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准备性原则
正如前面我们所指出的,并非所有幼儿园都适合开发和建设园本课程,在有能力开发和建设园本课程之前可以先经历一个选择和归纳课程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积累课程的经验,为将来开发和建设园本课程做准备。因此,园本课程开发与建设的一个重要原则就是准备性原则。园本课程的开发与建设不能够“匆匆上马”,“为开发而开发,为建设而建设”,而是必须经历一个充分的准备过程,积累和进行深厚的积淀。这一准备过程中,可以进行充分的实践和思考,既有对国家课程、地方课程的认真贯彻和实施,也有对适宜课程的选择与规划,将两者综合进行深入地实践、分析和思考。园本课程的开发和建设就是建立在这种认真、持续、深入的准备基础之上的,缺乏了长期持续的积累和准备,园本课程的开发和建设是不可能发生的。也就是说,园本课程的开发和建设要有时间和经验的长期准备和积累,不可能一次完成,而是需要多次、反复、甚至是若干年的积累、实践、思考、总结、梳理和提升。
2.补充性原则
园本课程的提出是相对于地方课程、国家课程而言的。针对我国的国情,《纲要》《指南》实际上就是国家的课程文件,是国家对幼儿园课程、教学的总体规定和要求,是每所幼儿园都必须贯彻和执行的国家课程。在国家课程与教学文件的指引下,相关各省市也都制定和出台了各省市的基于《纲要》和《指南》的实施细则或文件,这实际上就是地方课程,是各地方针对国家课程的标准和要求,结合本地方的实际特点对国家课程的发展和补充,目的是形成地方课程,对地方各幼儿园的课程实施进行支持和引导。在国家课程、地方课程的基础上,各幼儿园根据自身园所的实际特点,一方面贯彻和实施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另一方面有能力、有条件的幼儿园同时在此基础上开发和建设自身的园本课程,形成幼儿园独有的特色。如实施高瞻课程的幼儿园形成了课程实施的独有的活动区活动及相应的“计划—做—回顾”模式,这就是这类幼儿园独有的园本课程。还有风靡全球的德国森林幼儿园,在大自然中学习、游戏、观察、探索,几乎没有成型的园所或教室,这种独特的实施方式也构成了他们的园本课程。但是这种园本课程并不和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有任何冲突,换句话来说,他们是在充分落实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的基础上,对两者进行的富有特色的丰富和补充。
可见,园本课程的开发与建设无论是从其内涵来说,还是从其具体实践来说,以及涉及园本课程、国家课程、地方课程之间的关系来说,园本课程一定是对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的园本化和补充。要遵循补充性这一原则,只有对国家课程、地方课程的园本化,尚构不成园本课程,只有在对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园本化的基础上,再形成园所富有自身特色的课程理念、目标、内容、实施方式、评价方式等,才构成真正意义上的园本课程。遵循补充性原则,可以帮助开发和建设园本课程的幼儿园去审视和思考自身的园本课程开发和建设是否满足了这一要求,而非简单把国家课程、地方课程的园本化看作开发和建设园本课程的过程,而忽略了基于园所自身特点对课程本身的开拓和创新,忽略了园本课程开发和建设的创新性、全面性、可实施性的要求。
3.全面性原则
既然称之为园本课程,那么一定是一套完整的课程体系,包含了课程理念、课程目标、课程内容、课程实施、课程评价等一系列课程要素在内的,这正是全面性原则的内涵所在。因此,幼儿园所开发和建设的园本课程首先要深入思考和确立园本课程的理念,即园本课程依托了哪些心理理论和教育理论,对这些理论进行了怎样的理解和内化,秉持了何种儿童观、发展观、教育观等。在确立课程理念之后,再具体拟定园本课程的目标,目标需分层设置,可分为总目标、领域目标、年龄阶段目标、学期目标、月目标、周目标、活动目标等。根据课程目标,可以形成支持和实现目标的园本课程内容,课程内容应当着重体现幼儿园独有的特色,弥补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的不足。然后是课程实施,应当围绕课程目标和课程内容形成富有特色的园本课程的组织和实施方式,并且有连续的尝试、验证、调整和提升过程,真正使课程实施方式形成动态化的模式,形成特色。最后是课程评价,这也是园本课程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园本课程效果的考察。园本课程评价同样应当基于园本课程的理念和目标,在此基础上形成对园本课程实施效果的考查方式。一般来说,园本课程的评价应当包括对幼儿学习与发展结果的评价、对教师教育活动(生活活动、游戏活动、上课、过渡环节、主题活动)的评价两个方面。这两个方面都应当分别形成相关的、便于操作的评价指标和量表,用于对园本课程的评价,进而促进园本课程本身的不断发展与提高。
4.教师主体性原则
园本课程的开发与建设一定是全体教师主体性发挥的过程,不仅仅是园长或某几名管理者的事情,况且,仅靠园长和几名管理者,也不可能开发和建设出园本课程。因此,园长和管理者必须着力于调动教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将课程建设和实施的主动权还给教师。园本课程的整个开发和建设过程,都应当成为教师想象力、创造力、批判力、行动力充分发挥和展现的过程。园长及管理者应当尊重每一名教师、鼓励每一名教师,为每一名教师参与到园本课程的开发和建设过程之中提供和创造各种条件,促进教师主体性的充分发挥。通过这一过程,可以达到群策群力、头脑风暴、思维碰撞的效果,真正聆听和吸纳教师内心深处的声音,激发出教师教学的活力及创造力,进而为园本课程持续不断地开发、建设和创新提供了源头活水,也使得园本课程真正成为富有生命力、创造力和能动性的课程,实现了教与学的真正统一。
5.程序性原则
园本课程的开发与建设过程应有既定的程序,要经历课程确定、课程实施、经验总结、验证梳理等一系列过程。一般来说,这些过程都要按照步骤来进行,不能够跳脱某个步骤。要开发和建设园本课程,既有的课程理念、课程目标、课程内容、课程组织和实施方式、课程评价等因素是必须确立的,是需要清晰和明确的,在此基础上,才进入具体的课程实施、经验总结、验证梳理等后续过程。经此一系列既定的步骤和程序,才有可能将园本课程开发和建设成功,凸显出自有的特色。开发和建设园本课程切忌“先干了再说”“盲目而为”,这种态度本身就是对教育的不负责任,也是教育理念不明晰、头脑不清晰的典型表现。一定要遵循程序性原则,按照“课程确定、课程实施、经验总结、验证梳理、丰富课程、继续实施、经验总结、验证梳理”的程序来进行,并且能够长期坚持下去,就一定能够取得课程建设的成功。
6.开放性原则
园本课程的开发与建设过程必须是一个开放的过程,切忌闭关自守、夜郎自大。园长、教师一定要广开言路、扩大视野,充分了解同行园本课程开发与建设的经验,听取多方人士的建议,在此基础上开发和建设园本课程。园长首先要以身作则,通过外出参观、学习、交流、培训等方式扩展自身关于园本课程的经验和认识,将自身园本课程开发与建设过程中的经验和问题与别人交流、分享,从而听取别人的建设、汲取别人的经验,为我所用。除了园长自身要加强交流和学习之外,园长还要为园本课程建设的主体——教师,创造各种交流和学习的机会。通过“派出去”“请进来”等方式,帮助教师们增广视野和见闻,能够有机会和平台分享自己在园本课程建设过程中的经验、困惑和问题,同时听取别人的经验,考虑和采纳别人的建议,从而更好地投入园本课程的建设之中。只有秉持开放性原则,真正做到管理层和实践层的共同开放,尤其是为教师提供更多的增广见闻、分享经验的机会,园本课程的开发和建设才能保证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