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史学史纲(第四卷)

三、新修《晋书》和《南史》、《北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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贞观二十年(646),唐太宗下达《修晋书诏》,“令修国史所更撰《晋书》”。诏书称赞了《史》、《汉》以下至“五代史”历代正史,但对唐以前多种晋史都不满意。两晋南朝时期出现了26种晋史著述,至唐初尚存18种。这些书,只有一两种兼具两晋史事,大多不是完全意义上的晋史。《修晋书诏》批评它们或者“烦而寡要”,或者“劳而少功”,或者“滋味同于画饼”、“涓滴堙于涸流”;有的“不预于中兴”,有的“莫通于创业”,有的只是“略记帝王”,有的仅仅“才编载记”[13]。历来对唐太宗诏令重修晋史有种种说法,其实主要原因在诏书中已讲得十分清楚了:“虽存记注,而才非良史,事亏实录。”

重修《晋书》以房玄龄、褚遂良为监修,参与撰述的有许敬宗、令狐德棻、敬播、李淳风、李延寿等21人。令狐德棻被参撰者“推为首”,他和敬播在制定《晋书》体例上起了重要作用。新修《晋书》以南朝齐人臧荣绪(415—488)所撰《晋书》为蓝本,采诸家晋史及晋人文集予以补充,重新撰定。刘知幾特别强调它“采正典与杂说数十余部,兼引伪史十六国书”[14]。这反映了新修《晋书》在所取文献上和内容上的特点。贞观二十二年(648),新修《晋书》撰成,包括帝纪10卷、志20卷、列传70卷、载记30卷,叙例、目录各1卷。叙、目已佚,今存130卷。据宋人称,因唐太宗为宣、武二帝纪及陆机、王羲之二传写了后论,故全书曾总题为“御撰”。

《晋书》记事,起于泰始元年(265),迄于元熙二年(420),含西晋4帝、东晋11帝共156年史事,并追叙晋室先世司马懿、司马师、司马昭在东汉末年和曹魏时期的活动,还包括了大致跟东晋同时存在的北方十六国史事。《晋书》对于这样纷繁的历史格局,都能从容地表述出来,显示了唐初史家的组织力量和创造才能。《晋书》的成就,首先在于它写出了两晋历史的全貌,弥补了以往诸家晋史的缺憾。因其“参考诸家,甚为详洽”[15],在内容上也很充实。因此,《晋书》问世后,“自是言晋史者,皆弃其旧本,竞从新撰者焉”[16]。《晋书》的成就还突出地表现在它对民族关系在历史撰述上的处理。它继承了《东观汉记》所用的“载记”体例,创造性地以其记十六国君臣事迹、国之兴废,并着眼于僭伪,不再渲染华夷。这跟南北朝史家撰史互以对方之史为“传”且以“索虏”、“岛夷”相称,不仅有表述上的区别,更有认识上的发展:它同“五代史”在处理南北关系上是一致的,反映了隋唐统一后“天下一家”的思想。载记中颇有写得精彩的篇章。关于石勒的两卷,写他斩祖逖部下降者继而送首于祖逖,写他“与乡老齿坐欢饮,语及平生”,写他“常令儒生读史书而听之”及所发论议,写他在宴请高句丽使者筵席上对汉高、韩、彭、光武、曹操、司马懿父子的评价及自认“当在二刘之间”的谈话,都写得酣畅淋漓。关于苻坚的两卷,写他登龙门、游霸陵而与臣下论前人得失,写他劝课农桑、兴修水利,写他广修学官、亲临太学,写他淝水之败、长安之失,都极有声色。

《晋书》的10篇志是天文、地理、律历、礼、乐、职官、舆服、食货、五行、刑法,写出了两晋的典章制度。天文、律历写得充实、有序,是《五代史志》中天文、律历二志的姊妹篇。《地理志》的总叙写出了历代地理建置的沿革流变,也写出历代封国、州郡的等级、宽狭,以及户口增减情况,是一篇很有价值的地理总论。它的正文两卷详载两晋州、郡、县的建置,每州有小序一篇,述其由来及所统郡、县、户之数。其他各志,也都写得井然有序。郑樵说:“本末兼明,惟《晋志》可以无憾。”[17]这是对《晋书》志这个特点的肯定。

《晋书》同“五代史”比较起来,据事直书是其优点,不像后者那样采取纪、传不同处置的写法,这跟晋史距唐年代久远有关。但它“好采诡谬碎事,以广异闻”[18],是其缺点。总的来看,如宋人叶适所说:《晋书》“叙事虽烦猥无刊剪之功,然成败得失之际,十亦得七八。史臣语陋,无一可采,然予夺亦不差”[19]。从主要方面来看,这个评论大致是公允的。《晋书》撰成后,唐太宗“以其书赐皇太子及新罗使者各一部”[20]。次年,唐太宗就去世了。但他在《修晋书诏》中说的“大矣哉,盖史籍之为用也”,却是中国史学史上永久的名言。

《晋书》成书后11年即唐高宗显庆四年(659),李延寿秉承家学撰成《南史》、《北史》二书。李延寿,字遐龄,出于陇西李氏,世居相州(今河南安阳)。其父李大师(570—628),字君威,“少有著述之志,常以宋、齐、梁、陈、魏、齐、周、隋南北分隔,南书谓北为‘索虏’,北书指南为‘岛夷’。又各以其本国周悉,书别国并不能备,亦往往失实。常欲改正,将拟《吴越春秋》,编年以备南北”[21]。李大师在唐初做了一些撰述上的准备,不久就去世了,临终以为没齿之恨。李延寿决心续承父业,利用史馆提供的条件,经过多年的准备,以宋、齐、梁、陈、魏、齐、周、隋八代正史为依据,参考杂史1000余卷,用16年工夫撰成南、北二史。南、北二史经令狐德棻订正后上奏高宗,高宗为之写序,序文已佚。《南史》,起宋永初元年(420),讫陈祯明三年(589),包括宋、齐、梁、陈四代170年史事,编为本纪10卷、列传70卷,合计80卷。《北史》,起魏登国元年(386),迄隋义宁二年(618),包括魏、齐、周、隋四代233年史事,编为本纪12卷、列传88卷,合计100卷。两书共180卷。李延寿在上书表中说它们是“以拟司马迁《史记》”而作。

李延寿撰《南史》、《北史》,在撰述思想上继承了李大师的主旨:在具体撰述上并未采取“编年以备南北”的形式,而有所变通。第一,他是“抄录”和“连缀”旧史,“除其冗长,捃其菁华”,这是一个隐括和改编的过程。第二,他“鸠聚遗逸,以广异闻”,博采正史所没有的杂史资料以充实旧史,这跟新修《晋书》有相似之处。第三,是“编次别代,共为部秩”,即以宋、齐、梁、陈四代之史为《南史》,魏、齐、周、隋四代之史为《北史》。李延寿删削旧史,得失两存,要做具体分析;所补遗逸,也有当与不当之分。对此,后人见仁见智,多有聚讼。从今天的认识来看,李大师、李延寿父子从隋唐统一的局面出发,重新看待南北朝的历史,试图改变以往历史撰述中不尽符合历史实际的设想和做法,是《南史》、《北史》的主要撰述思想。在这一点上,《南史》、《北史》具有突出的特点,是值得称道的。首先,二史以南北对峙代替了以往史书中的华夷对立,故于八代皇朝均立本纪,这跟“五代史”的思想是一致的;但二史通叙南朝史和北朝史,带有纠正南北朝时期所出“正史”的目的,故仍有特殊的意义。其次,二史纠正了八书中的不少曲笔,更多地写出了历史的真相,于“禅代”背后的权谋和杀机,显贵的聚敛和懦弱,以及对权臣的种种溢美,都有相当的揭露,或做改写与删削。

从纪传体史书的发展来看,《南史》、《北史》的出现,固然有反映时代要求的积极方面,即在统一局面下重新认识南北朝的历史。这是《南史》、《北史》的思想精髓。但是,它们只是集旧史而成,马、班、陈、范的创造性的历史撰述思想已难得在二史中表现出来,纪传体史书的生命力已呈现出走向衰竭的状态。五代以下,有两《唐书》、两《五代史》、《宋史》、《辽史》、《金史》、《元史》、《明史》的继出,都未能重振纪传体史书的雄风。还有一点,也限制了《南史》、《北史》不可能有重大的创造,这就是它们带着深刻的门阀意识的烙印。二史的列传,有不少反映出门阀地主之“家传”的特色。李延寿旨趣在此,二史的成就自亦有限。史学的发展面临着新的转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