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改革开放40年:学前教育卷

一、政策与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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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出台,其中对学前教育给予了极大的重视。同年《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发布。这两项政策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学前教育重新繁荣的开始。在此后的几年里,学前教育政策集中出台。这一时期学前教育政策的主要目标和内容是扩大学前教育资源,推动学前教育普及。

(一)强化政府责任、提高儿童工作的法制化

2010年9月6日,卫生部、教育部联合发布新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新版《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突出了托幼机构在开展卫生保健工作时应贯彻“保教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详细说明了卫生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妇幼保健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分工和职责,各部门职责分明、分工明确、相互配合,形成有效的分工协作监管机制。这一新的政策文件更加适用于现实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为保障幼儿健康、促进幼儿发展提供了良好的保障。

2011年12月28日,《教育部关于规范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防止和纠正“小学化”现象的通知》发布。该通知强调幼儿园(含学前班)要遵循幼儿的年龄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科学制定保教工作计划,合理安排和组织幼儿一日生活。要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灵活运用集体、小组和个别活动等多种形式,锻炼幼儿强健的体魄,激发探究欲望与学习兴趣,养成良好的品德与行为习惯,培养积极的交往与合作能力,促进幼儿身心全面和谐发展。该通知中弱化了知识技能和认知智力等方面的发展,强调身体、品德习惯、交往合作,并且提到了要激发幼儿的探索欲望和学习兴趣。一方面通知再次强调对于顺应幼儿发展规律,促进身心全面和谐发展的要求;另一方面也体现了现实中幼儿教育过于强调知识技能的传授,强调所谓的智力发展。

2012年9月,为深入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指导幼儿园和家庭实施科学的保育和教育,促进幼儿身心全面和谐发展,教育部制定并出台了《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该文件以为幼儿后继学习和终身发展奠定良好素质基础为目标,以促进幼儿体、智、德、美各方面协调发展为核心,从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五个领域描述幼儿的学习与发展。该文件关注幼儿学习与发展的整体性,尊重幼儿发展的个体差异,要求教育者理解并尊重幼儿的学习方式和特点——幼儿的学习是以直接经验为基础的,是在游戏和日常生活中进行的,并且首次明确地提出了重视幼儿的学习品质的要求。

2016年1月教育部发布了新的《幼儿园工作规程》,废止了1996年3月9日由原国家教育委员会发布的《幼儿园工作规程》。新版《幼儿园工作规程》对幼儿园任务的表述为:“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按照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实施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幼儿身心和谐发展。”幼儿园保育和教育的主要目标与之前版本的表述相似,但在身体发展目标中增加了促进幼儿心理健康的表述。同时在关于卫生保健的章节中,增加了“幼儿园应当关注幼儿心理健康,注重满足幼儿的发展需要,保持幼儿积极的情绪状态,让幼儿感受到尊重和接纳”的条目。

在“幼儿园的教育”一章中,增加“教育活动的过程应注重支持幼儿的主动探索、操作实践、合作交流和表达表现,不应片面追求活动结果”。将1996年版关于游戏的表述改为“幼儿园应当根据幼儿的年龄特点指导游戏,鼓励和支持幼儿根据自身兴趣、需要和经验水平,自主选择游戏内容、游戏材料和伙伴,使幼儿在游戏过程中获得积极的情绪情感,促进幼儿能力和个性的全面发展”。强调了对幼儿自主性和个性的尊重和培养。

(二)推动学前教育普及

面对我国儿童事业发展不平衡,特别是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的4000多万儿童在健康和教育等方面的发展水平明显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严峻现实,2014年12月25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家贫困地区儿童的发展规划(2014—2020年)》,希望通过促进贫困地区儿童发展切断贫困的代际传递,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规划主要从保障母婴安全、保障儿童健康、保障儿童教育三方面提出目标,以保障我国贫困地区儿童的发展。

为贯彻落实《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改善贫困地区婴幼儿营养和健康状况,提高儿童家长科学喂养知识的普及程度,自2012年10月起“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试点项目”开始实施,利用中央财政专项补助经费,为贫困地区6~24个月龄儿童提供辅食营养补充品,开展项目人员管理和技术培训,开展社会动员、宣传活动及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普及婴幼儿科学喂养的知识与技能,改善贫困地区儿童营养和健康状况。项目在2012年即在10个项目省的100个项目县顺利实施,惠及28万余名适龄儿童;2013年在14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的300个县实施,惠及82.2万名6~24月龄的婴幼儿。经评估发现,项目实施一年后婴幼儿生长迟缓率由10.1%下降到了8.4%,贫血率由32.9%下降到了26%,腹泻患病率由14.2%降低到9.4%。该项目取得了很大的成效,并促成2014年国家卫计委和全国妇联共同出台了《2014年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方案》,改善全国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的儿童营养状况,国家福利逐渐覆盖了贫困地区的儿童营养改善。

2013年,全国妇联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合作实施了“儿童早期发展社区家庭支持项目”(简称ECD项目)。该项目以社区为平台为家庭提供早期科学育儿的支持和服务,改善家长的养育技巧,提高家庭的养育水平,促进儿童健康发展。ECD项目在湖北省、湖南省、河北省保定市的40个社区(村)进行试点,建立儿童早期发展中心,为家长和看护人提供托管和育儿指导服务。截至2015年,项目共建立运行儿童早期发展中心80个,近8000名0~3岁儿童及其家庭受益。

与ECD项目同步进行的还有“贫困地区儿童早期综合发展项目”(简称IECD项目)。IECD项目旨在对项目区0~3岁儿童提供包括卫生、营养、早期启蒙、儿童保护和儿童福利的综合服务和干预措施,促进儿童早期综合发展,同时探索将儿童贫困纳入扶贫规划、统一组织、同步实施的方式和方法。在贵州省和山西省的80个国家级贫困村开展了儿童早期综合发展项目试点。项目县的调查显示,3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为13.9%,高于2010年全国平均水平(9.9%);6~35个月婴幼儿的贫血患病率为44.8%,大大高于2010年全国农村平均水平(13.3%);36.7%的儿童存在语言、社会交往、大运动或精细动作等至少一方面的可疑发育迟缓。经过努力,“贫困地区儿童早期综合发展项目”的成果令人欣慰。2016年调查显示,项目地区0~3岁儿童总可疑发育迟缓率降低了17.8%,反映儿童心理行为发育水平的沟通、大运动、精细动作、解决问题和个人社会能力5个功能区的可疑发育迟缓率都大大降低。以社区为基础、以流动服务为补充的儿童早期综合发展服务模式得到了政府和社区的认可和欢迎,项目地区服务人员的儿童早期发展知识和服务能力获得提升,看护人的育儿知识和技能得到增强,观念也得到改变。儿童早期综合发展干预措施有效地减少了导致儿童发育迟缓的危险因素,促进了早期启蒙和合理的喂养行为,降低了暴力管教的出现频率。

为全面促进贫困农村地区儿童的早期发展,从根本上打破贫困的代际传递,2015年7月,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慧育中国”项目在浙江敦和慈善基金会的资助下正式启动,在甘肃省华池县开展首个试点工作。“慧育中国”是一项结合养育指导及营养干预的6~36个月婴幼儿早期发展项目,旨在通过家访、亲子小组活动、营养补充剂发放等方式,改善农村幼儿与其看护人的互动质量,促进儿童认知、语言、社会性以及健康等方面发展,探索适合中国农村的儿童早期发展干预模式,采用科学的评估方法,为儿童早期发展研究和政策制定提供依据。“慧育中国”是首个在中国贫困农村地区结合营养和养育的干预方式,开展随机对照实验与跟踪评估的综合儿童早期发展项目。项目将大约1600名6~36个月婴幼儿分为干预组和对照组,为两组儿童提供营养包和其他服务,区别在于干预组有家访员每周入户进行养育培训(经过改编的牙买加家访课程),而对照组没有。在该项目中,经过培训的家访员协助孩子的父母,为孩子提供具有丰富刺激的环境,促进孩子与家长的互动,并帮助孩子学习。家访员需要检查受访儿童的妈妈是否能够很好地利用上一周学到的课程跟孩子玩,然后决定是否向妈妈演示新的课程。从2015年9月至2017年5月底,家访员们已经对56个行政村的婴幼儿进行了44200次家访。截至2017年7月,基线、中期和末期评估分析显示,“慧育中国”项目能够有效促进婴幼儿语言、大动作、健康等方面的发展,显著提升儿童智力发育筛查正常率,明显改善家长的教养行为和家庭的养育环境。2017年10月,华池县“慧育中国”试点实现全县覆盖。项目采用滚动进入和退出机制,即全县农村户籍幼儿满6个月时开始接受家访,满36个月时退出项目。目前,华池县“慧育中国”试点拥有一支近200人的优秀项目团队,累计受益儿童达1700余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