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晰流畅是各类媒体的新闻作品语言应该努力的另一个方向,不过,由于广播与电视在语言上比其他的媒体表现出了更多的特殊性与多样性,因而在这里讨论新闻作品表达的清晰与流畅问题时,将更多地以这两种媒体为观察对象和分析案例。
如果我们仍旧认为新闻媒体是借助语言来传播信息的,那么广播与电视的语言不再像报刊语言那么单一,它们往往表现出的是一个组合,一般由两种以上的要素构成。下面对广播与电视媒体进行分别讨论。
先说广播。从整体上来说,语言、音响、音乐是广播媒体语言符号的三个要素。不过,其组合形态不是千篇一律的。不同的广播节目,有不同的组合形式。从新闻类节目来说,一般也有两种呈现方式。第一种是以单一的有声语言出现,也就是说其节目构成模式,仅仅是有声语言,而没有其他的语言符号要素。该类模式以广播节目中的口播新闻最具代表性,这类节目的特点是用口语直接传达新闻,其播出底稿与报刊新闻大致相同,是报刊新闻在广播中的直接移植,也是一种最基本、最原始的传播方式。这样说只是要表明它出现的时间较早,并不意味着它必然陈旧与落伍。现在许多综合性的广播新闻栏目所播放的广播新闻,大多仍采用这种模式。这是因为构成因素单一,可以使节目更加紧凑,栏目信息容量更大。另外,一些评论性、专题性与谈话类的节目,也时常采用这种呈现形态。
第二种是语言加音响的模式,很显然,它是由有声语言和音响两个部分构成,主要用在录音报道和现场直播节目中。录音报道诞生于20世纪30年代,是一种以采编者自己的语言和新闻现场的实况音响或者人物讲话录音,报道新闻事实的一种广播新闻形式。由于这里的现场的实况音响或者人物讲话录音直接来自于新闻的现场,是新闻事件的构成部分,所以具有很强的真实感。
现场直播又被称作实况广播,是一种与新闻事件同步进行的广播传播方式,它以现实的实况为报道的主要内容,采用记者或者主播按照具体新闻情境的发生发展顺序,在播放反映新闻现场的实况音响的同时,播报与解说自己在现场的所见所闻。现场直播意在用广播的多种声音元素,直接将新闻现场的信息与图景展示出来,因而可信度很强。
与广播相比较,电视语言的符号系统显得更为复杂。学者黄匡宇对此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在其主编的《广播电视概论》一书中,他分层次细致地论述了电视语言符号系统的构成形态。在第一层次,他把电视语言符号系统分为两个部分,分别是:听觉性语言系统和视觉性语言系统,也就是常说的声音与画面。它们在电视的传播过程中,承担着不同的角色。电视的声音在叙述上更加能够自由腾挪,灵活转换,还可以表现抽象与深度的内容。声音还可以渲染、烘托环境气氛,刻画人物心里,并且使静止的画面活动起来。
电视画面则表现出了与声音完全不同的特性。它可以客观并且穷形尽相地再现镜头前的物体与场景,具体说就是可以准确而全面的再现摄像机前面的所有可视目标,包括对象的色彩,对象的运动和立体感。这种画面能给观众以强烈的现场感,让观众看了以后便一目了然,确信屏幕上的一切都是客观的存在。同时,画面给人的感觉表现出的都是现在时态,是当下正在发生的事情。还有一点必须指出,纯粹的画面表达的含义是不确定的,往往可以作多种解释。虽然画面可以忠实地再现摄像机镜头所覆盖的客观物体与场景,但是,它只能展示其存在的具体状态,而不能说明这种状态的具体含义。例如,镜头展现了一群人在开会,仅从画面上看,观众只知道这些人在开会,而无法了解他们为什么开会,开的是一个什么会。
电视的声音与画面是电视的最外在的表现形态,对于它们到底孰轻孰重,研究界还有比较热烈的讨论,参与讨论者分为“主画派”和“主声派”两极。“主画派”认为电视应该以画面为主,要充分调动画面的传播功能。他们认为声音的作用,只表现于对画面的解释、说明、补充。“主声派”的意见正相反,认为声音在电视的传播过程中起到了实际上的主导作用。其主要证据是画面无法独立叙事,而声音则可以做到这一点。在现在的电视新闻节目中,遮盖住电视图像只听声音,也不妨碍观众对一条新闻的完整感知。这样的争议并非毫无意义,实际上它体现了两种电视制作的理念。不过,如果我们不对此作专门的研究,完全可以不介入这场争议,只需把声音与画面看成是电视不可分割的两部分就可以了。它们二者各就各位,各司其职,相互搭配、组合,才能完全承担起叙述的任务。
从上面的内容中可以看出,广播与电视在报道新闻、叙述事件时,所借助的元素比较多,它们之间存在着一个相互串联与搭配的环节,而且它们的传播效果在较大的程度上,就是要看这些元素的搭配与组合的状况。如果在这个环节没有处理好,在叙事与陈述上就会出现错乱、杂糅的现象,也就是说很难达到清晰流畅的境地。所以在这个时候,衡量它们在叙述方面是否清晰流畅,是对它们进行评析时的一个重要角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