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作品评析

二、广播语言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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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广播自身的特性,我们在运用语言的时候,就不能完全等同于报纸或电视。这就要求我们在广播新闻的语言的使用上,应该尽量针对它的这些特性,扬长避短,为听而写。

要做到为听而写,就是要尽量使广播新闻的语言口语化、通俗易懂、形象生动。

1.口语化

要做到语言的口语化,应尽量少用单音词、文言词以及书面语,多用口头用语表达。像“现”、“今”、“曾”这样的单音词,“皆”、“故”、“乃”这样的文言词,还有“宜于”、“何谓”这样的书面语,如果出现在报纸消息中,一般不会阻碍读者对信息的理解。但是这样的词语,如果出现在广播新闻里,听众要在短时间里听懂这些词语,就比较费劲。如果分别改成“现在”、“今天”、“曾经”、“都是”、“所以”、“是”、“适合”、“什么叫做”这样的口头用语,更能方便听众对信息的接收。

2.通俗易懂

广播的受众群体,比报纸所要求的“智力门槛”更低,一般来说,广播拥有低文化层次的受众要比其他类型的媒体更多。所以,在语言上面,也更应该照顾这部分的受众,尽量通俗易懂。

此外,还要避免听觉上容易导致错乱的一些词语,特别是在谐音词的使用上。例如,“我市”与“我是”,“全部”与“全不”、“走进”与“走近”等,这些词语读音完全一样,但是意思却不一样,甚至大相径庭。广播新闻在进行表达的时候,最好有意识回避这些词语,比如要表达“全部”的时候,可以换成“全都”。

3.形象生动

广播虽然没有画面,但是也可以依靠语言,营造出生动形象的效果。要做到这一点,最好要尽量调动语言的表现力,在听众的头脑中产生画面感。比如“谈话间不觉已经夕阳西下,满山遍野的森林郁郁葱葱,即使是那些百年的参天古树也染上了春天的翠绿。”在这句话中,“夕阳西下”、“漫山遍野”、“郁郁葱葱”等具有画面感的词语,仿佛把场景直接呈现在了听众面前。虽然并不真能亲眼看见,但通过联想,也能感知记者要传达的场景。在美学理论中,“通感”是指审美过程中各种感觉器官间的互相沟通,即视觉、听觉、触觉、嗅觉等各种官能互相呼应,彼此交感。这种“通感”现象在信息传播领域一样普遍存在。音响是广播的灵魂,依靠典型化的音响,营造出具有通感效果、富于审美情趣的生动画面,无疑是广播通讯写作的极致。

要做到形象生动,还要尽量少用抽象的语句。例如:“这个钻井队每年打井进尺9000米。”这样的数据,虽然很直观,但是对于听众来说,9000米到底有多深,仍然不得而知。如果在后面加上一句“相当于一座珠穆朗玛峰的高度”,抽象的数字就变得具体可感了。

4.语言、语序符合听觉习惯

人的听觉习惯,是一个不断产生问题的过程。例如,听众在接收到“他来了”的信息时,头脑中立马会产生“谁来了”这样的问题。这个时候,传播者可以就此问题进行回答,如“张三来了”。当这个问题被解答之后,听众头脑中又会产生新的问题“他来干嘛”。因此,在传达信息的时候,也应该按照听觉习惯,使得传达的信息不断让听众在头脑中产生疑问,又不断进行解答。只有让头脑中产生疑问,才能吸引听众的注意。解答问题是为了信息的传达。

所以,在使用广播语言的时候,要尽量符合人的听觉习惯。比如,尽量不要用倒装句。在书面记录人物语言时,我们经常会这样表达:“‘我要为国争光’。在运动会上,刘翔激动地说。”而在广播语言中应将说话人的提示放在前面,避免引起歧义;尽量写短句子。太长的句子包含的信息过多,也不利于听众对信息的接收。

此外,还要对新闻中的一些重要信息进行适当重复。由于广播语言容易转瞬即逝,听众容易听到后面的忘记前面的。所以当引起听众注意时,对于重要的信息,尤其是人名、地名、单位名进行重复,可以达到更有效的传播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