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社会福利和老年工作及其他相关政府职能部门
需要通过充分的调研了解社会实情,根据老年人的权利和实际需求,制定政策和法律法规,协调分配资金、资源,包括各项照护服务的开创和评估、人力资源与物质资源的调配等。
(二)省市县各级社会福利和老年工作及其他相关政府职能部门
地方各级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支持国家的相关政策,结合当地的经济、文化、宗教等方面,因地制宜地把国家的相关政策有效地实行到位;各级相关政府部门与卫生、司法、财政等部门,要积极配合民政部门,实现多部门合作、联动,为国家的养老服务保驾护航,保障养老服务健康、有序地发展。
要贯彻落实支持国家关于居家养老服务的政策,统筹考虑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队伍建设和运营管理等问题,合理配置资源。加强非营利性组织建设、鼓励社会各主体参与居家养老服务,探索适应当地特点的居家养老服务模式。社区要按照当地社区建设规划和老年人实际需要,协同各个部门,整合资源,在城市社区和大部分农村乡镇建设综合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居家养老服务站点等基础性服务设施,大力推动专业化的老年医疗卫生、康复护理、文体娱乐、信息咨询、老年教育等服务项目的开展,构建社区为老服务网络,为老年人提供就近就便的多种服务。
(三)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
要认真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关于发展养老事业的政策法律法规,在政府与养老服务业之间搭建起沟通的桥梁和纽带,助推社会养老改革,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范养老服务行为,维护行业、会员权益,提高广大老年人福祉,促进养老服务事业和产业健康发展。
(四)公办、民办养老机构和城市(农村)社区日间照料中心
应该为老年人做好相关的服务工作,具体如下。
1.老年人生活照料服务
为老年人提供日托、购物、配餐、送餐、家政服务等一般照料和陪护等特殊照料的服务。
2.老年人康复护理服务
为老年人提供康复护理、心理卫生、健康教育、预约门诊,陪护就医,建立健康档案等服务。
3.老年人心理慰藉服务
指导老年人学会情绪调节,缓解孤独寂寞感,降低老年人心理问题的发生;引导老年人结交许多新朋友,扩大社会交往圈,相互学习、激励提升交往及积极应对生活能力,增加自信心及自我价值感。
4.老年人文体教育服务
指重视老年人精神文化工作,组织开展科学、健康、形式多样的老年文化体育活动,为老年人做好信息咨询工作,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把老年教育列入终身教育体系,统一规划,加强管理,扩大老年教育覆盖面,提高教育水平,普及老年大学教学点,为老年人接受教育创造有利条件。
5.老年人法律咨询服务
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39条规定“老年人因其合法权益受侵害,提起诉讼,……需要获得律师帮助,但无力支付律师费用的,可以获得法律援助。”该法规定的老年人是指60周岁以上的公民。加强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完善老年人法律援助服务网络,为老年人提供及时、便利、高效的法律服务,为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提供法律保障。
6.老年人紧急救助服务
利用符合国家规定、完好率达100%、功能符合老年人特点和需求的呼叫器、求助门铃、远红外感应器等安全防护器材,为老年人提供紧急救助的服务。
(五)养老机构和养老服务从业者
在从事居家养老服务时,要有针对性地组建服务团队,针对每个老人的个体情况,做出正确有效的评估,实施个体化、个性化服务;服务内容要与服务对象的实际需求相吻合,根据老年人的不同情况,实行居家养老的精细化服务。服务前要和老人及家属进行有效的沟通,服务中要做到三心即“爱心、热心、耐心”,注意服务礼仪,要尊重老人生活习惯和宗教信仰,老人离院时,要与家属或者监护人做好各项交接工作,并详细做好出院指导。养老机构和养老服务从业者在从事居家养老服务时,要制定各项风险预案,制定完善的突发风险报告制度。在服务中出现的问题要善于总结,不断改进,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风险。根据服务对象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服务范围、服务标准,坚持积极稳妥、循序渐进,稳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