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幼儿园、家庭、社区协同共育对幼儿发展的积极作用已经成为共识,幼儿园也正承担着三位一体、协同共育主导者的职责,三方协同共育的内容和路径得到了初步探索,但是协同共育的现状仍不容乐观,其有效性亟须提高。当前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如下几方面。
(一)缺乏幼儿园、家庭、社区三方协调共育的政策与保障机制
改革开放40年来,关于幼儿园、家庭、社区三方关系的相关政策在数量上呈上升趋势,但多为在部分章节中对三方关系进行阐述或要求,尚未有专门的政策解释三方的关系及协同共育内容与路径等。
另外,合理而明确的监督机制是政策有效落实的有力保障,然而相关政策中并未提及考核或监督机制,地方也缺乏对幼儿园、家庭、社区三方关系的考核与监督,这就导致政策与实践的脱节,呈现出实践中以幼儿园为主导,幼儿园、家庭、社区的联系尚不密切的局面。能否利用政策和保障机制帮助家长和社区人员实现从被动配合到主动合作的转变,能否实现幼儿园与家庭、社区多向联系的常态化、制度化,是关系到能否切实提高学前教育质量的重要问题。
(二)理论研究与实证研究均亟待加强
关于幼儿园、家庭、社区协同共育,虽然理论研究者和实践探索者都开始关注这个问题,然而无论是理论研究还是实证研究,以幼儿园、家庭、社区协同共育为主题的都不多。具体表现为:在理论研究中,关于幼儿园、家庭、社区协同共育的内涵、理念、原则、内容、途径等尚不明晰,还有待深入探究;在实证研究中,研究者常基于各自的角度以文献法、经验总结法或简单的调查法探讨幼儿园、家庭、社区协同共育的现状、影响因素,并提出解决策略,在研究方法上较为单一,在研究内容上并未深入考察每个因素在多大程度上影响三方协同共育,也未深入研究所提出的解决策略能多大程度地促进三位一体发展。改革开放40年来,核心期刊发表的协同共育相关主题的文章数量较少,且质量不高。需要后续研究者运用科学的研究方法,完善研究设计,努力提高研究质量;同时注意将研究结果及时应用到实践探索中去,并根据实践探索的结果进一步完善相关研究,以促进理论研究、实证研究和实践探索的紧密结合和良性循环。
(三)幼儿园、家庭、社区协同共育实践中存在“不协同”现象
幼儿园、家庭、社区协同共育已经被广泛认可,但是在实践中依然存在“不协同”现象,主要体现在如下方面。
1.幼儿园、家庭、社区三方合作中地位不对等
这可能与我国幼儿教育深受以幼儿园教育为主的理念影响有关。幼儿园、家庭、社区协同共育是教师、家长、社区服务人员间以促进幼儿发展为目的的人际合作互动过程,教师、家长、社区服务人员均是合作主体,彼此在协同共育中是同等重要、互为主体的。但在教育实践中,幼儿园、家庭、社区协同教育存在着单向的特点,即幼儿园是权威者、主导者,教师指挥着家长、社区参与“共育”,但较少考虑家长、社区的需求;家庭、社区是参与者、支持者,被动配合着幼儿园的“共育”行为,缺乏主动性和主导权,缺少主体意识。简言之,三方在合作中的地位是不平等的。
2.幼儿园、家庭、社区协同共育的表面化现象严重
幼儿园、家庭、社区协同共育是一种交互作用和相互影响的过程,是一个包括多主体,具有多种形式、多种内容的合作体系。但在当前的三方协同共育之中,合作行为比较表面化,合作方式比较单一,合作程度较浅。其一,幼儿园、家庭、社区协同共育缺乏计划性,且多仅在学期初或学期末进行;其二,虽然家园联系密切,但家长多处于应邀参与活动层面,较少参与幼儿园管理与决策;[11]其三,虽然社区人员意识到协同共育的重要性,但社区在共育过程中处于边缘地位,活动组织与实施次数较少[12],与幼儿园、家庭之间的联系不紧密。
3.教育资源浪费的现象普遍存在
幼儿园、家庭、社区协同共育的有效实现需要依赖于三方教育资源的充分利用,只有当三方教育资源得以充分利用,才能使得三方所形成的教育合力最大化。在目前的实践中,幼儿园、家庭、社区三方教育资源的利用普遍存在浪费现象。其中既有幼儿园现存的师资、设施设备的浪费,也有家庭与社区自然资源与人文资源的浪费。一方面,幼儿园在协同共育过程中未充分发挥师资队伍和教育设备的优势,未能实现人力、物力的有效利用。例如,幼儿园教师未能主动、全面地与家长、社区进行互动,或未能充分利用网络平台、活动场地、教育设备等与家庭、社区进行合作。另一方面,家庭和社区本身就是幼儿园课程和管理的重要资源,但幼儿园普遍没有充分利用家庭和社区的资源优势。
4.幼儿园、家庭、社区三方教育力量常常是孤立的、分散的,难以优化整合、合力共进
虽然幼儿园、家庭、社区三方协同共育已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重视,三方在教育资源整合与利用问题上也能够达成共识,但是合作的主动方仍是幼儿园,家庭与社区仍处于一种被动地位,因而难以实现真正意义上三方资源的整合与利用。因此,如何有目的、有计划地整合教育资源,形成教育合力是亟待解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