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改革开放40年:课程与教学卷

(一)学校课程恢复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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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结束后,邓小平同志亲自抓教育工作,责成教育部恢复重建人民教育出版社,组织全国统一教材的编写

“**”期间,我国中小学课程教材建设一片混乱,“**”前编写的教材被视为“封、资、修大杂烩”;负责课程与教材研发的人民教育出版社“被污蔑为黑据点,被勒令撤销”,取而代之的是各地自编的教材。这些自编教材大多片面突出政治和联系实际,严重削弱了系统知识的教学。“几乎所有教材都有大量牵强附会、‘穿靴戴帽’、同本学科知识毫无关系的内容……数理教材大多采用‘典型产品带知识’,物理教材结合三机一泵(拖拉机、柴油机、电动机、水泵)讲物理知识;化学教材用大量篇幅讲土壤、化肥、农药;生物教材主要讲三大作物(稻、麦、棉)一头猪;数学教材中会计、测量、视图的知识占很大比重。上海、辽宁等地取消了物理、化学、生物课程,改设‘工业生产知识’‘农业生产知识’课程。”[3]

“**”结束后,邓小平负责教育战线的拨乱反正,他一开始就敏锐地抓住了教育改革的核心——课程教材问题。他在1977年就强调指出:“教育制度中有很多具体问题。一个是学制问题。是否恢复小学五年,中学五年,以后再进一步研究。现在意见还不一致,这关系不算太大。关键是教材。教材要反映出现代科学文化的先进水平,同时要符合我国的实际情况。”[4]

教育部马上组建教材编写工作组,进行统编教材的编写。据教育部原副部长浦通修同志的回忆,当时的教育部真是一副烂摊子,乱糟糟的。原来编教材的机构和人员没有多少了,人民教育出版社的原班子早已发配到外地。时任党中央副主席的邓小平同志果断地指示:“要组织一个很强的班子,编大中小学教材。”“教材要组织专门班子编写。”根据邓小平同志的指示精神,教育部党组为尽快增强人民教育出版社的编辑力量,以适应编写教材的急切需要,报请中央批准从各省、市抽调一批编辑出版干部。邓小平同志看到这份报告后,很快就做出了明确批示,指出:“编好教材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要有足够的合格人力加以保障。”他还指出:“教育部要管教材,不能设想我们国家没有统一的中学教材。”在邓小平同志的亲自关怀下,教育部为人民教育出版社从全国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抽调了大批干部,连同人民教育出版社的干部共200余人,以“全国中小学校教材编写工作会议”的名义,按中小学学科,分12个编写组开始工作。[5]

根据邓小平同志的指示,中央在外汇紧缺的情况下,拨给教育部10万美元专款,人民教育出版社在我国驻外使馆的协助下,从美国、英国、联邦德国、法国、日本等国家选购了大批教材,并通过空运尽快运回国内,供编写教材参考。人民教育出版社组织人员,认真研究了引进的外国教材,并撰写了报告。教育部于1977年9月15日以“简报增刊”报送中央。邓小平同志对此十分关心,并很快做出指示。9月19日,他在同教育部负责人的谈话中说:“我看了你们编的外国教材情况简报。看来,教材非从中小学抓起不可,教书非教最先进的内容不可,当然,也不能脱离我国的实际情况。”[6]到1978年2月,我国引进外国教材达2200册。

1978年2月,全国统一的《全日制十年制中小学教学计划试行草案》颁布实施。该文件明确了中小学的任务和学制,提出制订教学计划的基本原则,要求正确对待“主学”和“兼学”,规定了每周学校统一安排的活动总量、课程设置及有关说明等。该计划虽仍有“**”的痕迹,但在一些重大问题上明确了立场,比如,明确了中小学教育是基础教育,强调要大力加强文化课教学,要求学生学好先进的文化科学基础知识。学校课程设置恢复正常,门类设置较齐全。文化课程的内容强调反映现代科学成果。要求从全局出发,对“主学”和“兼学”,各门学科的不同要求和相互关系,小学、中学和大学的衔接,城市、农村、少数民族的共同要求和不同特点,统筹兼顾,合理安排。配合该计划草案,教育部颁布了全国统一的教学大纲。

1980年,根据新计划和大纲编制的全套教材出齐。这是“**”后第一套全国通用的中小学教材。这套教材吸收了国际中小学课程改革的经验和教训,进行了教学内容的现代化改革,注重基础知识的选择,清除了“**”时期出版的教材中的许多谬误,为拨乱反正,正本清源,提高教育质量,稳定社会秩序立下了汗马功劳。

2.重新确定、统一中小学学制

学制是一个国家教育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党和政府就一直很重视学制的改革。在1978年以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学制改革和实验就进行了3次,一次是在1952年,一次是在“大跃进”时期,一次是在“**”时期。后两次改革实验的目的都是希望能够通过缩短学制,早出人才,多出人才,结果最后都以失败告终。“**”期间,各地学制混乱,至“**”后期,各地中小学实行的学制多为九年制或十年制。

1978年2月,教育部颁发了《全日制十年制中小学教学计划试行草案》,要求在具备条件的全日制中小学试行十年制。

1979年4月初,《人民日报》发表了宫景隆等人的《建议把中小学学制恢复到十二年》一文。文章发表后引起了一定反响,其他一些报刊随后也发表了有关改革学制的文章。1979年6月,教育部发出通知,要求各地讨论学制改革问题。

1980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了《关于普及小学教育若干问题的决定》。该文件指出:中小学学制准备逐步改为十二年制。今后一段时期,小学学制可以五年制与六年制并存,城市小学可以先试行六年制,农村小学学制暂时不动。教育部应当尽快提出学制改革方案,确定统一的基本学制。

学制调整的一个直接结果就是我国中小学的学制出现了“六三三”“六三二”“五三三”“五三二”(在一些边远山区还有“五二二”)并存的现象。学制的多样化必然带来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教材的多样化。考虑到城乡教育发展水平的差异,教学计划有城市小学教学计划和农村小学教学计划之分。一般中学的教学计划可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厅(局)另行制定。条件好的重点中学经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厅(局)批准,还可变更教学计划。

1981年,教育部颁布《全日制六年制重点中学教学计划试行草案》,并对《全日制五年制中学教学计划试行草案》提出了修订意见。《全日制六年制重点中学教学计划试行草案》规定:五年制中学各年级教材修订本1982年秋季开始陆续停止供应。六年制重点中学全国统编教材1983年开始陆续供应。中学学制定为六年,由五年制向六年制过渡。多数地区争取在1985年前,把中学学制改为六年。

1984年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全日制六年制小学教学计划的安排意见》调整了小学的课时制度:一节课由原来的45分钟改为40分钟,也可试行35分钟,要求在每节课中间安排5分钟的室内休息或活动。

经过上述调整,总体上看,绝大多数具备条件的地区和学校的学制、课程和教材还是统一起来了。但是,由于客观上存在着地区和学校发展水平的差异,所以,全国各地真正实行的学制并不统一,教学计划也因地制宜,教材建设亦呈现多样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