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高中课程发展研究

一、四省(市、自治区)实施综合高中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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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浙江省

浙江省的综合高中于1994年开始试办,在全省范围内进行普通高中“二一分段,高三分流”的试验,并将先行试验的10多所普通高中作为省级综合高中。[15]浙江省是全国较早试办综合高中的省份。

1999年,浙江省教育厅决定在近百所省级重点中等职校试办“教育综合改革实验班”(简称“综合班”),综合高中由普通教育拓展到职业学校领域。2001年,浙江省教育厅制定《关于进一步完善和推广综合高中教育模式的意见》,成立由省教育厅厅长任组长的综合高中改革领导小组,并发布了一系列与综合高中改革和发展配套的政策和措施,有力地推动了浙江省综合高中的发展。

2004年是浙江省综合高中发展的高峰期。这一时期浙江省有150所左右的普通高中改办为综合高中,约80所职业高中改办为综合高中。浙江省综合高中已形成6种办学模式。第一,分段分流模式,即根据不同的学段进行分流,而分流指按照学生素质及其需求以自愿为原则将学生分流到普通高中班(参加全国普通高考)、对口高考班(为高一级学校输送合格新生,参加对口高考)、职业技能班(完成高中文化基础教育,加强职业训练,为获得职业技能证书和中职毕业证的学生推荐就业)。根据分段时间不同,分流模式又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二一分段,高三分流”型,即“2+1”型;另一种是在高三下学期进行分流,即“2.5+0.5”型。第二,分班分流模式,即从高一开始分流,普通高中班和职业技能班平行发展。第三,分科选课模式,即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统一教育计划、分科选修,学校设置普通科和职业科,规定高中毕业所必须修完的普通教育课程与职业教育课程。第四,特色综合模式,即突破现有普通高中单一文化基础教育的框架,注重发展学生的个性、爱好、特长,办特色学科,创特色学校,培养“合格+特长”的人才。第五,与大学联办模式,即举办五年一贯制大专班,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学制为“三、二分段”,在综合高中学习三年(包括普通高中主干课程和相应职业技能课程),然后再转入对口合作高等职业学校进行职业技能学习2年。第六,与中专衔接模式,即让学生在前2学年或前3学年修完普通高中主干课程,后2年或后1年学习中等专业课程,又称“2+2”型或“3+1”型。

然而,浙江省综合高中蓬勃发展的势头在2006年发生了转折。2006年,浙江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规定:“中等职业学校原则上不招收综合高中班学生,特殊情况不得超过校招生总数的10%;独立设置的综合高中不得举办普通高中班。”[16]2007年又规定“中等职业学校停止招收综合高中班学生;独立设置的综合高中学校仍按综合高中招生但必须明确分流的专业方向。”2008年进一步规定:“中等职业学校停止招收综合高中班学生,独立设置的综合高中学校,原则上不招收普通高中生,原来是职业高中转为综合高中的学校不再招普通高中生。”[17]随着综合高中办学目标与办学实践的分离,浙江省的综合高中异化成“曲线高考”的途径,一方面增加了学生负担,另一方面培育的学生成为“夹生饭”( 文化课不强、专业技能不精)。与湖北武汉、福建厦门等地一样,自2006年起,浙江省各市逐步停办综合高中。发展至今,浙江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浙江省已不存在“综合高中”,而是以发展“特色高中”(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作为高中改革的目标。

(二)江苏省

江苏省1999年开始推进综合高中试点,与同期进入试点的其他省市区域一样,江苏省主要通过普通高中举办综合高中(班)、中职学校举办综合高中(班)或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联合举办综合高中(班)三种方式,引导和推进综合高中的试办实验。一批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积极参与,持续推进相关探索,形成了在全国具有一定影响的多种模式,如“‘二一分段、高三分流,厂校挂钩,联合办学’的江宁中学模式,‘二一分段,高三分流与就业培训相结合’的南京行知实验中学模式,‘全县统筹,二一分段,高三校级分流’的无锡(市)模式”[18]。

2005年后,全国试办综合高中的实践走过其鼎盛期,进入徘徊期。部分地区的综合高中被行政部门“叫停”,福建、河南、浙江、湖南等省市逐步停办综合高中。导致停办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除了出于各省自身发展实际的考虑外,与此时期实践中综合高中的教育质量不尽如人意、认识上缺少准确的定位和价值判断、国家层面缺少清晰的政策导向等多方面因素有关。最重要的是,在特定的历史时期,综合高中已完成了缓解普高招生压力、增加中职学生生源策略的使命,多地开始将中等教育改革的重点从扩大规模转向提升质量上,推动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分别沿着各自的轨道朝着优质发展、特色发展的方向前进。

与试办综合高中的各地相比,江苏省教育行政部门虽然没有“叫停”综合高中,但综合高中数量也在急剧缩减。江苏省相关教育部门人员表示,目前江苏省已没有完全意义上的(独立的)综合高中,延续至今的只有在中职学校内开办的综合高中(班),因其能够兼顾中职学生的职业发展和升学需求,而受到社会的认可。此外,根据201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的要求,南京市作为教育部确定的普通高中多样化办学改革试点之一,将发展“普职融通高中”列入其未来十年重点建设的模式。由此,推动“普职融通”的行动不再局限于部分中职学校,而逐步成为一些普通高中自主发展、自主变革的重要选择。

(三)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为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教育规划纲要,落实综合高中的实施计划,于2011年制定了《广西综合高中试点工作实施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并下发了《关于征求对〈广西综合高中试点工作实施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在这份意见稿中,广西对综合高中的办学指导思想和培养目标十分明确,其办学指导思想是“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素质教育为重点,以提高办学质量为核心,以培养多层次人才为着力点,整合、发挥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教育的资源优势,实现普通高中文化基础知识与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知识、专业技能教育的相互融通,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提升我区普通高中的综合办学水平。”其培养目标是“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以学生发展为本,将学生培养成为具有较高综合素质的复合型人才。学生具备普通高中文化基础知识和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知识与专业技能,具有继续学习能力和一定就业能力。”可见,广西对综合高中的实施构想是很全面的,对综合高中举办的办学模式、招生和学籍管理、课程管理、师资队伍要求、综合高中的具体管理等问题都有细致的叙述和规定。而其他相关的政策文件,在招生计划、录取等方面,也为综合高中学生的升学等提供了政策上的便利,如《关于我区2015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等。

广西于2011年实施综合高中的试点工作,试点学校为6所,分别是北海国发高级中学、柳城县实验高级中学、南丹县第二高级中学、合山高级中学、资源县中等职业学校。从学校数量上看,广西推行综合高中试点的力度并不算大,从中也可以看出广西教育部门对综合高中试点的审慎态度。

(四)重庆市

早在2001年前后,重庆市内有几所职业高中学校已经根据市场需要,自发地开办了综合高中班。2002年,重庆市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研究所还从中挑出重庆旅游学校等6所学校进行为期3年的跟踪研究。[19]只是当时这种实验多半是学校的自发性行为。

2012年,重庆市颁布了《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综合高中试点工作的通知》,开始实施综合高中的试点计划。在这份通知中,重庆市教委把举办综合高中放到了深化改革,促进普通高中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相互渗透,适应社会对人才培养需求的高度,在办学指导思想上比广西提出了更多的要求,除了促进普通高中文化基础知识教育与中等职业专业知识、专业技能教育相互融合,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外,还提出要“形成多元选择的课程体系、灵活多样的教学管理模式、富有成效的就业指导机制,推动普通高中教育多元化发展。”在培养方向上,重庆市提出面向全体学生,培养“具有普通高中文化基础知识和中等职业专业知识与专业技能、具有继续学习能力和一定就业能力的高素质毕业生,为学生升入高等院校学习打下坚实的文化基础知识和职业基本技能基础”,此论述表明综合高中的学生培养兼具就业和升学两种职能。同时,重庆市教委对综合高中的办学模式、课程教学、招生和学籍管理、考试就业、教师队伍、收费和资助等问题都做出具体的规定,以使综合高中的试点管理工作一开始就有章可循,以清晰可行的条例尽可能规避试点工作可能出现的乱象。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综合高中试点工作的通知》颁布后,综合高中试点工作很快进入了实质性的发展阶段。同年9月,重庆市第四十七中学、涪陵第十七中学校等22所普通高中学校被列入综合高中试点学校的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