子显《后汉书》100卷。这11种是纪传体东汉史。还有两种编年体东汉史,一是晋袁宏《后汉纪》30卷,一是晋张璠《后汉纪》30卷。以上13种东汉史,大多遗佚,今存的只有范晔《后汉书》、司马彪《续汉书》中的八志30卷和袁宏《后汉纪》。清人姚之骃、孙志祖、王谟、章宗源、黄奭、汪文台、王仁俊等致力于已亡诸家东汉史的辑佚工作,以汪文台《七家后汉书》辑本最有价值。[7]今人西北大学周天游在前人的基础上,再做爬梳,重加整理,撰成《八家后汉书辑注》,于“七家”之外增补张莹《后汉南记》一家,书末附录八家后汉书著者传略、历代著录、评论、诸家辑本序跋及索引,颇可参考。[8]
关于三国史撰述。最早当是三国史家所撰之本国史,在魏,有鱼豢《魏略》50卷;在蜀,有王崇《蜀书》;在吴,有韦昭《吴书》55卷(纪传体)。其后,有晋朝史家所撰各国史,其中魏史有王沉《魏书》44卷(纪传体)、孙盛《魏氏春秋》20卷(编年体)、阴澹《魏纪》12卷(编年体)、孔衍《汉魏春秋》9卷(编年体)、梁祚《魏国统》20卷;蜀史有王隐《蜀记》7卷、谯周《蜀本纪》、习凿齿《汉晋阳秋》;吴史有张勃《吴录》30卷、环济《吴纪》9卷。而以三国为一史者,则有晋陈寿《三国志》。以上,共14种。自《三国志》出,诸家三国史尽废,以致散佚无存。南朝宋人裴松之兼采众书,作《三国志注》,保存了丰富的三国史事,为世所重,乃与本书共存,流传至今。
关于晋史撰述。魏晋南北朝时期,所谓“一代之史,至数十家”者,以晋史撰述为最。今可考者,共有23种,出于晋人所撰12种,出于南朝宋、齐、梁三朝史家所撰11种。其中纪传体12种,它们是:晋王隐《晋书》93卷、虞预《晋书》44卷、朱凤《晋书》14卷、谢沉《晋书》(卷帙不详)、何法盛《晋中兴书》78卷、谢灵运《晋书》36卷,齐臧荣绪《晋书》110卷,梁萧子云《晋书》102卷、萧子显《晋史草》30卷、郑忠《晋书》7卷、沈约《晋书》111卷、庾铣《东晋新书》7卷。另外11种是编年体,它们是:晋陆机《晋纪》4卷、干宝《晋纪》23卷、曹嘉之《晋纪》10卷、习凿齿《汉晋春秋》47卷、邓粲《晋纪》11卷、孙盛《晋阳秋》32卷,宋刘谦之《晋纪》23卷、王韶之《晋纪》10卷、徐广《晋纪》45卷、檀道鸾《续晋阳秋》20卷、郭季产《续晋纪》5卷。上述23种晋史存在两个明显的问题:一是其中有些属于未完成稿,如谢灵运、萧子显、沈约、庾铣等所撰;二是其中绝大多数所记皆非晋代全史,或只记西晋,或仅述东晋,或兼记两晋而又不及其终。臧荣绪《晋书》是比较完整的晋史,但又未能包含与东晋并存的十六国史。其后,唐初重修《晋书》而诸家晋史皆废而不传,这同它们本身存在的缺陷是相关的。清人汤球、黄奭致力于已亡诸晋史的辑佚工作,颇有成绩。今有南开大学乔治忠采汤、黄二人所辑佚文中之编年体部分,合为《众家编年体晋史》一册,并作校注,刊行于世,足可参考。[9]
关于十六国史撰述。《隋书·经籍志》史部“霸史”篇后序说:“自晋永嘉之乱,皇纲失驭,九州君长,据有中原者甚众。或推奉正朔,或假名窃号,然其君臣忠义之节,经国字民之务,盖亦勤矣。而当时臣子,亦各记录。”这里主要就是指十六国史撰述。唐初史家从正统观念出发,认为十六国君主“推奉正朔”、“假名窃号”,故将其史列为“霸史”。然其余诸语,所论还是中肯的。刘知幾《史通·古今正史》篇,仍以十六国史入“正史”,这是他的卓识。从今天的观点来看,十六国史撰述,无疑当是这个历史时期的“正史”撰述的一部分。十六国史多数是当时人及北朝人所作,少数为东晋南朝人所撰,清代及近人所考,大致相近,今列下表[10],以明其梗概:
(续表)
关于北朝史撰述。北朝历北魏、东魏、西魏、北齐、北周五朝,其关于这一时期的历史撰述,经历了坎坷的道路,故修史之风不及南朝为盛。北魏初年,邓渊等受命著《国记》,得十余卷,“编年次事,体例未成”,乃中辍。太武帝拓跋焘时,命崔浩(?—450)等撰成《国书》30卷。后又命崔浩、高允、张伟等“续成前纪”,“至于损益褒贬,折中润色,浩所总焉”。崔浩应是北魏史撰述的创始人。他接受著作令史闵湛、郄标的建议,以《国书》刊石写之,以示行路,从而因“尽述国事,备而不典”获罪,于太平真君十一年(450)受诛;“清河崔氏无远近,范阳卢氏、太原郭氏、河东柳氏,皆浩之姻亲,尽夷其族”,崔浩监秘书事,故“其秘书郎吏已下尽死”,“同作死者百二十八人”[12]。这就是后史常说到的“崔浩国史案”。孝文帝时,乃命李彪、崔光等撰纪传体北魏史而未果。史称:“光撰魏史,徒有卷目,初未考正,阙略尤多,每云:‘此史会非我世所成,但须记录时事,以待后人。’”[13]以后,北魏皇朝关于本朝史的撰述便无太大举动。直至北齐天保时,魏收等撰成纪传体《魏书》130卷,才有比较完整的北魏史问世,并流传至今。这个时期的北朝史撰述,还有北齐崔子发撰写的编年体《齐纪》30卷,已佚。这同当时的南朝史撰述比起来,实在显得过分寥落。这也是魏晋南北朝时期的皇朝史撰述**中的一个例外。
这个时期,同皇朝史撰述相关联的,还有历朝起居注的撰写。《隋书·经籍志》史部起居注类小序说:“起居注者,录纪人君言行动止之事。”它萌发于两汉而盛行于两晋南北朝。《隋书·经籍志》著录的44部起居注有41部是两晋南北朝所出。其中,《晋起居注》多达317卷(原注:梁有322卷),《后魏起居注》为336卷。由于起居注“皆近侍之臣所录”,自是撰述皇朝史的重要依据之一。隋唐以后,“实录”为盛,起居注的重要性就减弱了。从这个意义上说,起居注的盛行,也是魏晋南北朝时期皇朝史撰述**的一部分。尽管它们都已散佚,但它们在史学发展上的作用是应当肯定的。
魏晋南北朝时期撰述皇朝史的**,一方面表明史学在封建社会意识形态领域中的作用更加重要了;另一方面也表明史学所反映出来的历史文化传统,即使在分裂割据时期,仍然是联结人们思想的纽带,不论是人们对于《史记》、《汉书》的推崇,还是对于《春秋》、《左传》和《汉纪》的仰慕,都有力地证明了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