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救是人们在突然发生疾病或意外事故时为抢救生命、改善病况和预防并发症所采取的紧急医疗救护措施,并为医院的进一步救治奠定基础。
很多意外是完全可以防范的,而出现意外之后的急救尤为重要。不少意外事故都需要及时处理,然后再送往医院。限于经验和知识的缘故,很多保教人员在面对幼儿的意外事故时,不知道怎样处理或者进行了错误处理,从而耽误了治疗的最佳时机。如果您想做到“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将幼儿受伤害的程度降至最低,那就先好好补上这一课吧!
1.对学前儿童急救的方法
(1)人工呼吸。
不少意外事故都可能导致心跳、呼吸停止。在抢救心跳或呼吸突然停止的重危儿童时,人工呼吸是最常见的方法之一。
图6-1 口对口人工呼吸示意图
人工呼吸常用的方法有口对口人工呼吸和仰卧牵臂式人工呼吸两种。
①口对口人工呼吸。在无抢救用具的情况下,口对口人工呼吸是最常用的简单有效的方法。具体见图6-1。施救者应首先清理患儿呼吸道,迅速将其口腔中的异物、血块、黏液或呕吐物清除,保持其呼吸道畅通;然后解开患儿衣领,脱掉紧身外衣,以利胸廓活动;救护者从一侧用一手捏住患儿鼻孔,另一手捏住患儿下颌,避免舌根后坠引起呼吸道梗阻,用托下颌的手掰开患儿的口,救护者吸足一口气,对准患儿的嘴用力吹气。当看到患儿胸腹部稍有隆起时放开鼻孔,移开嘴,让空气由于其胸廓的自动下陷而排出。重复上述动作,吹气与排气的时间比为1∶2;呼吸频率:3岁以下的婴儿30~40次/分,3~6岁的幼儿20~26次/分。
在操作过程中,要随时观察患儿的自主呼吸是否恢复,一旦有了自主呼吸,人工呼吸仍要顺着自主呼吸的节律坚持数分钟,以防止患儿的呼吸再次停止。
②仰卧牵臂式人工呼吸。此法是人工呼吸的另一种常用方法,特别对幼儿效果较好。因为幼儿胸壁薄,外界稍加压力,即可明显地作用于肺部。使用此法时,患儿仰卧,上肢放在身体两侧,背部垫柔软衣物,使胸部上凸,头后仰。救护者双膝跪在患儿头部两侧,握住其手腕,将患儿双臂上举,并向外伸展,使胸廓变大,造成吸气。然后,将双臂回拢,用其手腕挤压**下部,造成呼气。反复进行,即可收到较好效果。具体见图6-2。在进行人工呼吸时应保持患儿呼吸道畅通,防止用力过猛,吹气量过大,避免由于动作不恰当而引起患儿胸骨、肋骨、脊柱的骨折。在患儿的死亡特征(心跳和呼吸停止、反射消失、瞳孔散大和固定等)未全部出现之前,不应放弃急救。
图6-2 仰卧牵臂式人工呼吸示意图
(2)止血。
托幼机构内儿童的意外事故很多会引起不同程度的出血。对于出血,特别是大动脉出血,首先要采取有效的止血措施,然后再做其他处理。幼儿自身的血液量较少,如在短时间内失血过多,会危及生命。
①加压包扎止血法。常用消毒纱布或干净毛巾、布等,折成比伤口稍大的垫子盖住伤口,然后再用绷带或三角巾加压包扎,可达到止血的目的。此法可用于动脉或静脉出血。
②止血带止血法。适用于大血管出血,尤其是动脉出血。加压包扎法无效时可使用此法,止血效果较好。使用此法时常用橡皮管、绷带、三角巾等。上止血带前,先抬高伤肢,帮助静脉回流。然后看准出血点,在止血带与皮肤间垫上垫子,将止血带扎在伤口上方接近伤口处(但禁止缚在上臂的1/3处,以防损伤桡神经)。止血带的松紧应适度,以摸不到远端的静搏为宜。同时应紧急送医院救治。扎上止血带后应定时放松,以使组织获得血液供应,避免坏死。一般15~20分钟放松一次,每次30秒到1分钟。如出血停止,不必再包扎。
③一般止血法。小伤口的出血,可用生理盐水(9克盐加冷开水1000毫升配成)冲洗局部,涂红药水,盖上消毒纱布块,用绷带较紧地包扎伤处,以不出血为度。
(3)骨折的处理。
幼儿骨折是指幼儿在意外事故中骨的完整性遭到破坏。折断的骨不穿破皮肤而外露的骨折,称为单纯骨折(又称闭合性骨折)。如果折断的骨刺伤局部的肌肉,骨的断端外露,神经受到伤害的骨折,称为复杂骨折(又称开放性骨折)。幼儿骨骼中有机物多,外层骨膜较厚,在外力作用下可发生“折而不断”的现象,称为“青枝骨折”。
骨折的处理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①急救的重点应是及时止痛、止血,防止休克,不要盲目地搬动患儿,特别是在可能伤及患儿的脊柱和颈部时更应注意,以免加重伤势,或引起严重的并发症,甚至危及生命。
②固定骨折,要限制断骨的活动。可使用绷带和夹板,将骨折处上下关节都固定起来。上肢应采用曲肘固定,下肢应采用直肢固定,绷带不宜绑得过紧,时间不宜过长。伤肢固定时应露出指或趾尖,以观察血液循环的情况。如出现指(趾)苍白、发凉、麻木、青、紫等现象,表明绑得太紧,应放松重绑。在紧急情况下如无夹板,也可用木棒、竹片、树枝等代替,下肢也可将伤肢与健肢绑在一起。
③开放性骨折,在夹板固定前应先止血,局部消毒处理,不要将外露骨骼推入伤口,应盖上消毒纱布后再用夹板固定,送医院治疗。
(4)烧伤、烫伤处理。
学前儿童的皮肤娇嫩,同样的温度、同样强度的电流以及同样浓度的化学物质,对学前儿童造成的伤害比成人更为严重。烧伤、烫伤处理的注意点如下:
①清除烧伤、烫伤的根源。如迅速脱离火源,扑灭伤者身上的余火;身上沾有的热粥、热菜要用冷水冲掉;沾有化学药品的,要用大量的净水冲洗,但如是石灰烧伤,则应先擦净石灰颗粒再用水冲洗,否则会因为石灰和水作用产生大量的热量,加重烧伤的程度。
②根据受伤的不同情况及时处理。烧(烫)伤可分为三度:一度烧(烫)伤,局部皮肤发红、疼痛、周围肿胀分界明显,无水泡,一般4~5天可自愈。处理时可将烧(烫)伤部位浸在冷水中,至疼痛缓解后在伤处涂紫药水、清凉油及烫伤药膏等。二度烧(烫)伤,局部出现水泡,疼痛剧烈。三度烧(烫)伤损伤皮肤全层,组织坏死,累及肌肉和骨骼。对二三度烧(烫)伤的患儿,其烧伤、烫伤部位的衣服、鞋子要尽快脱掉或局部剪开,慢慢揭起,以免拉脱皮肤,用湿的干净床单包裹好,及时送到医院。
③对化学药品引起的烧伤,除用水冲洗外,还可根据酸碱中和的原理进行处理。被碱烧伤,可用弱酸性溶液如醋酸冲洗;被酸烧伤,则可用弱碱性溶液如苏打水、肥皂水冲洗。
④烧、烫伤发生后,要预防出现可能危及生命的休克和窒息。如有条件,可给患儿服用止痛剂,以免由于剧痛引起休克。
(5)急性中毒的处理。
急性中毒主要有气体中毒(如一氧化碳中毒)、消化道中毒(如食物中毒、药物中毒)、皮肤和黏膜中毒(如农药中毒)和虫蛇咬伤中毒等几类。儿童进食、吸入、接触有毒物质或被毒虫、毒蛇叮咬,都会产生急性中毒。轻者局部损伤,重者可引起全身功能紊乱、代谢失调,危及生命。抢救急性中毒的患儿要注意以下几点:
①尽快排出毒物。食物中毒要尽快引吐,用压舌板、筷子或手指刺激咽部,促其呕吐。但对昏迷患儿及腐蚀物(强酸或强碱)中毒者忌用此法。同时要迅速将患儿送医院洗胃,不能晚于40分钟,因为时间一长,大部分毒物会被胃肠吸收。引吐和洗胃后还可以给以导泻剂。吸入性中毒者应迅速离开现场;接触性中毒者应立即脱离接触。
②减少毒物的吸收。消化道中毒应立即服食或灌入牛奶、豆浆、鸡蛋清等,以保护消化道黏膜,减少毒物的吸收。被蛇、虫叮咬所致的中毒,可在伤口的近心端用止血带结扎(每15分钟放松1分钟),并伴以扩创排毒、吸吮排毒等方法,以减少毒物的吸收。
③加速毒物的排出。对煤气中毒的患儿可用高压氧疗法,促使一氧化碳与血红蛋白分离,使氧气与血红蛋白的结合增多,加速一氧化碳的排出。对皮肤吸收和口服毒物引起中毒的患儿,可通过大量饮水、输液等方法利尿排毒。
④尽可能收集残余的毒物、患儿呕吐物等,以便医生据此鉴定毒物类别,明确诊断和采取对症治疗的方法。
(6)异物入体的处理。
①气管异物。学前儿童常会将小物件如纽扣、珠子等放入口中,或在进食花生等食物时谈笑、哭闹而做深呼吸动作,由于喉的保护性反射能力较差,将这些物品吸入气管,形成气管异物。异物进入气管后,幼儿会有剧烈的刺激性呛咳、呕吐、面色发紫、呼吸困难等症状出现。气管异物自然咳出的可能性较小,应送医院急救。
②外耳道异物。外耳道异物多由幼儿自行放入,也有同伴放入。异物在耳道内会引起异物感,如触及鼓膜会产生耳鸣,异物还会引起耳道局部感染。
较小的异物可用小钩或镊子取出,也可让幼儿头偏向异物侧单脚跳,异物有可能被排出。昆虫爬入外耳道,可用灯光诱使昆虫爬出。豆类等植物性异物忌用水灌冲,因异物遇水膨胀,更难取出。
③鼻腔异物。鼻腔异物大多由幼儿自己放入,常见的有花生米、豆类、小物件等。鼻腔异物可引起幼儿鼻塞、流涕、打喷嚏等症状。发现幼儿将异物塞入一侧鼻孔,可用手压另一侧鼻孔,让幼儿用力向外呼气,使异物随气流冲出;也可刺激幼儿的鼻黏膜,使其产生喷嚏反射将异物排出。当这些措施无效时应送医院请医生及时取出异物。
④眼内异物。眼内异物多由灰沙入眼所致。幼儿因异物刺激感到疼痛、睁不开眼。处理眼内异物,不能用手或手帕揉擦,可让幼儿用力眨眼,利用泪水将异物带出;也可用温水或蒸馏水冲洗眼睛,还可翻开上、下眼睑,找到异物后用干净的棉签、纱布擦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