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改革开放40年:高等教育卷

一、公立高等教育的办学体制和办学模式的探索与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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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心城市经济的发展与中心城市办学的兴起

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许多城市,特别是沿海经济比较发达的中心城市出现了办大学的热潮,其中办学最为突出的是广东省所属的中心城市。到2008年7月,广东省共有普通高校114所(包括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其中超过半数位于省会广州市区以外的地级市、县级区和市,约1/3的高校由地、县级政府举办。如深圳大学、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广州大学、五邑大学、佛山科技学院、肇庆学院、茂名学院、东莞理工学院、嘉应学院、惠州学院、韶关学院等,均由中心城市举办。中心城市办学,突破了以往中央、省(自治区、直辖市)两级办学的体制,形成了新的中央、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心城市三级办学的新格局,调动了各级政府的办学积极性。但中心城市办学在本质上还是政府办学,只是投资渠道发生了部分变化,在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等方面仍然体现了国家办学的基本特征。

(二)产学研结合的办学模式

产学研结合(即教学、科研、生产结合)的办学模式包括两个层次:①人才培养过程中实行教学、科研、生产结合。②学校、产业部门和科研单位结合,通过这种形式的结合,促进高校面向经济建设的主战场。[7]据不完全统计,我国已有240多所高等学校与5000多家企业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合作办学与管理。[8]特别是原属中央业务部门举办和管理的一大批高等学校,它们和相关企业有着许多天然的联系和历史渊源,与这些企业的合作促进了学校的发展和改革。

例如,重庆大学从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探索产学研结合的办学模式,先后同160多个大中型企业建立了合作关系,与60多个地区和单位签订了全面合作协议。[9]90年代以来,重庆大学把进一步加强与大中型企业的合作作为重点,加强了全面规划,按照学科专业对口的原则,将30个重点合作的企业分别落实到16个院、系、所,完善了组织机构,配备专人联络协调,建立联系业务档案,将合作进展情况纳入各部门和院系的年度工作目标,根据企业的不同特点和要求,或从人才培养入手,或从科技攻关启动,逐步拓宽和深化合作的方式与内容。通过扎实的工作,该校与大中型企业的合作在原有基础上取得了实质性进展。该校还与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西南自动化研究所等单位共同承担国家“火炬计划”项目,对推动我国科技、经济发展产生了积极作用。

高校与科研单位在人才、技术、设备和信息资料等方面具有很大的互补性,在培养高层次人才和承担重大科研项目等工作中加强合作,有利于发挥双方的优势。产学研结合的办学模式包含了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科技开发等多方面的内容,它加强了高校与经济、社会的联系,推动了企业和地方经济的发展,促进了中央、地方和企业联合办学体制的建立。

(三)公立高校转制

公立高校转制是在保证学校资产为国家所有的前提下,减少或停止公立高校的财政拨款,改为运用民办机制,自主筹集办学经费,自主聘任教职员工,依法面向社会自主办学。它的核心是在保持高校国有性质不变的前提下,通过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转变高校单一的投资体制和运行机制,调动学校和社会办学的积极性,提高教育质量和效益。

最早成功实施公立高校转制的学校是由原来的浙江省农村技术师范专科学校(以下简称“浙江农技师专”)转制而来的浙江万里职业技术学院。[10]1999年,在征得教育部同意后,浙江省政府决定将浙江农技师专转制,由万里教育集团承办,实行所有权与举办权分离,学校财产全部归国有,学校更名为浙江万里职业技术学院(后升格为浙江万里学院),从而揭开了我国首家公立高校转制的序幕。

浙江万里学院走国有改制之路,选择的是“国有、事办、民营”的模式。所谓“国有”,指浙江万里学院现有资产及以后累积的资产全部归国家所有;所谓“事办”,即改制后学院发展所需的经费,不再由政府财政拨款,改由新的举办者——全国第一家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性质的教育集团——万里教育集团提供;所谓“民营”,即允许浙江万里学院参照万里教育集团其他民办学校的运作方式,按教育成本收取学费,全部用于办学所需。学院建立董事会,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

体制改革和运行机制的创新,给浙江万里学院带来了巨大的办学活力,实现了办学条件改善、教育资源扩张、办学规模扩大、办学水平提高的跨越式发展。这种办学机制不仅激活了一所曾经长期苦苦挣扎的普通高校,使其走出了困境,更重要的是探索出了国有大学,特别是地方薄弱高校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在没有国家财政投入的情况下,如何通过改制广泛吸纳社会力量办学、增强竞争实力并快速发展的新路。

浙江万里学院是由办学困难的第一部门高校向第三部门转型而取得成功的范例。有研究者将浙江万里学院的办学模式界定为一种既不同于公办院校又不同于一般民办院校的独特的现代大学制度——万里模式。[11]这一模式对于我国高等教育办学体制改革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和启示作用,许多难以从政府部门得到足够支持的公办高校都可以借鉴浙江万里学院的经验,探索自己的发展道路。

公立高校成功改制的另一个例子是黑龙江东亚大学[12],其前身是齐齐哈尔第一机床厂职工机电学院,其所依附的企业——齐齐哈尔第一机床厂,是拥有1.2万名职工的国有大型企业,共有成人职业教育及基础教育学校9所,因经费不足,学校发展举步维艰。

为了从根本上解决企业办教育经费严重不足、教育效益低下的弊端,黑龙江省原齐齐哈尔第一机床厂职工机电学院通过改制,有目的、有计划地逐步走出了一条以学院办学体制改革为突破口的改革之路。1993年年末,机电学院与工厂签订了分离合同,学院由企业办转为国有民办,校名改为黑龙江东亚大学。分离后,学院费用全部自筹,依据市场对教育的多样化需求,学院由依赖企业生存、单一为企业培养人才的成人高专教育转变为自考本科、专科、中专的民办高校。

转制高校是近些年来我国高等教育领域出现的一种新型办学形式,是高校办学体制改革的一项重大突破,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①打破了传统单一由政府包揽办学的格局,促进了多元化办学体制的形成;②增加全社会对教育的投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高校经费严重短缺的问题,促进了高等教育的可持续发展;③转换高校运行机制,有利于促进高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增强高校的办学活力;④满足了社会对高等教育的需求;⑤合理调整高校布局,优化教育结构和教育资源,加大改造薄弱高校的力度,缩小了校际差距;⑥改变了师生员工的观念,有利于教育教学改革。[13]

(四)公办民助高校

公办民助高校即由国家举办的公立高校,办学经费主要依靠政府拨款,在经费不足的情况下,由国家机关以外的各种社会组织、公民个人捐资助学或以多种形式吸引社会力量投资支持学校发展。学校的经费来源主要是财政拨款,财政拨款应占其办学经费的2/3以上,其余由学费、社会赞助等解决。“民助”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14]

1.公民个人、团体或企业、公司无偿捐赠办学

改革开放以后,我国高校利用自身的专业优势吸引了社会各界的捐赠,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经费不足的压力,但这些捐赠活动大多为专项捐赠,具有临时性和不确定性,无法保证高校经费来源的稳定。

2.企业或公司投资学校基本建设,促进公立高校的发展

目前,投资学校的基本建设成为许多公司投资办学的一条重要途径。例如,上海外国语大学新校区(松江大学城校区)的全部校舍、设备等硬件设施由东方明珠有限公司投资,基本建设总投资3.5亿元。新校区建成后,环境非常优美,学校办学条件有了明显改善,招生人数有了显著增长,大大促进了学校的发展。投资方可以每年从学费中获得一定比例的投资收益。

3.公司或企业参与高校后勤社会化建设,促进公立高校发展

高校后勤社会化首先是从解决与师生生活关系密切而又因为资金短缺长期难以解决的教师公寓、学生公寓、食堂等问题入手的。学校一般不给投资者以直接的经济回报,只是将若干年的资产经营、使用权给投资者,若干年后全部权利收归学校。投资方可以在经营后勤实业中获得回报。如中国煤炭经济学院(后更名为山东工商学院)与鸡西矿务局烟台建筑公司达成协议,由该公司投资500多万元承建学生食堂,建筑面积3800平方米,建成后产权归学校,公司获得25年的使用权,期满后所形成的固定资产及其使用权无偿归学校。华东师范大学由台商投资800万美元建造了一个现代化的体育馆,建成后全部产权归华东师范大学,作为回报,学校允许台商将体育馆底层的保龄球馆经营25年。[15]

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较好地解决了制约高等教育发展的瓶颈问题。比如,上海市在新中国成立后的49年间,单纯依靠政府投资,共建设学生宿舍98万平方米,而实行后勤社会化后,在2年多的时间里,基本不要财政拨款就建成了60多万平方米。可见,后勤社会化是社会力量支持高等学校发展的一条很好的途径。[16]

(五)院校合作办学

院校合作办学是20世纪90年代我国蓬勃兴起的一种改革模式。较早的如北京市东北片区的几所学校(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北京化工大学等),广州市石牌片区的几所学校(华南理工大学、华南农业大学、华南师范大学等)的合作办学。其特点是:地理位置相近的学校各自以独立法人身份,通过协议,就教学、科研、后勤服务等若干大家共同感兴趣的方面进行合作,以达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共同发展的目的。[17]这种模式既有利于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又不涉及隶属关系、投资渠道等外部关系,简易可行,是教育主管部门大力推进的改革模式,并且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在教育部和天津市政府的推动下,南开大学和天津大学开展了紧密合作的全新办学模式。两校成立了由教育部有关负责人任组长,南开大学、天津大学主管教学的副校长任副组长的本科教学合作办学协作组,制定教学合作方案。在这个基础上,两校分别建设共同的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和工程训练基地,面向两校师生开放,并组织开展两校学生共同参加的教学活动。两校还共同申请设置本科专业目录外的新兴学科、交叉学科专业,在本科教学领域实施全新的办学模式改革,共同制定适应新的办学模式的相关制度。两校在培养研究生、攻读第二学位等方面也进行合作。

截至1999年年底,全国共有317所高等学校开展了校际合作办学,形成了227个合作办学体,总计571校次。[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