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改革开放40年:职业教育卷

二、长期发展规划与短期动态调整相结合

字体:16+-

任何政策的出台都有着深刻的社会背景和问题背景,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政府将从国家层面制定的长期发展规划改革路线与针对不同时期具体问题的短期动态调整结合起来,调整职业教育的发展方向与目标任务,保证职业教育的改革发展方向能够与中国具体国情、科技进步和国家整体战略布局的调整相适应,并与国家制度和其他政策保持高度密切的联系,这是职业教育长远健康发展的不竭动力。

40年来我国职业教育的发展经历了重要转型。第一,在发展动力方面,职业教育发展在20世纪80年代初至20世纪末主要是由教育结构调整和经济驱动的,在21世纪初期主要是由社会问题驱动的,这实际上反映了职业教育发展的价值取向从“国家/政府取向”转变为“以人为本取向”,更加注重人民的需求[7];从学科导向到就业导向再到促进就业导向,从数量扩张到数量与质量(内涵)并重;从单纯关注职业教育的经济价值转向兼顾经济与社会的多元价值。第二,在教育对象方面,从主要面向新增劳动力的就业前学校职业教育转向全民大众型教育(包括职前学校职业教育和在职继续教育等多种类型),多元途径,面向社会,面向人人。第三,在教育内容方面,由从学科本位转为职业能力本位,再到现在关注职业道德、综合职业能力、就业创业能力、就业质量以及幸福生活的能力,如今职业教育的内容包括学生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职业生涯发展能力、创新创业能力、终身学习能力、职业技能等,实现“以人为本”。第四,在教育功能方面,从传统的升学导向转变为就业导向,后又转变为面向学生终身职业生涯发展,关注可持续发展、职业生涯。[8]第五,在人才培养目标方面,由计划经济下按照计划培养劳动者转向培养劳动力市场需要的自主择业的岗位劳动者,再转向培养体面工作、追求幸福生活的人。

1978年后的职业教育可被划分为几个阶段:1978年至1984年的恢复期;1985年至1996年的发展期;1997年至2001年的滑坡期;2002年至2009年的重振期;2010年至今的发展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期。

1978年,我国整个职业教育体系尚未恢复,高中阶段绝大部分为普通高中,中专学校比例很低,教育结构严重失衡,中等教育结构单一化倾向尤为明显。为了更有效地通过教育提供经济发展所需的技术工人,1978年4月22号,邓小平同志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提到要使教育事业计划成为国民经济计划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摆正教育的位置;还提出要改革教育结构,特别是中等教育结构,要加大职业教育的比例。1980年国务院批转了《关于中等教育结构改革的报告》,开始进行中等教育的调整工作,原有技工学校得到恢复和发展。经过1978年到1984年这几年的恢复之后,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出台,明确提出了“调整中等教育结构,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方针,确定了学校教育从中学阶段开始分流的政策,《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具有高度权威性,标志着包含职业教育在内的新时期教育发展的思路已经初步形成,为新时期职业教育发展确定了基调。在此精神的指导下,中学阶段学校教育开始分流,以扭转当时中等教育结构不合理的状况。1991年,《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决定》开始在以往规模发展的基础上关注内涵发展的问题,提出了骨干校、示范校以及师资队伍的建设的问题。1993年,受到邓小平南方谈话的影响,《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提出了引用市场机制、产教结合的办学方式。紧接着,1994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以及《国务院关于〈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提出“三改一补”和“小学后、初中后、高中后三级分流”的职业教育方针。由于政策聚焦于继续扩大规模,中等职业教育迅速扩张,逐渐成为中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加上之后的高等职业教育改革调整(如“三多一改”),共同促进了合理职业教育体系的形成。1996年颁布的《职业教育法》标志着职业教育开始走上依法建设的道路,受国家法律保护。

1985年至1996年职业教育经历了10多年的发展上升期,而1997年至2001年这段时间是从计划经济体制转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型期,同时也是职业教育发展的滑坡期。这一时期职业教育滑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在之前的计划经济体制下,职业教育的培养模式以及毕业生的就业是与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然而,进入“九五”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逐步深化,经济结构调整,企业转制或“关停并转”,职业教育原有的计划人才培养模式逐渐丧失基础,毕业生的就业也受到影响。其次,高校扩张引发了生源的下降,社会上存在“抑职扬普”的观念,职业教育也失去了原来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低收费和包分配的优势。再次,世界银行1998年发布了《中国二十一世纪教育发展战略目标》,建议中国降低中等职业教育的比例,这无疑对政府决策产生了很大影响,这一时期国家政策信息的不确定性突出,对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的支持力度下降。尽管这一阶段职业教育整体处于滑坡,但“三多一改”方针的提出使得高等职业教育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发展。199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发布,之后教育部印发《关于调整中等职业学校布局结构的意见》,两个文件明确了中等职业学校布局调整的必要性,实现形式包括合并、共建、联办、划转等。2000年,《教育部关于加强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发布,标志着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由此迈入规范化与规模化发展的时期。

在2002年至2009年的重振阶段,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重要性被重新认识,职业教育发展理念在这一时期得以进一步明确,支持系统也更加成熟完善。严峻的就业形势和职业教育发展方向的偏离是提出“就业导向”政策的社会大背景。[9]2001年,城镇登记失业率居高不下并有上升趋势,政府面临着就业难的问题,然而在一些领域,如机械制造、数控技术、汽车运用与维修等,却存在着人才短缺问题,尤其是高技能型人才短缺。当时职业教育出现了以升学为办学目标的倾向,将职业教育引向升学教育。在这样的背景下,国务院召开了三次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先后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2002年)[10]、《教育部等七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2004)、《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2005),进一步明确职业教育的发展方向和思路。针对上述就业难、人才短缺等问题,2004年《教育部关于以就业为导向深化高等职业教育改革的若干意见》印发,提出了“以就业为导向”。2004年针对技能型人才短缺问题,教育部发布了相关专业领域的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指导方案。[11]2005年《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正式提出“规模大体相当”“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办学方针,“积极推动职业教育从计划培养向市场驱动转变,从政府直接管理向宏观引导转变,从传统的升学导向向就业导向转变”。这也成为缓解当时的就业压力,调节结构性失业,消除职业教育的发展方向偏差的关键思想。这一方针在2014年得以进一步修正和完善,以解决职业教育面临的新问题——不能完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结构不尽合理,质量有待提高,办学条件薄弱,体制机制不畅。2014年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提出职业教育要“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明确了职业教育发展的新任务,实现了从以就业为导向到以促进就业为导向,从关注服务经济发展到社会指向、关注个体的全面发展的重要价值导向转变,成为此后职业教育工作的重要思想。

2010年召开的全国教育工作会议是21世纪以来第一次、改革开放以来第四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是我国教育改革发展史上的一个里程碑。面对我国教育还不完全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接受良好教育的要求的问题,国务院颁布《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提出了职业教育“必须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要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提出“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进入人力资源强国的行列”的战略目标;提出到2020年,要“形成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需求、体现终身教育理念、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2012年党的十八大又再次强调要发展现代职业教育。2014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和《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2015年,为了缓解高等教育结构性矛盾突出、同质化倾向严重、毕业生就业难和就业质量低等问题,《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引导部分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的指导意见》发布,指出要“引导部分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形成一批服务产业转型升级和先进技术转移应用特色鲜明的应用科技大学、学院”,这些院校要“转到培养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上来,转到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上来,全面提高学校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创新驱动发展的能力”。2017年国务院印发《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为“十三五”时期我国职业教育事业的发展描绘了新的发展蓝图,明确培养支撑现代产业体系构建所需的各级各类人才的任务。

现代职业教育作为国民教育体系的组成部分具有多元价值导向,不仅推动经济发展、促进就业、改善民生、解决“三农”问题、缓解劳动力供求结构矛盾,而且面向人人、面向社会,关注个人、企业、行业、社会、民族、国家以及整个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多主体、多层次的多重价值需求,注重效率,兼顾公平。职业教育不仅是国家现代化建设所需技术技能人才的重要来源,也是推动社会包容、和谐、创新发展的重要力量和帮助个体全面持续发展、多样成才的重要力量。[1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第三条规定,职业教育“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劳动就业的重要途径。国家发展职业教育,推进职业教育改革,提高职业教育质量,建立、健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进步需要的职业教育制度”。2017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建设教育强国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基础工程”;要“加快教育现代化”“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这样做的目的在于更好地促使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支撑“中国制造”走向“中国智造”,为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除了对职业教育发展方向、路径总体把握,国家还通过制定各项标准与指导方案等方式实现对实践的指导。例如,为适应中国经济发展与产业调整,国家多次对职业教育专业设置、专业结构等进行调整。一些高职高专院校专业设置随意性强,专业名称不规范,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高职高专教育的专业结构以及人才培养类别的划分、统计与宏观调控,也影响了社会对人才能力结构的了解和毕业生的就业。2004年,教育部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设置19个大类、78个二级类,共532种专业,并每两年更新一次,成为指导高等学校设置、调整高职高专教育专业、制定培养方案、组织教育教学、安排招生、组织毕业生就业以及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教育统计和人才预测等工作的主要依据,也是社会用人部门选用高职高专学校毕业生的重要参考。为了提升职业教育质量,一系列示范校计划开始实施。2005年《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中提出:“重点建设高水平的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1000所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和100所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2006年《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加快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发布,决定在“十一五”规划期间支持百所高等职业院校实施为期3年的国家示范性院校建设计划。此外,还有《关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深化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意见》(2000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2004年)、《教育部关于制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2009年)、《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修(制)订工作的通知》(2016年)等系列文件。