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的再婚心理及应对
生老病死乃是不可抗拒的自然规律。因此,事实上,老年夫妇不可能真正的“白头偕老”,其中总有一人先行一步,于是,就出现了孤男寡女的单身老人的特殊群体。随着人们生活条件、医疗条件的不断改善,人们对自己的健康状况更加重视,人的寿命也越来越长,老年人数也越来越多,孤身老人的队伍也日益壮大。现在欧洲、日本等国已进入了一个老年社会。我国人口基数大,孤身老年人群更是庞大,他们的再婚心理需要问题日益显得突出。
(一)老年人再婚的原因
1.心理方面
老人遭遇丧偶打击,精神痛苦,生活孤单。他们为改变这种处境,希望找个情投意合的伴侣,来调整自己的心理状态,充实生活,度过幸福的晚年。有的老人由于身体日渐衰弱,想找个老伴得到照顾,这种情况以男性居多。
2.生理方面
进入老年后,有的老人性功能尚好,有了老伴可以满足其**的需求。所谓性,并不单纯意味着性欲的满足。老年期的**,就是满足相互认为还有必要的一种感情,使双方互相鼓励,分享快乐,增强生活自信心。老年人再婚能满足这种需要,对身心健康也是有好处的。
3.生活方面
老年人总担心自己生病,怕给子女增加负担。再婚后,老夫妻可以同出共入,白天做些感兴趣的事,晚上一同看电视,相互照顾、体贴、抚慰。平时,冷暖温饱有人惦念;病时,请医问药有人照料。只要再婚老年人能保持心理的宁静和愉快,就会在平淡的生活中不断地发现幸福和惬意。
4.子女方面
儿女不孝或者孝顺都会促成老人寻找老伴。不孝顺的子女认为老人是包袱,这使老人精神上受到打击,促使老人下决心寻找出路,去找对象;还有的子女孝顺,他们理解老人的心情,支持老人的正当要求,让老人心情愉快,这也会促使老人去找伴侣。
此外,还有经济上的原因。这主要是一些女性老人,因为没有经济收入,找个老伴经济上有了依靠,生活有保障。因此,要赞成单身老年人去谈恋爱与结婚,要让单身老人重获婚姻给他们带来的幸福感,让他们感到自己并不孤单,有人相伴到老,可以安度晚年。
5.“代际婚姻”成为老年婚姻新特点
以前女方找男方,主要是找个经济依靠,是找“饭票”,男方则是找个能照顾自己的,是找“保姆”。而现在老年人再婚,选择的条件与年轻人没有太大的差别,女方要求老头长相潇洒,身材高大,而男方则希望老太太漂亮,体贴,身段好。“代际婚姻”的背后,有性的原因。以往人们难以启齿的夫妻“**”,如今已成为衡量婚姻质量的一个重要标准。
由于男女生理结构不同,老年男子在70岁时还有性要求甚至还较为活跃,而此时老年女性因卵巢功能退化等,几乎没有这方面的需求,“代际婚姻”却能弥补这一不足。调查显示:老人再婚男女的年龄平均差距为11.1岁。这种情况下,双方身体条件较能相互适应,**能基本达到和谐。[10]
(二)再婚老人的不同心理问题
恋爱不只是年轻人的权利,同样也是老年人的权利。老年人再婚不只是换个老伴,还应当有丰富的感情内涵。不少孤身老年人过着“出门一把锁,进门一盏灯,无论怎样喊,四壁无回声”的孤独、寂寞生活,即使节假日子女“回巢”,欢乐也不过是短暂的。现在,我国孤身老人在物质生活上是不成问题的,但优越的物质条件代替不了他们精神、感情上的寄托和安慰。
一是受子女虐待歧视者。他们无法忍受子女对其冷淡、歧视、甚至仇视的生活。他们为得到精神上的慰藉,渴望找到新的伴侣,另寻家庭温暖。
二是中青年期离婚、守寡者。由于当时要抚养教育子女,经济负担或其他原因,没有再婚,现在年岁大了,精神上没有寄托,生活上需要照顾,希望再婚。
三是老年丧偶者。常常很想再找伴侣,他们认为子女各自建立了自己的小家庭,难以照顾自己的生活。虽然,子女多半还能够体贴和尊重他们,但两代人在情感、需求和行为方式上都有一定的差别。子女的情感、行为以及多么周到的照顾,均不可能替代老夫老妻之间那种特有的情感和行为。丧偶的老年人有很多难言的苦衷,哪怕是一般的生活琐事,也有不便让子女参与之处,何况**及情爱的慰藉就更不用说了。
人到老年,不少孤寡老人容易产生孤独、寂寞、老不中用、悲观厌世、丧失生存信心的心理。在多数情况下,老人的恋爱与再婚恰恰能满足男女双方彼此还有相互需求的那种情感,使双方相互鼓励、分享欢乐,进而在精神上有所寄托,既打消了老人的孤独感,同时又增添了生存的自信心。
(三)老年人再婚心理的应对
“再婚难,再婚后的日子更难!”再婚也会带来一些心理和家庭方面的问题。如经常听到一些老人说:“年轻时结婚要父母同意,老年结婚要子女同意”,这多少说明了当今社会老年人再婚所碰到的难题。对于再娶或再嫁,老人害怕别人说:“都七老八十了还想那些呢。”这是老年再婚者的共同心声。之所以如此,是由于老年人再婚存在种种社会障碍和心理禁锢。从心理学角度来看,老年人“独身”有害无益。老年人再婚是社会文明、进步的表现,老年人同年轻人一样拥有勇敢地追求婚姻幸福的权利。儿女在孝敬老年人的同时也要支持他们再婚,让所有的老年人健康快乐是儿女的责任。老年人要取得再婚成功,获得晚年生活幸福,就必需首先排除社会障碍,解除心理禁锢,做好自身的心理调适。
1.再婚老年人要解放思想,克服传统婚姻道德观念的束缚
很多老年人在再婚前之所以“犹抱琵琶半遮面”,前怕狼,后怕虎,存在种种羞涩心理和惧怕心理,归根到底是传统的婚姻道德观念在作怪。老年人要获得再婚生活幸福,就必需解除这种思想和心理禁锢。要知道,老年人同中青年人一样,也存在强烈的求偶希望,而且再婚也是老年生活幸福的需要。老年人享有与中青年人同等的婚姻权力和自由,任何人都无权干涉。所以,老年人应当在进一步熟悉、增强自信的基础上,切实解除羞涩、惧怕、孤独等不良心理障碍,把再婚视为光明正大的事,理所当然的事,理直气壮地去争取,心安理得地去享受。正所谓:“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去说吧!”
2.再婚老年人更应注意克服怀旧心理
对很多再婚老年人来说,虽然双方已经有了充分了解,但由于相处的时间短,两人之间一定会有诸多不习惯和不适应的地方,这时从心理上往往产生对已故老伴的思念,并往往将对方的缺陷和初婚伴侣的优点相比较,从而自然会产生心理不平衡,进而出现裂缝。有关专家指出,老年人再婚后怀旧心理的出现是正常的,但这种怀旧心理不能长期存在,需双方经过努力共同消除。为此,再婚老年人一要尽量做到胸怀大度,尽量容纳对方的“毛病”,求大同存小异,从点滴小事去培养感情;二是双方都应丢弃“结发夫妻好”的偏见,不要将前配偶的优点与现在配偶的缺陷相比较,而应尽力发现配偶的优点,找寻双方的共同点,使再婚生活和谐完美幸福。
3.适应对方的心理特征,做到心理相容
在多年的生活中,每个人都形成了独特的性格、兴趣和爱好等心理特征。但进入更年期后,人的生理及心理特征都有不同的变化。老人再婚后应尽快了解对方的心理特点,正确对待对方的性格和习惯,注意互相尊重和谅解。婚后幸福与否的关键是能否心理相容。相容的最根本前提是全面了解对方,也让对方全面了解自己,在此基础上以达到相互理解和谅解。不仅要了解地位、身份、收入、居住条件等物化因素,还应了解对方的性格、兴趣、爱好、能力、生活习惯、子女情况、亲友关系等。一些老年人再婚后生活不和谐、不幸福的主要原因就是缺乏心理相容,婚前不了解对方,婚后不肯改变自己适应对方。原配夫妻尚且需要不断地调整关系,相互适应,更何况是再婚夫妻呢?再婚老年人双方应积极努力改变自己,要耐心安慰、体谅、理解和容忍对方,避免感情上的冲突,顺利度过磨合期。
4.尊重配偶的亲友关系
在以往生活中每个人都形成了自己的人际关系,这是人生的宝贵财富。尊重对方的人际关系,包括对方已故配偶的亲友,让配偶能在过去的人际关系中延续今后的美好生活。这既是对对方的尊重和爱护,也是自身修养的体现。
5.同等对待双方子女,恰当地处理好与对方子女的关系
一般说来,再婚者很难把对方的子女与自己的子女同等对待。再婚夫妇应克服“排他”心理,与新配偶及子女建立新的关系,把双方子女都看成自己的孩子,尽到父母的职责,在衣食起居等一些生活小事上要一视同仁。只有恰当对待,保持了和睦关系,才能促进良好亲子关系的建立。
6.进行婚前财产公证,免除老年人再婚的后顾之忧
老年人再婚,因双方一般都有儿女,又各自有一部分财产,因财产分割、遗产连续引起的家庭不和现象大量存在,几乎成了老年人再婚的后遗症和并发症,这也是很多老年人不想再婚的一个重要原因。比如,有一位老太太再婚后,老两口感情一直很好,相处得很融洽、和谐完美,日子过得有滋有味,但后来双方子女却因财产分割问题产生了矛盾,在双方子女的“催逼”下不得不分手。[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