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学前教育史

二、儿童发展与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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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欧洲新教育的重要代表,蒙台梭利尖锐地批评了旧教育对儿童的摧残。她指责传统教育不了解儿童的本性,尤其忽视儿童的精神需要,使教育成为灌输和惩罚的同义语。蒙台梭利强调,任何教育改革都必须依据人的天性,人本身必须成为教育的中心。为此,必须认真地研究儿童,了解儿童身心发展的规律。

蒙台梭利的儿童发展观受到伊塔和塞贡的深刻影响。她还利用当时生物学(尤其是胚胎学)、心理学和生命哲学等方面的研究成果,结合她本人通过长期亲身观察和实验所获得的第一手资料,力图科学地阐明儿童发展的特征,并揭示其在教育上的意义。

(一)遗传和环境对儿童心理发展的影响

蒙台梭利关于遗传和环境对于儿童心理发展的影响的思想有一个发展变化的过程。在早期,她倾向于强调遗传的作用,认为“儿童成长是由于内部潜在的生命的发展”“是由于生命的胚胎按照遗传决定的生物学规律发育”,内部因素是物种变异和个体变异的基本力量。相对而言“环境是生命现象的第二因素,它可以促进和阻碍生命的发展,但决不能创造生命”。[31]但到后期,蒙台梭利依据心理学研究的新成果,修正或完善了自己的观点,她倾向于强调环境的主导作用以及有机体与环境之间的相互作用。蒙台梭利指出:“除遗传因子的作用外,还有它们对之起作用的环境的影响。环境在成熟的过程中起着主导作用。”心理变化只有通过有机体与环境之间的相互作用才能产生,“并只有通过对环境进行的自由活动所得的经验才能完成”。[32]

蒙台梭利不同意格塞尔(A.Gesell)关于“由于儿童的发展进程,他的智力水平与身体发展成正比”的观点,称之为“一元论学说”。她指出,儿童的成长虽然受到自然法则的影响,但伊塔教育“阿维龙野孩”的事例说明,“我们若在一个远离人烟、与世隔绝的地方将孩子养大成人,只给他们物质食粮,别的什么也不给,那么孩子的身体发育会是正常的,而大脑的发育却受到严重损伤”。[33]

(二)儿童心理发展的特征与教育

1.“心理胚胎期”与外界环境

蒙台梭利认为,人似乎有两个胚胎期,一个是生理胚胎期,是在出生之前,这种情况与动物相同;另一个是心理胚胎期,是人所特有的,是在出生以后至3岁。在她看来,从心理学上讲,婴儿在出生时空空如也,他所获得的任何能力都非遗传所得。经过吸取外界刺激和信息,积累材料,儿童形成许多感受点和心理所需要的器官,然后才产生心理。

2.“吸收心理”与教育的方式

蒙台梭利认为,在各个物种中甚至在昆虫中,都存在着一种无意识心理。它驱使生物主动地吸收外界的养料,以满足自己生长的需要,儿童亦不例外。受生命潜能的驱使,所有儿童天生具有一种“吸收”文化的心理,他们因此能自己教自己。

在蒙台梭利看来,“这一发现给教育界带来了一场革命”。其一,我们不再把儿童视为一种弱小的生物,而是赋予儿童一种巨大的创造能力。他们正在进行着创造人的活动。其二,这种能力属于无意识心理,而只有通过活动、通过生活经验才能变为意识。因此,我们应意识到幼年心理不同于成人。我们不能通过文字教学来达到目的,也不能直接干涉儿童所经历的从无意识到有意识的过程,蒙台梭利据此认定,“教育并非教师教的过程,而是人的本能发展的一种自然过程。不是通过听,而是依靠儿童作用于环境获得的经验。教师的任务不是讲解,而是在为儿童设置的特殊环境中预备和安排一系列有目的的文化活动主题”。[34]“儿童教育所要求的第一件事就是为儿童提供一个能够发挥大自然赋予的力量的环境。”[35]

3.发展的敏感期与教育时机

受荷兰生物学家弗雷斯(Hugode Vries)的影响,蒙台梭利认为儿童与各类生物一样,在发展的过程中对特殊的环境刺激都有一定的敏感时期。这种情况和生长现象密切相关,并和一定的生长阶段相适应。当某种敏感期出现时,儿童就表现出对一定目标和操练的特殊兴趣,并表现为一种“精神饥渴”,它驱使儿童长时间地重复某种练习,并最终能自如地对付和学习其特殊敏感性所及的事物。

根据自己对儿童的观察与实验,蒙台梭利试图区分儿童发展过程中的不同敏感期,如儿童从出生到5岁是感觉发展的敏感期;1~4岁左右是秩序的敏感期;出生后2个月到8岁是语言的敏感期;出生到5岁是动作的敏感期。儿童通过各个敏感期及不同活动的交替进行,逐渐形成自己的个性。

蒙台梭利关于敏感期的定义和描述是模糊、不具体的,但却有重要的意义。首先,她的有关思想充分肯定了幼年期在发展过程中的价值,为早期教育的重要性找到了科学的依据。其次,她提出了教育和学习的最佳时机问题,预见并激起了研究儿童学习准备状态的兴趣。这些问题后来成为教育心理学家研究的主要课题,并成为教学法的重要基础。

4.发展的阶段性与教育的重点

以当时心理学研究成果为依据,蒙台梭利研究了儿童发展的阶段性及其特征,并指出了与此相联系的各阶段教育的重点。

第一个时期(出生~6岁)是儿童个性形成的最重要时期。头三年是心理的胚胎期,儿童不能接受成人的任何直接影响。后三年才是儿童个性的形成期,儿童仍然保持相同的心理类型,但开始在某些方面能够接受成人的影响。

第二个时期(6~12岁)儿童成长的特点是稳定性,开始具有抽象思维的能力,产生道德意识和社会感,这是儿童增长学识和艺术才能的时期。教育的重点由感觉练习转向抽象的智力活动。

第三个时期(12~18岁)是青春期。这一时期变化之大使人回想起第一个时期,它又可分成两段:12~15岁和15~18岁。这一时期的人不仅在生理上有许多变化,身体达到完全成熟,而且有理想,产生爱国心和荣誉感,能根据自己的兴趣探索事物。因此,可以对他们进行像成人那样的宣传教育。

综上所述,蒙台梭利把儿童的发展解释为在先天的因素与环境相互作用的过程中生命潜力的不断展现,揭示了这种发展过程的动态性、节律性和阶段性的特征,强调了主体的能动性在发展过程中的作用,并主张根据儿童发展的阶段性特征采取相应的教育方式。这些思想不仅在当时具有革新的意义,至今仍有其合理性。但蒙台梭利受其宗教世界观和科学发展水平的限制,有把儿童生命本能的作用夸大和神秘化的倾向,过高估计了儿童的自塑能力,并把这种能力视为某种先天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