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高中课程发展研究

一、国家的政策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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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改革开放后的再次尝试

改革开放初期,我国的产业经济主要以密集型的低端制造业为主,对人才职业技术要求不高,所以,当时的职业教育也不是很发达,社会把有限的物力、财力、人力放在普通教育上,各地争相举办重点中学,希望能为高校输送更多合格的新生。然而,由于我国高等教育不发达,招生规模非常有限,20世纪80年代的录取比率大致维持在5%左右,90年代比率在10%左右,整个社会大办普通教育,只是为了少数人升学,于是这就产生了新的社会问题,除重点高中外,一般普通高中的大多数学生是考不上大学的,即使在重点中学,也有相当部分的毕业生无法升学。这些高考失败者没有一技之长,无法适应经济社会对从业人员的要求,社会积聚了大量的“待业青年”,这成了国家和家庭的沉重负担,而快速发展的经济产业又无法招到合适的员工。为了让这些无法升学的学生毕业后能够顺利就业,一般普通高中开始在高三年级实行分流,准备升学的学生继续接受升学预备教育,对升学无望的学生进行职业预备教育。两种教育功能被糅合到一所学校里,也就成了比较典型的综合高中了。

这种情况与民国初期普通中学的改革有惊人的相似之处。虽然当时尚未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社会民主化进程和教育公平尚未成为主要动因,但经济与产业发展对人才多样化的需求则与当年美国萌生综合高中有许多相似之处,也与民国初期的经济背景有很大的不同。

由于国家政策的引导与支持,加之高中阶段教育问题十分严峻,因此从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到地方政府,都在寻求解决之道。

1983年,深圳就在翠园中学、福田中学、蛇口中学三所学校开设了职高班,职高班与普通高中班同校上课,在基础课程上实行课堂共享,这种普高班与职高班并存的办学模式就是综合性高中的雏形。1987年国家教委(全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委员会”,后更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以下简称教育部)与河北省合作,在河北省的阳原县、顺平县和青龙满族自治县进行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将普通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适度融合,从初中阶段开始开设劳动技术课,同时保持普通中学的基础教育课程。1989年国家教委将此次改革的经验推广到全国范围内116个县,虽然未直接提到综合中学,但强调在普通教育中进行职业教育,在职业教育中进行普通教育的“普职渗透”教育模式,这为综合中学的发展提供了可借鉴的模式。

1993年国家教委颁布《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简称《纲要》),指出“普通高中的办学体制和办学模式要多样化”,此后又颁布《关于大力办好普通高级中学的若干意见》(简称《意见》),提出“一部分普通高中可以升学预备教育为主,大部分普通高中,可以通过分流,办成兼有升学预备教育和就业预备教育的学校;少部分普通高中可试办成以就业预备教育为主的学校”。在此引导下,经济较发达的地区首先开始了对综合高中的办学尝试。例如,1992年的北京市东城综合高中办学模式改革和江苏南通市第三中学综合高中改革、1994年的浙江省湖州市南浔中学综合高中试验、1995年上海市部分高中的“双学籍、双文凭”改革等。到了2000年,包括中、西部在内的全国大部分地区都在《纲要》和《意见》的指导下进行了综合高中的试验。

(二)高校扩招后的综合高中

1999年以后,国家大力发展高等教育,高校开始扩招,普通高中发展情况出现了逆转,普通高中资源高度紧张,使得本来处境艰难的职业教育更加雪上加霜,经费短缺,招生困难,许多职业学校出现了难以为继甚至关门的现象。为了让职业学校能够生存,国家开始鼓励普通高中与职业高中相互融通,尤其提倡教育资源互利互惠,因此,许多地方政府开始在职业高中增设普通班,这样就出现了在一所学校中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并举的现象。例如,1999年,武汉市有19所职业学校获准开设普通班。在上海,综合高中试点两年后,有30所中专、职校开设综合高中班,在读学生超过5 000人。除了职业高中开设普通班成为综合高中外,也有少部分所谓的综合高中是由薄弱普通高中转型而来的,1999年,教育部关于印发《加强薄弱普通高级中学建设的十项措施(试行)》中指出,薄弱高中可以办成兼有升学预备教育和就业预备教育的学校,或试办成以就业预备教育为主的学校。由此可见,那时产生的综合高中主要是职业学校、薄弱学校为摆脱生存困境而设立的。从一校多功能来看,具备了综合高中的基本特征,但对绝大多数学校来说,这两种功能是独立运作完成的,并没有实质性的普职融通。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虽在同一所学校内实施,但它们之间各自为政,互不干涉,没有建立起促进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相互转化和融通的机制,学生也没有多次选择的机会,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这还不是完全意义上的综合中学。目前,这种类型的中学,在我国部分地区仍然存在。我们可以称之为“初步的综合高中”或“过渡性的综合高中”。

(三)普通高中背景下的综合高中

改革开放后,我国的经济获得了高速发展,许多地区开始普及高中教育,高校扩招也促成了高中阶段教育的进一步普及。怎样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怎样的高中阶段教育,成为政府必须应对的重要问题。1998年12月教育部的《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正式提出“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可发展部分综合高中”,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第一次明确提出“综合高中”的概念,反映出国家有关高级中等教育发展模式正趋向多元化,或者说,“综合高中”已明确成为国家高中教育模式的选项之一。令人遗憾的是,尽管全国各地都有“综合高中”的试验,但这个选项并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也没有成为国家大力推广的项目。当然,把发展综合高中定位在“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确实给人们留下了丰富的想象空间。2001年5月,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提出“鼓励发展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沟通的高级中学”。

这些文件的出台为我国新时期发展综合高中提供了政策支持。普通高中与职业高中分设的双轨制显然不能满足人们对高中教育多样化的需求,因为它过早地把学生固定在相应的职业方向上,学生中考后一旦做出选择就无法改变,这既不公平,又不利于人才的培养。综合高中制度,既可强化高中生的基础教育,提高学生的基础教育水平,又可延缓普职分流,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的需要。因此,今天我们再次思考高中教育改革的时候,人们探索综合高中的热情再次被点燃,综合高中的试点工作也在全国许多地方悄然展开,综合高中也就成了高中教育改革的首选制度。但是,此后的近十年间,国家几乎没有再出台新的政策支持综合高中的改革试验,甚至“综合高中”四字也很少提及,取而代之的是“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沟通”“普职融合”,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国家对综合高中的认识还处在“倡导”阶段,并没有进入“引导”阶段,同时,对综合高中试验中所暴露出来的一些问题还没有形成很好的应对方法。随着国家加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尤其是教育部明确提出职业与普通教育的比例5∶5(或“大体相当”)的目标之后,地方各级政府为了完成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任务,纷纷将综合性高中归并到中等职业教育类别,有关综合性高中的全国性探索日渐式微。全国各地依然在双轨制的框架下普及高中阶段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