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学前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与进步,幼儿园、家庭、社区三方的关系从单一的服务性联结关系到协同共育意识萌芽、成熟再到协同共育关系建立,三方的关系越来越紧密。回顾40年来幼儿园、家庭、社区协同共育的发展历程,可以发现以下三个特点。
(一)幼儿园、家庭、社区三方关系的变化与社会发展息息相关
教育在本质上是一种培养人的社会活动,为社会发展服务。不同的社会发展阶段对人才培养有着不同的要求,教育领域的具体方针政策、各部分关系也随之不同。随着时代的变迁和社会的发展,幼儿园、家庭、社区三方的关系呈现出不同的变化。比如,在改革开放初期,在教育为生产服务的政策引导下,幼儿园承担起教育幼儿、服务家庭的责任;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施初期,“社区”应运而生,“单位”概念弱化,“社区”概念凸显,无形中加强了社区与幼儿园、家庭的联系;当下,幼儿园、家庭、社区协同共育是提升学前教育质量、促进幼儿发展的重要措施,已成为世界范围学前教育发展的主要趋势。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幼儿园、家庭、社区协同共育的有效实现已成为我国学前教育的重要发展任务。
(二)政策的教育导向日益增强,促使幼儿园、家庭、社区协同共育逐渐发展
自1978年以来,幼儿园承担着双重任务,其核心任务是保教幼儿,随着时代的发展,另一任务从使家长安心生产转变为“为幼儿家长提供科学育儿指导”。从关注社会生产到重视家庭教育,这一转变意味着幼儿园教育的双重任务的最终目的均指向幼儿,并注重通过幼儿园教育和家庭教育共同促进幼儿发展,这体现了以幼儿为中心的教育思想,也有利于促进幼儿园与家庭在教育方面的联结。随着政策教育导向的增强,在家园共育获得关注的同时,社区教育在促进幼儿发展中的巨大价值也逐渐受到关注,这使得社区与幼儿园、家庭的关系日益紧密。
(三)追求幼儿园与家庭、社区三方的有机结合,但仍然以幼儿园教育为主导
实际上,这反映了国家对幼儿园教育的干预和控制,其本质是教育权力的分配,即幼儿园在幼儿教育上拥有更大的发言权。幼儿园教育是由经过专业训练的教育工作者遵循科学依据对幼儿实施符合其身心发展的教育,贯彻国家方针政策,体现国家教育意志。在幼儿园、家庭、社区协同共育发展过程中,国家通过幼儿园间接调节其与家庭、社区的关系,致力于形成目标一致、范围广阔的教育体系,营造出能够促进幼儿全面发展的教育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